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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宋某与姜某签订了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发生争议,可以向合同签订地和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后来双方就合同履行问题发生争议,宋某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姜某提出了管辖权异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的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确定管辖。人民法院裁决管辖权异议成立,并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请阅读上述材料,运用法理学的知识和原理回答下列问题: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在我国法律解释体制中属于哪种法律解释? (2)有权进行该种法律解释的机关有哪些? 该种解释有哪几类? (3)该种法律解释的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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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案例一:被告人甲某(非中国籍),某外国航运公司工作人员。该外国航运公司租用我国某远洋运输公司一远洋货轮及部分船员,甲某随货轮工作。当货轮行至公海区时,甲某与该远洋运输公司的乙某产生矛盾,由于双方语言障碍,致使沟通中误解加深,甲某为泄愤,顺手拿起甲板上的斧子砍向乙某,致使乙某身受重伤。 案例二:2003年10月,被告人和某伙同缅甸人腊某(在逃),在缅甸购得鸦片8500克。和某和腊某将鸦片背人我国云南境内广蚌寨农民徐某(另案处理)家中,由徐某带路,3人将鸦片运往缅甸洋人街贩卖。同年12月,和某将10000克鸦片从缅甸运入我国境内广蚌寨,藏放在徐某家中,2人准备将鸦片运往缅甸洋人街时,被我公安机关抓获。检察机关以和某运输毒品罪提起公诉。被告方面辩称:和某系外国人,且其行为对我们国家和社会没有造成危害,只是将在国外购买的鸦片途经我国运到外国去贩卖,没有对我国公民的身体和健康造成实际的危害后果,不应以犯罪论处。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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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违宪审查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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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1995年7月1日,某市赵某驾驶一辆大卡车在经过一个十字路口时,与刘某驾驶的一辆夏利牌出租汽车相撞,刘某驾驶的汽车被撞翻到路边,正巧高某路过,来不及躲闪,被压在车下,结果高某的右臂被压断。经交通局认定,此次交通事故的原因如下:赵某、刘某都违反了交通规则,车速超过了正常标准,高某行走在人行道内,并无违章现象。高某经住院治疗,花去医药费等共计2万元,而且右臂残废已不可避免,对以后自己和家人的生活造成重大困难。为此,高某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赵某、刘某赔偿损失并支付全部医疗费以及今后的生活补助费。问: (1)如何认定赵某和刘某行为的性质?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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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论《中国土地法大纲》的内容特点和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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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法律继承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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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材料1 在实在法,也就是各民族制定的各种法律之上有一更高的适用于一切民族永恒的自然法。自然法是与自然即事物的本质相适应的法,其本质为正确的理性。所以,自然法效力高于实在法。实在法必须反映和体现自然法的要求。 ——西塞罗 材料2 法律的存在是一回事,其好坏是另外一回事,坏的法律仍然是法律,即使我们恰巧不喜欢它。 ——奥斯丁 (1)材料一反映了哪个法学流派的观点?其基本主张是什么? (2)材料二又体现了哪个法学流派的核心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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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22条规定,《宪法》第33条增加1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是我国《宪法》首次引进“人权”的概念。 请结合宪法学的相关理论,对此加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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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甲收藏名画一幅,并为其保险。现甲将此画转让于乙,双方约定,乙当日付一半价款,名画所有权转移于乙,另一半价款3日内付清,价款付清交付名画。乙当日给付一半价款,一周后,乙仍未清偿欠款,甲家因雷击失火,名画毁损。甲向乙索要欠款,乙要求甲退还已付价款。 问: (1)此画风险由谁承担?说明理由。 (2)谁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说明理由。 (3)谁的主张可以成立?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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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被告人:汤甲,男,26岁,因为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002年3月4日刑满释放;汤乙,男,29岁。 2004年4月4日下午,被告人汤甲、汤乙两兄弟开手扶拖拉机去某村运输氟石,因故未运成。归途路经周庄村时,被告人汤甲见该村口公路旁堆有氟石,即示意停车,提出“不能空手开回去,把这里的矿石运点回去”,得到被告人汤乙的同意并一同盗装氟石2.3吨,计价值1500元。当两被告人刚准备将氟石运走时,被周庄村民李某、张某、叶某等发现而上前制止。汤乙弃车逃跑。李某等人要汤甲将所盗氟石卸下。汤甲非但置之不理,而且用拳头和拖拉机手摇柄等工具,对李某、张某、叶某进行殴打,致李某颈部、腰部,张某头部、脚部多处损伤,叶某颅骨骨折,经鉴定为重伤。后汤甲被随后赶到的周庄村民制服并扭送到派出所。 问:(1)本案如何定罪? (2)犯罪的停止形态是什么? (3)本案如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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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请分析说明以下几句话的基本含义,并结合这些内容简要论述唐律的特点。 A.“诸共同犯罪者,以造意为首,随从减一等。” B.“礼者,敬之本;敬者,礼之舆。故《礼运》云:‘礼者,君之柄,所以别嫌明微,考制度,别仁义。’责其所犯既大,皆无肃敬之心,故曰‘大不敬’。” C.“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唐律疏议·名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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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辨讼,非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三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礼记·曲礼》)请就此予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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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唐律疏议·名例律》规定:“诸二罪以上俱发,以重者论;等者从一。若一罪先发,已经论决,余罪后发,其轻若等,勿论;重者更论之,通计前罪,以充后数。” 请分析材料并结合中国法制史的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上述材料反映了唐朝的什么原则? 其内涵是什么? (2)上述原则一般适用于何种情形? (3)唐朝此原则与现代刑法中的哪一原则相似? (4)此原则有何意义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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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论清末修律的特点和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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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谈一谈你对法治基本原则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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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论南京国民政府新刑法的基本结构及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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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被告人甲某,男,1967年生,曾在1991年7月因犯盗窃罪而被处7年有期徒刑,1996年1月被依法适用假释。 被告人乙某,男,1976年生,曾因故意伤害罪于1998年10月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执行。 被告人丙某,男,1985年8月生,系某中学学生。 2001年4月的一个星期天,甲、乙、丙三人共谋前往丁家行窃。甲、乙二人人户,丙在门口负责“望风”。恰逢户主丁(女)外出回家,在门口放哨的丙给室内的甲、乙二人发出“有人,快跑!”的信号之后,急忙逃走。丁进家,甲、乙二人来不及躲避,甲便从卧室窜出,捂住丁的嘴将其按倒在地。乙从地上拣起一个酒瓶朝丁头上砸了一下,见酒瓶破碎后,又从地上拣起一把菜刀,用刀背朝丁的脖子、背部连砍两下,致丁当场昏迷,然后携带物品及现金人民币800多元仓皇逃走。被害人花去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5300元,造成误工损失费1800元,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另甲主动交待曾经在1986年元月乘到亲戚家串门之机奸淫了邻居家一11岁幼女的犯罪事实。 请分析上述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以及处理本案时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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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张某认为偷几本书不构成盗窃罪;进城务工的农民周某拿不到用人单位报酬,自认倒霉。 请结合法理学的有关知识,试分析法律意识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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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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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知名民营企业家王某系海滨市城南区人大代表。2014年2月,王某参加区民营经济工作会议,发言时辱骂同行李某,招致李某不满,二人发生严重冲突。《海滨晚报》对此以“人大代表语涉侮辱”为题进行报道。王某认为,《海滨晚报》侵犯其人大代表言论免责权,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另悉,《海滨晚报》记者在采写报道时,发现王某的朋友、区人大代表张某在2011年参加区人大代表选举时,曾以现金贿赂选民。 请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结合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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