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类
公务员类
工程类
语言类
金融会计类
计算机类
医学类
研究生类
专业技术资格
职业技能资格
学历类
党建思政类
全国联考
公共课
专业课
全国联考
同等学历申硕考试
博士研究生考试
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
化学
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
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
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
问答题简述法律渊源的含义及分类。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任某是一名高中地理老师,为了加深学生对各国疆域的印象,在课上,他指着世界地图说:“一国的法律只在本国域内有效力,在域外就完全不灵了。” 请结合法理学关于法律的空间效力的知识和原理,对任某的上述观点进行分析。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简述政体和国体的关系。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中外旧约章汇编》:“凡遇案件牵涉洋人必应到案者,必须由领事官会同委员审问,或派洋官会审。”“若案情只系中国人,并无洋人在内,即听中国委员自行讯断,各国领事馆毋庸干预。” 根据上述文字并结合法制史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上述文字所反映是清末哪一项法律制度? 其主要内容是什么? (2)该项制度始于何时? 最终废止在什么时候? (3)该项制度对中国法制有什么影响?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简述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简述社会主义道德对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甲为了骗取保险金,花1万元买来一辆二手名牌轿车,通过在某国有保险公司担任业务员的好友乙经办,向该保险公司谎报轿车价值为20万元,投保车辆盗抢、毁损险。之后,甲找中学生丙(男,15岁),给丙5000元报酬,请丙将停在甲自家平房前的轿车烧毁。丙问为什么,甲说那是邻居的车,要烧掉报复邻居。丙说没问题,十天以内解决。丙拿钱带上同学丁(男,15岁)一起吃喝、上网吧。丁问丙哪来这么多钱,丙告以实情,并请丁帮忙,丁答应,并搞来一大瓶汽油放在丙家,准备点火用。 此间,甲担心轿车离自己家太近,烧车会烧到自家和邻居的房屋,就打电话告诉丙放弃烧车,并让丙将5000元钱退回。丙已将钱花去大半,无法偿还,听后十分着急,一边答应停止行动,过几天退钱,一边通知丁就在当晚行动。丁答应,约定当晚在烧车地点会合。晚上,丙带上汽油瓶到烧车地点,丁因害怕未去。丙久等丁未果,遂决定单独行动。丙将汽油泼到车上,点火烧车,然后躲在一边察看动静。丙见火越烧越大,十分害怕,急忙打电话报火警,并急叫附近四邻灭火。由于丙报警、喊人救火及时,仅烧毁轿车、烤糊了邻近该轿车的几间房屋的门窗和屋檐,未造成其他后果。 事后,甲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让乙核定险损事故。乙明知甲虚报保险标的价值、恶意制造了这起保险事故,但考虑是朋友关系,还是给其出具了保险事故评估证明,致使保险公司全额赔付甲20万元保险金。 案发后,乙在审讯期间主动交代:在三个月前曾利用职务上便利虚构一起车险事故,从本公司骗领到5万元赔款,据为己有。 阅读分析上述案例后,请回答以下问题: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1)“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法官在任中不得减俸或转职,非依法律受刑罚宣告,或应免职之惩戒处分,不得解职。”(《临时约法》第五十一、五十二条) (2)“法院之审判,须公开之”。(《临时约法》第五十条) (3)“查律师制度与司法独立相辅为用,夙为文明各国所通行。现各处既纷纷设立律师公会,尤应亟定法律,俾资依据。”(《令法制局审核呈复律师法草案文》) 请就上述法律条文分析其内容及含义。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2007年度,某县政府在扫黄活动中抓获十余名涉嫌卖淫嫖娼的违法人员,为扩大教育警示作用,在公开处理的现场,警方逐一宣读涉案人员的姓名、出生日期和籍贯,并宣布处罚决定,然后游行示众。现场一千余人围观。该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广泛社会反响。有学者提出质疑认为警方做法有违宪嫌疑。警方回应称其执法活动合法,符合宪法关于国家机关组织活动原则的规定。结合宪法的规定及相关知识回答以下问题: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李某家境一般,且不务正业。一日,其持刀潜入张某家中抢劫,因张某奋起反抗,李某狠刺张某多刀,张某当场死亡。李某携带抢劫的8万元现金潜逃。事后,经群众举报,李某被逮捕。法院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犯罪,且情节恶劣,判处李某死刑。群众得知后认为,李某抢劫杀人被判处死刑,罪有应得。李某在被执行死刑前后悔不已,写下遗书向张某的家人道歉,并告诫他人不要重蹈自己的覆辙。 请根据上述材料,试回答下列问题: (1)法院最终对李某判处了死刑,体现了法的什么作用? 法的这种作用有什么表现? (2)李某被判刑后的道歉以及对他人的告诫,体现了法的什么作用? 这种法的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 (3)法院认为李某构成犯罪以及群众认为李某被判处死刑是罪有应得都体现了法的评价作用,这两种评价作用有什么区别?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简述《法经》的主要内容。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被告人江某,男,32岁,无业;被告人苏某,男,35岁,农民。 2004年6月,被告人江某租房开办“一品香餐馆”,同年8月更名为“一品香茶庄”,店内增设酒吧、卡拉OK包房。由于经营无起色,为了增加营业收入,被告人江某从10月份起以当歌厅小姐为名,通过招募、雇佣、强迫等手段使女青年谢某、李某、王某等11人到该店从事卖淫活动。有些女青年开始时犹豫不决,江某便大加灌输资产阶级腐朽的生活方式,无耻地煽动说什么:“外国人一点都不在乎,你们不要这么蠢!”“你们这么漂亮,绝对可挣大钱!”李某不愿意卖淫,江某便伙同一嫖客苏某,先后强行与李某发生性关系。对于其他女青年一旦不同意卖淫,江某便大打出手,并施以禁闭、冻饿等,最终迫使其屈服。为了加强对这些卖淫女的控制,江某制定了一套“店规”,规定不经同意不得私自接客,不得不请假外出,吧女与嫖客外出嫖娼,必须经过批准,统一安排,吧女必须陪好客人,让客人满意,否则就得不到工资。由于李某多次逃跑、反抗,被告人江某为了减少麻烦将李某卖给周某。 问: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联系我国法治建设的实际,论述法律至上的法治观念。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简述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在某大学的法理学课堂讨论中,A、B、C三名同学就法理学的词义和研究范围展开争论:A同学认为法理学就是法哲学,研究法律中的哲学问题,比如法律是什么,法价值论,法认识论和法学方法论等;B同学认为法理学就是研究法律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的学问,特别是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问题;C同学认为法理学是研究刑法、民法和行政法等法律部门涉及的法律适用规律问题。 请结合法理学的知识和原理,对上述观点进行点评分析。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论述民主与法制的一般关系。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材料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材料2: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材料3: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请阅读上述材料,运用法理学相关知识和原理回答下列问题: (1)材料反映了我国法的适用中的哪一项基本原则? (2)该基本原则的内容和要求是什么? (3)在法的适用实践中,如何正确贯彻这一原则?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大地公司因为业务需要,急需一批电脑,公司董事长张某便将这件事告诉了他的朋友孙某,孙某找到海洋电脑公司,在大地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大地公司的名义与海洋电脑公司订立了电脑买卖合同,合同金额为80万元,并约定于7月20日交货。合同签订后的第三天,海洋电脑公司向张某发出确认书,要求大地公司对该合同加以确认。董事长张某在确认书上表明同意孙某与海洋电脑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但希望交货日期改为6月12日,并由海洋电脑公司亲自送货上门。海洋电脑公司收到确认书后,表示同意董事长张某的请求。6月11日,大地公司收到了海洋电脑公司的同意书。6月10日,海洋电脑公司将该批电脑交付铁路部门运输,由于泥石流使71台电脑毁损,6月12日,大地公司仅仅收到29台电脑。之后,大地公司以海洋电脑公司违约为由拒绝付款,海洋电脑公司以大地公司不支付价款为由向法院起诉。问: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廖某,女,30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牛某,女,28岁,医院主任医师;郭某,男,38岁,公安局预审员。廖某平日为人奸猾,爱占小便宜。为此,廖某的小叔子贾某与其常常争吵、抗衡,揭露她的爱占小便宜的短处。1999年6月15号下午,贾某从工厂下班回家,当时廖某及其女儿乐乐(6岁)在家,廖某计上心头,认为报复的好时机终于来到。她偷偷地把6岁的乐乐放在家中,自己装作出去串门。许久,廖某从外面回来,进院就破口大骂贾某奸污了乐乐。当时贾某被骂得莫名其妙,一下子呆住了,连忙争辩说:“我一直在屋里看电视,乐乐在院子里玩,不信你问一下乐乐。”6岁的乐乐刚要说话,被廖某一耳光打哭,拉起乐乐回到娘家。廖某在娘家私下要求其女儿说其被贾某奸污。由于廖某的打骂,乐乐答应。之后,廖某又找到北京市某医院的主任医师牛某,因廖某与牛某曾是高中同学,关系较好,廖某提出要牛某开一个乐乐被奸的伪证明,牛某立即执笔写了一份乐乐被奸的证明,盖上公章后,交给了廖某。廖某如获至宝,马上向北京市某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派员询问了乐乐和牛某,乐乐依廖某教的那样说了她被“奸淫”的经过,而牛某依然做了假证明。不久,贾某被逮捕。预审中,贾某拒不供认奸淫了乐乐。预审员郭某反复亮出牛某的假证明及乐乐的陈述词,可贾某仍然拒招,郭某为获口供,将贾某吊起,用皮带抽打,用烟头烫伤贾某身上多处。贾某在严刑拷打下承认了自己奸淫乐乐的情况。由于贾某的口供与乐乐的陈述不相吻合,郭某再次拷打贾某。结果,贾某在郭某的数次拷打下,由于身体过度虚弱,最后死在公安局预审处。至此,公安局以贾某死亡而结束此案。 [问题]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王某是居住在美国的老华侨,年老后体弱多病,希望落叶归根,于是回到中国。他希望由在中国的长子来扶养自己,并立有书面遗嘱希望自己的遗产由其亲人继承。王某委托曾在美国留学的孙某代为回老家寻找自己的亲人,并转告他的意思。孙某回来后说,王家中已经没有任何亲人了。王某非常失望,孙某表示愿意扶养王某,但需由其取得遗产。王某觉得孙某对自己还可以,而家中也没有了亲人,于是与孙某签订了书面协议,约定王某生前由孙某扶养照顾,死后其全部遗产归孙某所有。三年后,王某在老家的妹妹的儿子辗转得知王某回到中国的消息,于是前来认亲。王某见到自己的外甥后,知晓妹妹尚在世,非常高兴。一个月后,王某向孙某提出不再履行协议。于是,孙某以王某违约为由向法院起诉,而王某也主张撤销协议并要求孙某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问:
进入题库练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