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案情]
李明智力超群,为某歌舞团演员,生活可以自理。李明15岁时曾作为其同事王宏(成年人且精神正常)的委托代理人与某商场签订过一份买卖办公器材的合同;李明16岁零1个月时曾与张阳签订过一份买卖电脑的合同,内容是李明用1万元购买张阳所卖的一台笔记本电脑。
[问题]
问答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82条规定:“本法所称留置,是指依照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备人的动产,债备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问答题杨某自幼丧父,和母亲吉某相依内命生活,感情甚深。吉某一个人靠着顽强的毅力,不但将女儿杨某拉扯大,而且靠经商过上了富裕的日子,自己买了一套住房,并有个人存款12万元。女儿杨某成家后,也非常孝敬母亲,和丈夫张某及女儿张乙随母亲一起居住,经常帮助母亲。可是天有不测风云,2001年2月,吉某外出进货时,不幸遇害。杨某悲痛欲绝,竟也在几天后因过度伤心死亡。此后,已经多年不来往的吉某的弟弟吉甲突然向张某提出,吉某的女儿杨某已经死亡,现在只有自己才是吉某唯一的亲人,应该继承其全部遗产。张某不同意,二人争执不下,吉甲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排除张某的妨害,实现自己的继承权。问:
问答题简述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
问答题有人认为:“抵押物价值减损的,抵押人应当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另行提供抵押物作为债权的担保。”请运用担保物权理论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问答题我国《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规定:“法人的定义及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请问:
问答题简述债权的概念和特征。
问答题简述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的区别。
问答题甲厂2006年研制出一种N型高压开关,于2007年1月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2008年5月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权。乙厂也于2006年7月自行研制出这种N型高压开关。乙厂在2006年底前已生产了80台N型高压开关,2007年3月开始在市场销售。2007年乙厂又生产了70台N型高压开关。2008年初,甲厂发现乙厂销售行为后,遂与乙厂交涉,但乙厂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问:乙厂是否侵犯了甲厂的专利权?为什么?
问答题[案情]
李某和王某是邻居,李某要去边疆地区支教一年,临行前将自己的电脑委托王某保管。在王某保管期间,王某喝水不慎将水洒入电脑主机内,导致一元件损坏。王某将此事告知李某,李某说:“没事儿,等我回去再换。”半年后,王某见此电脑闲置,于是将该电脑以自己的名义卖给了赵某,赵某付了钱,但是没有提货。李某此时支教回来,要求王某返还电脑,但王某称其已将电脑卖给赵某,不同意返还,只同意返还一部分钱款。李某于是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买卖合同无效,并返还自己的电脑。
[问题]
问答题甲向乙借款人民币50万元,约定借期为2年,月息4%。乙因担心甲到期无力还款,要求甲找人担保。甲找到自己的朋友丙做保证人,与乙签订了有担保条款的借款合同,但合同中关于担保的条款仅规定“丙对甲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2年后,甲未履行还款义务,乙即请求丙偿还借款本息,被丙以保证责任约定不明为由予以拒绝。
请回答以下问题:
问答题简述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和特征。
问答题简述民事权利的特征和行使原则
问答题简述无权代理的概念和法律效力。
问答题张某与李某系邻居。2009年10月,李某准备盖一座高9米的两层楼房,在与张某协商时张某不同意他盖那么高。李某认为,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房,想盖多高就盖多高,别人无权干涉。经现场勘验,被告楼房后檐高8.27米,距原告房屋仅6.6米,原告房高4.2米。张某遂以李某为被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按规定留出采光和通风距离。 问:(1)李某是否可以在自己的宅基地上想盖多高的楼房就盖多高的楼房?为什么? (2)李某盖了高楼后,张某的什么权利遭受到了侵害? (3)本案应当如何处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问答题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
问答题简述民事法律事实的种类。
问答题简述区分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的意义。
问答题2010年8月15日张三和李四约定,张三将其一祖传名画卖与李四,价款10万元,8月20日双方同时履行各自的义务。8月16日,张三因王五出价12万元,所以张三将其祖传名画卖与王五。 问:(1)李四能否在8月16日要求张三承担违约责任?依据是什么?李四可否解除合同? (2)如果李四8月20日前没有要求张三承担违约责任,李四能否于8月20日要求?依据是什么? (3)如果合同约定李四应于8月18日付款,张三于8月20日交付名画。那张三8月18日要求李四交付价款,李四能否拒绝?
问答题孙某因出国留学,将自己家一幅名人字画委托好友王某保管。在此期间王某一直将该字画挂在自己家中欣赏,来他家的人也以为这幅字画是王某的,后来王某因做生意急需用钱,便将该字画以3万元价格卖给不知情的吴某。孙某回国后,发现自己的字画在吴某家中,以“我的东西我有权要回”,向吴某索要。
孙某的主张能否成立?试运用民法原理并结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加以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