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类
公务员类
工程类
语言类
金融会计类
计算机类
医学类
研究生类
专业技术资格
职业技能资格
学历类
党建思政类
全国联考
公共课
专业课
全国联考
同等学历申硕考试
博士研究生考试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
化学
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
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
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
问答题简述牵连犯的概念、特征和处断原则。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民法总则》第122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请从概念、构成要件、效力的角度对上述法条进行分析。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我国《刑法》第176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简述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简述集合犯的概念、特征和处断原则。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试论民法的性质。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甲、乙、丙是朋友。甲、乙每天游手好闲,丙在某工厂工作,职责是烧锅炉。一日甲乙手头没有钱花了,就想到丙工作的地方去找点钱。他们找到丙,跟随丙进人工厂。到达锅炉房后,甲乙将来意向丙表明,丙坚决不同意。无奈,甲乙将丙绑在锅炉房的椅子上,然后就要去车间偷东西。丙急得大喊,说不能绑着他,如果不能及时添煤的话,锅炉会爆炸,后果很严重。甲乙对丙的话置之不理,径直冲向车间,将价值2万元的一台设备偷走。锅炉房内,因为无人及时添煤,锅炉爆炸,将丙炸成重伤,将附近的设备损坏,价值10余万元。分析上述案例,请回答: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甲因吸毒缺钱,想到自己的朋友煤老板乙为人好色,又惧怕老婆。便想找到乙与他人有染的证据,迫使乙交付财物。于是找来卖淫女丙协商此事,由丙色诱乙,甲偷拍二人床照,事成之后二人平分财物。一日,甲请乙吃饭,叫卖淫女丙相陪。饭后,甲将乙、丙送上车。乙、丙刚到乙宅,乙便被客户电话叫走,丙亦离开。半小时后,甲持相机闯入乙宅发现无人,遂拿走了乙的3万元现金。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简述离婚与撤销婚姻的区别。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试论物权的保护。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简述承担连带责任的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构成要件。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请分析: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简述法定抵销的构成要件。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我国《刑法》第16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请分析: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简述监护终止的原因。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简述留置权的含义和成立要件。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我国《物权法》第二十五条:“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第二十六条:“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第二十七条:“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请分析: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甲邀请乙一同从事长途客车经营,约定乙按照年客运收入的5%提成,经营风险由甲承担。某日,客车在运输途中和一辆货车相撞,造成车内乘客丙当场死亡。客车因严重受损被送往修理厂丁修理,之后交警认定事故原因是由货车司机违章驾驶造成。甲以货车司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为由拒付修理费,要求修理厂丁向货车司机索要修理费。同时丙的妻子要求甲支付赔偿金,甲以自己对交通事故不承担责任为由拒绝。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并分别说明理由: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物权法》第93条:“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请分析: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简述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念及共同特征。
进入题库练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