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赵某在KTV包厢陪客人唱歌,当天晚上12点左右,客人钱某将公文包放在包厢的座位上,然后去上厕所。在钱某上厕所的时候,包厢内其他客人觉得时间太晚,于是结账离开。赵某把客人送出门后,看到了钱某的公文包,发现里面有现金、手机等物,于是趁着钱某还没有回来,拿走了公文包内的现金约2万余元后,迅速离开。钱某上厕所回来之后,发现其他的客人都已经离开,拿起自己的公文包也准备走的时候,发现公文包有些异样,于是打开公文包检查,发现里面的现金被盗。钱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后,赵某被抓获。 问:赵某的行为构成侵占罪还是盗窃罪?说明理由。
问答题《刑法》第310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试说明:(1)本条所规定的罪名、罪状的描述类型。 (2)本条所规定的犯罪的主客观要件和本条规定的“明知”的含义。 (3)试举例说明本条第2款规定的情况。 (4)甲与乙预谋盗窃,事先明确分工,由甲负责偷盗物品,乙负责望风并事后为甲提供隐藏处所,两人分获赃款。乙的行为构成何罪?
问答题简述合同诈骗罪的定义和犯罪构成。
问答题《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试说明:
问答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之一:“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问答题甲从乙处借款5万元,丁为甲承担连带全额保证担保责任。之后,甲的朋友丙表示愿意替甲偿还债务,并与甲签订了债务承担协议,但并没有取得乙的同意。 请分析:
问答题简述渎职罪的共同特征。
问答题简述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和类型。
问答题《刑法》第170条规定: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第172条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试说明:(1)根据犯罪构成理论确认伪造货币罪的犯罪构成。 (2)第170条第1项中的“首要分子”的含义是什么? (3)伪造货币罪和《刑法》第172条规定的持有假币罪的关系是什么? (4)行为人伪造货币后又将伪造的货币出售的,应当如何处理?
问答题请对“所有的首要分子都是主犯”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问答题李某婚前有8间瓦房。1960年与蒋某结婚,婚后生育3个子女。长子李甲,次子李乙和女儿李丙。1965年,蒋某死亡。李某抚养3个孩子长大成人。1987年前后,李甲和李乙分别结婚搬出去单过。李某与女儿李丙共同生活。1990年,李丙与赵某结婚,生有一子赵A。李某还与女儿一家一起生活。1991年,李某经介绍与齐某结婚,婚后女儿李丙搬出去另住。齐某是再婚,与前夫生有两子,即王B与王C。王B已经成年独立工作,王C(10岁)正在读小学,与李某一起生活。1992年,李某的长子李甲因工伤死亡,留有一女李D。1993年,李某自书遗嘱:自己专有的瓦房8间,齐某4间,女儿李丙4间。1990年存的2万元钱全部归齐某,自己少年时珍藏的一幅山水画送给好友康某。1994年,李某病故,齐某因伤心过度休克。李丙与康某在送齐某去医院途中,遇交通事故,三人全部死亡。在李某死后2个月,某出版社又寄来李某的稿酬6万元,在李某的财产继承上,继承人之间发生了纠纷。
问:哪些财产属于李某的遗产?其遗产应当如何分配?
问答题有人认为:“民事法律行为必须有意思表示才能成立。”清对这种观点加以辨析。
问答题简述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区别。
问答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2条第1款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请回答:
问答题简述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的构成要件。
问答题《刑法》第267条第2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注:《刑法》第263条规定的是抢劫罪) 试说明:
问答题《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问答题请对“挪用资金和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区别仅在于挪用的对象不同”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问答题简述酌定量刑情节的概念和种类。
问答题《刑法》第247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请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