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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有人认为:“有过错即有责任,无过错即无责任。”请运用侵权责任法理论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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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合同法》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请根据民法原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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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合同解除的概念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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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被告王某因工作关系经常往返于香港和北京之间。原告李某是王某的邻居,听说在香港能以低于大陆商场很多的价格买到外国大牌化妆品,遂委托王某代购倩碧、贝加斯等护肤品一批,价值3000元。2010年9月,王某到香港出差,邀请朋友谢某和其一道去商场购买李某所托物品。途中,谢某提出自己前段时间在网络上卖护肤品,现在手头还剩下一点货,可以极低的价格出售给王某,自己只求脱手,王某则可以获取价差。王某经考虑后应允。10月,王某返京,将护肤品交付给李某。李某使用该护肤品后,出现红肿、刺痛等症状,后经专业人士鉴定,李某才知道该护肤品是假货。经逼问,王某说明了实情。李某要求王某返还货款并赔偿损失,被王某拒绝。李某遂将王某和谢某诉至法院,要求两人返还货款并赔偿损失。 问:(1)王某和谢某的行为的性质和后果是什么? (2)李某的诉讼请求是否成立?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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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人格权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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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试论合同法上的代位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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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抵押权和质权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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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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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有人认为:“有管理他人的行为和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就是无因管理。”请运用无因管理知识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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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某商店开展促销活动,部分商品打折销售,并在醒目处贴出“打折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的告示。试运用民法原理并结合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该告示加以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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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曾老太早年丧夫,没有改嫁,一个人含辛茹苦把独子曾庆国拉扯成人。曾庆国参加工作后,结交了一个女朋友金英。曾老太起初十分高兴,后来发现金英性格飞扬跋扈,虚荣心又很强,于是对儿子的这门亲事表示反对。曾庆国正处于热恋,对母亲的意见置之不理,在金英的压力下和母亲发生了严重的冲突。曾老太一气之下说道:“你要是娶这个女人,我就当没生过你这个儿子!”没想到曾庆国果真从家中搬出,在外面租了房子,和金英结了婚,并于婚后第二年生了个儿子。儿子出生后,家庭开销骤然增大,加上曾庆国和金英所在工厂效益不好,夫妻双双下岗,一家三口日子过得非常拮据。而曾老太靠出租家里的6间住房给附近考研的学生,月入3000元有余,手头很宽裕。曾老太知道儿子一家的现状后,通过亲属给曾庆国传话,表示只要曾庆国给自己赔个不是,自己还是会帮他们一把的。而曾庆国和金英始终对母亲反对他们结婚的事情耿耿于怀,坚决不向母亲低头。曾老太越想越生气,于是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1)曾庆国每月支付曾老太赡养费10元钱;(2)曾老太每两个月可以探望孙子1次。 问:(1)本案中,曾老太能否请求曾庆国支付赡养费?为什么? (2)曾老太的第二个诉讼请求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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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乙公司供给甲公司20辆汽车,货款总价值1000万元,甲公司先预付车款的20%,即200万元,剩余的车款800万元在交货后半年内付清。合同签订后,乙公司考虑到甲公司有可能将汽车私自转卖,便要求甲公司找个有实力的公司担保。甲公司找到了丙公司,由丙公司为甲公司的余欠货款提供担保,保证合同约定:“若甲公司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乙公司交货后,甲公司因经营不善,连续亏损,还款无望,但甲公司对丁公司有债权800万元,乙公司见丁公司的经营状况比甲公司好一些,于是经三方协商,甲公司将800万元债务转移给丁公司。丙公司对上述事实毫不知情。半年期至,乙公司要求丁公司偿还800万元,但此时丁公司由于拖欠银行贷款无力清偿,已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于是,乙公司找到丙公司,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请回答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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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试运用民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包括该条文所规定制度的概念、构成要件、法律效力和制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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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抵押权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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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自然人甲与自然人乙是好友,甲因扩大店面急需资金向乙借款10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将自己的奥迪车出质给乙,乙因自己不会开车,要求甲将该车开回。后甲向自然人丙借款10万元,又将该车出质给丙。丙对该车进行了占有。该奥迪车的价值为50万元。在丙占有期问,因丁向丙租用该车,丙未经甲同意,即与丁签订了租赁合同。丁因违章驾驶造成该车灭失,为此引起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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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含义及其所附条件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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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84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试分析该法律规定(要求从制度的概念、特征和处理原则等方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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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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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谭天和李娟婚后共生育了两个儿子:长子谭一光和次子谭一明。2007年,李娟去世。次年,谭一明也因病去世。谭一光长年在外打工,其妻嫌恶公公,不愿和公公来往。谭天随谭一明的遗孀宋芳和谭一明的儿子谭小松生活。宋芳对老人悉心服侍,承担了照顾其生活的全部责任。2011年,谭天去世。办理后事时,发现谭天留有遗嘱一份,上书:“我一辈子省吃俭用,攒下6万块钱。战友姚忠对我有过救命之恩,给他2万元以报答其恩情,剩下的你们自己分,不要伤了和气。”谭一光经多方查找终于联系上姚忠家人,得知姚忠已经去世多年。姚忠的儿子姚明礼认为自己是姚忠唯一的继承人,这2万元应归自己。谭一光则以尊重老人遗嘱为由拒绝。姚明礼于是起诉到法院。后宋芳加入诉讼,要求分一份遗产。 问:(1)姚明礼有无继承权?为什么? (2)宋芳有无继承权?为什么? (3)谭小松有无继承权?为什么? (4)本案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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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刘某和王某达成书面的协议,约定刘某以一辆2000型桑塔纳换取王某面粉若干袋。刘某负责给该车安户和办理车牌号,而且在使用中如果出现任何的非人为的故障,其责任由刘某承担。合同签订后,王某按照合同的约定将面粉交付了刘某。刘某在将该车交付王某办理相关的手续时发现该车系被盗车辆,该车被公安部门依法扣押。该汽车后来被李某认领。此时王某要求刘某返还其交付的面粉。但是,刘某说,该面粉已经被用于生产食品。于是王某要求刘某返还价款11万元。王某经过调查发现,刘某已经丧失了清偿债务的能力,但是同时发现,刘某曾经在一个月之前在朋友的儿子郑某的生日上送给郑某5万元人民币的生日礼物,而且半个月之前,刘某曾经将自己的一些价值6万元的物品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卖给了陌生人何某。 问:(1)王某能否向认领汽车的李某主张的汽车的权利?为什么? (2)王某向刘某提起了诉讼要求返还相应的价款后,王某能否再次向刘某提起撤销权诉讼? (3)王某提起撤销权诉讼应当以谁为被告? (4)郑某在撤销权诉讼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 (5)何某在撤销权诉讼中处于什么样的诉讼地位? (6)如果王某在撤销权诉讼中胜诉,是否可以根据该胜诉裁判对被撤销的法律行为涉及的相关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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