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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刑法》第335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试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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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缓刑的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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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表见代理与无权代理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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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甲邀请乙一同从事长途客车经营,约定乙按照年客运收入的5%提成,经营风险由甲承担。某日,客车在运输途中和一辆货车相撞,造成车内乘客丙当场死亡。客车因严重受损被送往修理厂丁修理,之后交警认定事故原因是由货车司机违章驾驶造成。甲以货车司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为由拒付修理费,要求修理厂丁向货车司机索要修理费。同时丙的妻子要求甲支付赔偿金,甲以自己对交通事故不承担责任为由拒绝。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并分别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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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甲收藏名画一幅,并为其保险。现甲将此画转让于乙,双方约定,乙当日付一半价款,名画所有权转移于乙,另一半价款3日内付清,价款付清交付名画。乙当日给付一半价款,一周后,乙仍未清偿欠款,甲家因雷击失火,名画毁损。甲向乙索要欠款,乙要求甲退还已付价款。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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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医疗事故罪和非法行医罪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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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请对“犯罪分子在犯罪后又犯罪的是一般累犯”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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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有人认为:“物权法定原则是指物权的种类、内容以及物权的设定都由法律直接规定。”请对这种观点加以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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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与人为过,善莫大焉”的说法。如果我们将其中的“过”理解为“过错”,请运用民法理论和有关法律规定对此加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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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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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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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抢劫罪的概念与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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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请对“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犯罪没有完成的为犯罪未遂”进行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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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应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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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共同侵权行为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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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刑法》第310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韵,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试分析该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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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甲于2005年1月向乙借款7万元,借款期限为4个月,利息比照银行同期借款利率,二人签订了借款合同。3月,甲将自己居住的房屋送给了丙,并办理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4月,丙为了从事地板生意向丁银行贷款10万元,并以甲送给的住房作为还款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甲、乙签订的借款合同到期后,乙发现甲已经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于是,乙向法院起诉,要求甲清偿欠款。 阅读分析上述案例后,请回答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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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韩洪宝、刘桂兰夫妇共生育子女3人,长子韩玉平,长女韩玉英,次女韩玉珍。 1966年韩洪宝夫妇在A市购买房屋4间,建筑面积90平方米,1980年1月,韩玉平与李旭结婚,于同年7月搬出分家另过,并于1981年初生有一子韩坤,4月,韩玉平因车祸丧生。1981年9月,韩洪宝病故,其遗产未作处理。韩洪宝去世后,刘桂兰与女儿韩玉英、韩玉珍共同生活。1995年,韩玉英结婚,搬到B市另过。1998年韩玉珍亦出嫁,刘桂兰独立生活。2002年6月,刘桂兰病故,其病故前,于2002年5月10日经A市公证处立下公证遗嘱,全文如下:“将韩洪宝、刘桂兰所有的房屋在我死后都留给我的大女儿韩玉英”。并将房屋产权证交给了韩五英。刘桂兰去世后,其次女看见姐姐家境不好,声明将自己应有的房屋产权赠给韩玉英。李旭认为,韩玉平也是家庭成员,理应分得部分遗产,遂将韩玉英起诉到人民法院。问:本案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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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甲在回家路上将一提包遗失,提包内装有价值10万元的钻石一枚。乙拾得该提包后在原地等待失主认领,但因未能等到失主,乙于是将提包带回家中。乙第二天刊登了招领启事,甲看到招领启事后,便找到乙向乙索要钻石,乙答应在甲支付报酬1万元和因保管钻石支出的费用1000元后才归还钻石,而甲只愿付1000元保管费,乙为此拒绝归还钻石。2日后,乙因经商急需而向丙借款,丙要求提供担保,乙于是将钻石出质给丙并将钻石交给了丙,但未告知该钻石是遗失物的事实。又过了10日后,甲凑齐1万元酬金后来取钻石,乙不得已要求丙返还钻石,但遭到丙的拒绝。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1)乙要求甲支付报酬1万元的请求和拒绝返还钻石的行为能否成立?为什么? (2)甲找到乙要求其归还钻石时,乙是否有权要求甲支付保管费?为什么? (3)对于本案,A法院和B法院在判决结果上存在差异。A法院认为,丙有权取得钻石的质权;在质权设定期间,甲无权对钻石进行追索。B法院认为,丙无权取得钻石的质权;甲享有对丙占有钻石的追索权。请选择您较为认同的观点(只能选择一种观点),并阐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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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报复陷害罪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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