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简述过失致人死亡罪(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杀人罪的界限。
问答题简述我国刑法中关于特殊主体规定的类型。
问答题《物权法》第84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试运用民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包括该条文所规定制度的概念、构成要件、法律效力和制度价值)
问答题简述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
问答题甲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乙,2014年1月,乙为了经营酒店,经甲同意,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共花费2万元。
2月11日,乙在某商场订购了一台咖啡机,约定乙于2月16日提货。因乙未于2月16日前往该商场提货,该商场也未到仓库提货。2月16日晚,仓库失火,全部货物烧毁(包括与乙订购的相同的咖啡机500台)。
2月19日晚,一辆失控的汽车撞到该房屋,致使墙面损毁,肇事司机逃逸,乙要求甲维修,甲拒绝,乙无奈只好自己花费3000元修理。
问:
问答题材料一:甲被邻居马某因琐事殴打,甲气愤异常,便伺机报复。某日,甲见马某15岁的女儿在地里干活,便产生报复马某女儿的念头,但又怕自己打伤女孩犯法。他想起别人说过的“少年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便叫自己13岁的儿子乙和15岁的侄子丙去打死马某的女儿。乙和丙听了甲的怂恿,一人拿起一把铁锹冲过去,对准马某女儿的小腿各铲一锹,因女孩大动脉血管被砍断,被群众送住医院抢救,终因流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
材料二:胡某因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遭两名加害人报复追杀。胡某在逃跑过程中,两加害人仍持刀追赶。途中,一中年妇女甲骑摩托车(价值人民币6000元)缓速驶来,眼见两加害人已经逼近,情急之下,胡某一手抓住摩托车一手将甲某推下(甲倒地但并未受伤),骑车逃走。胡某骑至安全地带,松了口气,才想起摩托车怎么处理。胡某将摩托车尾部工具箱的锁撬开,发现内有现金2000元和一张未到期的定额存单(面额1万元)。胡某顿生贪念,将现金和存单据为己有,并将摩托车推至山下摔坏。几日后,胡某使用伪造的身份证在到期之前将存单中的1万元取出。此后逃往外地。
阅读分析上述案例后,请回答以下问题:
问答题简述物权法定原则的含义和基本内容。
问答题有人认为“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民事法律行为”。请运用民事法律行为理论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问答题
问答题简述抵销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问答题2008年2月3日甲乙之间签订合同约定,乙借给甲10万元,甲以自己的一辆汽车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2月5日,乙将10万元交给甲,但甲并没有将汽车交给乙,也没有办理登记手续。2月10日甲与丙订立合同,约定甲向丙购买一批价值30万元的冰箱,违约金为3万元,同时甲向丙交付了1.5万元的定金。之后丙又要求甲为该合同提供担保,于是二人于2月15日订立了质押合同,约定甲将自己的汽车质押给丙,2月16日,甲将汽车交给了丙。后来丙由于无法提供合同约定的冰箱而违约,导致甲损失2万元。在丙占有该汽车期间,丙又将其出租给了不知情的丁。丁由于驾驶不当而造成汽车多处受损,遂到戊的汽车修理店修理,丁修完后交了修理费要将车开走,戊以丁之前还欠其5000元为由要求留置该汽车。 问题:
问答题“法律偶尔也欺负老实人”,如果这里的老实人是指没有过错的人,请用侵权责任法理论对此辨析。
问答题胡某因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遭两名加害人报复追杀。胡某在逃跑过程中,两加害人仍持刀追赶。途中,胡某多次拦车均遭出租车司机拒载。此时,一中年妇女甲骑摩托车(价值人民币6000元)缓速驶来,眼见两加害人已经逼近,情急之下,胡某一手抓住摩托车一手将甲某推下(甲倒地但并未受伤),骑车逃走。胡某骑至安全地带,松了口气,才想起摩托车怎么处理。胡某将摩托车尾部工具箱的锁撬开,发现内有现金2000元和一张未到期的定额存单(面额1万元)。胡某顿生贪念,将现金和存单据为已有,并将摩托车推至山下摔坏。几日后,胡某使用伪造的身份证在到期之前将存单中的1万元取出。此后逃往外地。
阅读分析上述案例后,请回答以下问题:
(1)胡某在遭追杀的紧急情况下,夺取摩托车的行为,如何定性?
(2)胡某将工具箱内的2000元钱和存单据为已有的行为构成何罪?后胡某使用伪造的身份证将存单中的1万元取出,这一行为又该如何处理?
(3)对胡某将摩托车推至山下摔坏的行为,如何定性?
问答题简述刑事责任的解决方式。
问答题简述假释与缓刑的区别。
问答题《物权法》第208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请根据民法原理分析:
问答题甲为了骗取保险金,花1万元买来一辆二手名牌轿车,通过在某国有保险公司担任业务员的好友乙经办,向该保险公司谎报轿车价值为20万元,投保车辆盗抢、毁损险。之后,甲找中学生丙(男,15岁),给丙5000元报酬,请丙将停在甲自家平房前的轿车烧毁。丙问为什么,甲说那是邻居的车,要烧毁报复邻居。丙说没问题,10天以内解决。丙拿钱带上同学丁(男,15岁)一起吃喝、上网吧。丁问丙哪来这么多钱,丙告以实情,并请丁帮忙,丁答应,并搞来一大瓶汽油放在丙家,准备点火用。此间,甲担心轿车离自己家太近,烧车会烧到自家和邻居的房屋,就打电话告诉丙放弃烧车,并让丙将5000元钱退回。丙已将钱花去大半,无法偿还,听后十分着急,一边答应停止行动,过几天退钱,一边通知丁就在当晚行动。丁答应,约定当晚在烧车地点会合。晚上,丙带上汽油瓶到烧车地点,丁因害怕未去。丙久等丁未果,遂决定单独行动。丙将汽油泼到车上,点火烧车,然后躲在一边察看动静。丙见火越烧越大,十分害怕,急忙打电话报火警,并急叫附近四邻灭火。由于丙报警、喊人救火及时,仅烧毁轿车、烤糊了邻近该轿车的几间房屋的门窗和屋檐,未造成其他后果。
事后甲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派乙核定保险事故,乙明知甲虚报保险标的,恶意制造这场保险事故,但考虑是朋友关系,还是给其出具了保险事故评估证明,致使保险公司全额赔付20万元保险金。
案发后,乙在审讯期间主动交代:在3个月前曾利用职务便利,虚构一起车险事故,从公司骗领到5万元赔款,据为已有。
阅读分析上述案例后,请回答以下问题:
问答题简述抢劫罪和绑架罪的区别。
问答题简述逃税构成犯罪初犯的特别规定。
问答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