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简述我国实行既统一又分层的立法体制的原因
问答题试论述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
问答题近年来,全国每年发生交通事故40多万起,近10万人死亡。司机的酒驾、超载和超速驾驶,行人无视红绿灯的“中国式过马路”等行为都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西方思想家曾言,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心中。
请根据上述材料,谈谈良好的法律意识对法治的意义以及培养法律意识的措施。
问答题张明违反了法律规定,法院依法追究了他的法律责任。但张明所违反的法律是在张明出国期间由国内立法机关制定的,张明不知道有这种法律规定,他回国后也无人告知他已经制定了这一法律。张明认为不知者不为过,法院不应当根据他不知道的法律规定处罚他,至少也应考虑对他予以减轻处罚。
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和法律基本原理分析以上案例。
问答题运用法理学的知识,并适当结合我国现行宪法相古代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论述当代中国公民在法律适用上一律平等原则。
问答题简述法治和法制的区别
问答题简述资本主义法的三个发展阶段及其特征。
问答题简述两大法系的主要区别。
问答题为什么说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
问答题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指出,其实,只有毫无历史知识的人才不知道:君主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经济条件,并且从来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
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这种变化可以划分为量变和质变两种类型。如果经济基础的内容只是发生了局部的变化,那么法律将在原来的性质范围内发生量变;如果经济基础发生了质的改变,例如从封建主义发展为资本主义,那么法律也随之发生质的飞跃,成为一种新的历史类型的法。
恩格斯晚年在写给施米特的信中说:总的来说,经济运动会替自己开辟道路,但是它也必定要经受它自己所造成的并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政治运动的反作用……法也是如此:产生了职业法律家的新分工一旦成为必要,立刻就又开辟了一个新的独立部门,这个部门虽然一般地完全依赖于生产和贸易,但是它仍然具有反过来影响这两个部门的特殊能力。
恩格斯曾指出,国家权力对于经济发展的作用可能有三种:它可以沿着同一方向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发展得比较快;它可以沿着相反方向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它在每个大民族中经过一定的时期就都要遭到崩溃;或者是它可以阻碍经济在某一种方向上的发展,而推动经济沿着另一种方向发展。恩格斯同时也指出,这种情形也适用于法律。
运用法理学知识分析上述论断。
问答题某日,警察甲正在追捕一夺路而逃的抢劫者乙,见路旁停一辆未锁的摩托车,未向旁边站立的丙打招呼就顺手骑上去追乙,丙认为甲抢劫了自己的摩托车,于是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公安机关查明后认为甲是为执行公务,因此可以不经丙允许而使用其车,丙听后认为极不公平。
运用法理学的有关知识对此作出分析。
问答题论述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问答题从执法特征的角度论述依法行政原则。
问答题简述法理学的概念和内容。
问答题简述司法的原则
问答题论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问答题试论法律体系与法学体系的关系。
问答题试论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
问答题论述法的价值的冲突及其解决。
问答题甲带一大公文包,里面有价值80多万元的提货单及其他贵重物品。甲去看电影,离开时把包忘在了座位上。后甲在报纸上登了一则寻包启事:一周内送还者酬金15000元。后来捡到该包者乙与甲在酬金问题上发生了争议,从而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的难点在悬赏广告的定性是合同还是单方行为,于是出现了不同解释:第一种意见认为该悬赏广告是一种合同行为,因为尽管民法通则没有规定,但1929-1930年民国政府制定的《中华民国民法》第164条就规定了悬赏广告,从其前后的条文来看,从第153条到第165条都规定的是契约,因此介于其中的悬赏广告应该是契约。第二种意见认为悬赏广告是单方行为,因为《中华民国民法》第164条规定,以广告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之人给予报酬者,对于完成该行为之人负有给付报酬之义务,对于不知有广告而完成该行为之人亦同。条文当中说到,完成广告所指定行为的人,即使他不知道有这个广告,登广告者也应该给他许诺的报酬。按这个意思,悬赏广告就不是契约而是单方行为。第三种即后来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解释。在我国大陆,民法通则关于悬赏广告未有规定,学者起草的统一合同法的第一个草案规定了悬赏广告,当时就有学者说悬赏广告不是合同而是单方行为,不能规定在合同法中,后来正式稿中删除了该规定。 请运用法理学的有关知识,从法律解释分类的角度分析上述三种意见所用的解释方法,并分析不同解释得出不同结论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