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行为,危害国家安全、构成间谍罪的有( )。
下列犯罪属于结果犯的有( )。
被告人丁甲,男,43岁,农民;被告人丁乙,女,18岁,待业青年;丁丙,男,15岁,学生;姜某,男,19岁,无业。2003年12月10日,丁丙、姜某在家饮酒时产生抢劫歹意,遂蒙面伪装后,一起持猎枪闯入某公司经理张某家,对张某进行威胁,从张身上搜得仅有的50元钱。二犯仍不满足,随即以匕首撬开室内组合柜,将柜中人民币1万元以及一些贵重物品洗劫一空。作案后二犯携带钱物逃至丁丙家,家中只有丁丙之姐姐丁乙。姜某当着丁乙的面将所抢得的钱物放在床上说:“这是我们抢来的。”并提出把现金先藏在丁家。被告人丁乙不同意,提议放在丁丙奶奶家藏匿。被告人丁乙返回家后,即将此事告知其父被告人丁甲。次日,公安人员根据线索到丁家调查其子抢劫一案,丁甲谎称其子上班未归,并与丁乙一同竭力证明丁丙没有作案时间。其后,丁甲还指使丁乙将其子的衣服、皮鞋以及两张火车票送到奶奶家中,告知公安人员曾来家中调查一事。当丁丙得知自己已被公安机关列为怀疑对象时,即脱掉作案时穿的衣服、鞋交给丁乙,并换上丁乙带来的衣服和鞋,丁乙将丁丙作案时穿的衣服、鞋毁弃于屋后垃圾坑中。丁丙与姜某一起携赃款赃物乘坐火车潜逃。丁乙回家后便将二犯潜逃一事告知其父丁甲。丁甲即对丁乙说:“此事千万不要说出去,否则要犯杀头罪的。”丁乙点头同意照办。当公安机关传讯二被告人询问丁丙去向时,二被告人均隐瞒了二犯潜逃的事实和其他情节。不久案发,公安机关依法拘留了丁甲、丁乙。问:
盗窃罪与侵占罪的主要区别是( )。
下列关于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说法正确的有( )
如果行为人认识到危害结果必然发生,则不可能成立( )。
下列不属于强奸罪的加重构成的是( )。
下列犯罪中属于占有型的侵犯财产罪的有( )。
赵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缓,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一天,赵某在监舍内其床下,发现一把自制小刀,便骂问是谁的小刀。赵某骂问了几遍后,见没有人理会,便将小刀扔到监舍对面水房垃圾桶里。赵某回到监舍后,小刀物主(同监舍服刑人员)刘某与其发生争执并相互辱骂。刘某先动手打赵某面部一拳,赵某即朝刘某面部还击两拳,随即两人被同监舍服刑人员拉开。经鉴定,刘某鼻骨骨折明显移位,损伤为轻伤。问:
2006年10月某市人民检察院以宏发经济发展公司和该市国家税务局城区中心分局犯逃税罪起诉到该市中级人民法院。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市国家税务局城区中心分局在与宏发经济发展公司共谋后决定为宏发经济发展公司偷税提供方便,宏发经济发展公司在其法定代表人张某的策划下在2003年共计偷税100万元,占应缴纳税额的15%。2005年宏发经济发展公司被宏图公司兼并,宏发经济发展公司在工商局注销,张某退休。宏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李某。问:
洗钱罪的犯罪对象不包括哪些犯罪所得?( )
以重伤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造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重伤的( )。
有期徒刑与拘役的主要区别是( )。
下列犯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有( )。
关于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累犯的构成条件说法正确的是( )。
下列犯罪中,法律明文规定“明知”是( )的构成要件。
故意伤害致死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关键区别是( )。
肖某,男,17周岁;朱某,男,18周岁。两人系某大学的大学生,暑假期间朱某提出找小姐,肖某同意提供帮助。经商量后,由肖某到某酒吧找被害人周某开房,在肖某和周某发生性关系后,朱某身着警服假冒警察闯进肖某和周某所在房间,以肖某和周某有卖淫嫖娼行为,要进行罚款,周某不得已交出3000元。朱某在周某交出3000元后,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将周某奸淫。问:
甲于1997年8月实施了故意杀人行为,于2004年7月被抓获归案。在1979年刑法和1997年刑法中故意杀人罪的定罪处刑标准、法定刑完全相同。对本案( )。
《刑法》第236条第2款规定: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这一规定属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