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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看水 张 宏 (1)一个北方人,初到江南,对水多少有些惧怕。 (2)街上的地面是湿漉漉的,屋里的被褥用手一摸,也有些莫名的潮意。在这个秋末,北方早已是艳阳高照,这里却到处被一层水的薄纱笼罩,像一个戴着纱巾的女人,怕风吹日晒弄粗了脸。 (3)但是,如果你住下了,就慢慢地体会到它的好,体会到它的造化。水,简直就是这里无所不在的魂魄。 (4)你走在苏州的路上,会发现始终是被水包围着。 (5)在古城里,河道被大桥和小桥所连缀,与街道或平行或交错,使城市变成水的棋盘。岸边的石条,被河水浸润得不辨颜色,远远的就像一本本文字斑驳的古书叠摞着,河有多长,这书的岸就有多长。至于古老的护城河,据说从伍子胥在这里选址建了吴都,两千五百年来,就从未改变过它的波光粼粼的壮阔。 (6)在城外,车子不论是在高速路上疾驰,还是在乡野间的小路上盘桓,你一抬眼,就能看到水。有时是在苍瓦粉墙的农舍间闪出一片波光,更多的则是从你目光所及的辽远处,一直铺展到你的近前,或如沧海烟云,或如映空巨镜,横亘眼前,不管你的车开得多快,它总是不离你的视野。 (7)这是姑苏水,给人的第一印象。 (8)可是,当你回过神来细细品味这个城市的时候,你又能看到不同的水。在古街的老屋,临窗而坐,当阳光从屋后的河面散漫地折射在房顶,你手把着一杯茶,嗅着杯里的清香,你就开始更深地体会这里的水。 (9)当年白居易做苏州刺史,曾写下“绿浪东西南北水,红栏三百九十桥”的诗句,足见这里的葱茏与繁盛。但是这个自古来的商贾云集之地,城外稻香鱼肥的沃野和市内万舻充塞的河道,没有一处不是被水所承载和滋润的。一代又一代人的劳作,使水在这儿变得温柔,它顺从地流进流出,带来满城的舞榭歌台和园林胜迹。逐渐的,这水的温柔也就浸润到人的气质里。姑苏人讲话的昊音,就如同评弹和昆曲,姑苏人接人待物的举止也少见粗俗,这不能不说是姑苏水的好处。 (10)人类历史上,水向来是文明的先决条件,姑苏之水就是这样造化出了吴文明和吴文化。不能想象,没有姑苏的水,会是什么样子?没有姑苏水,也就没有了花窗照影的浪沧亭,没有了夏日临荷的拙政园,更没有了江枫渔火的《枫桥夜泊》。当然,首先是没有了“可以复衣天下”的丝锦之饶。据说,因为姑苏的桑树近水而植,其叶肥嫩,故苏丝极柔且高产,才用它织出了名冠天下的绸缎。网狮园边至今还在的清朝织造署旧址和苏州丝绸博物馆里精美绝伦的双面苏绣,就是姑苏之水物质和精神双重价值的佐证。 (11)水带来了富裕,也才能带来灵气,带来姑苏人灿烂与张扬的精神世界。就像姑苏水,可以给你泡出香喷喷的碧螺春,也可以给你酿出辣烈烈的三白酒。范仲淹、唐伯虎、文征明、金圣叹、陆文夫,只要点一点这些灿若星辰的名字,就不难看出姑苏之水的灵性。 (12)但姑苏水也有坎坷的时候。苏州北郊,有尚湖,静卧虞山南麓。这片水,相传由姜太公在此钓鱼而名,芦黄获白、池杉挺翠的湖畔,还能找到当年的唐寅系舟处,山水间散落着曾孟朴、翁同和、黄公望、王石谷、瞿景淳,乃至钱谦益和柳如是的墓碑。凄凄芳草和茂茂青竹,掩不住后人凭吊的足迹。但在“人定胜天”的日子里,一湖碧波竟被抽干,“以粮为纲”,垦成农田。从此,干涸的秧田,应对着当空的烈日,这里的人也只能成为匍匐在地上的工具。 (13)“云本无心水自闲”,今天站在退耕还湖后的尚湖边,品味白居易写姑苏之水的这一句诗时,别有一番滋味。谁说云水无心?姑苏之水,在它的温柔里面,分明也还掺着一股执倔与刚韧! (14)水与人,人与水,也许就是这么有意无意地相处着。但你来过苏州,对水,会有一种肌肤之亲的感觉,并且觉得这里,是天底下,人与水,水与人,浓情蜜意的一个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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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民文化 王学泰 儒家认为周代实行的是井田制,在这种制度下,田有常制,民有定居,各安其业。井田制如果被破坏,农民、手工业者或商贾脱离了原来的定居点与相应的职业或劳动对象——土地,这些人便成了游民。但儒家承认社会分工和人们职业的多样化,有事可干就不是游民。而先秦法家只承认耕战的作用,认为只有务农为本,老百姓以其他事情谋生都是“游食”,也就是游民。自武帝而起,历代所实行的都是“外儒内法”,因此把不务农的人们视为游食或游民的看法几乎支配整个封建社会的主导舆论,直到明太祖朱元璋还说:“若有不务耕种,专事末作者,是为游民,则逮捕之。”到了清代,统治者所理解的“游民”实际上是游民中的腐败分子,他们脱离了正常的劳动,完全以不正当的手段牟取衣食,坑蒙拐骗,欺压百姓,成为危害一方的败类,他们不仅为官方所不容,也遭到普通平民百姓的厌恶。 如果不从游民的思想倾向、道德品质,或者生活来源、生活状况(即所谓经济地位)来确定其身份,而是从这些人在其所处的社会结构中的地位出发,中国封建社会中的“游民”应该指那些脱离了当时社会秩序(主要是宗法秩序)的人们,其重要的特点就在于“游”。他们缺少稳定的谋生手段,居处也不固定,大多数人在城市乡镇之间游动。游民意识的最大特点是反社会,缺少执著的理想,没有固定的价值观。这种类型的游民虽然在进入文明社会之后就存在,但是只有在宋代和宋代以后才大量出现,形成具有社会影响力的群体。流氓地痞不过是游民中的腐败分子,他们在游民之中也属于少数。另外,由于天灾人祸导致整个家族或宗族做大规模迁移脱离自己土地的农民,是流民而不是游民。 宋代文化教育相对普及,有文化的人与唐代比大大增加,而社会(特别是官场)对他们的吸纳能力有限,于是一部分具有一般文化知识的分子被抛到游民的队伍之中;元代由于蒙古人掌权,统治集团汉文化水平极低,数度停止科举考试使得更多的文人士大夫堕入游民的队伍。许许多多的文士从事过去为他们所不齿的通俗文学的创作,这是宋代以前所不曾有的文化现象。因为最早的通俗文艺作品是江湖艺人们创作的,所以在早期通俗小说和戏曲中便带有抹不掉的游民生活的痕迹,并或多或少地反映了游民对生活和历史的理解。 宋代和宋代以后的社会风气是崇文抑武,普通的老百姓对于战争武备很陌生(宋以前实行兵农合一的府兵制时一般农民也都接受作战训练)。因此,走投无路的人们一旦铤而走险,那些具有游民意识的通俗文学作品便给他们以鼓舞和力量,甚至成为指导他们战斗生涯的百科全书。因此我们可以看到下层社会人们从事武装反抗统治阶级活动时戏剧化、小说化的独特情景。如天地会的组织模仿《水浒传》、《三国演义》等小说;义和团的斗争生活模仿通俗戏曲等。同时,作品中游民们的冒险生涯与传奇般的经历对于听众或观众来说是引人入胜的审美对象,能引起他们的普遍关注。特别是对于生活平庸单调的人们或缺少生活经验的年轻人更是如此。实际上,通俗文艺作品的发展与繁荣,与游民、游民文化有着密切的关系。 (选自《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同心出版社2008年12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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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四、{{/B}} 现在有一种误解,就是许多人都以为自然科学的用处只在增进物质上的文明,而和人类的精神文明没有关系。事实上,我们的物质生活,固然需要自然科学知识;我们的精神生活也一样的需要自然科学的知识。因此,要讨论青年求学问题,似乎应该先在这点上做一些匡谬正俗工作。 我们对于能够学自然科学的青年,实在怀有极大的希望,但我并不主张我们有志求学的青年都走入自然科学一途。一个有志求学的青年,须选择最近于自己性情的学科。这样,这个青年才能在学问上得到成就。若使一个青年去学性情所不近的学科,则非但是这个青年自身的损失,也是国家和社会的损失。 我们承认自然科学的重要,并不是说其他的科学不重要。一个人的学问,只要学得好,无论是在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对于社会或国家都是同等重要的。我们的国家,工业落后;我们需要自然科学家,事理至为明显。自然科学家愈多,我们的工业、农业和医学必愈进步,我们的生活也必愈优裕。但一个社会所需要的,不止理、工、农、医的人才;文、法的人才,也不是一天可缺少的。一个国家能够一天没有法律吗?能够一天没有教育吗?一个青年能够在自然科学上有成就,固然是大大有助于国家的;一个青年能够在人文科学或社会科学上有成就,对国家或社会的贡献并不在原子专家之下。 人们还有一种错误的见解。他们以为学自然科学难,学文科或法科容易。这种见解上的错误,流弊颇不小。学文、法科的学生,存有容易的成见便会粗心大意。无论对于哪一种学问,一有粗心大意,就难有成就了,况且就理论上讲,任何学科要学得好,都不容易;就事实上讲,人文或社会科学,比自然科学还要难些。自然科学,一切以实验为根据,系统与条理容易把握。中才以上,若能循序渐进,都可以在自然科学上有点收获。人文科学或社会科学,从系统或条理讲,没有几种能够比得上自然科学的。所以学人文或社会科学的人,差不多没有十分固定的途径可循,没有完全妥当的方法可用。同治一种学问的人,意见互异:见仁见智,莫衷一是,容易产生各自“好恶、利害”的主观偏见。在这种情形里,当然就有困难了。 说到这里,我们可以讲一讲科学的精神了。学自然科学的人,衡度是最重要的工具;信赖衡度,泯灭偏见。便是最正当的方法。人文或社会科学,还没有到可以完全用衡度的地步,所以“好恶、利害”常常作祟。一个人文或社会科学者,如果能够泯除他的主观偏见,一切以事实为论断的根据,便算能够运用科学的精神以研究学问了。这种“无意、无必、无固、无我”的治学态度,有时也可从研究自然科学而养成。所以学人文或社会科学的人,能够先从事几种基本的自然科学工作,非但知识的要柢可以深固,即在治学态度上也可以得到益处。固然不是每个学自然科学的人都可以达到心平气和的地步,但从事自然科学实在是一种最好的训练治学态度的方法。一种好习惯,必须下苦功练习才能养成,何况是值得称作“科学的精神”的治学态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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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路亡羊 杨子之邻人亡羊,既率其党①,又请杨子之竖②追之。杨子曰:“嘻!亡一羊何追者之众?” 邻人曰:“多歧路。” 既反,问:“获羊乎?” 曰:“亡之矣。” 曰:“奚亡之?” 曰:“歧路之中又有歧焉,吾不知所之,所以反也。” 杨子戚然变容,不言者移时③不笑者竟日。门人怪之,请曰:“羊贱畜,又非夫子之有,而损言笑者,何哉?”杨子不答,门人不获所命。 弟子孟孙阳出,以告心都子。心都子他日与孟孙阳偕入,而问曰:“昔有昆弟三人,游齐鲁之间,同师而学,进仁义之道而归。其父曰:‘仁义之道若何?’伯曰:‘仁义使我爱身而后名。’仲曰:‘仁义使我杀身以成名。’叔曰:‘仁义使我身名并全。’彼三术相反,而同出于儒。孰是孰非邪?” 杨子曰:“人有滨河而居者,习于水,勇于泅,操舟鬻渡,利供百口。裹粮就学者成徒,而溺死者几半。本学泅,不学溺,而利害如此。若以为孰是孰非?” 心都子嘿然而出。孟孙阳让之曰:“何吾子问之迂,夫子答之僻?吾惑愈甚。” 心都子曰:“{{U}}大道以多歧亡羊,学者以多方丧生。学非本不同,非本不一,而异若是。{{/U}}{{U}}唯归同反一,为亡得丧。{{/U}}子长先生之门,习先生之道,而不达先生之况也,哀哉!” (选自《列子·说符》) [注]①党:家人,亲戚。②竖:年轻的仆人。③移时:半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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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四、{{/B}} 中国诗中的佳句有好些对于我是若即若离的。风晨雨夕,热闹场,苦恼场,它们常是我的佳侣。我常常嘴里在和人说应酬话,心里还在玩味陶渊明或是李长吉的诗句。它们是那么亲切,又是那么辽远!钱起的“曲终人不见,江上数峰青”两句对我也是如此,它在我心里往返起伏也足有廿多年了,许多迷梦都醒了过来,只有它还是那么清新可爱。 我爱这两句诗,多少是因为它对于我启示了一种哲学的意蕴。“曲终人不见”所表现的是消逝,“江上数峰青”所表现的是永恒。可爱的乐声和奏乐者虽然消逝了,而青山却巍然如旧,永远可以让我们把心情寄托在它上面。曲终了,人去了,但是,人和曲果真消逝了么?青山永在,瑟声和鼓瑟的人也就永在了。 玩味一首诗,最要紧的是抓住它的情趣。有些诗的情趣是一见就能了然的,有些诗的情趣却迷茫隐约,不易捉摸。本来是愁苦,我们可以误认为快乐;本来是快乐,我们也可以误认为愁苦;本来是诙谐,我们可以误认为沉痛;本来是沉痛,我们也可以误认为诙谐。我们从前读“曲终人不见,江上数峰青”,以为它表现的是一种凄凉寂寞的情感,所以把它拿来和“相思黄叶落,白露点青苔”,“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诸例相比。现在我觉得这是大错:如果把这两句诗看成表现凄凉寂寞的情感,那就根本没有见到它的佳妙了,艺术的最高境界都不在热烈。就诗人之所以为诗人而论,热烈的欢喜或热烈的愁苦也许比常人所感到的更加热烈。{{U}}就诗人之所以为诗人而论,热烈的欢喜或热烈的愁苦也经过诗表现出来以后,都好比黄酒经过长久年代储藏,失去它的辣性,只剩一味醇朴。{{/U}}我在别的文章里曾经说过这一段话:“懂得这个道理,我们可以明白古希腊人何以把和平静穆看做诗的极境,把诗神阿波罗摆在蔚蓝的山巅,俯瞰众生扰攘,而眉宇间却常如作甜蜜梦,不露一丝被扰动的神色。”这里所谓“静穆(serenity)”自然只是一种最高理想,不是在一般诗里能够找得到的,古希腊-尤其是古希腊的造型艺术-常使我们觉得这种“静穆”的风味。“静穆”是一种豁然大悟,是一种得到归依的心情,它好比低眉默想的观音大士,超越一切忧喜,同时你也可说它泯化一切忧喜。这种境界在中国诗里不多见。屈原、阮籍、李白、杜甫都不免有些像金刚怒目,愤愤不平的样子,陶潜浑身是“静穆”,所以他伟大。如果在“曲终人不见,江上数峰青”两句诗中见出“消逝之中有永恒”的道理,它所表现的情感就决不只是凄凉寂寞,就只有“静穆”可形容了:凄凉寂寞的意味固然也还在那里,但是尤其要紧的是那一片得到归依似的愉悦,这两种貌似相反的情趣都沉没在“静穆”的风味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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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 玉 盅 林清玄 (1)在所有的蔬菜里,苦瓜是最美的。 (2)苦瓜外表的美是难以形容的,它晶润透明,在阳光中,仿佛是白玉一般,连它长卵形的疣状突起也长得那么细致,触摸起来清凉滑润,也是玉的感觉。所以我觉得最能代表苦瓜之美的,是清朝的玉器“白玉苦瓜”。白玉苦瓜是清朝写实性玉雕的代表之作,历来只看到它的雕工之细、写实之美,我觉得最动人的是雕这件作品的无名艺匠,他把“白玉”和“苦瓜”做一结合,确实是一个惊人的灵感。 (3)比较起来,虽然“翠玉白菜”的声名远在“白玉苦瓜”之上,但是我认为苦瓜是比白菜更近于玉的质地,不仅是视觉的、触觉的,或者感觉的。 (4)苦瓜俗称“锦荔枝”“癞葡萄”,白玉苦瓜表现了形象的美,但是我觉得它还不能完全表现苦瓜的内容,以及苦瓜的味觉。苦瓜切开也是美的,它的内部和种子是鲜红色,像是有生命流动的鲜血。有一次我把切开的苦瓜摆在白瓷的盘子里,红白相映,几乎是画笔所无法表达。人站在苦瓜面前,尤其是夏天,心中就漫上一股凉意,那也只是一种感觉而已。 (5)不管苦瓜有多么美丽,它还是用来吃的。我年幼的时候最怕吃苦瓜,因为老使我想起在灶角熬着的中药,总觉得好好的鲜美蔬菜不吃,为何一定要吃那么苦的瓜。偏偏家里就种着几株苦瓜,有时抗议无效,常被妈妈通告苦着脸吃苦瓜,说是苦瓜可以退火,其实是因为家中的苦瓜生产过剩。 (6)嗜吃苦瓜还是这几年的事,也许是年纪大,经历的苦事一多,苦瓜也不以为苦了;也许是苦瓜的美,让我在吃的时候忘却了它的苦;我想最主要的原因,应该是我发现苦瓜的苦不是涩苦、不是俗苦,而是在苦中自有一种甘味,好像人到中年怀想起少年时代惆怅的往事,苦乐相杂,难以析辨。 (7)苦瓜有很多种吃法,我最喜欢的一种是江浙馆子里的“苦瓜生吃”。把苦瓜切成透明的薄片,蘸着酱油、醋和蒜末调成的酱,很奇怪,苦瓜生吃起来是不苦的,而是又香又脆,在满桌的油腻中,它独树一帜,没有一道菜比得上。有一回和画家王蓝一起进餐,他也最嗜苦瓜,一个人可以吃下一大盘,看他吃苦瓜,就像吃糖,一点也不苦。 (8)有一家江浙馆里别出心裁,把这道菜叫做“白玉生吃”,让人想起白玉含在口中的滋味,吃在口里自然想起故宫的白玉苦瓜,里面充满了美丽的联想。 (9)画家席德进生前也爱吃苦瓜,不但懂吃,自己还能下厨;他最拿手的一道菜是苦瓜灌肉,每次请客都亲自做这道菜,上市场挑选最好的苦瓜,还有上好的腱子肉,把肉细心地捣碎以后,塞在挖空的苦瓜里,要塞到饱满结实,或蒸或煮,别有风味。一次,画家请客,我看到他在厨房里剁肉,小心翼翼塞到苦瓜中去,到吃苦瓜灌肉时,真觉得人生的享受无过于此。我们开玩笑地把画家的拿手菜取名为“白玉盅”,如今画家去了,他拿手的白玉盅也随他去了,我好几次吃这道菜,总品不出过去的那种滋味。 (10)苦瓜真是一种奇异的蔬菜,它是最关的和最苦的结合,这种结合恐怕是造物者“美丽的错误”。以前有一种酸酸甜甜的饮料,广告词是“初恋的滋味”,我觉得苦瓜可以说是“失恋的滋味”。恋是美的,失是苦的,可是有恋就有失,有美就有苦,如果一个人不能尝苦,那么也就不能体会到那苦中的美。 (11)我们都是吃过苦瓜的,却少有人看过苦瓜树。去年我在南部,看到一大片苦瓜田里长出累累的苦瓜,农民正在收采,他们把包着苦瓜的纸解开,采摘下来,就像在树上取下一颗颗的白玉。我站在田边,看着挑篮中满满的苦瓜,心中突然感动不已,我想,真正苦瓜生命里的美,是远远比故宫橱窗里的苦瓜还令人感动的。 (12)我买了一个刚从田里采下的苦瓜,摆在家里,舍不得吃;放置几天以后,苦瓜枯萎了,失去了它白玉般的晶亮与透明,吃起来也丝毫不苦,风味尽失。这使我想起了人世间的许多事,美与苦是并生的,人不能只要美而不要苦,那么苦瓜的创作不能说是美丽的错误,它是人生真实的一个小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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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自然段写蟋蟀、蝙蝠的声音,并引用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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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写亦余心之所善兮,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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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写天街小雨润如酥,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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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法与词汇下列句子没有语病的一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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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法与词汇下列词语字形书写和画横线字注音完全正确的一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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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法与词汇下列各句中画横线的成语使用正确的一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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