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假设客户委托应试者所在代理机构代理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同时提供了其发明的包装体的技术说明,并提供了三份对比文件。代理机构接受该委托后指定应试者具体办理该项专利申请事务。请应试者根据客户所提供的技术说明,考虑对比文件所反映的现有技术,为客户撰写一份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所撰写的发明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书应当既符合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及审查指南的相关规定,又具有尽可能宽的保护范围以最大限度地维护申请人利益。如果所撰写的发明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书中包含两项或者两项以上独立权利要求,请简述这些独立权利要求能够合案申请的理由。如果应试者认为该申请的一部分内容应当通过一份或多份分案申请提出,则应当进行相应说明,并撰写出分案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答题须知1.作为考试,应试者在完成无效实务题及撰写实务题时应当接受并仅限于本试卷所提供的事实。同时,应试者在完成无效实务题的过程中不必考虑本试卷提供的三份专利文件的真实性问题,应将其均视为真实、公开的专利文件。2.应试者应当将无效实务题和撰写实务题的答案写在正式答题卡的答题区域内。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公告的专利文件[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12]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21]ZL专利号01234567.8[45]授权公告日2002年10月28日[11]授权公告号CN2521234Y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2]申请日2001.10.11[21]申请号01234567.8[73]专利权人张××(其余著录项目略)权利要求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一种用于封装可产生或吸收气体的物质的包装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包装体包括由不透气性材料构成的不透气性外包装层和由透气性材料构成的透气性内包装层,可吸收或产生气体的物质封装在所述透气性内包装层内。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包装体,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个带状部件。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包装体,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气性内包装层和不透气性外包装层粘接在一起,所述包装体通过密封口封住,所述带状部件粘接在所述不透气性外包装层的外表面上,所述带状部件与所述不透气性外包装层之间的粘接力大于所述不透气性外包装层与所述透气性内包装层之间的粘接力,当沿着与所述不透气性外包装层外表面成一定角度的方向牵拉所述带状部件时,可使所述不透气性外包装层撕开,使所述透气性内包装层的至少一部分暴露于外。说明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包装体技术领域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包装体,用于封装可吸收或产生气体的物质。背景技术利用透气性材料制成包装体来封装活性炭、樟脑等可吸收或产生气体的物质,这项技术已经为人们所熟知。然而,这种用透气性材料制成的包装体存在易使其内封装物质的效力在非使用状态下逐渐减退的缺点。发明内容为克服现有包装体的上述缺点,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能够有效防止其内封装物质效力减退且使用方便的包装体。该包装体用于封装可产生或吸收气体的物质。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包装体,包括由不透气性材料构成的不透气性外包装层和由透气性材料构成的透气性内包装层,可吸收或产生气体的物质封装在透气性内包装层内。本实用新型另一方面提供一种包装体,包括由不透气性材料构成的不透气性外包装层和由透气性材料构成的透气性内包装层,透气性内包装层和不透气性外包装层粘接在一起,可吸收或产生气体的物质封装在透气性内包装层内。上述包装体还包括一个带状部件。上述包装体的透气性内包装层和不透气性外包装层粘接在一起,包装体通过密封口封住,带状部件粘接在不透气性外包装层的外表面上,带状部件与不透气性外包装层之间的粘接力大于不透气性外包装层与透气性内包装层之间的粘接力。附图的简要说明图1a是本实用新型包装体第一实施例的剖视图;图1b是本实用新型包装体第一实施例的透视图;图2是本实用新型包装体第二实施例的剖视图;图3是本实用新型包装体第三实施例的剖视图;图4是本实用新型包装体长带的透视图;图5是包装体自动供给装置的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下面结合附图,详细介绍本实用新型的各实施例。图1a和图1b示出了本实用新型包装体的第一实施例。如图1a和1b所示,包装体1包括由不透气性材料构成的不透气性外包装层2和由透气性材料构成的透气性内包装层3。内包装层3和外包装层2粘接在一起,可吸收或产生气体的物质4封装在透气性内包装层3内,通过密封口5将包装体1封住。一个或多个带状部件6粘接在不透气性外包装层2的外表面上,带状部件6与不透气性外包装层2之间的粘接力大于不透气性外包装层2与透气性内包装层3之间的粘接力。当沿着与不透气性外包装层2外表面成一定角度的方向牵拉带状部件6时,通过施加在其上的拉力使外包装层2和内包装层3脱离粘接在一起的状态,并使外包装层2撕开从而使内包装层3的至少一部分暴露于外。此时,透气性内包装层3内封装的物质4便能发挥效力,通过吸收或释放气体而产生脱氧、干燥、除臭或者防蛀、杀菌的效果。作为该实施例的一种变形,也可以将带状部件6设置在不透气性外包装层2和透气性内包装层3之间,此时,带状部件6的两端需要从外包装层2的边缘处穿出。图2示出了本实用新型包装体的第二实施例。如图2所示,不透气性外包装层2和透气性内包装层3仅在其周缘部分相粘接,而在其中间彼此分离形成空腔7。带状部件6设于空腔7内并粘接在不透气性外包装层2的内表面上,其两端在外包装层2的边缘处穿出。作为该实施例的一种变形,也可以将带状部件6粘接在不透气性外包装层2的外表面上。图3示出了本实用新型包装体的第三实施例。该实施例不同于上述两个实施例,其包装体并非整体上由透气性内包装层和不透气性外包装层构成,而是大部分由单层的不透气材料构成,仅在局部设置有透气性内包装层和不透气性外包装层。当不透气性外包装层被撕开后,将会在包装体上形成透气性窗口。如图3所示,封装物质4的包装层8包括由不透气性材料构成的不透气性部分9和由透气性材料构成的透气性部分10,在透气性部分10上粘有不透气性薄膜11,带状部件6粘接在不透气性薄膜11的外表面上,带状部件6与不透气性薄膜11之间的粘接力大于不透气性薄膜11与透气性部分10之间的粘接力。透气性部分10与不透气性部分9可以整体形成也可以分体形成。两者整体形成时,只需在不透气性材料上局部穿孔即可;两者分体形成时,可以通过将无纺布等透气性材料对接或搭接在不透气性部分9上而实现。本实用新型包装体的透气性包装层可以采用纸、无纺布、有孔的塑料或铝箔薄膜等材料制成。如果透气性包装层以纸或无纺布为材料,则优选经过疏水性和/或疏油性处理的纸或无纺布。本实用新型包装体的不透气性包装层可以采用铝箔或铜箔等金属薄膜、或者各种塑料薄膜制成。本实用新型包装体的带状部件可以采用塑料或金属等材料制成。本实用新型包装体不仅具有能够有效防止其内封装物质在非使用状态下效力减退的优点,而且使用方便,只需沿与不透气性包装层外表面成一定角度的方向牵拉上述带状部件便可使透气性包装层暴露在外部环境中,从而使包装体内封装的物质发挥效力。本实用新型包装体还特别适用于向生产流水线等应用场所实行连续供给。为实现连续供给,就需要将本实用新型包装体加工成如图4所示的包装体长带12。该包装体长带12由各小袋包装体1连接而成,小袋包装体1可以为前面各实施例中所述的包装体之一,在各相邻小袋包装体1之间形成连接部13。包装体长带12上所有小袋包装体1的带状部件6彼此相连,形成一条连续的带状部件6。该连续的j带状部件6延伸至包装体长带12至少一端之外,形成具有一定长度的空余端头14。该连续的带状部件6应当具有在连续牵拉过程中不会被拉断的抗拉强度。本实用新型包装体的具体供给过程包括:将连续带状部件6的空余端头14缠绕在用于牵拉装置上的工序;沿与不透气性包装层外表面成一定角度的方向牵拉连续带状部件6从而使透气性包装层暴露出来的工序;沿连接部13将包装体长带12依次切断成各个小袋包装体1的工序;将各小袋包装体1逐个向规定场所供给的工序。图5是一种包装体自动供给系统的示意图。如图5所示,该自动供给系统包括旋转辊组15、牵拉剪切机16和滑槽17。旋转辊组15设置在牵拉剪切机16的斜上方,其包括两个从动旋转辊18、19和一个与驱动装置直接相连的主动旋转辊20。旋转辊组15用于将连续的带状部件6从包装体上剥离下来,从而使透气性包装层暴露在外部环境中。被剥离下来的连续带状部件6被卷绕在主动旋转辊20上。牵拉剪切机16用于将包装体长带12拉入其内并沿各连接部13将包装体长带12切断成多个小袋包装体1。各小袋包装体1将通过滑槽17被依次投放到相应场所。在自动供给系统开始工作之前,需要将连续带状部件6的空余端头14预先缠绕在旋转辊组15上。上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作了详细说明,但是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上述实施例,在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所具备的知识范围内,还可以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宗旨的前提下作出各种变化。例如,本实用新型中的带状部件也可以采用绳状等其他可以实现其功能的任何形状。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所附的具体意见陈述本请求人×××有限公司请求宣告专利号为ZL01234567.8、名称为“包装体”的实用新型专利全部无效。本请求人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五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认为上述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要求1—3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三款有关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规定,权利要求2、3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实用新型专利全部无效。本请求人请求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具体理由如下:(一)该专利权利要求1—3不具备新颖性,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1.请求人认为该专利的权利要求1—3相对于对比文件1不具备新颖性。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盛装防蛀干燥药物的药袋,由内外包装袋构成。其中在外包装塑料袋内装有一个透气性好的无纺布内包装袋,无纺布内包装袋中盛装颗粒状或粉状防蛀干燥药物,外包装塑料袋口用热封线密封。使用时将外包装塑料袋撕开,将盛有药物的无纺布内包装袋放置于箱子或衣柜内,即可发挥防蛀、防潮、防霉变的作用,且不会污染衣物和书籍。该药袋的优点是:其外包装塑料袋密封后可防止袋内药物挥发失效,延长药物保存期;同时无纺布内包装袋具有良好的透气性,可充分发挥药效,且不会污染衣物、书籍等物品。该专利的权利要求1是:一种用于封装可产生或吸收气体物质的包装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包装体包括由不透气性材料构成的不透气性外包装层和由透气性材料构成的透气性内包装层,可吸收或产生气体的物质封装在透气性内包装层内。通过对比可以看出,权利要求1的技术内容已经完全被对比文件1公开了。具体地说,对比文件1中的外包装塑料袋即是权利要求1的不透气性外包装层,无纺布内袋即为透气性内包装层,防蛀药物即为可吸收或产生气体的物质。可见,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方案完全相同,并且二者实现了完全相同的目的,既能保证在使用时充分发挥药效,又能在不使用时防止药物失效。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而言不具备新颖性,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不应当被授予专利权。同理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也完全破坏了权利要求2、3的新颖性,权利要求2、3也应当被宣告无效。2.请求人认为相对于对比文件2,该专利的权利要求1—3都不具备新颖性。对比文件2公开的也是包装挥发性物质的包装体,包括其上制有多个凸罩的不透气性塑料硬片和平面型不透气性塑料硬片,以及多个由透气性纸片制成的封装有挥发性物质的透气性内袋。在每个凸罩内放置一个透气性内袋,在不透气性塑料硬片的平面部分以及各个透气性内袋上涂敷粘接剂,使不透气性塑料硬片和透气性内袋粘接在平面型不透气性塑料硬片上。对比看出,对比文件2也已公开了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同样取得了使用方便又能在使用之前确保挥发性物质不降低功效的效果,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新颖性。同理,权利要求2、3的技术方案也是现有技术中早已存在的了,也不具备新颖性。(二)该专利权利要求1—3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1.请求人认为权利要求1—3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相比不具备创造性。如上所述,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与权利要求1技术方案完全相同的方案,破坏其新颖性,则对比文件1也当然破坏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虽然该专利的权利要求2增加了带状部件,权利要求3增加了很多其他具体技术特征,但是,这些特征都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并没有带来什么有益效果,因此权利要求2、3同样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2.请求人认为权利要求1—3与对比文件2公开的技术相比不具备创造性。如上所述,对比文件2公开了外面为不透气性硬片,里面是透气性内袋的方案,使得权利要求1无新颖性,则权利要求1也当然不具备创造性。此外该专利的权利要求2、3虽然增加了带状部件、粘结力等限定,但这些都是很容易想到的,没有带来什么有益效果,根本不具备创造性。(三)该专利权利要求2、3保护范围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1.该专利的权利要求2是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其中增加了附加技术特征“带状部件”。但是该带状部件是什么部件以及它与权利要求1中其他部件之间的连接关系如何,仅从其名称是不得而知的,由此导致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2.该专利的权利要求3是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其中指出“所述带状部件”如何如何,但权利要求1中根本没有所谓的带状部件,权利要求3中增加的诸多关于带状部件的限定毫无基础,因此权利要求3保护范围也是不清楚的,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综上所述,该专利的权利要求1—3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新颖性和创造性,权利要求2、3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因此,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实用新型专利全部无效。请求人:×××有限公司2007年6月4日对比文件1:[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12]发明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21]申请号01165432.1[43]公开日2002年4月17日[11]公开号CN1345678A[22]申请日2001.11.7[30]优先权[32]2000.11.8[33]JP[31]276543/2000[71]申请人XYZ株式会社(其余著录项目略)对比文件1说明书相关内容本发明提供一种防蛀干燥药袋。附图是该防蛀干燥药袋的结构示意图。如图所示,本发明所述防蛀干燥药袋由内外包装袋构成,其中在外包装塑料袋1内装有一个透气性好的无纺布内包装袋2,在无纺布内包装袋2中盛装有颗粒状或粉状防蛀干燥药物3,外包装塑料袋1的袋口有热封线4,无纺布内包装袋2的袋口有热封线5。使用时,将外包装塑料袋1撕开,将盛有药物的无纺布内包装袋2取出,之后将盛有药物3的无纺布内包装袋2放置于衣柜或箱子内,便可对衣物或书籍起到良好的防虫蛀、防潮、防霉变作用,且不会污染衣物或书籍。本发明与已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优点:其外包装塑料袋1密封后可防止袋内药物挥发失效,延长药物保存期;其无纺布内包装袋2具有良好的透气性,可充分发挥药效,且不会污染存放物品。对比文件2:[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12]发明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21]申请号97176543.1[43]公开日1999年1月9日[11]公开号CN1234567A[22]申请日1997.6.25(其余著录项目略)对比文件2说明书相关内容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包装挥发性物质的复合包装体。图1是本发明所述复合包装体的透视图。图2是图1中A—A截面的剖视图。如图1和图2所示,本发明所述复合包装体包括其上制有多个凸罩1的不透气性塑料硬片2和平面型不透气性塑料硬片3,以及多个山透气性纸片制成的封装有挥发性物质4的透气性内袋5。在每个凸罩1内放置一个透气性内袋5,在不透气性塑料硬片2的平面部分以及各个透气性内袋5上涂敷粘接剂,使不透气性塑料硬片2和透气性内袋5粘接在平面型不透气性塑料硬片3上。各个凸罩1之间的不透气性塑料硬片2和3上形成有分割线6。在使用时,沿分割线6取下至少带有一个凸罩1的不透气性塑料硬片,再将平面型不透气性塑料硬片3从不透气性塑料硬片2上撕下,之后便可将带有至少一个透气性内袋5的不透气性塑料硬片2放在应用场所。由此可见,本发明所述复合包装体具有使用方便的优点,而且在使用之前,可以确保包装体内封装的挥发性物质不会降低功效。对比文件3:[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12]发明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21]申请号97165432.1[43]公开日1998年8月19日[11]公开号CN1223567A[22]申请日1997.1.29(其余著录项目略)对比文件3说明书相关内容本发明涉及一种干燥剂包装体及其供给方法。图1是由透气性材料构成的小袋包装体的剖视图。图2是装有多个图1所示小袋包装体的不透气性外包装袋的透视图。如图1所示,用透气性材料制成的小袋包装体1内封装有干燥剂2。将多个如图1所示的小袋包装体装入如图2所示的不透气性外包装袋3中。在将不透气性外包装袋3运送到需要供给干燥剂小袋包装体的场所之后,再将封装有干燥剂2的小袋包装体1从不透气性外包装袋3中取出,分别填充到例如食品袋等相应容器中去。请求人补交对比文件3时所附的书面说明本请求人于2007年6月4日针对该专利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并结合所提交的对比文件1.2详细说明了请求无效的理由,现补充提交对比文件3证明该专利权利要求1不具备新颖性。具体理由如下:对比文件3描述的技术是,用透气性材料制成小袋包装体,其内封装干燥剂,再将多个小袋包装体装入不透气性外包装袋中。在将不透气性外包装袋运送到需要供给干燥剂小袋包装体的场所之后,再将小袋包装体从外包装袋中取出,分别填到例如食品袋等相应容器中去。对比可知,该专利的权利要求1已经完全被对比文件3所公开,所以不具备新颖性。综上所述,本请求人认为该专利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新颖性,不应当被授予专利权。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全部无效。说明书附图对比文件1附图对比文件2附图对比文件3附图
问答题客户向你提交了其发明的摩擦轮打火机的技术说明(附件1),并提供了其了解的一项相关现有技术(附件2),委托你所在的专利代理机构为之提交一项发明专利申请。在撰写专利申请文件之前,你对现有技术进行了检索,找到了一份相关现有技术(附件3)。附件1客户提供的发明简介客户发明的第一种摩擦轮打火机[001]该摩擦轮打火机如附件1的图1—1至图1—3所示。[002]图1—1是打火机上部的立体图;[003]图1—2是沿图1—1中Ⅱ—Ⅱ线的打火机上部的横向剖面图;[004]图1—3是沿图1—2中Ⅲ—Ⅲ线的横向剖面图。[005]如图1—1至图1—3所示,打火机1包括一装有可燃液化气的容器机体2,容器机体2的上部带有阀3,平常保持关闭状态,可通过杆4将其打开。由于弹簧5对杆4的作用,使阀3经常处于关闭状态。打火机点火装置包括摩擦轮7和火石6,摩擦轮7可在拇指按压轮10的作用下转动,与火石6相摩擦,产生出火花。[006]两个拇指按压轮10分别设置在摩擦轮7的两端。拇指按压轮10有中心孔12,套装在转动轴8上。中心孔12与转动轴8之间留有间隙,使拇指按压轮10可以相对于转动轴8径向移动。两个拇指按压轮10朝向摩擦轮7的一侧设有凸起环13,凸起环13的内径稍大于摩擦轮7的直径,并向摩擦轮7的中部轴向延伸,环绕摩擦轮7的部分外圆周表面7b。凸起环13的内接面13a具有适当的摩擦系数,可以通过采用适合的材料制作凸起环13、在内接面13a上形成涂层、或者对内接面13a进行处理来实现。[007]转动轴8和拇指按压轮10中心孔12之间的间隙大于凸起环13内接面13a和摩擦轮7外圆周表面之间的间隙。[008]在使用该摩擦轮打火机时,如果对拇指按压轮10施加一转动力矩,而没有施加足够大的径向力,则凸起环13的内接面13a与摩擦轮7外圆周表面7b之间产生的摩擦力不足以克服火石6与摩擦轮7外圆周表面7b之间的摩擦力,导致拇指按压轮10在摩擦轮7上打滑转动,摩擦轮7不转动,不能产生火花;或者虽然可以使摩擦轮7产生一定转动,但转速不够快,不能产生所需要的火花。如果在对拇指按压轮10施加一转动力矩的同时,施加足够大的径向力,使凸起环13的内接面13a与摩擦轮7外圆周表面7b紧密接触,形成压紧配合,则凸起环13的内接面13a与摩擦轮7的外圆周表面7b之间的摩擦力可以克服火石6与摩擦轮7外圆周表面7b之间的摩擦力,使摩擦轮7以足够快的转速旋转,通过摩擦轮7与火石6的摩擦作用,产生点火所需的火花。客户发明的第二种摩擦轮打火机[009]该摩擦轮打火机如图1—4所示。[010]图1—4是打火机上部的摩擦轮组件横向剖面图,该组件包括摩擦轮7、转动轴8和拇指按压轮10。[011]如图1—4所示,摩擦轮7内部有一空腔31,该空腔31套装在由两根阶梯轴构成的转动轴8上。[012]每根转动轴8由如下所述的同轴线的几个圆柱形部件构成,包括:[013]部件8a,其直径稍大于摩擦轮7的空腔31的内径,以便两者之间形成紧配合;[014]中间部件8b,其直径稍大于部件8a的直径;[015]部件8c为一凸缘,其直径大于部件8b的直径;[016]部件8d为一转轴,插入机体2上部的两平行耳部的相应孔中,以支撑摩擦轮7和拇指按压轮10。[017]拇指按压轮10由内径向部分10a、外径向部分10b和圆筒形部分10d构成。内径向部分10a有一中心孔,其直径大于所述部件8b的直径,但小于凸缘部件8c的直径。拇指按压轮10的内径向部分10a的厚度稍小于部件8b的轴向宽度,并通过一锥形过渡斜面10c与拇指按压轮10的外径向部分10b的端面相连。[018]通过紧配合或者粘接等方式,将轴8的部件8a固定安装在摩擦轮7的空腔31内,使拇指按压轮10的内径向部分10a被限制在摩擦轮7的端部和转动轴8的凸缘部件8c之间。在部件8b的外圆周表面与内径向部分10a中心孔的内圆周表面之间形成了径向间隙32。[019]转动轴8的部件8b、8c和拇指按压轮10的内径向部分10a的直径,以及拇指按压轮10的锥形过渡斜面10c的位置是这样设计的:当在拇指按压轮10上施加一转动力矩的同时施加足够大的径向压力时,在拇指按压轮10的内径向部分10a中心孔的内圆周表面与部件8b的外圆周表面相接触之前,锥形过渡斜面10c先与部件8c相遇,导致转动轴8的部件8c对拇指按压轮10的内径向部分10a产生一轴向推力。使拇指按压轮10的内径向部分10a紧靠在摩擦轮7的端面7a上,因此在拇指按压轮10内径向部分10a的内侧向面10f与摩擦轮7的端面7a之间形成摩擦面。通过选择适合的材料、形成涂层、进行表面处理等方式,使拇指按压轮10的内径向部分10a的内侧向面10f与摩擦轮7的端面7a均具有适当的摩擦系数,因此产生的摩擦力足以克服摩擦轮7与火石(图1—4中未示出)之间的摩擦力,带动摩擦轮7以足够的转速旋转,与火石6相摩擦,产生出点火所需的火花。当在拇指按压轮10上未施加足够的径向力时,拇指按压轮10内径向部分10a的内侧向面10f与摩擦轮7的端面7a之间产生的摩擦力不够大,摩擦轮7不转动或者虽有转动但其转速不够快,因此不产生点火所需的火花。[020]转动轴8最好采用塑料、铝、钢或黄铜等材料制成。这些材料应当具有一定的弹性,特别是凸缘部件8c应具有一定的弹性变形能力,在锥形过渡斜面10c的压迫下能够产生弹性变形。在去除施加在拇指按压轮10上的径向压力时,转动轴8的凸缘部件8c可借助于其自身材料的弹性力,回复到平常的位置。[021]此外,拇指按压轮10的圆筒形部分10d沿轴向向中间延伸,提供了与使用者拇指相接触的较大表面,以便使用者施加转动力矩和径向力。附件1附图附件2客户提供的现有技术简介[001]参阅图2。[002]图2表示的是摩擦轮打火机局部剖视图。该打火机包括机身1,它设有一储存液化气体的容器,和一装有弹簧和火石2的孔。容器1向上部延伸形成两个凸耳3和4,每个凸耳上都有一与转动轴5相配合的孔,所述轴5作为摩擦轮6的枢轴。摩擦轮6装在两个圆盘7和8之间,圆盘7和8装在同一转动轴5上。金属护板9装在两个凸耳3和4周边,并限制轴5的轴向移动。[003]圆盘7和8自由转动地安装在转动轴5上,不能带动摩擦轮6转动。圆盘7和8的直径大于摩擦轮6的直径,圆盘7和8高出金属护板9的部分大于摩擦轮6高出金属护板9的部分。[004]当成年人想点燃打火机时,需将其拇指10放在两个圆盘7和8上,拇指10的部分肌肉11产生变形并与摩擦轮6接触,按照一般操作方法,能够驱动摩擦轮6转动,点燃打火机。[005]由于儿童手指上的肌肉不如成年人的多,如果儿童像成年人那样操作打火机,其手指肌肉将不能产生相同的变形,也就不能与摩擦轮6保持接触。因此,其结果只能使圆盘7和8转动,而不会使摩擦轮6转动,不会摩擦火石产生点燃气体的火花。[006]圆盘7和8与摩擦轮6之间不存在任何固定连接,圆盘7、8和摩擦轮6均以可自由转动的方式安装在转动轴5上。[007]采用这种打火机,使用者是通过拇指肌肉在两圆盘7和8之间产生变形后直接驱动摩擦轮6,由于拇指肌肉的状况因人而异,对于拇指肌肉不多的人来说,其拇指肌肉的变形难以与摩擦轮6充分接触,从而不能产生足够的驱动力使摩擦轮6旋转摩擦火石,产生足够的火花喷射量点燃气体。所以这种打火机对于一些成年人来说也难以正常使用。附件2附图附件3你检索到的现有技术简介[001]图3—1和图3—2是你检索到的一种摩擦轮打火机摩擦点火装置的立体图和剖视图。[002]该打火机点火装置由一个摩擦轮10、一对外侧轮20和一对内侧轮30组成。其中,摩擦轮10用于摩擦火石,其中心设有用于和内侧轮连接用的中心轴孔11。在摩擦轮10的两侧各装有一个内侧轮30和一个外侧轮20。为了达到防止小孩打火的目的,外侧轮20和内侧轮30在外侧轮未受侧向外力时处于非接触状态,只有在外侧轮20受到侧向外力时,外侧轮20和内侧轮30才会啮合。为此,在外侧轮20和内侧轮30的相向侧设置了啮合结构,使得外侧轮20在受到侧向外力时,才可使两者相互啮合转动,并带动摩擦轮10摩擦火石点火。[003]在外侧轮20和内侧轮30的相向侧轮面上各设有一个可通过摩擦啮合的环形摩擦面21、31,该环形摩擦面可以为粗糙表面,也可以在外侧轮20或内侧轮30的接触表面上粘一层橡胶或其他软性材料,形成不同软硬材质的摩擦面。[004]外侧轮20的内侧为凹形圆盘,其圆盘面上设有与内侧轮30啮合的环形摩擦面21,其中心开有供内侧轮轴32穿过的轴孔22。所述内侧轮30朝向外侧轮20的侧面上设有与外侧轮20的环形摩擦面21相啮合的环形摩擦面31。内侧轮30的一侧设有与打火机连接角的轮轴32,其另一侧设有与摩擦轮10连接用的短轴33。[005]在外侧轮20和内侧轮30之间装有弹簧40,使外侧轮20与内侧轮30在处于未使用状态时保持一定间隔。[006]将两个内侧轮30的短轴33以紧配合方式压入摩擦轮的中心轴孔11内,从而使内侧轮30与摩擦轮10固定连接,在内侧轮30的轮轴32上套装弹簧40,然后将外侧轮20装到内侧轮的轮轴32上。[007]如果在外侧轮20上施加既具有径向分力又具有轴向分力的外力F1时,外侧轮20受到轴向分力的作用向内移动,使其摩擦面21与内侧轮的摩擦面31相接触,通过两摩擦面21、31的啮合带动内侧轮及摩擦轮10同步转动,从而使摩擦轮10与火石摩擦产生火花而点火。[008]在非使用状态或像普通打火机一样对外侧轮20施加转动力矩时,外侧轮20与内侧轮30处于非啮合状态,外侧轮20转动时内侧轮30并不转动,因而不能带动摩擦轮10转动来摩擦火石,不能产生火花点火,这样,就可以防止儿童按普通打火方式点火,提高了打火机的安全性。附件3附图
问答题试题说明本专利代理实务模拟试题包括撰写实务题和简答实务题两部分。第一题撰写实务题假设客户赵某委托应试者所在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一件有关“容器”的发明专利申请,同时提供了其发明的技术说明(见客户赵某交给专利代理机构的技术交底书),并提供了两份对比文件(见对比文件1、2)。专利代理机构接受该委托后指定应试者具体办理该项专利申请事务。请应试者根据客户赵某所提供的技术说明,考虑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所反映的现有技术,为客户赵某撰写一份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所撰写的发明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书应当既符合《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及《专利审查指南2010》的相关规定,又具有尽可能宽的保护范围以最大限度地维护申请人利益。如果所撰写的发明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书中包含两项或者两项以上独立权利要求,请简述这些独立权利要求能够合案申请的理由。如果应试者认为该申请的一部分内容应当通过一件或多件另案申请提出,则应当进行相应说明,并撰写出另案申请的权利要求书。应试者撰写的权利要求书中涉及零部件时,应当在其后面标注说明书附图中给出的该零部件的标号。第二题简答实务题请根据《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及《专利审查指南2010》的有关规定,对下述问题作出回答,回答的内容应当与应试者撰写的权利要求书相适应。1.在客户提供的现有技术(对比文件1、2)中,确定哪一项是与应试者撰写的独立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发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请简述理由。2.针对应试者认定的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应试者撰写的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什么?3.与应试者认定的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应试者撰写的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具有哪些有益的效果?4.说明应试者撰写的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所记载的现有技术相比具备新颖性、创造性的理由。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1说明书相关内容一种方便杯子,详细参见图1及图2。图1是该方便杯子的俯视图,图2是图1的A-A截面的剖视图。在杯体11上,斜置一块带有通孑L14的半圆形茶渣挡板12。利用这种方便杯子喝茶时,将杯体11向一方倾倒,茶渣挡板12挡住茶渣,且茶渣始终在杯体11内的水中浸泡着。对比文件2对比文件2说明书相关内容一种抑菌纸容器。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如图1中所示,纸杯200的内腔表面和外壁表面都覆盖上了一层无色抑菌物薄层100,为了使抑菌制剂薄层100能与纸质杯子结合牢固,又有较长的杀菌期,抑菌制剂薄层100采用抑菌制剂与水性树脂为载体的混合物制成。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容器结构简单,可以将纸容器表面附着的大部分细菌杀灭,使暴露于空气中的纸容器较长时间处于卫生状态,有利于人体的健康。客户赵某交给专利代理机构的技术交底书现在使用的杯子通常包括杯身和杯盖两部分,结构简单但容易受到悬浮在空气中的细菌污染,使人传染上疾病。特别是当其中装有含高糖分的液体,例如果汁或牛奶,而没有进行冷藏时,杯子为细菌的生长和繁殖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使得这种杯子的使用者暴露在大量细菌面前,存在不健康和可能致命的风险。避免细菌污染常用的方法是在杯子用完后就丢弃。然而尽管许多杯子都是“一次性”的,但消费者很可能意识不到杯子是一次性的。许多消费者甚至经常重复使用“一次性”杯子。为此,发明了一种可以防止消费者重复使用的“一次性”杯子,这种杯子也可以做成碗、盘子的形状。因此,也可以说是发明了一种可以避免消费者重复使用的“一次性”容器或盖子。图1是盖子与容器组合件密封配合之前的侧视图;图2是盖子密封地盖在容器上时的侧视图;图3是盖子从容器上移走之后的侧视图;图4是盖子的第一实施例的侧视剖视图;图5是图4所示盖子的俯视透视图;图6是盖子第二实施例的纵向做了剖视的结构示意图。如图1~3所示,本发明提供的组合件包括容器和与该容器配合使用的盖子。容器包括容器本体10。实际上,容器与盖子的配合使用也即容器本体10与盖子1相配合使用。容器本体10包括一个界定了容器本体的开口12和容腔13的容器壁11。在容器本体的开口12周围设置有容器边缘14,容器边缘14包括卷边15。卷边15在周向上沿着容器边缘14延伸,也可以部分地沿着容器边缘14延伸。成型时,卷边15与容器壁11之间的夹角大致取为40。~50。的范围。本发明提供的与容器配合使用的盖子,包括盖冠2、裙边8及斜角边9。裙边8从盖冠2周边延伸形成,其结构适于将盖子固定到容器本体10上。换句话说,将盖子1覆盖在容器本体10的开口12上时,裙边8与容器边缘14的卷边15紧密配合。斜角边9从裙边8的下部边缘延伸地形成,该斜角边9的结构适于当将盖子从容器本体上移走时,迫使所述卷边15至少部分地产生不可逆地变形,详细情况将在下文叙述。为了实现裙边8与容器边缘14的卷边15紧密配合,本发明提供以下两种具体结构的盖子。盖子的第一实施例如图4、图5所示,盖子1包括盖冠2、吸嘴5、裙边8及斜角边9。吸嘴5从盖冠顶端3向外延伸并且包括至少一个开口6,可供消费者饮用容器中的液体18。裙边8从盖冠2的下部边缘向圆周外方延伸并向容器的底部方向竖直延伸,并进一步向内向斜下方延伸,形成能部分地包容容器边缘14的卷边15的形状。将盖子1覆盖在容器本体10的开口12上时,用力推压盖子,使裙边8与容器边缘14的卷边15紧密配合。在本实施例中,为了使裙边8与容器边缘14的卷边15紧密地配合,在该裙边8的内周表面形成有向内突出的肋7。如图4所示,假设盖子1的裙边8最外部的直径用裙边直径a来定义。斜角边9最上部边缘的直径用斜角边直径b来定义。在一个最佳例子中,裙边8及斜角边9构成的尺寸应当满足:裙边直径a近似地与盖子1所覆盖的容器边缘14的卷边15最外部的直径相同。从图4可以看出,该斜角边直径b还表示为斜角边9在圆周上的最小直径,通常该斜角边直径b比裙边直径a要稍微小一些。也就是,斜角边直径b稍小于盖子1所覆盖的容器边缘14的卷边15最外部的直径。因此,在本实施例中,肋7和斜角边9的组合配置将盖子1和容器本体10的边缘14牢固地结合在一起。盖子的第二实施例图6所示为盖子的第二实施例,在该实施例中,省略了第一实施例的肋7,所以,盖子1包括裙边8及斜角边9。具体地说,裙边8不像第一实施例那样做成直径稍大于盖冠2的圆柱状,而是从盖冠2下部边缘向圆周外方延伸,再向斜上方延伸并以大致的弧状弯曲,并进一步向内并向斜下方延伸,形成能部分地包容上述的容器边缘14的卷边15的形状,接着,向下并向外倾斜延伸地形成斜角边9。这样形成的裙边8和斜角边9相连接处直径(图中未标注)小于容器边缘14的卷边15最外部的直径。在该实施例中,将盖子1覆盖在容器本体10的开口12上时,裙边8与容器边缘14的卷边15配合,借助于斜角边9和裙边8的顶部组合配置,将盖子1和容器本体10的边缘14牢固地结合在一起。图1~3显示了该容器的使用过程。如图1所示,使用前,卷边15向外并向容器本体10的底部方向,即向下并向外倾斜地延伸。先将液体18倒入容器本体10中。如图2所示,再将盖子1装配在容器本体10上,卷边15的直径和盖子裙边8的直径相对应,以使卷边15和盖子的裙边8在第一个密封位置A处和第二密封位置B处密封结合。卷边15的远端16的直径与斜角边9的直径(和/或肋7所限定的直径)以上文叙述的尺寸相对应地配合,以便卷边15的远端16紧固地与斜角边9(和/或肋7,根据盖子结构)相连接。此时可以通过吸嘴5和开口6饮用其中的液体。如图3所示,将盖子1从容器本体10上移开时,斜角边9推动卷边15,迫使卷边15变形成为向外展开的结构。在向外展开的结构中,卷边15向外并朝向开口12的方向,即向斜上方延伸。盖子1使卷边15发生不可逆的变形,使得容器不能被再次密封,保证容器成为真正的一次性容器。
问答题(20分):随后,该客户又向你所在的代理机构致函(附件4)并附对比文件(附件5),希望对“电热器的合金材料”单独提出专利申请,请你根据客户提交的附件4、附件5,撰写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并说明该申请能否要求享有优先权以及能否获得保护的理由。
问答题答题要求:1.假设考生收到来自客户的一封信,希望申请欧洲专利。信中包括对发明的说明,以及作为参考的现有技术。2.客户希望撰写可以获得最宽保护范围的一项或多项独立权利要求,并且尽可能地在欧洲专利局取得专利权。当撰写权利要求时,考生应考虑到公约的要求,包括新颖性、创造性以及审查指南的要求。从属权利要求应该控制在合理的数量内,一旦独立权利要求被驳回,从属权利要求可以上升为独立权利要求。3.考生还应撰写一个说明书的部分内容,即说明书的具体实施方式或附图说明前的那部分内该介绍应充分的支持独立权利要求。特别注意的是,考生应在部分内容中对比现有技术写明发明的有益效果。4.考生应撰写一个欧洲申请的权利要求及说明书的部分内容。该申请应满足公约中单一性的要求。如果在实际中考生希望通过分案申请来保护多于一个申请时,可以以注释的形式,在分案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中清楚地表明。例如,在权利要求中指明一部分,也可以直接起草一个权利要求。5.除了答题外,考生也可以在单独的附加页中写出他们答题的选择:例如,为什么考生选择以特殊的形式撰写权利要求,或是以特殊的形式撰写独立权利要求或以特别的现有技术中一部分作为起始项,或者为什么他们放弃或宁愿选择现有技术作为一项。考生的附加页对判卷人来说,不会替换考生答卷的基本部分。本试卷包括:附件1-客户来信附件2-附图附件3-对比文件1附件4-对比文件1的附图附件5-对比文件2附件6-对比文件2的附图附件7-对比文件3附件8-对比文件3的附图附件1(客户来信)亲爱的HalSangel先生,我们是一家机动车配件供货商,主要提供机动车的照明和电子配件。法律规定,车辆必须具备近光灯和远光灯,用来照明前方的道路。当车辆与另一辆车相遇或跟在另一辆车后面时,近光灯能够提供合适的道路照明,并不会使驾驶员眩目。近光灯通常靠遮光屏实现,用其截断上方的光束。下面将参照图1至图4来说明目前摩托车照明系统存在的一个特殊问题。图1显示正在一直路上行驶的摩托车1(在右行道国家),图中斜线填充部分为照明道路的近光灯光束,图2显示的是在图1垂直切面A-A中的近光灯光区的分布图形,其中,H-H表示水平面,V-V表示垂直切面。图2的光区分布图形确定了一个上边界,低于该边界时,光线就不会直接射入迎面驾驶员的眼中。图3显示的是摩托车1,转弯时的状况。摩托车转弯,尤其是在高速时的转弯,主要是靠倾斜车体而非通过转动前轮来实现。驾驶员通常的做法是将摩托车向他希望转弯的方向倾斜,倾斜的角度与摩托车车速及转弯曲率成正比。由于前车灯是固定在车体上的,当车体倾斜时,车灯也随之倾斜,这就导致了如图4所示的光区分布图形。因此,如图3的斜线部分所示,车前方道路的照明不足。这样,驾驶员就有可能看不到前方的障碍物。转弯处曲率半径越小,驾驶员的视野受到的限制就越大。此外,如图所示在向右转时,前车灯的光束可使迎面驶来的驾驶员眩目。这是很严重的安全隐患。考虑到上述问题,我们研究组已经对摩托车灯进行了改进。下述是作出改进的技术方案。图5所示是我们研制的新车前灯的侧视图。该车前灯是对已有车灯类型的改进,它包括有外壳10,提供光源的灯泡11,抛物线形反射面12和置于外壳10的前部透孔中的防护玻璃罩或透镜13。反射面12的对称轴和车灯的光轴X-X重合。采用具有2个灯丝的传统卤素灯11来获得远光和近光,这在图6中有更详细的显示。该灯泡可直接插入基座,无需旋转即可用棘爪簧固定的(图中未显示基座和棘爪簧)。凸起21、22、23用来确保灯泡的正确定位。灯泡11中的第一灯丝14用来产生近光,第二灯丝15用来产生远光。如图5所示,第一灯丝14设置在反射面焦点F的前部,使得灯丝向上发出的光线被反射面12向下反射到道路上,如箭头所示。为了切断向上发射的光束,在车灯的下半部分设置遮光屏17。遮光屏17在下方屏蔽第一灯丝14,这样就可以得到如图2所示的具有上边界的光区分布图形。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做了下述改动。配置齿轮20,该齿轮具有一个接纳灯泡11的基座(图中未显示)。灯泡11进一步由滚珠轴承16支承。齿轮20同电动机18传动的传动齿轮19相啮合。传动齿轮19转动带动齿轮20转动,也就导致灯泡11和光区分布图形的转动。灯泡11的转轴相当于光轴X-X。图7和图8显示了另一种车前灯实施方式。这种类型的车灯只产生近光束。它包括有外壳110和椭圆形反射面112。反射面112的对称轴同车灯的光轴X-X重合。气体放电灯111作为光源设置在反射面112的第一焦点P1上。气体放电灯可用含有一根灯丝的卤素灯代替。由于这种几何布置,所有由光源111发射的光束经由反射面112反射,会聚于第二焦点F2上。遮光屏117安置在车灯的下半部分,置于灯泡111和反射面112的焦点F2之间。如图8所示,遮光屏117的第一边缘124偏离第二边缘125的直线15°。再参见图7可知,透镜113投射遮光屏117的倒置图象,从而形成图2所示有一个上边缘的光区分布图形。在我们的新型车前灯上,遮光屏117是可以围绕着轴X-X转动的。有两个插脚126连接并固定在外壳110上,该插脚插入遮光屏上的弓形槽内,在遮光屏转动时起引导作用。遮光屏117具有与齿轮119相啮合的齿状部分120。齿轮119通过电动机118带动转动,由此带动遮光屏117以及光区分布图形围绕轴X-X转动。对图5所示的第一种车前灯,其设计允许使用小而轻的驱动部件,所有部件都可以装在普通大小的车前灯外壳内,所以我们的新型车前灯可以替换传统的车前灯。第三种结构的车前灯构成是将图5中的灯泡11和转动机构18、19、20与图7中的椭圆形反射面以及透镜组合在一起。上述所有的结构都可通过使光区分布图形转动一定的角度,以弥补因摩托车倾斜而造成的影响,从而使转弯时仍保持足够的照明。为了正确地确定光区分布图形转动的角度,就需要知道摩托车倾斜的角度。如图9所示,电子测距传感器31和32被分别固定在摩托车的两侧。可以在车上装更多的传感器,以提高准确度并作为后备。每一个传感器包括红外或超声波发射器,以及用来检测自路面反射的辐射的接收器。传感器输出电信号与检测到的辐射值成比例。利用该输出信号,可以计算出摩托车倾斜的角度。如图10所示,摩托车还包括电子控制器(ECU)30,用来接收传感器31和32的输出电信号。车速传感器33也与ECU连接。ECU30计算出倾斜角度并记下倾斜的方向,并以此数据作为基础来决定光区分布图形需要转动的角度,同时启动电动机18、118,从而弥补由于摩托车倾斜对光线的影响。这个系会在车速到达预定值如30km/h时才会被启动。我们已对类似的车灯系统进行了检索,并附上几年前公开的相关文件D1、D2、D3。我们希望上面所作的描述以及这些相关文件有助于撰写欧洲专利申请,最大限度地保护我们的发明。特此,E.C.RiderR.LeeDavid&SonLtd.附件2(附图)图1图2图3图4图5图6图7图8图9图10附件3(对比文件D1杂志文章)汽车工业目前正在设法研制出一种新的技术以使车辆转弯时能确保道路有足够的照明。几十年前CitroenDS(雪铁龙汽车)已经制造出绕轴转动的车前灯,这种车灯藉由控缆机械式连接在转向柱上。然而,在转向柱和车前灯之间安置控缆或其他机械连接部件很复杂。此外,安装这些部件需要许多空间。现在通过电机和传感器来替换以前的机械系统,这些问题就可以得到解决。另外,电子器件更为精确和可靠,并可采用电子计算模块将其他参数诸如车速考虑在内。图1所示为汽车转弯的情形,光束朝向转弯的方向。图2是产生这种效果的系统示意图。对每个车灯43,这种系统都包括电机40、蜗轮41和44,连接车灯43的转轴42。车灯可以围绕垂直轴线转动,如箭头所示。电机由微处理器控制,使车灯转动到合适的角度提供最佳的照明效果。附件4(对比文件1的附图)图11图12附件5(对比文件D2专利说明书)本发明涉及摩托车灯技术。传统摩托车灯的已知缺陷是当摩托车转弯倾斜时,光线并不能足够的照亮路面。本发明利用特殊的车灯装置来改善转弯时的照明。如附图所示,这个发明采用三个前灯:中间的主灯51和两个辅助灯52、53。每个车灯51、52、53都有遮光屏57用以产生近光。辅助灯52、53的位置在主灯51围绕共轴C转动轨道上,如图所示。在这种安排下,当摩托车倾斜25°,其中一个辅助灯52或53就会提供如同主车灯51在不倾斜情况下所提供的照明。当摩托车行驶在直路上时只有主车灯51亮。转弯时,当摩托车倾斜角度超过一定值,转弯对边的辅助车灯就会打开,主车灯51则关闭。为了检测倾斜角度,车上装有带回转仪的倾角计,当然也可用超声波测距传感器。从这些设备上发出的所有输出信号都被送到微处理器中,由微处理器计算出摩托车的倾角并控制车灯。附件6(对比文件2的附图)图13附件7(对比文件D3专利说明书)本发明涉及两轮机动车的照明系统,比如摩托车。一般来说,当车辆转弯时车灯照,亮的范围就会变差。在转弯时车辆倾斜,车灯发出的光也随车辆的倾斜而变化。本发明目的是提供一种装置,从而在车辆转弯时使车灯作适当转动。如图所示,车灯包括反射面61、前透镜66以及一个带有遮光屏(图中未示)的灯泡。该灯泡可以是带有两灯丝的传统卤素灯。车灯安装在轴承62上,可围绕轴Y-Y转动。车灯连接第一齿轮63,齿轮63与第二齿轮64协作。第二齿轮64可绕平行轴Y'-Y'自由转动并在其径向外部设有重块65。当车辆开始转弯时,重块65引起第二齿轮64转动。如图中箭头所示,这将导致第一齿轮63的转动,从而带动车灯转到所需要的方向。由于尺寸关系,该装置不适合于放入传统车灯的外壳内。然而可提供一种特别构造的外壳来保护所有这些器件以防雨、雪。附件8(对比文件3的附图)图14
问答题假设客户委托应试者所在代理机构代理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同时提供了其发明的包装体的技术说明(见本试卷文字单印本第4—7页及附图单印本第1—4页),并提供了三份对比文件(见本试卷文字单印本第11—13页及附图单印本第5—7页)。代理机构接受该委托后指定应试者具体办理该项专利申请事务。请应试者根据客户所提供的技术说明,考虑对比文件1—3所反映的现有技术,为客户撰写一份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所撰写的发明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书应当既符合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及审查指南的相关规定,又具有尽可能宽的保护范围以最大限度地维护申请人利益。如果所撰写的发明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书中包含两项或者两项以上独立权利要求,请简述这些独立权利要求能够合案申请的理由。如果应试者认为该申请的一部分内容应当通过一份或多份分案申请提出,则应当进行相应说明,并撰写出分案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答题须知1.作为考试,应试者在完成无效实务题及撰写实务题时应当接受并仅限于本试卷所提供的事实。同时,应试者在完成无效实务题的过程中不必考虑本试卷提供的三份专利文件的真实性问题,应将其均视为真实、公开的专利文件。2.应试者应当将无效实务题和撰写实务题的答案写在正式答题卡的答题区域内。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公告的专利文件[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12]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21]ZL专利号01234567.8[45]授权公告日2002年10月28日[11]授权公告号CN2521234Y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2]申请日2001.10.11[21]申请号01234567.8[73]专利权人张××(其余著录项目略)权利要求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一种用于封装可产生或吸收气体的物质的包装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包装体包括由不透气性材料构成的不透气性外包装层和由透气性材料构成的透气性内包装层,可吸收或产生气体的物质封装在所述透气性内包装层内。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包装体,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个带状部件。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包装体,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气性内包装层和不透气性外包装层粘接在一起,所述包装体通过密封口封住,所述带状部件粘接在所述不透气性外包装层的外表面上,所述带状部件与所述不透气性外包装层之间的粘接力大于所述不透气性外包装层与所述透气性内包装层之间的粘接力,当沿着与所述不透气性外包装层外表面成一定角度的方向牵拉所述带状部件时,可使所述不透气性外包装层撕开,使所述透气性内包装层的至少一部分暴露于外。说明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包装体技术领域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包装体,用于封装可吸收或产生气体的物质。背景技术利用透气性材料制成包装体来封装活性炭、樟脑等可吸收或产生气体的物质,这项技术已经为人们所熟知。然而,这种用透气性材料制成的包装体存在易使其内封装物质的效力在非使用状态下逐渐减退的缺点。发明内容为克服现有包装体的上述缺点,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能够有效防止其内封装物质效力减退且使用方便的包装体。该包装体用于封装可产生或吸收气体的物质。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包装体,包括由不透气性材料构成的不透气性外包装层和由透气性材料构成的透气性内包装层,可吸收或产生气体的物质封装在透气性内包装层内。本实用新型另一方面提供一种包装体,包括由不透气性材料构成的不透气性外包装层和由透气性材料构成的透气性内包装层,透气性内包装层和不透气性外包装层粘接在一起,可吸收或产生气体的物质封装在透气性内包装层内。上述包装体还包括一个带状部件。上述包装体的透气性内包装层和不透气性外包装层粘接在一起,包装体通过密封口封住,带状部件粘接在不透气性外包装层的外表面上,带状部件与不透气性外包装层之间的粘接力大于不透气性外包装层与透气性内包装层之间的粘接力。附图的简要说明图1a是本实用新型包装体第一实施例的剖视图;图1b是本实用新型包装体第一实施例的透视图;图2是本实用新型包装体第二实施例的剖视图;图3是本实用新型包装体第三实施例的剖视图;图4是本实用新型包装体长带的透视图;图5是包装体自动供给装置的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下面结合附图,详细介绍本实用新型的各实施例。图1a和图1b示出了本实用新型包装体的第一实施例。如图1a和1b所示,包装体1包括由不透气性材料构成的不透气性外包装层2和由透气性材料构成的透气性内包装层3。内包装层3和外包装层2粘接在一起,可吸收或产生气体的物质4封装在透气性内包装层3内,通过密封口5将包装体1封住。一个或多个带状部件6粘接在不透气性外包装层2的外表面上,带状部件6与不透气性外包装层2之间的粘接力大于不透气性外包装层2与透气性内包装层3之间的粘接力。当沿着与不透气性外包装层2外表面成一定角度的方向牵拉带状部件6时,通过施加在其上的拉力使外包装层2和内包装层3脱离粘接在一起的状态,并使外包装层2撕开从而使内包装层3的至少一部分暴露于外。此时,透气性内包装层3内封装的物质4便能发挥效力,通过吸收或释放气体而产生脱氧、干燥、除臭或者防蛀、杀菌的效果。作为该实施例的一种变形,也可以将带状部件6设置在不透气性外包装层2和透气性内包装层3之间,此时,带状部件6的两端需要从外包装层2的边缘处穿出。图2示出了本实用新型包装体的第二实施例。如图2所示,不透气性外包装层2和透气性内包装层3仅在其周缘部分相粘接,而在其中间彼此分离形成空腔7。带状部件6设于空腔7内并粘接在不透气性外包装层2的内表面上,其两端在外包装层2的边缘处穿出。作为该实施例的一种变形,也可以将带状部件6粘接在不透气性外包装层2的外表面上。图3示出了本实用新型包装体的第三实施例。该实施例不同于上述两个实施例,其包装体并非整体上由透气性内包装层和不透气性外包装层构成,而是大部分由单层的不透气材料构成,仅在局部设置有透气性内包装层和不透气性外包装层。当不透气性外包装层被撕开后,将会在包装体上形成透气性窗口。如图3所示,封装物质4的包装层8包括由不透气性材料构成的不透气性部分9和由透气性材料构成的透气性部分10,在透气性部分10上粘有不透气性薄膜11,带状部件6粘接在不透气性薄膜11的外表面上,带状部件6与不透气性薄膜11之间的粘接力大于不透气性薄膜11与透气性部分10之间的粘接力。透气性部分10与不透气性部分9可以整体形成也可以分体形成。两者整体形成时,只需在不透气性材料上局部穿孔即可;两者分体形成时,可以通过将无纺布等透气性材料对接或搭接在不透气性部分9上而实现。本实用新型包装体的透气性包装层可以采用纸、无纺布、有孔的塑料或铝箔薄膜等材料制成。如果透气性包装层以纸或无纺布为材料,则优选经过疏水性和/或疏油性处理的纸或无纺布。本实用新型包装体的不透气性包装层可以采用铝箔或铜箔等金属薄膜、或者各种塑料薄膜制成。本实用新型包装体的带状部件可以采用塑料或金属等材料制成。本实用新型包装体不仅具有能够有效防止其内封装物质在非使用状态下效力减退的优点,而且使用方便,只需沿与不透气性包装层外表面成一定角度的方向牵拉上述带状部件便可使透气性包装层暴露在外部环境中,从而使包装体内封装的物质发挥效力。本实用新型包装体还特别适用于向生产流水线等应用场所实行连续供给。为实现连续供给,就需要将本实用新型包装体加工成如图4所示的包装体长带12。该包装体长带12由各小袋包装体1连接而成,小袋包装体1可以为前面各实施例中所述的包装体之一,在各相邻小袋包装体1之间形成连接部13。包装体长带12上所有小袋包装体1的带状部件6彼此相连,形成一条连续的带状部件6。该连续的j带状部件6延伸至包装体长带12至少一端之外,形成具有一定长度的空余端头14。该连续的带状部件6应当具有在连续牵拉过程中不会被拉断的抗拉强度。本实用新型包装体的具体供给过程包括:将连续带状部件6的空余端头14缠绕在用于牵拉装置上的工序;沿与不透气性包装层外表面成一定角度的方向牵拉连续带状部件6从而使透气性包装层暴露出来的工序;沿连接部13将包装体长带12依次切断成各个小袋包装体1的工序;将各小袋包装体1逐个向规定场所供给的工序。图5是一种包装体自动供给系统的示意图。如图5所示,该自动供给系统包括旋转辊组15、牵拉剪切机16和滑槽17。旋转辊组15设置在牵拉剪切机16的斜上方,其包括两个从动旋转辊18、19和一个与驱动装置直接相连的主动旋转辊20。旋转辊组15用于将连续的带状部件6从包装体上剥离下来,从而使透气性包装层暴露在外部环境中。被剥离下来的连续带状部件6被卷绕在主动旋转辊20上。牵拉剪切机16用于将包装体长带12拉入其内并沿各连接部13将包装体长带12切断成多个小袋包装体1。各小袋包装体1将通过滑槽17被依次投放到相应场所。在自动供给系统开始工作之前,需要将连续带状部件6的空余端头14预先缠绕在旋转辊组15上。上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作了详细说明,但是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上述实施例,在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所具备的知识范围内,还可以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宗旨的前提下作出各种变化。例如,本实用新型中的带状部件也可以采用绳状等其他可以实现其功能的任何形状。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所附的具体意见陈述本请求人×××有限公司请求宣告专利号为ZL01234567.8、名称为“包装体”的实用新型专利全部无效。本请求人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五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认为上述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要求1—3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三款有关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规定,权利要求2、3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实用新型专利全部无效。本请求人请求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具体理由如下:(一)该专利权利要求1—3不具备新颖性,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1.请求人认为该专利的权利要求1—3相对于对比文件1不具备新颖性。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盛装防蛀干燥药物的药袋,由内外包装袋构成。其中在外包装塑料袋内装有一个透气性好的无纺布内包装袋,无纺布内包装袋中盛装颗粒状或粉状防蛀干燥药物,外包装塑料袋口用热封线密封。使用时将外包装塑料袋撕开,将盛有药物的无纺布内包装袋放置于箱子或衣柜内,即可发挥防蛀、防潮、防霉变的作用,且不会污染衣物和书籍。该药袋的优点是:其外包装塑料袋密封后可防止袋内药物挥发失效,延长药物保存期;同时无纺布内包装袋具有良好的透气性,可充分发挥药效,且不会污染衣物、书籍等物品。该专利的权利要求1是:一种用于封装可产生或吸收气体物质的包装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包装体包括由不透气性材料构成的不透气性外包装层和由透气性材料构成的透气性内包装层,可吸收或产生气体的物质封装在透气性内包装层内。通过对比可以看出,权利要求1的技术内容已经完全被对比文件1公开了。具体地说,对比文件1中的外包装塑料袋即是权利要求1的不透气性外包装层,无纺布内袋即为透气性内包装层,防蛀药物即为可吸收或产生气体的物质。可见,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方案完全相同,并且二者实现了完全相同的目的,既能保证在使用时充分发挥药效,又能在不使用时防止药物失效。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而言不具备新颖性,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不应当被授予专利权。同理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也完全破坏了权利要求2、3的新颖性,权利要求2、3也应当被宣告无效。2.请求人认为相对于对比文件2,该专利的权利要求1—3都不具备新颖性。对比文件2公开的也是包装挥发性物质的包装体,包括其上制有多个凸罩的不透气性塑料硬片和平面型不透气性塑料硬片,以及多个由透气性纸片制成的封装有挥发性物质的透气性内袋。在每个凸罩内放置一个透气性内袋,在不透气性塑料硬片的平面部分以及各个透气性内袋上涂敷粘接剂,使不透气性塑料硬片和透气性内袋粘接在平面型不透气性塑料硬片上。对比看出,对比文件2也已公开了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同样取得了使用方便又能在使用之前确保挥发性物质不降低功效的效果,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新颖性。同理,权利要求2、3的技术方案也是现有技术中早已存在的了,也不具备新颖性。(二)该专利权利要求1—3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1.请求人认为权利要求1—3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相比不具备创造性。如上所述,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与权利要求1技术方案完全相同的方案,破坏其新颖性,则对比文件1也当然破坏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虽然该专利的权利要求2增加了带状部件,权利要求3增加了很多其他具体技术特征,但是,这些特征都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并没有带来什么有益效果,因此权利要求2、3同样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2.请求人认为权利要求1—3与对比文件2公开的技术相比不具备创造性。如上所述,对比文件2公开了外面为不透气性硬片,里面是透气性内袋的方案,使得权利要求1无新颖性,则权利要求1也当然不具备创造性。此外该专利的权利要求2、3虽然增加了带状部件、粘结力等限定,但这些都是很容易想到的,没有带来什么有益效果,根本不具备创造性。(三)该专利权利要求2、3保护范围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1.该专利的权利要求2是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其中增加了附加技术特征“带状部件”。但是该带状部件是什么部件以及它与权利要求1中其他部件之间的连接关系如何,仅从其名称是不得而知的,由此导致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2.该专利的权利要求3是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其中指出“所述带状部件”如何如何,但权利要求1中根本没有所谓的带状部件,权利要求3中增加的诸多关于带状部件的限定毫无基础,因此权利要求3保护范围也是不清楚的,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综上所述,该专利的权利要求1—3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新颖性和创造性,权利要求2、3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因此,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实用新型专利全部无效。请求人:×××有限公司2007年6月4日对比文件1:[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12]发明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21]申请号01165432.1[43]公开日2002年4月17日[11]公开号CN1345678A[22]申请日2001.11.7[30]优先权[32]2000.11.8[33]JP[31]276543/2000[71]申请人XYZ株式会社(其余著录项目略)对比文件1说明书相关内容本发明提供一种防蛀干燥药袋。附图是该防蛀干燥药袋的结构示意图。如图所示,本发明所述防蛀干燥药袋由内外包装袋构成,其中在外包装塑料袋1内装有一个透气性好的无纺布内包装袋2,在无纺布内包装袋2中盛装有颗粒状或粉状防蛀干燥药物3,外包装塑料袋1的袋口有热封线4,无纺布内包装袋2的袋口有热封线5。使用时,将外包装塑料袋1撕开,将盛有药物的无纺布内包装袋2取出,之后将盛有药物3的无纺布内包装袋2放置于衣柜或箱子内,便可对衣物或书籍起到良好的防虫蛀、防潮、防霉变作用,且不会污染衣物或书籍。本发明与已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优点:其外包装塑料袋1密封后可防止袋内药物挥发失效,延长药物保存期;其无纺布内包装袋2具有良好的透气性,可充分发挥药效,且不会污染存放物品。对比文件2:[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12]发明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21]申请号97176543.1[43]公开日1999年1月9日[11]公开号CN1234567A[22]申请日1997.6.25(其余著录项目略)对比文件2说明书相关内容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包装挥发性物质的复合包装体。图1是本发明所述复合包装体的透视图。图2是图1中A—A截面的剖视图。如图1和图2所示,本发明所述复合包装体包括其上制有多个凸罩1的不透气性塑料硬片2和平面型不透气性塑料硬片3,以及多个山透气性纸片制成的封装有挥发性物质4的透气性内袋5。在每个凸罩1内放置一个透气性内袋5,在不透气性塑料硬片2的平面部分以及各个透气性内袋5上涂敷粘接剂,使不透气性塑料硬片2和透气性内袋5粘接在平面型不透气性塑料硬片3上。各个凸罩1之间的不透气性塑料硬片2和3上形成有分割线6。在使用时,沿分割线6取下至少带有一个凸罩1的不透气性塑料硬片,再将平面型不透气性塑料硬片3从不透气性塑料硬片2上撕下,之后便可将带有至少一个透气性内袋5的不透气性塑料硬片2放在应用场所。由此可见,本发明所述复合包装体具有使用方便的优点,而且在使用之前,可以确保包装体内封装的挥发性物质不会降低功效。对比文件3:[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12]发明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21]申请号97165432.1[43]公开日1998年8月19日[11]公开号CN1223567A[22]申请日1997.1.29(其余著录项目略)对比文件3说明书相关内容本发明涉及一种干燥剂包装体及其供给方法。图1是由透气性材料构成的小袋包装体的剖视图。图2是装有多个图1所示小袋包装体的不透气性外包装袋的透视图。如图1所示,用透气性材料制成的小袋包装体1内封装有干燥剂2。将多个如图1所示的小袋包装体装入如图2所示的不透气性外包装袋3中。在将不透气性外包装袋3运送到需要供给干燥剂小袋包装体的场所之后,再将封装有干燥剂2的小袋包装体1从不透气性外包装袋3中取出,分别填充到例如食品袋等相应容器中去。请求人补交对比文件3时所附的书面说明本请求人于2007年6月4日针对该专利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并结合所提交的对比文件1.2详细说明了请求无效的理由,现补充提交对比文件3证明该专利权利要求1不具备新颖性。具体理由如下:对比文件3描述的技术是,用透气性材料制成小袋包装体,其内封装干燥剂,再将多个小袋包装体装入不透气性外包装袋中。在将不透气性外包装袋运送到需要供给干燥剂小袋包装体的场所之后,再将小袋包装体从外包装袋中取出,分别填到例如食品袋等相应容器中去。对比可知,该专利的权利要求1已经完全被对比文件3所公开,所以不具备新颖性。综上所述,本请求人认为该专利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新颖性,不应当被授予专利权。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全部无效。说明书附图对比文件1附图对比文件2附图对比文件3附图
分析论述题客户A公司正在研发一项产品。在研发过程中,A公司发现该产品存在侵犯B公司的实用新型专利的风险,为此,A公司进行了检索并得到对比文件1、2,拟对B公司的实用新型专利(下称涉案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在此基础上,A公司向你所在代理机构提供了涉案专利(附件1)、对比文件1—2、A公司技术人员撰写的无效宣告请求书(附件2),以及A公司所研发产品的技术交底书(附件3)。附件1(涉案专利):[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2]实用新型专利 [45]授权公告 2018年9月12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1]申请号 201721234567.x[22]申请 2017.12.4[73]专利权人 B公司 (其余著录项目略) 权利要求书 1.一种灯,包括灯座(11)、支撑杆(12)、发白光的光源(13),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滤光部(14),所述滤光部(14)套设在所述光源(13)外,所述滤光部(14)由多个滤光区(14a,14b,14c,14d)组成,所述滤光区(14a,14b,14c,14d)与所述光源(13)的相对位置是可以改变的,从而提供不同的光照模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其特征在于,所述滤光部(14)可旋转地连接在所述支撑杆(12)上,通过旋转所述滤光部(14)提供不同的光照模式。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灯,其特征在于,所述滤光部(14)是圆柱状,所述滤光区(14a,14b,14c,14d)的分界线与所述滤光部(14)的旋转轴平行。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灯,其特征在于,所述滤光部(14)是多棱柱状,所述多棱柱的每个侧面为一个滤光区,所述多棱柱的棱边与所述滤光部(14)的旋转轴平行。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灯,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反射罩(15),所述反射罩(15)固定设置在所述滤光部(14)所包围空间内的光源承载座(121)上、并部分包围所述光源(13),所述反射罩(15)的边缘延伸到所述滤光部(14)以使所:述光源(13)发出的光完全限制在单一的滤光区内,所述反射罩(15)优选为铝。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灯座(11)的材料为塑料。 说 明 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多用途灯 本实用新型涉及灯的改良。 如图1所示,是一种现有灯的示意图。现有灯通常由灯座1、支撑杆2、光源3和部分包围光源3的反射罩4组成,灯座1可以平稳地放置在桌面上,并通过支撑杆2连接到光源3,这种灯通常仅能提供单一形态、单一色调等的光。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种多用途灯,可以提供不同的光照模式。 图1为现有灯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灯的示意图; 图3中,(a)、(b)分别是本实用新型的光源为发光二极管、荧光管且无反射罩的发光角度示意图;(c)是带反射罩的发光角度示意图。 如图2—3所示,本实用新型的灯包括灯座11、支撑杆12、发白光的光源13。灯还包括滤光部14、遮光片16和光源承载座121,光源13安装在光源承载座121上。滤光部14套设在光源13外,并可旋转地连接在支撑杆12顶端上,如旋转套接在光源承载座121外部,滤光部14的旋转轴和光源承载座121的轴线重合,遮光片16盖在滤光部14远离光源承载座121的顶端。灯座11材料为塑料。 滤光部14由依次排列的多个滤光区组成,其通过透过不同颜色,和/或亮度比例而提供不同的滤光功能,隔开多个滤光区的分界线则平行于滤光部14的旋转轴,因此,通过旋转滤光部14可以为不同的方位提供不同的光照模式。例如,图2—3示出的滤光部14是圆柱状的,有四个滤光区14a、14b、14c、14d,其中,滤光区14a是透明的,便于工作照明,滤光区14b透过中等量黄光,用于营造就餐氛围,滤光区14c和滤光区14d分别透过中等亮度的粉红色和蓝色光,用于营造浪漫和海洋的氛围。 光源13可以是具有一定发光角度的发光二极管灯条,即光源13发射的光主要集中在如图3(a)所示的发光区131下方、由发光区131延伸的两箭头涵盖的发光角度范围之内,而在发光角度之外仅有少量光,因而通过将相应的滤光区14a、14b、14c、14d旋转而覆盖相应的发光角度,可以使得在发光区131下方、发光角度范围之内光的光照模式发生变化。光源13也可以采用荧光管这种360度全角度发光的光源,如图3(b)所示,除了可以调整光源13下方区域的光照模式外,还可以调整光源13侧面和上方等区域的光照模式。 为了集中光能量,可以在滤光部14所包围空间内的光源承载座121上固定设置一个部分包围光源13的反射罩15,如图2、3(c)所示。反射罩15的材料为金属,优选为铝。反射罩15的边缘还可以进一步延伸到滤光部14,这样,灯的出光将完全限制在所选择的滤光区的单一区域内,避免灯的其他滤光区出现不需要的光。 滤光部14也可以是其他形状,例如,是多棱柱状的。当为多棱柱状时,多棱柱的每个侧面为一个滤光区,多棱柱的棱边也是各滤光区的分界线,其与滤光部14的旋转轴平行,此时,可以通过多棱柱的侧面朝向来判断旋转是否已经到位。但在滤光部14为多棱柱的情况下,反射罩15的边缘如果延伸到滤光部14,将使得滤光部14无法旋转。对比文件1:[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2]实用新型专利 [45]授权公告日 2007年10月9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1]申请号 200620123456.5[22]申请日 2006.12.26 (其余著录项目略) 说 明 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变光灯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变光灯。 现有放置在桌子上的台灯,包括灯座、管状光源和部分包围管状光源的反射罩,不具备变光功能。 本实用新型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变光灯,可以使得用户根据需要进行变光。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变光灯的分解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变光灯的一种工作状态的剖视图,此时光源23对准滤光层242并用销柱25定位。 如图1—2所示,本实用新型的变光灯包括灯座21、支撑柱22、光源23和变光套24,支撑柱22设置在灯座21上,光源23为在支撑柱22顶端的四个侧面上设置的白光发光二极管,变光套24为中空的四棱柱体,其从上到下地由滤光层241、242、243和一个基底244排列而成,滤光层241、242、243和一个基底244均为中空的四棱柱体,滤光层241、242、243的透明度依次降低。 通过上下移动变光套24相对于支撑柱22的位置,并用销柱25定位,使得变光套24上下运动,从而适应用户的不同亮度需求。对比文件2:[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2]实用新型专利 [45]授权公告日 2008年10月23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1]申请号 200820789117.7[22]申请日 2008.1.4 (其余著录项目略) 说 明 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调光灯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调光灯。 现有技术的调光灯,其调光是通过阻抗调节结构和灯泡串联而实现的,但是这种方式流过灯泡的电流会产生变化,导致使用寿命缩短。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使用寿命长的调光灯。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调光灯的分解图; 图2是从调光灯发出的光的亮度较暗时的工作状态图,此时,灯罩被旋转到其侧壁部分地或全部地遮挡灯泡; 图3是从调光灯发出的光的亮度较亮时的工作状态图,此时,灯罩被旋转到其侧壁完全露出灯泡。 如图1—3所示,调光灯包括塑料的灯座31、竖直柱32、灯泡33、灯罩34,竖直柱32的外壁设置外螺纹;灯泡33设置于竖直柱32顶端;灯罩34整体由半透明材料制成,灯罩34下侧与竖直柱32通过内外螺纹配合,从而可旋转地套设于竖直柱32外侧,旋转灯罩34可使其上下移动,从而实现亮度调整。附件2(A公司技术人员撰写的无效宣告请求书): (一)关于新颖性和创造性 1.对比文件1公开变光套24包括三个从上到下透明度依次降低的滤光层,变光套24可上下运动,实现了灯的不同亮度调整。因此,对比文件1公开了权利要求1的特征部分的全部内容,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不具备新颖性。 2.对比文件2公开了灯罩34与竖直柱32通过内外螺纹配合,从而可旋转地套设于竖直柱32外侧,旋转灯罩34可使其上下移动,实现亮度调整,因此,对比文件2公开了权利要求2的全部附加技术特征,因此,在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新颖性的前提下,权利要求2也不具备新颖性。 3.由于权利要求6的附加技术特征是材料,不属于形状、构造,而涉案专利为实用新型,实用新型保护的对象为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因此该特征不应当纳入新颖性的考虑之内,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的前提下,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新颖性。 (二)其他无效理由 4.在权利要求1—2、6无效的前提下,权利要求3—4将成为独立权利要求,由于权利要求3—4所引用的权利要求2不具备新颖性,而权利要求3—4的附加技术特征既不相同,也不相应,因此,权利要求3—4将不具备单一性。 5.权利要求5—6中限定了材料,由于实用新型保护的对象为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因此,权利要求5—6不是实用新型的保护对象,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因此请求宣告涉案专利全部无效。附件3(技术交底材料): 一种多功能灯 现有灯的亮度、冷暖色调等通常是单一的。但是,不同用途往往需要有不同的光,例如小夜灯需要亮度较暗、色调较暖的黄光,工作时需要亮度较高、色调较冷的白光,用餐时需要亮度中等、色调较暖的黄光。因此,需要一种灯能同时兼具多种模式以满足不同需求。 为此,提供了一种能兼顾上述需求的灯。 图1为灯的整体分解图; 图2为灯的分解剖视图; 图3为拆除遮光片46后、朝光源承载座421观看的滤光部44的剖视图。 如图1~3所示,灯包括灯座41、支撑杆42、光源43。光源43为全角度发光的线性白光灯管,反射罩45部分包围光源43。灯还包括滤光部44、遮光片46和光源承载座421,光源43安装在光源承载座421上,滤光部44套设在光源43之外,并可旋转地连接在支撑杆42顶端上,如旋转套接在光源承载座421外部。遮光片46盖在滤光部44远离光源承载座421的顶端,并随滤光部44一起共同旋转。 滤光部44具有三个滤光区44a、44b、44c,其分界线位于一个虚拟圆柱体的圆柱面上,并与滤光部44的旋转轴平行。滤光区44a仅透过少部分黄光从而实现小夜灯的功能,其形成在该虚拟圆柱体的120度圆心角的扇形圆柱面上;滤光区44b是透明的,便于工作照明,滤光区44c可透过中等量黄光从而营造就餐氛围,滤光区44b、44c形成在该虚拟圆柱体的内接等边三棱柱的两个侧平面上。反射罩45使光线发射角度集中到光源43下方的一个滤光区的范围中,通过滤光部44的旋转可以实现满足上述三种光照的需求。 由于小夜灯模式透光量较少,相对于其他两种光照模式,滤光部44会吸收更多的光,升温更多,而将滤光区44a设置在虚拟圆柱体的圆柱面上,并将滤光区44b、44c设置在该虚拟圆柱体的内接等边三棱柱上,且滤光部44的旋转轴、光源43的轴线均与该虚拟圆柱体的中心轴重合,使得滤光区44a与光源43的间距大于其他滤光区44b、44c与光源43的间距,将会抑制滤光部44升温,并通过滤光区44b、44c的平面设置,保证了各滤光区44a、44b、44c的相应光照模式切换到位。 为便于在黑暗环境下,定位小夜灯模式,在滤光区44a与其他两个滤光区44b、44c交界区域各设置一列间隔的荧光凸点,而在其他两个滤光区44b、44c的交界区域设置条形荧光凸起,同时在滤光部44的靠近光源承载座421和靠近遮光片46的边界区域,以及遮光片46的靠近各滤光区的区域上,分别设置表示滤光区编号的数字型荧光凸起,当然,这些荧光凸点和荧光凸起等亮度极弱并不能用于照明,但可在触感和视觉上被识别。同时,由于圆柱面和平面的整体触感不同,也可以定位小夜灯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