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下面是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材料:
[材料1]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就是要对大家讲这个道理。
——邓小平《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1992年1月18日~2月21日)
[材料2]1992年初,邓小平同志以88岁的高龄,前往南方视察并发表重要谈话,从理论上深刻回答了长期困扰和束缚人们思想的许多重大问题,提出了对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现实和长远指导意义的重要思想,为推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新阶段作出了重大贡献。
——胡锦涛《在邓小平同志诞辰10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2004年8月22日) 根据上述材料,请回答:
问答题某市政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花了很大工夫,在迎接上级检查评估小组检查期间,强制关闭辖区内上百家小理发店、小餐馆;原来设在街头成为城市一道“风景”的报刊亭也全部被移至室内经营。这种措施,受到不少市民的认同和赞许,但理发店、小餐馆、报刊亭的经营者却面对经营损失叫苦不迭。“这是政府的命令。”该市一位政府官员在接受采访时称,“政府这样做完全是出于善意,带来的好处大家也都看得见的。虽然超出了行政职权范围,但为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树立美好的形象,我们不得不这样做,也是合情合理的吧。”然而,有关法律专家指出,这种所谓的“行政善意”,其实仍不免让人产生隐忧。
请结合材料,对政府的这种“行政善意”作出分析和评价。
问答题张某在市郊僻静处遇一青年妇女,突然将该妇女抱住,正欲实施强奸,这时附近走出两个男人,于是张某被迫停止了犯罪。选择并说明理由:张某的行为是A.犯罪未遂B.犯罪中止C.不构成犯罪
问答题进入新世纪,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了一个关键时期,需要一个和平安定的国际环境。 运用所学知识,分析中国面临的国际环境的基本特点是什么?
问答题简述影响沟通的障碍性因素。
问答题阅读下面材料并回答问题。
(一)素材: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兴水利、除水害,事关人类生存、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历来是治国安邦的大事。研究表明,在影响粮食生产的诸要素中,水的增产效用最为突出,1亩水浇地的收益是1亩旱地的2倍至4倍,水利对粮食生产的贡献率达到40%以上。为了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必须下决心加快水利发展,切实增强水利支撑保障能力,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近年来我国频繁发生的严重水旱灾害,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失,暴露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十分薄弱,必须大力加强水利建设。
A村村民原先饮水困难,水质也不好。2008年下半年,在国家支持下,A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启动。他们在6公里远的山上找到一处山泉,水利部门实地勘测后,发现水头高出A村上百米,完全满足自流引水要求。经化验,水质符合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通过“一事一议”,村民户均筹资300元、投工5个,工程在3个月内就顺利建成,A村169户810名村民喝上了干净的自来水。
村民们自发成立用水户协会,村民周某担任会长,将供水范围按供水主管道分为4个小片,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维护,每吨水价不到1元。“喝上安全水,人都精神些!”他说,以前由于经常缺水,洗衣机都带不动。现在可好了,水龙头一开,溅得地上哗哗响。最近两年,供水范围内8成农户都买了洗衣机、热水器等和水有关的家电。
安全饮水工程目前还有一大隐患。周某说,在水源点的山上,可能会搞山地开发,会污染饮用水源。他们已经请求当地政府出面协调解决。“中央一号文件对我们是个好消息!”周某一字一句地念道,“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落实管护主体,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我相信这个隐患应该能够解决!”
(二)问题:
1.根据所给材料,说说我国目前水利建设的重要性。
2.根据所给材料,谈谈你对“安全饮水工程”的理解。
问答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3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第5条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第6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第7条:“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试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3条至第7条的法律规定。
问答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二号)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3月15日选举: 胡锦涛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08年3月15日于北京
问答题洪月清为某机关干部,其妻早逝。洪月清的独生子洪皓亮一直在外地工作。2002年3月,洪月清经人介绍,与丧偶女工许梅登记结婚。许梅只有一个妹妹许蓉,再无其他亲人。2004年1月2日,洪月清夫妇因煤气中毒事件双双身亡。在整理遗物时,发现洪月清立有遗嘱,称:洪皓亮在其生母去世时,已经继承了一大笔遗产,衣食无忧。而许梅则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且与洪皓亮不和,故而为了保障许梅今后的生活,全部遗产都由许梅继承。许梅则未立遗嘱。现查明:洪与许二人婚后共有存款6万元。洪月清再婚前还购有4间房屋。 问:如果洪月清被发现时已经身亡,而许梅是在送往医院的途中身亡。那么本案中的6万元和4间房屋应该怎样继承?
问答题阅读下列材料: 正在此间召开的北京市政协会议上,有关中产阶层的话题成为与会委员议论的焦点。政协委员普遍认同,中产阶层是社会经济稳定和现代民主政治的基础,并预言,20年后中产阶层将成为中国社会的主流。 政协委员马戎指出,一个成熟的社会人群构成应该是“橄榄”型,中间是庞大的中产阶层,巨富和赤贫都是少数。而在所有发展中国家,人群构成无一例外呈“金字塔”型,也就是中低收入者占了绝大多数,越往上人口比例越低。中国目前的情况也不例外。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最新调查显示,中国适龄人口中只有4.1%的人属于实际意义上的中产阶层。 ——新华网北京2004年2月19日电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是什么?我国要形成什么样的分配格局?
问答题某市人民检察院报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01年5月16日以涉嫌贪污、受贿为由,将市人大代表温某逮捕,同月26日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6月15日市人民法院对温某作出一年管制的判决。温某不服,上诉至省中级人民法院。省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证据不足,于同年9月9日作出撤销原判、宣告温某无罪的终审判决。2002年7月11日温某以对其错误逮捕、判决为由,向市人民法院请求赔偿,请求赔偿其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的误工损失、参与刑事诉讼费用以及精神损害费共计9600元,并要求为其恢复名誉。 问:(1)温某是否超过赔偿请求期限? (2)温某向市人民法院请求赔偿是否正确?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是谁? (3)温某的赔偿请求是否都能得到实现? (4)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方式有哪些?
问答题目前一些地方设置临时机构随意化倾向严重,以致有的地方或部门的党政“一把手”有时自己也说不清到底挂了多少职。请结合临时机构的出现,分析政府应当如何转变职能。
问答题受工商局委托组成的质量督执法小组在例行的检查中,发现甲厂生产的电器严重不符合标准、足以造成人身伤害,该小组便以工商局的名义对该厂罚款2万元,并责令其停产停业。在处罚过程中,甲厂提起举行听证的要求,遭到拒绝。甲厂不服该行政处罚,遂以质量监督执法小组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问法院是否应受理此案?为什么?如果不受理该如何处理?
问答题试述邓小平理论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是一脉相承的统一的科学体系。
问答题2011年11月29日,中韩环境健康研讨会在京举行,来自中韩两国政府环保部门和相关单位的代表,就环境健康领域问题开展讨论和交流。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前世界卫生组织的一份评价报告显示,我国居民的疾病负担中有21%是由环境污染因素造成的,比美国高8%,环境污染已成为影响我国居民健康的主要因素之一。 L村是一个有4000多人的大村,村民从工业污泥里冶炼、翻洗铜、锌等金属已有30多年的历史,凭借这一产业,L村村民富起来了。虽然炼铜的烟尘、拉丝的噪声给村民带来了不小的影响,但因为好赚钱,村民们选择了容忍。在村民们钱袋子鼓起来的同时,污染也随之而来。因为排放的污水和浓烟,附近山上的植物变成了黑颜色,许多田地种不出庄稼,天空也常是灰蒙蒙的。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村民的环保意识觉醒,有村民开始干预,要求改变这些落后的工艺,保护村民的生存环境。然而时至今日,仍有许多地下黑加工厂正在悄悄运作。 “今天是阴天,还好。如果是晴天,你站在这里一会,身上、脸上立马都是细细的尘土,有时想晒衣服、晾被子都不行,这都是镍业公司生产产生的粉末造成的。”一位居住在该公司东北角、正在家门前菜园里摘辣椒的村民说:“家门前种的蔬菜没有撒化肥、打农药,留着自家吃的。这下可好了,扬尘落上去,洗不好洗,吃不好吃,只好再到集镇上去买菜吃。”记者随手摸了一下蔬菜,果真满手都是细细的红土粉末。 在广州从化流溪河畔,记者调查到当前农村相当大一部分畜禽粪便等各种垃圾都被直接排放到河水中,对水体、土壤、空气等造成了极大的污染。省环保厅生态处专家说,近20年来,化肥日渐代替有机肥,不但造成禽畜粪便和人粪尿的严重浪费并污染环境,还形成了化肥与人畜禽粪便双重污染。这位专家还说,一些新的耕作方式也对农业环境产生了负面影响,由于耕作机械和耕作技术不配套,秸秆难以就地还田,农民便将秸秆付之一炬,有的甚至直接将秸秆推到河里,河塘成了“天然垃圾场”。传统农业的物质循环、能量流动被高投入、高污染所替代,许多能源、肥源变成污染源。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破解日益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的有效途径,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客观需要,是保障与改善民生的内在要求。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和根本措施,过去,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刚刚起步;未来,即使有荆棘,也必须一往无前。 [问题]
问答题怎样认识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在实际工作中如何贯彻执行?
问答题赵某需要一辆自行车,便到利源商店购买。由于利源商店暂时缺货,赵某便先向利源商店预付了自行车款,商定两天后来取车。赵某在回家途中,发现一辆别人丢弃的自行车,便推回家中。因该车经修理后仍然可以使用,赵某便决定不再从利源商店买车。第二天,在赵某前往利源商店要求退款的途中,孙某违章开车,将赵某撞死,孙某的汽车亦报废。 请问:
问答题某厂库存500台空调。2004年4月3日,工厂给三安商场发函,询问对方是否愿意以每台1000元的价格购买,备有现货,只要数量在500台以下,可保证供应。厂家要求对方在7日内答复。商场恰好空调脱销,急需进货,于是第二天,4月4日就回电称愿意购买400台空调,价格是每台900元,并要求厂家送货。厂家当天即收到电报,并马上回函称接受对方的出价,但因生产业务繁忙,无法送货上门,要求商场自行办理运输事宜,并要求立即答复。商场接到回函后,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及时回复。三个月后,空调热销,价格猛涨,商场遂组织车辆到厂家去提货,要求厂家按照每台900元的价格供应空调400台。而此时,厂家库存的空调只剩了 100台,其他都已售出。商场以此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厂家履行合同,并赔偿其价差损失。 问:(1)2004年4月3日,空调厂向商场发函的行为在合同法上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2)2004年4月4日,商场给空调厂回电的行为在合同法上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3)2004年7月,商场组织车辆到厂家去提货的行为性质如何? (4)厂家与商场之间的合同是否已经成立?
问答题2007年6月H公司与刘某签订合同约定:双方各出资300万元,设立M有限责任公司;H公司以其土地使用权作价300万元出资,刘某以专利技术作价150万元,另外的150万以现金出资;公司成立后由刘某负责公司经营;M公司亏损按出资比例分担。M公司登记成立后,在H公司用以出资的土地上生产经营,但H公司未将土地使用权过户到M公司。2008年3月,M公司向N银行借款300万元,H公司以自己名义用上述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同年4月,H公司提出退出M公司,刘某书面表示同意。2009年8月,丙银行向法院起诉要求M公司偿还N银行上述贷款本息共330万元,并要求H公司和刘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时,M公司已资不抵债,净亏损300万元。另查明,刘某在公司成立后将100万元注册资金转出还了赌债。H公司认为,自己为担保行为时,土地属M公司所有,故其抵押行为应无效,且H公司已于贷款后1个月退出了M公司,因此,其对330万元贷款本息不应承担责任;另外M公司注册资金中的100万元被刘某占用,刘某应退出100万元的一半给H公司。刘某则认为,M公司成立时H公司出资的土地使用权未转移,故M公司成立无效,M公司的亏损应由H公司按投资合同约定承担一半。 H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退出M公司?在程序上应如何做?
问答题甲在14岁之前盗窃各类财物总计约7000余元。甲14岁公历生日当天,他外出吃饭,回家途中,看到一个行人手拿一个提包,即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将该人刺伤,把包抢走,抢得手机一部、现金5000余元。第二天,甲出门游逛,见路边停着一辆吉普车,即设法打开车门,将车开走。当日下午,甲将汽车以两万元的价格卖出,后被抓获。 问:从刑法的角度进行分析,甲的上述行为应如何定性,并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