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简述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
问答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62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问答题简述我国民法中合同终止的情形。
问答题简单比较赠与和遗赠。
问答题1998年长江发洪水,市民甲为了救助落水群众,未经邻居乙的同意就使用了乙家的小船。洪水退后,乙要求甲支付小船的使用费,甲不同意,乙遂强行将甲家的电视机搬走,并言明不给钱就不还电视。本案应如何处理?依据是什么?
问答题简述代位权。
问答题(3)本案中的150万元债务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
问答题简述无效合同的范围。
问答题简述定金与定金罚则。
问答题李某因公出国半年,有房屋一套,请邻居孙某帮其照看,双方约定,孙某无偿照看其房屋,但是在不损害原有的房屋设施和家具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在此期间,孙某发现李某的防盗门已经损坏不能使用,于是请人来进行了修理,花去人民币200元。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1)孙某可否要求李某支付其修理防盗门的修理费用?为什么? (2)若孙某已经尽了保管义务但房屋仍发生损害,李某是否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问答题周某准备和朋友合开一个贸易公司,但手头资金不够,于是向吴某借款3万元,向郑某借款20万元。周某的姐姐丁曾向周某借款16万元,而丁拥有对王某的债权16万元。现在四笔债务均已届清偿期。丁跟王某协商,将自己对周某的债务转由王某承担,王某不必再向丁还钱。周某认为这样很方便,也表示同意。吴某和郑某催促周某还款,周某总是借口推脱,想等吴某和郑某的诉讼时效超过之后,再让王某还钱。吴某和周某争执过程中将周某打伤,周某住院花费了3万元。
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简述法人的成立条件。
问答题简述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种类。
问答题论所有权的特征及其权能。
问答题张吴(男)和张曼(女)于2003年结婚,婚后生有一女取名小张,在某小学读书。2006年7月,双方因感情不和经法院判决离婚。在离婚判决中确认女儿小张随其父亲张吴共同生活,张曼每月负担抚育费500元,至小张满18周岁时止。同时判定,张曼可于每个月最后一个周末接小张到自己家中共同生活3天。离婚后,张曼不但每月将女儿接回家中3次,而且常常到女儿所在的小学接小张一起吃饭,逛街买衣服。由于张曼从前情绪不稳定,心情好时对小张很好,稍有不顺便会打骂小张。因此小张对张曼的探望经常流露出厌烦的情绪。2007年2月的一个周末,张曼将女儿接到自己住处,张曼由于工作上的烦心事心情很差,便打骂小张发泄。小张不堪打骂便跑回到自己家中。此后,张曼再到学校看望时,小张拒绝会见。张曼认为女儿的表现是由张吴指使,2007年5月,张曼一纸诉状将张昊告上法庭,请求法庭保护其探望权。张昊提出反诉,要求中止张曼的探望权。问:法院应当如何处理该案?
问答题甲公司想购买某种办公材料,得知华夏商场有货,遂让其员工乙持公司介绍信前往华夏商场洽谈业务。员工乙找到华夏商场,华夏商场向其出示了打印的办公材料价格。由于打印员的疏忽,价格打印错误,但双方都未发现这一问题。甲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向华夏商场支付货款时,双方就价格问题产生争执,华夏商场遂拒绝交货。合同签订8个月后,华夏商场准备起诉甲公司。 问:(1)该合同是什么性质的民事行为? (2)如果该合同是可撤销民事行为,华夏商场是否还有权主张撤销权?为什么? (3)该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问答题用益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问答题于1992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感情尚好,生有一女丙,现年10周岁。自1996年夏天起,甲与女同事奸情败露,夫妻关系开始紧张。同年12月,甲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乙离婚,乙虑及女儿年幼,且双方婚娴基础较好,希望丈夫能回心转意,故而坚决不同意离婚。据此,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但此后双方关系并未改善,经常争吵不休。2000年4月起,甲不再回家,每月工资也不再给家里,女方靠自己收入维持母女两人生活。2002年5月,甲再次向法院起诉,坚持要求离婚。而乙提出,夫妻关系恶化是由于男方单位女同事的勾引所造成,只要排除外来干扰,双方有和好之可能,因此仍不同意离婚。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乙目前所住房屋系甲在婚前由本单位所分公房,并一直由他承租。甲提出:离婚后乙应搬出该房回其父母家居住,由他本人回家继续租赁居住;女儿丙由他抚养。但乙不同意甲提出的两项主张,坚决要求与女儿共同生活。对上述问题,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在夫妻分居期间,甲曾向他人借债3万元,资助他的胞弟出国自费留学;乙向其亲友借债1万元,用于女儿生病住院费用。
试就本案情节,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问答题试述法人的责任及其特点。
问答题2009年2月,家住上海市某区的80岁的李老汉病逝,去世前的三年间其生活在某养老院。2009年5月,李老汉的子女在上网时发现某养老院的主页上,有李老汉坐在床上的宣传照片。李老汉的子女遂找到养老院,要求停止使用李老汉的照片,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但养老院不予答复,仍继续使用李老汉的照片。交涉未果,李老汉的子女遂将某养老院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使用李老汉的照片,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请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