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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被乙家的狗咬伤,要求乙赔偿医药费,乙认为甲被狗咬与自己无关拒绝赔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甲乙之间的赔偿关系属于民法所调整的人身关系 B.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属于绝对权 C.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适用诉讼时效 D.乙拒绝赔偿是行使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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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有一次签订合同时,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当时正值交流电机热销,而甲方供不应求,故甲方就以直流电机交货。就民法的基本原则而言,甲方违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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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乙2009年结婚,育有一子丙,2012年甲乙离婚,双方约定丙由甲抚养,自此乙便再也未抚养过丙,丙也未见过乙,多年后,乙年迈找到丙要求丙抚养,由此,以下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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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因以下哪种原因不履行合同时,违约方不向对方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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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乙双方经协商达到协议, 双方法定代表人均在合同文本上签了字, 但都未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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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让乙给自己加工一块玉石原料,约定好加工费和取玉期限,但乙加工好玉石,等到期满后,甲迟迟不来取玉,乙便变卖了玉石,拿到了自己应得的加工费,请问,乙行使的是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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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A县人民政府为建宾馆,向该县B银行贷款500万元,届期未能偿还,B银行以A县人民政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所涉及的法律关系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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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租住乙房屋,租期至2013年8月。乙欠甲10万元债务,应于2013年7月归还。至2013年8月,乙尚未还债,但要求甲返还房屋并支付租金。甲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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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下列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的是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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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陈某、董某婚后生育一女。后陈某向法院起诉,称董某有生理缺陷无法生育,女儿系陈某与他人所生,且双方已无夫妻之情,请求法院判令双方离婚,女儿由陈某抚养。董某辩称,女儿系双方婚生子女,有医院出生证明和户口簿为证,夫妻感情没有破裂,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请。庭审中,陈某申请对女儿进行DNA鉴定,董某以鉴定不利于女儿健康成长为由予以拒绝,陈某据此请求引用《婚姻法解释(三)》第2条规定,推定女儿与被告没有亲子关系。对于本案,法院的下列哪项判决是正确的?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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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下列关于主犯的说法中,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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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小女孩甲(8周岁)与小男孩乙(12周岁)放学后常结伴回家。一日,甲对乙讲:“听说我们回家途中的王家昨日买了一条狗,我们能否绕道回家?”乙答:“不要怕!被狗咬了我负责。”后甲和乙路经王家同时被狗咬伤住院。该案赔偿责任应如何承担?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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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题李强今年17周岁, 已参加工作, 能自食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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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孙某今年13岁,精神病人,平时生活全靠父母照顾,孙某有一个姐姐,今年23岁。爷爷奶奶身体不太好,由孙某的父母照顾。在一次探亲的途中,孙某的父母不幸出车祸去世。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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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甲有一块价值10000元的玉石。甲与乙订立了买卖该玉石的合同,约定价金11000元。由于乙没有带钱,甲未将该玉石交付与乙,约定三日后乙到甲的住处付钱取玉石。随后甲又向乙提出,再借用玉石把玩几天,乙表示同意。隔天,知情的丙找到甲,提出愿以12000元购买该玉石,甲同意并当场将玉石交给丙。丙在回家路上遇到债主丁,向丙催要9000元欠款甚急,丙无奈,将玉石交付与丁抵偿债务。后丁将玉石丢失被戊拾得。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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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刘某和许某二人于2000年6月登记结婚。结婚时双方书面约定,每人将各自每月收入中的1000元共2000元作为双方的共同财产,由许某支配,用于日常家庭生活开支。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的其他个人所得归属个人,个人所负债务由个人负责。双方在这份书面协议上签字并进行了公证。2003年4月,刘某向甲借款10万元炒股,约定2年归还,按银行贷款计息,但未对甲说明夫妻约定财产关系的内容。刘某炒股亏损,到期不能偿还甲。甲向许某索要,遭到拒绝。甲将刘某和许某二人起诉到法院,要求他们共同承担偿还责任。问:法院应当如何处理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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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甲欠乙5000元,乙多次催促,甲仍拖延不还。后乙告诉甲必须在半个月内还,否则起诉。甲立即将家中仅有的值钱物品九成新的电冰箱和彩电各一台以300元的价格卖给知情的丙,被乙发现。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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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李大爷有房屋八间,其中四间租给其内侄王某夫妇居住。李大爷考虑到自己年老多病,孤身一人,遂与王某签合同约定,以王某对其生前悉心照料,死后料理好后事为条件,李大爷将在房产证书上把王某列为共有人。在双方达成协议后,李大爷到房产部门更改登记,将王某列在了共有人一栏,房产部门据此重新更换了房产证。然而,自王某夫妇被列为共有人之后,他们对李大爷的态度越来越差,开始经常与李大爷争吵,甚至将李大爷赶出家门。李大爷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取消王某的楼房共有人的资格。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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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李萍自幼父母双亡,与唯一的姐姐相依为命。1998年与失去母亲的孙刚结婚,次年孙刚继承了父亲的4间楼房。2000年冬,孙刚生病去世。当时李萍正怀孕,由于过度劳累和悲伤,引起早产,生一男孩。第二天,男孩死亡,李萍也因破伤风于一个月后死亡。孙刚的哥哥认为其弟弟的4间楼房应归他继承,而李萍的姐姐认为4间楼房也应有她的一份。请问:本案4间房屋应如何继承?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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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3)何谓“疏议”?试结合上述引文谈谈“疏议”的主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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