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______
单选题 下列关于我国海洋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体制,表述最为正确的是______
单选题 封山育林区和封山育林期由______因地制宜地划定。
单选题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具有共同性是因为______
单选题 下列哪种环境标准只有国家级而无地方级______
单选题 国际环境法所确定的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特殊情况和需要的原则最明显地体现在______
单选题 首先提出了“预期的环境政策”的文献是______
单选题 我国《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规定,新化学物质登记证持有人应当自每次实际生产、进口或者将新化学物质转移到使用者之日起5日内,将新化学物质生产、进口及流向情况备案表提交生产者或者进口者所在地______
单选题 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适用______
单选题 我国中央一级渔业资源保护的管理机构是______
单选题 草原法规定,依法确定给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经济组织等使用的国家所有的草原,由______登记,核发使用权证。
单选题 第一次强调征收的超标准排污费必须用于污染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的法律法规是______
单选题 中国第一部保护海洋环境的综合性专门法律是______
案例分析题A县某石化染料厂、硫酸厂长期将含酸废水通过其排污管道排入离其厂区不远的一条河流,该河河水流入位于B县的镜花湖。2005年上半年,当地由于长期干旱无雨,湖水水位下降,但工厂排放的含酸废水却没有减少,致使湖水呈酸性。B县周楼村村民周某承包湖面养鱼多年,一直未发生大量死鱼现象。但从2005年6月开始,水面漂浮的死鱼却越来越多。环保部门对湖水监测的结果,pH值为4.8。对死鱼进行化验分析,其结论为受酸水腐蚀而死。经B县渔业行政管理部门核定,死鱼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25万元。周某沿河找到石化染料厂和硫酸厂两家排污单位,要求其赔偿死鱼损失,遭到拒绝。于是周某向B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石化染料厂提交了由A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其排放的废水pH值符合排放标准的监测报告,并认为不应由其承担污染死鱼赔偿责任。硫酸厂认为,虽然自己排放的废水没有达到排放标准,但已经向环保部门缴纳超标排污费,也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B县人民法院仍然判决石化染料厂向原告周某赔偿10万元,硫酸厂赔偿15万元。
案例分析题甲市A企业根据该省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向本市D河排放污染物,该市B企业在符合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但不符合该省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向D河排放污染物,该市C企业超过该省污染物排放标准向D河排放污染物。大量的长期的排放污染物导致该河流污染十分严重,用该河河水养殖鸡鸭的养殖户损失惨重。
案例分析题甲县乙乡丙村农民胡某原建有一幢二层住宅楼(占地120平方米),2005年8月胡某将该楼低价卖给在乙乡乡政府工作的土地管理员田某。2005年9月田某在丙村较好的地段批了一块宅基地(占地160平方米)给胡某建新房,当月底胡某即动工建房。经群众举报,甲县土地管理局于2005年9月20日作出处罚决定并送达胡某,责令胡某在15日内拆除新建的房屋,退还宅基地,并处罚款2000元。胡某不服,称自己已经得到乡政府的批准,是合法建房。
案例分析题2006年5月,某居民楼住户王某等向本市环境保护局反映,该居民楼楼下的一个酒店昼夜营业,人声喧哗造成周围居民夜间无法休息并导致失眠、血压升高等病症。经环保局监测,该酒店夜间排放的边界噪声严重超标,作出处理决定如下:(1)责令该酒店立即采取措施治理噪声,并罚款20000元;(2)对于王某等提出的赔偿请求,由该酒店向每户居民赔偿500元。作出决定后环保局即从该酒店的银行账户中划拔了20000元罚款。酒店对环保局的决定不服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1)环保局的第一项处理决定有《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59条规定为依据,予以维持;(2)环保局的第二项处理决定偏重,变更赔偿金额为400元。环保局认为一审法院的第二项判决违反了《行政诉讼法》关于人民法院只能对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判决变更的规定,因此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案例分析题A工厂在未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投资兴建了一条三氧化二砷生产线并投入生产。由于其排放的含砷废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入河中,造成与A相邻村庄的村民在饮用河水后出现了砷中毒的症状。此后环保部门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第31条的规定,责令A依法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A遂委托B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告表认为:由于A工厂排放的含砷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向河中,导致该评价区域内水环境中砷物质含量严重超标,在未彻底消除污染的情况下,河水不适宜再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为此,报告表的结论是:除非A工厂投入技术先进的污染物处理设备,全面回收处理废水中的砷物质,否则A工厂应当另行选址建设。然而,由于污染物回收处理设备成本过高,A工厂难以投入相应资金,且A工厂在当地属于利税大户,地方政府也不愿意令其搬迁。环保部门只好以“A工厂应当积极治理已产生的污染,减少废水排放并缴纳排污费,补偿村民所遭受的损失”作为审批意见通过了该项目,但河水被污染的状况最终未能获得解决,厂群纠纷时有发生。 注:《环境影响评价法》第31条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
案例分析题某县城一化工厂给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特别是工厂附近的30户居民受污染危害更为严重,他们多次请求县环保局制止化工厂的污染行为,责令化工厂赔偿居民的污染损失(医疗费、误工费等)。但县环保局却长期对此置之不理,于是30户居民联名向县法院对县环保局提起行政诉讼。县法院通知化工厂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最后法院判决化工厂赔偿30户居民污染损失共5万元。
案例分析题2005年3月,某村村民王某承包本村集体所有的一片池塘养鱼。同年5月,同村的李某兴办了一个水银温度计厂,位于鱼塘边的山坡上,温度计厂的生产废渣即露天堆放。同年7月,王某发现温度计厂的生产废渣经雨水冲刷和浸泡后会产生含汞废水流入自己的鱼塘,尽管尚未造成大量死鱼事件,但对鱼的质量会有一定影响。经与李某协商,李某同意向王某一次性支付2000元赔偿金,两人签订了协议。8月,该地连降暴雨。8月15日王某发现鱼塘中的鱼大面积死亡泛塘,损失惨重,经环保局监测发现鱼塘中汞含量严重超标是造成死鱼的主要原因,于是向李某提出增加赔偿金。李某不同意,王某随即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李某在答辩中提出:(1)双方已有协议在先,自己已经一次性支付了2000元赔偿金;(2)王某鱼塘死鱼是由于管理不善造成鱼塘缺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