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仅限报考省级(含副省级)以上综合管理类职位的考生作答。
二、给定资料 1.(新华网2006年09月22日电)7月下旬,福禧投资控股公司涉嫌从上海社保基金违规借贷32亿元巨额资金,用于收购沪杭高速公路股权,公司董事局主席张荣坤正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消息,被媒体披露。 8月9日《上海证券报》报道,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韩国璋因涉嫌违反财经纪律并受贿被调查。张荣坤是该公司副董事长兼非执行董事。 8月11日新华社报道,在上海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上,原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祝均一辞去十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并被免去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祝涉嫌严重违反国家财经纪律,违规操作巨额社保基金并收受贿赂。他是上海首个因涉嫌经济问题辞去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的局级官员。此前祝均一已被中纪委“双规”。全国人大常委会8月27日发布公告,依法终止了祝均一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 8月15日新华社报道,上海电气集团公司董事长王成明因涉嫌严重违反党纪,正接受组织审查。据透露,他接受审查与韩国璋被“双规”有直接关系。 8月24日23时新华社发布消息:中共上海市纪委称,有关部门在对上海市社保局违规使用社保基金问题进行核查中发现,上海市宝山区委副书记、区长秦裕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调查。《21世纪经济报道》的报道称,秦裕7月初刚调任宝山区委副书记,7月25日在宝山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被补选为宝山区区长。此前他是上海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据《中国证券报》8月25日报道,为彻底查清上海这起腐败大案,中央已派出超过百人的调查组常驻上海。 2.(新华网北京2007年9月25日电)9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陈良宇同志有关问题初核情况的报告》。 根据目前调查的情况,陈良宇同志涉及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使用社保资金、为一些不法企业主谋取利益、袒护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严重违纪问题,造成了恶劣的政治影响。 中央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陈良宇同志的问题立案检查,免去陈良宇同志上海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 3.(《经济参考报》2006年09月15日)近日曝出的上海“社保基金案”仍处于有关方面的深入调查之中,但已引发了各方的强烈反应。其实,多年来各地的社保基金违规事件时有发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计署专项清查结果显示,1992年至2004年,仅养老保险金就有约 100亿元被挤占挪用。我国社保基金管理制度也因此经受着沉重的拷问。 4.“社会保险基金总体运行情况比较好,但在一些地方仍程度不同地存在问题。不过,从最近的一次检查来看,挤占挪用等直接侵害基金的问题主要还是1998年以前没有解决的老问题,以后出现的多数是管理不规范问题,比如在银行多头开户也属于管理不规范。侵害基金与管理不规范的性质以及对基金的影响是不一样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司司长陈良说。 此外,企业欠缴、漏缴社会保险费也比较突出。从今年4月全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座谈会上传出的消息,2005年全国迫缴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超过5000万元的就有六个省市,其中云南追缴1.9亿元,天津追缴1.21亿元,北京市追缴1.87亿元。 据了解,1998年我国对社保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全部纳入财政专户,加强了财政监督的责任。与此同时,政策也明确,社会保险基金只能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那么,又为何会出现这些违纪违规问题? 5.(光明网2006年09月15日)“不管任何人、任何事,都不能碰社保基金,打基金的主意。”这是今天在长沙召开的全省劳动保障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反复强调的精神。会议提出,要正确认识维护基金安全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多管齐下加强基金监管,要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同时,实行责任追究。基金出了问题,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而且要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要确保责任追究到人,真正筑就社保基金监管的高压线和安全网。 6.北京的一些社会保障专家警告说,中国迅速膨胀的社会保障基金在监管运营方面正在面临越来越大的挑战。专家们说,最近上海市发生的“违规使用巨额社保基金案”,就说明政府部门在管理中仍有漏洞、相关政策在贯彻中执行不力、监督体系也尚未健全。 7.随着社会保障制度覆盖范围的不断扩大,中国社会保障基金近年来正以20%左右的速度递增。中国社会保障基金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大项。 2005年,中国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的规模已达18435亿元人民币,是2000年的3倍,超过国内生产总值的10%。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数据显示,截至2005年,全国社保基金累计结余6066亿元。中国还建立了资金规模达2000多亿元的全国社保基金战略储备。2.4万家企业积累了680亿元的企业年金。 然而,中国社保基金的监管一直是棘手的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一位人士说:“随着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积累的资金规模更加庞大,监管任务日趋繁重。” 据官方不完全统计,1998年以来,中国共清理回收挤占挪用的社保基金160多亿元,2001年以来追缴养老保险基金95亿元,追回冒领养老金1.6亿元。另外还有一些违规使用的基金已无法追回。 目前,中国正在一些省市试点推行从“现收现付”到“部分积累”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这一改革将把基础养老金中“个人账户部分”积累起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所属的劳动保障研究所所长何平说,预计这部分积累资金规模很快将达到万亿元。 在最早试点“部分积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辽宁省,积累的养老保险基金从试点前2001年的13.2亿元猛增到2005年的204.17亿元。 运营增值是中国社保基金面临的另一个棘手问题。何平说:“中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是个突出问题,买国债的回报率不到2%。以前,多采取银行协议存款,但随着老百姓储蓄率不断提高,银行对协议存款已缺乏热情。” 他指出,发达国家劳动者年轻时建的个人账户,几十年后可能只有三分之一是本金,大部分是基金运营利润,因此基金关键是投资运营。 辽宁省个人账户基金积累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先后投标协议存款120亿元,委托金融机构购买国债53亿元,2005年的综合收益率为2.92%。 完成部分积累改革试点的吉林、黑龙江两省也主要采用银行协议存款的方式运营基金。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一位人士说:“社保基金原来是银行贷款的重要来源,现在大银行不缺钱,小银行又不安全,国债利率比较低,投资渠道越来越窄,资金靠什么去保值增值,迫切需要研究。” 世界银行驻中国代表处专家于小庆指出,发达国家基金管理运营政策都在不断发展变化,一些国家由政府直接管理基金,一些国家则交给私有的养老基金管理公司来运营,一些资本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国家则直接投资资本市场。 从目前情况判断,社保基金投资资本市场的障碍不是技术问题,主要是资本市场的体制性问题,只能通过资本市场建设来解决。 何平说:“在资本市场尚不完善的情况下,中国政府需要探索社保基金如何介入交通、电力、石油等高利润行业,或者一些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领域。”另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说,审计署近日发出审计社会保障资金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要求各地严格管理社会保险积累基金,除按规定预留必要的支付费用外,全部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在国家做出新的规定之前,一律不得进行其他投资。 8.(新华网长春2006年8月21日电)记者在日前于吉林省长春市召开的全国劳动保障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上半年,一批社保基金违法违纪案们:受到查处。 上半年,各级劳动系统的纪检监察部门把查办社保基金违纪案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先后查处了河南省濮阳市劳动保障局以减免企业应缴870多万元养老保险费为代价换取6辆轿车使用权案、黑龙江省阿城市社保局将918万元借给企业用作流动资金和担保利息案、浙江省温州市劳动保障局计财处用社保基金600万元购买国信优先股案、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政府挤占挪用社保基金1245万元案、湖南省益阳市大通湖区北州子镇党委政府弄虚作假套取社会保险基金69万元案等一批违规案件。 据了解,目前,大部分被挪用的基金已经收回,有关责任人员也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当前违规案件频发的现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会同监察部对此建立专项检查制度,每年组成检查组,对部分省市社保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直接对市县进行抽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一份资料表明,目前中国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和结余总规模达到18435亿元,相当于GDP的10%,而且每年以20%的速度在增加。 9.(《中国青年报》2007年01月16日)“社会保障监督与管理部门缺乏独立性,‘左手管右手’的管理架构使监管职能无法发挥。”日前,在中国人民大学举办的“中德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研讨会”上,天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张再生指出,社会保障行政管理机关和基金管理机关合一、只对上级负责的行政架构,是当前一些政府官员贪污挪用老百姓“养命钱”能够得逞的体制漏洞。 据了解,我国负责社保基金管理的是地方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基金监管的主要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基金监管部门,两者在行政上都隶属于劳动保障部门。这使得劳动社会保障局多年来集政策制定、费用收缴、投资运作、监督查处等权力于一身。 “上海等地暴露出来的社保基金案件,其实是属地管理格局无法避免的,社会保险制度必须是全国统一的制度安排,因此应采取垂直管理体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认为,地方社会保险机构应当成为中央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而不是地方管辖的机构,这样可以从根本上改变现行社会保险分散管理失控的局面,并规避社保基金投资运营中的巨大风险。郑功成提出,可以先从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一并实行垂直管理做起,这样可以真正让社会保险走向统一,成为人们放心的社会保障制度。 我国的医疗卫生保障体系涉及部门多达14个,因涉及很多监管主体,统筹层次相对较多,要实现省级统筹还很有难度。因此,中国社会科学院杨团教授认为,我国医疗监管现状决定了其更迫切呼唤“第三方监督”。 德国柏林民事法庭法官苏珊娜·贝克尔介绍,德国司法体系中专门为社会保障的诉讼纠纷设立社会福利法院,“如果发现政府部门不作为,参保人也可以投诉政府”。 专家建议我国加强由政府、人大、政协、工会等多方人员组成的社保监督管理体系,通过听证会形式提高公民参与度。 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吕学静负责的“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实证研究”调查显示,受访的农民工中,有74.7甲。的人五项社会保险均未办理,有91%的人没参加工伤保险,有82.5%的人没参加城镇社会医疗保险。 “社会保障制度不能继续将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排除在外。”中国社会科学院拉丁美洲研究所所长郑秉文认为,我国基本社保制度即城镇社保制度存在“门槛太高”、“便携性差”的缺陷,从而导致农民工、农村人口、失地农民等群体难以被覆盖。 苏珊娜·贝克尔介绍,德国的工伤保险完全由雇主负担,德国的社会福利法院更偏重参保人的利益,对参保人免收诉讼费,只要他们有诉讼请求即可,也可不请律师代理,而医保机构则不享有这样的待遇。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贾俊玲提出,“平衡利益关系是社会保障立法的实质目的,但劳动者先天处于不利地位,形式的平等需要向实质的平等转变,这需要政府承担更多责任。”
给定材料材料1近年来,随着法治国家建设进程的推进,法律规范愈来愈多地被用于精神文明建设领域,成为推动核心价值观建设、促进社会文明行为的重要手段。2020年6月1日,《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明确了各个领域的不文明行为以及值得倡导的文明行为。该条例是对以往相关法律规章的梳理、总括和深化。在此之前,已有《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对促进各个领域的文明进步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如2003年1月1日,《北京市公园条例》施行,其中特别对影响园容和游览秩序的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2016年9月19日,《北京市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出台,意在提升人们文明出游意识。此外,全国各地如贵州省、天津市,以及深圳、太原、杭州等24个城市,也先后制定出台了地方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沈阳、南昌等16个城市也在积极启动文明行为立法进程。这些地方立法明确了不文明行为的主要类型和处罚办法。《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确了重点治理六大领域不文明行为,包括:遛犬不牵引,犬便不清理;采挖景区植物,攀折花木,损坏草坪、树木;拨打骚扰电话,发送骚扰短信等。《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确规定,随地吐痰、便溺,现场拒不整改的,将被处以50元的罚款。各地的立法也加大了对文明行为的鼓励力度。《昆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鼓励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文明市民、见义勇为人员、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天津市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条例》规定,对于获得国家或者市级精神文明表彰的人员,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其纳入政府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对符合就业困难条件的,优先纳入就业援助;对申请在本市落户的,予以加分奖励;鼓励用人单位在招聘招录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录用获得精神文明表彰的人员。各地还多策并举,努力创造更好的文明氛围。《无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确提出,鼓励和支持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利用本单位场所、设施设立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爱心服务点,为环卫工人和其他需要帮助的人员提供饮水、加热饭菜、遮风避雨等便利服务。《滨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大众传播媒介应当按规定刊播公益广告。户外广告牌、电子广告屏、地名牌、公交候车亭、建筑围挡等社会媒介设置公益广告总量占比不低于广告数量的30%。鼓励、支持、引导单位和个人以提供资金、技术、劳动力、智力成果、媒介资源等方式参与文明宣传。《太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机场、车站、医院、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应当配备独立母婴室;女职工集中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独立的母婴室。道路广场、公园绿地、商业经营场所、文化娱乐活动场所、体育活动场所、医院、住宅小区等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并保持开放。材料2《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后,为便于公众理解,记者对一些专家进行了专访。以下是部分内容。问题1:《条例》在罚则规定方面有什么特点?答:《条例》分三个方面构建法律责任体系。首先,《条例》做到了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罚则有序衔接。比如,《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等单行立法已经有的罚则,《条例》就不作重复规定。其次,对于现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一些不文明行为,比如,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等,《条例》就规定了具体的罚则。此外,对于拒不改正或者有多次不文明行为的,《条例》规定可以从重处罚,加大处罚的力度。问题2:有哪些惩戒手段和保障措施?答:《条例》提出,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加强对不文明行为的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劝阻、制止、查处不文明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执法信息 完善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证据互认机制,对严重不文明行为开展联合惩戒。针对不文明行为面广量大而执法资源有限的难题,《条例》明确了物业、保安、环卫等行业和服务企业,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劝阻、制止不文明行为的权利义务,这就是发动社会力量来一起治理。问题3:用立法来提倡文明行为的意义是什么?答:一般认为,法律是用强制力预防和惩处违法犯罪行为,底线标准不能用于评判和约束道德。然而,如今某些个人行为的后果难以预测,需要法律对可能产生危害的行为进行规制。比如说,“吃野味”作为不少国家和地区的风俗,可能带来公共卫生安全风险,但可能不触犯当地约束性法律。那么作为文明行为的倡导立法,就能有前瞻性地防范和避免这种制度真空的尴尬和危险,因而具有积极意义。陈规陋习不是一天形成的,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地解决,需要构建现代治理体系,包括法律倡导和约束、行政执法、社会共治甚至经济激励等。法律以其权威性能起到引领作用,同时其他手段也可以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问题4:市民应该如何看待这部法规?答:社会文明是现代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社会中存在的一些不文明现象、一些人实施的不文明行为,大部分人都很反感。但社会文明又是件很模糊的事情,很难判断哪些行为文明,哪些不文明。《条例》的出台,初步确立了判定社会文明行为的基本尺度。它不仅给市民提出了“最底线”的行为要求,就是不能有六大领域29项不文明的行为,同时也明确了一些鼓励和倡导的行为,如实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咳嗽时遮掩口鼻、见义勇为、义务献血、拾金不昧等。《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看见不文明行为,都可以劝阻、可以举报,还可以拍照、录音录像,提供给执法机关作为执法的参考。《条例》规定,对见义勇为、志愿服务、慈善公益等文明行为信息进行记录,这里有个等字,意味着做了文明的事、劝阻或者是制止不文明行为,都值得纳入文明行为记录中,并可以据此在公共福利、公共服务等方面享有相应的礼遇或优待。材料3《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至今已半年多。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几个月来,北京市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多媒介刊播公益广告和宣传图画等,让《条例》遍布大街小巷,走进千家万户。通过开展《条例》宣讲,组织专家学者到各基层单位进行解读阐释,帮助党员领导干部系统深入掌握《条例》内容。围绕《条例》中不文明行为治理条款,各相关单位针对群众关切的疫情防控、垃圾分类、交通陋习、不文明游园、制造噪声等突出问题启动了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如,市公安交管局针对早晚高峰时段存在的机动车乱插队、乱鸣笛、乱停靠等不文明行为,开展“点穴式”精准执法。2020年6月份以来,先后多次约谈部分快递企业、行业协会和外卖企业负责人,将9584起外卖电动车违法信息分别转递相关企业,督办落实内部处理措施。市城管执法局以门前三包为切入点,列出《城管执法部门文明行为重点执法事项清单》,共查处不文明行为3070起。市园林绿化局与首都文明办、市文化和旅游局等单位联合印发《北京市文明游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公园联合开展不文明游园专项整治行动。市公园管理中心将天坛公园作为治理不文明旅游行为先行试点,全面开展噪声扰民、文保区域放风筝、占道锻炼等专项治理。据了解,今后北京市将重点围绕环境卫生、垃圾分类、交通陋习等着力开展不文明行为专项治理,持续解决重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围绕《条例》的施行,正在就公共文明引导员管理、文明行为记录、互联网文明行为规范、道德典型礼遇、文明行为白皮书发布等相关配套制度机制的研究制定,抓紧开展前期调研,为《条例》的贯彻落实提供制度保障。各区也将《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与文明城区创建、文明实践活动等相结合,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材料4早晨6时,天蒙蒙亮,胡女士就穿着“柠檬黄”上衣、戴着红袖标、拎着小马扎和暖水壶出门了。6点40分,胡女士在宽街路口东西行站上岗。她拿出抹布,仔细擦拭着站台护栏,同一站台其他同事也各自忙着……胡女士今年60岁,是北京市公共文明引导员。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队始建于2001年。该年7月,北京申奥成功,为了改进乘车秩序乱的问题,北京市组织了上千名退休人员组成“文明乘车监督员”队伍,在重点公交车站宣传文明乘车,劝阻不文明行为。2014年,文明乘车监督员”更名为公共文明引导员。目前,整个队伍人员达到近万人,主要在公交地铁站台、交通路口、赛场、公园、校园周边等社会公共场所,围绕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这一主题,全面开展公共文明引导行动。胡女士是最早加入公共文明引导队伍的人员之一。当时,她并不觉得这工作有多难,可真正干起来后才发现,自己开始想得太简单了。“请乘客们有序排队上车。”胡女士不知道自己一天要重复多少遍这句话。有一次,一辆车进站,有位女士没排队,想从胡女士背后挤上车。胡女士一侧身挡住了她。没想到,那女士抬手就是一巴掌。胡女士心中的火儿腾地就上来了,可看了看手中的小红旗,她又压下了火气,平静地提醒对方,请您排队上车,谢谢合作。那位女士低下了头,默默排到队尾。有一次,一辆公交车刚停稳,几名拿着尖嘴钳、扳手、电锯、水桶等施工工具的乘客一拥而上。胡女士赶紧上前劝阻:请大家别挤,按顺序一个一个地上车!可那几位根本不听,工具也横七竖八地堵着车门。公交司机也来气了,冲着胡女士喊:要你们有什么用呀?还不够添乱的!虽然胡女士很委屈,可她也觉得文明不能只靠提醒,还要靠巧妙引导。她和队友们一商量,决定用一根绳子,绑上指挥旗,做成简易“隔离绳”固定在车门一侧,另一侧,两名队员手持指挥旗、伸展双臂站立,形成夹道,引导乘客从夹道中排队上车。隔离绳一挂,站台秩序果然好转。但还是有乘客钻绳子、加塞,甚至冷嘲热讽:“还拉绳子呢,就是画条线都不见得有人听。这话提醒了胡女士,她还真要试试排队线。此后几天,她和队友们白天上岗执勤,晚上加班画线……连干了几个晚上,胡女士团队负责的16座公交站台画上了150多条停车线、300多条排队线,标上了160多组线路数字。乘客们一见到站台上突然冒出这么多线,很好奇,听说是引导员利用休息时间义务画的,大家都很感动,自觉按照线路排队候车。这样,不用大声喊叫,胡女士和同伴们就能维持良好的乘车秩序了。胡女士和同伴们的辛苦付出,取得了极大的成功。据不完全统计,20年来,他们服务乘客总量达900多亿人次。其中,共为群众咨询指路5250万人次,敬老助残超过1518万人次,义务助民服务近800万小时。近年来,北京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明显提升。根据2018年北京市民公共行为文明指数研究基地的报告,2017年北京市民公共行为文明指数首次突破85分,达85.68分,连续12年攀升,与2005年比上升了20.47分。对此,胡女士虽然感到欣慰,但并不满足。什么时候北京发展到不再需要我们‘引导’文明了,在北京的街头也看不到‘柠檬黄’了,我就真正心满意足了。”胡女士说。材料5从2017年4月22日开始,北京全面启动礼让斑马线专项行动,至今已坚持3年多,并取得了初步成效。如何建立礼让斑马线的长效机制,巩固行动结果?我们可以看看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一些做法。(1)韩国警方在2007年就实施了以步行者为中心的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计划,让行人在斑马线上体会到行路优先权。在学校周围以及残疾人、老年人比较多的区域,把人行横道的绿灯时间延长20%。对于违章行为,警方处罚十分严厉:在红灯或黄灯亮时,违章进入人行横道上的车辆,罚款6万韩元,并扣罚15分(每位司机有100分,扣完须重新路考);无论何种信号,凡车辆妨碍行人横穿马路时,罚款6万韩元,并扣罚10分;车辆在绿灯时进入,但因堵车而停在人行横道时,罚款4万韩元。(2)新加坡对交通行为要求较严。新加坡在斑马线两边设有行人过街自助按钮,行人要过街时按下这个按钮,灯就会定时变绿,便于行人安全通过。行人闯红灯属于违法行为。对于屡教不改闯红灯的司机,甚至可以判半年到一年的监禁。除了罚款或监禁外,司机还可能面临着吊销驾照、照片被刊登在报纸上、被强制进行一定的劳动等处罚。(3)加拿大规定,在行人及机动车都可以通行的道路,车辆应该让行人。校车停车时,后面的车辆必须停车等待,直到学生上下车完毕后才能通行。行人在道路上行走时,一定要注意交通信号灯,过马路时一定要走人行横道。警察发现在街上乱穿马路者,会毫不客气地罚款。材料6自2020年5月20日起,S省X市电视台《夜话》栏目开设了一档专门曝光当地市民不文明行为的电视节目。其中,8月的一期节目,直接对街上某些居民抠鼻屎、打赤膊的行为进行了曝光,引发了当地民众关注。有观众来信指出:曝光不文明行为,出发点无疑是好的,而且很多地方的媒体都辟有曝光台。但曝光不文明行为,首先也要把握好尺度,乱扔垃圾什么的,你曝曝光就是了。就连抠鼻屎、打赤膊也曝光,还不打个马赛克,这又不是什么违法的事情,建议曝光前要好好考虑一下。对此,有专家提出,电视台对不文明行为的曝光,重点在曝光不文明行为,而非有不文明行为的个人。如果在曝光过程中故意或者非故意侵犯了他人权利,这不仅在性质上属于以恶治恶,其本身就属于不文明行为,而且涉嫌违法。他指出,虽然现行法律未明确规定曝光不文明行为者是否构成侵权,但在目前绝大多数的案例中,法院都比较重视保护被曝光者的权利。试想,连罪犯在媒体平台出镜,往往都会打马赛克,又怎能直接将不文明行为者公开曝光呢?因而,曝光不文明行为,必须把握好法律尺度。作为一个依法治国的文明国家,要解决不文明的问题,本身就应该采取合法、文明的手段。材料72020年,A省计划在全省推广餐饮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该省B市于4月初制定并实施了《餐饮分餐公筷公勺分餐夹使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并拟将其作为全省地方标准予以发布。值得注意的是,《规范》极为细致,操作性很强:“公筷外形尺寸应当明显区别于其他备用筷,其长度比普通筷子长3~4厘米,便于取食,避免混用;在公筷公勺上宜印制‘公筷(勺)’的标识或提示语;公筷公勺和私筷私勺之间宜通过造型、质料和色彩来区分;公筷公勺宜为红色或白色,明显区别于其他备用筷。在推广和使用中,B市还明确,餐饮经营者应提供公筷、公勺和分餐夹,消费者应“积极配合”“自觉使用”。据B市有关单位负责人介绍,这一政策是分类分步实施推进的,从大、中型餐馆入手,逐步向集体聚餐场所、小型餐馆拓展延伸。市文明办、市场监管局、商务局持续加大对各餐饮单位落实公筷公勺分餐夹情况检查指导力度,不按要求设置摆放的要立即整改。据统计,实施首月,公筷公勺在全市3600余家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推广实施,成为城市用餐的新风尚。近期,这股刚刮起来的餐饮新风尚出现了消退的迹象。记者走访B市多家餐饮企业发现,部分店家曾经悬挂、张贴或摆放的提示牌或提示桌卡已经“黯然褪色”,甚至不知所踪。在一些餐企,公筷公勺、分餐制处于不反对不提醒不敢说的随意状态。如果消费者不提出使用公筷公勺,餐厅不闻不问。一家餐馆经营者介绍说:开始,我们会特意在餐桌上多摆放一双公筷,虽然没有烫金字‘公筷,但这双筷子会比普通筷子长出一段来,客人也很容易区分。但最近一段时间,我们发现大部分的公筷用着用着就不知去向了。出于成本的考虑,我们就不再购买新的公筷,只在摆桌子的时候另外多放一双普通的筷子,但顾客的使用率不是很高。26岁的王来在B市一家国企工作,周末经常会约朋友聚餐。我喜欢大排档的氛围,夏天和朋友在一起吃小龙虾喝啤酒,轻松又解压,这时谁还记得用什么公筷公勺啊。要是那么讲究,氛围就被破坏了。有关人士分析指出,推广分餐夹公筷公勺分餐制等餐饮新风,立法仅仅是第一步。公筷公勺”政策的落实,要打通“最后一公里,还面临着诸多困难,需要“市场”与公益的多方加持。材料82020年8月1日,某市A镇B村的民心超市率先试运营。在民心超市,人们可以用日常文明行为积分兑换生活用品。作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民心超市将逐步推广至全镇。首家民心超市设在B村村委会旁,由一名工作人员在店运营。通过村民小组组长推荐、村民自荐、其他村民推荐等方式反映的好人好事,经核实后均可存入民心超市积分。同时,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等方面作出贡献或者获得相应荣誉的,也可兑换积分。积分于每年6月30日清零,其间可在“民心超市”兑换生活用品。“试运营是为了广泛征集村民的意见建议,根据试运营阶段村民的反馈,我们会对‘民心超市进行调整和改进,让‘民心超市’成为促进大家形成良好社会文明习惯的助推力。”A镇相关负责人说。据悉,第二家“民心超市将在C村开设,并将在该镇所有村推广。申论要求
二、给定资料 1.官德,因官而生,有官就有官德。官德问题自古就有,我国历朝历代许多思想家、政治家和德高望重的名臣曾从不同角度申论官德之内涵。他们首先都强调居官者必须具备“公正无私”之德。 《尚书》有言,“以公灭私,民其允怀”,“无偏无党,王道荡荡”。就是说执政者能以公心灭私欲除私利,百姓才能信赖归服;不偏袒少数人利益,不结党营私,国家的政令就能畅通。国家就能兴旺发达。 欧阳修生于宋真宗景德四年(1007年),卒于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65年人生中有40年为官经历。他进入仕途正当北宋王朝由盛转衰的时期,阶级矛盾、统治阶级内部斗争和民族危机日益尖锐,政治弊病越来越严重。他作为有胆有识的政治家,直言敢谏:主张革新。他在许多文章中,提出了很好的改革政治的建议。他针对国家财政入不敷出的积贫情况,主张“务农为先”、“节用爱民”。为了解决吏冗官滥、政治腐败的问题,提出“择吏为先”,用按察使来考察官吏,并用改革“贡举”的办法,由先诗赋后策论改为先策论后诗赋,以提高官吏的办事能力。对军队冗滥无用,朝廷不修战备的弊端,他建议打破常规,在军中选拔良将,提高军队的战斗力,并修缮工事,巩固边防。他还主张减轻赋税,实行“宽简之政”;对外族的入侵持针锋相对的斗争态度,反对妥协投降。 而难能可贵的是,欧阳修明明知道,自己的直言肯定会得罪上司,对自己仕途不利,但他仍坚持正义,愤世嫉俗,不怕降职丢官。在庆历新政中,他站在范仲淹为首的革新派一边,同保守派吕夷简等人进行了坚决的斗争。祐三年(1036年),范仲淹因论事得罪宰相吕夷简,被贬为饶州知州,许多人为之不平,可是身为谏官的高若讷不但不进诤谏,反而在背后诋毁范仲淹的为人。欧阳修义愤地写了《与高司谏书》,斥责高若讷“不复知人间有羞耻事”,因而得罪当权者,被贬为夷陵(今湖北宜昌市)令。后官职有回升,至仁宗庆历五年(1045年),革新派杜衍、范仲淹、韩琦、富弼等人因所谓“党论”而被相继罢官,欧阳修又写了《朋党论》与《论杜衍范仲淹等罢政事状》,批驳“朋党之说”,为杜、范等辩诬,又一次遭到权奸的打击…… 欧阳修敢说真话,不怕打击,来源于他堂堂正正做官,清清白白做人。北宋庆历八年(1048年)初,欧阳修由滁州徙知扬州任职,为官清廉公正,坚拒淮南转运使吕绍宁进献的十万“羡余”之钱,又施行“宽简之政”和一系列仁政爱民之策,从不枉杀无辜,还注意保护生态环境,推介独一无二的琼花,兴建“无双亭”,使扬州出现了政通人和的气象,赢得了百姓赞誉。他的从政业绩令庸碌无为者相形见绌,让中饱私囊者愧活人间。 2.我国古代政治家、思想家始终高度重视以德修身,也始终高度重视从政以德。《论语》中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苟子》中说,“德不称位,能不称官,赏不当功,罚不当罪,不祥莫大焉”。历代统治者制定了许多选拔官员的条例和标准。其中,放在第一位的是官德。秦朝规定,“君怀臣忠,政之本也”,认为官吏忠于君主是政治的根本,又提出官吏的基本品德是“精洁正直,谨慎坚固,审悉毋私,微密纤察,安静毋苛,审当赏罚”。 汉代的察举制要求举荐者按照规定的科目考察人才的孝廉、茂才、察廉、光禄四行、贤良方正、贤良文学等数十种,特别要求把民间的孝子秀才举荐上来。汉朝还规定四科取士的选吏标准,即“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日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日明达法令,足以决疑,能按章复问,文中御史;四日刚毅多略,遇事不惑,明足以决,才任三辅令,皆有孝悌廉公之行”。 宋朝王安石改革科举制,罢诗赋帖经墨义而改用论述经文道德的经义。其讨论的核心是人的伦常问题。明清以八股文取士,力求让士子在步入仕途之前,先在儒家的忠、孝、节、义思想中浸染透彻,然后唯唯诺诺于专制统治。有学者做出客观公允的评价:当时的政权以儒家思想为主开展道德教育,通过严格手段遴选人才,目的是用平等的竞争保证人才的质量和社会的公认。 历代法律都有约束官德、惩戒职务犯罪的作用。对于官吏在其职务活动中的不法行为和失职行为,以及由官德引起的其他犯罪行为,《秦律》规定:凡有奢侈过度、骄傲自大、专擅越权、犯上作乱、贪污腐败等五失,就要“身及于死”。 唐朝《职制律》的大量条文是官吏必须遵守的行政规范。在相同情况下,官民犯同样罪过,官所受惩处比民严厉。唐朝的《六察》具体监察吏治、户口、财政、司法、人事、生产,全面评价官员的行政作为。 明清法律相承,内容基本相同。其中,《吏律》是刑律的组成部分,分为《职制律》和《公式律》。前者用于惩治官吏不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后者重在处置官吏违反办事规程行为,并且一律用重典惩处贪赃受贿。 《大清律例》规定:“凡官吏受财者,计赃科断。无禄人各减一等,官追夺除名,吏罢役,俱不叙用。”明清两代较之以往任何朝代都更加严厉地惩治贪官污吏,说明利用法律规范官员的行政行为,决心越来越坚定;说明动用法律制裁官德出现问题的官员,做法越来越成熟。 3.官德建设始终与政权安乱、国运兴衰、百姓祸福紧密联系在一起。官德兴,政权安,国运旺,百姓幸福;官德衰,政权乱,国消亡,百姓遭殃。我国是一个具有得治传统的国家,官德建设作为道德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始终受到重视和强调“为政以德”,就是要求执政者以德施政,以德待民,以德治国。 党的十八大提出,党员干部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一段时间以来,中央高层率先垂范,各地各部门纷纷以实际行动跟进,由此带来的新风气、新气象、新官德让人民群众为之振奋,充满期待。 2013年6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发展改革系统干部业务知识培训班在市委党校开班。本次培训班为期两天,围绕当前项目审批制度、权限及有关办理程序、煤炭产业政策、配置煤炭资源相关政策等多个方面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来自全市18个重点经济开发区(园区)、各旗区发展改革局的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培训。 2013年6月,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首届“政务公开日”活动在钦州市白海豚广场举行。活动以“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主题。在现场,政务中心工商窗口组织了20多名企业代表参与活动。据统计,当日工商窗口共发放宣传资料3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80多人次。通过此次活动,群众可以详细了解工商部门的职责职能以及各项办事程序。 4.官德正则民风淳,官德毁则民风降。我们党历来重视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建设,培养了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沈浩、杨善洲等一大批官德高尚的领导干部楷模。但不容讳言的是,当前修养缺失、道德沦丧的问题在领导干部中也时有发生,一些影响广大干部形象的恶劣行为,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 最近几年,湖南网曝出多起“火箭干部”事件,引起媒体和舆论的广泛关注。据报道,湖南省委书记徐守盛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对此类事件有报必查,对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人和事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湖南还在全省全面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项督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在湖南省委的统筹干预下,违规提拔的“火箭干部”逐一得到惩处,相关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其实,“火箭干部”绝非湖南独有,山东“最年轻的厅级干部张辉”、湖北“最年轻市长周森锋”、云南“最年轻的副县级干部赵臻”、河北“3年4次升迁的80后县长闫宁”等,人们无不记忆犹新。为什么人们对“火箭干部”总少不了质疑?引起媒体和舆论争议的难道真的仅仅是年龄问题吗? 不然!公众质疑的不是这些年轻官员的年龄本身,而是在质疑产生这些“最年轻”政坛新贵的现有体制,是对提拔年轻官员的程序和对当前的选拔制度持不信任态度。在舆论和媒体看来,当下的干部任免制度还存在暗箱操作的空间,选拔干部“神秘化”现象突出。“火箭干部”的出现.无疑会受到舆论的诟病。 我们反思系列“火箭干部”事件,不可否认他们被免职,一方面是强大的舆论起了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也是由于互联网时代的来临,人们对信息公开从来没有如此迫切,也从来没有如此便捷。正如湖南省程序法学研究会会长、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黄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类事件引发争议和质疑,主要源于政府信息不透明、不公开、不及时,人们没有享受到知情权,提醒各级政府及领导干部,在互联网和自媒体时代,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应该说,在舆论的倒逼机制下,干部任免制度改革,已慢慢进入深水区。 5.我国所处的时代特征是,新的社会秩序正在逐步形成,旧的社会秩序正在逐步消亡,在这样一个过渡时期,制约权力的各种制度还不够健全,加之各种新旧思想碰撞、观念更替、制度转轨等问题的存在,对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态度、社会行为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各级官员是社会变迁的引领者,同时也深受社会观念的冲击。 记者2013年6月19日上午从陕西省汉阴县委宣传部获悉,17日下午上班时间到农家乐打麻将的汉阴县药监局局长周玉平已被免职,一同参与打麻将的多位干部受到不同程度处罚。 有网友说:“周玉平运气不好,上班打牌的何其多,偏偏他被免职,还有那些一同打麻将或围观的,统统受罚,心里一定都觉得委屈。”人们当然不相信上班打牌的仅有周玉平等人,对于周玉平被免,很多群众竖起大拇指,此风该刹,尤其对违规乱纪的“一把手”,理当重处。 周玉平的事例作为“违规乱纪”的典型,给我们敲了一次警钟。当下,加强领导干部道德建设,核心是加强其自身修养。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守规矩,扛住诱惑,分清良莠,谨慎交友,切实管好自己的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切实管住自己的手、腿、嘴。特别是无人监督的时候更要严格要求自己,千万不能降低做官做人的标准,否则会“一失足成千古恨”。 中共中央2013年6月18日正式启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上而下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违背党的性质和宗旨并为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习近平指出,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上,集中解决“四风”问题。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切入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中央转变作风的雷声大、雨点也大,灭“四风”绝非“一阵风”,这对国家的繁荣富强、人民幸福安康至关紧要,令万众欣喜。从这一点看来,上班时间打牌受罚的官员干部,不仅不该觉着委屈,反而应该为国家动真格转作风而高兴。 6.精神腐败并不是一个新鲜的词汇,它最早由香港廉署的反腐策略研究部门以心理学调查的形式提出。相对于物质层面的权力腐败、经济腐败而言,其较为精准的定义指个体在社会发展的基础上所产生的与腐败相关的,对于“不被界定的”腐败的依据向往的观念和意识。 而今中国社会,随着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初步建成,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人民对于社会化生产的要求日趋繁盛。随之而来的物质层面的广泛需求,导致了精神层面的欲望丛生。各种各样的社会压力,伴随着生活物质资料需求的增长而显得更加突出。在较为严峻的经济形势面前,我们的人民正与国家一起,经历着一场精神上的巨大考验。 十八大以来某省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917件2282人,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47人,涉案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有167件,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34亿元;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08件746人,其中,重特大案件292件,县处级以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2人,通过查办渎职侵权案件共挽回经济损失1.11亿元。私欲膨胀、争名夺利、要官要位、享受第一等思想的滋生,导致了领导干部的“精神腐败”。 随着中央在物质反腐层面的节节胜利,精神层面反腐工作的重要性也日趋凸显。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党在“坚决反腐”这盘“大棋”中的重中之重。人民的精神层次提高了,物质层面的需求得到了必要的满足,精神腐败才会失去其滋生的土壤,人们也便会从意识层面的“盼望腐败,不敢腐败”转变为“不想腐败,不愿腐败”。这条精神文明建设之路,需要我党同志扎实前行,负重坚持。 7.公务员职业道德水平是衡量一个社会整体道德水平的重要标尺。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如何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是具有重要实践价值的现实课题。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相对比较完备,在公务员道德规范建设的观念和具体措施方面有很多经验值得借鉴。 通过颁布法律法规的形式对公务员应当具备的行政道德加以规定,以此来促进公务员道德的培养,是西方国家最常见的也是最有效的方法。 如美国,1965年颁布了《政府官员和雇员伦理行为准则》; 1978年颁布了美国国会参议员和众议院通过的《政府行为伦理法案》; 1989年通过了《美国政府伦理改革法案》; 1992年美国政府又颁布了由政府伦理办公室制定的内容更详细、操作性更强的《美国行政官员伦理指导标准》。日本有《日本国家公务员伦理法》《日本国家公务员伦理规程》。澳大利亚制定了《国防部与工业界双方商业道德规范》。加拿大有《加拿大公共服务伦理规范》,等等。在这些法律规章中,对公务员应遵守的行政道德都做了详细的规定。 为继续保持公务员队伍的高素质,应对客观环境的变化,国外公务员管理机构不断对公务员制度进行改革。作为公务员制度体系有机组成部分的公务员行政道德体系也正经历着变革。虽然各国的具体做法不尽一致,但总体上呈现出如下特点:一是行政道德规范根据现实的需要不断变化。二战以来,为适应迅速变化的社会经济形式,西方发达国家公共行政改革运动可以说是一浪接一浪,传统行政范式到新公共行政再到新公共管理,改革浪潮不断涌起。20世纪80年代以来,多中心治理模式又盛行起来。每一股思潮、每一波运动都会导致公共行政理念与价值的变迁。民主、效率、公平、正义等价值处于一种变动中的调适与平衡之中,不同时期各有侧重。因此,其行政道德规范也处于不断的变动之中。二是反思传统伦理价值,研究公务员精神的新的时代内容,建立行政道德的专门研究机构,以提升公共伦理的基础,拓展其内容,适应时代的需要:把诚实和正义感看作个人精神理念的价值基础。新公共管理理念认为公务员所具有的正义感会带来非常强烈的社会责任心,从而对工作更加负责,而诚实会促进公众与公务员、公务员与政府之间的有效交流,相互取得信任。 8.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各国公认的反腐利器。近年来,我国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以下是某些专家的观点。 郭于华(清华大学社会系教授):财产公示本身并不难,难在不为,而非不能。可借鉴的实际经验远有世界各民主政体国家的一贯做法,近有香港、台湾已经实行的廉政措施。所谓“财产公示目前尚不具备条件”、“官员也有隐私权”等等都是借口;官员财产未予公示,房产查询已被严控,甚至要求体制外的普通民众、从事慈善事业者、民营企业家等公布财产,更是荒唐之极!须知:掌握和行使公权力的官员,身处公共领域中,行止德性与公共利益直接相关,其财产占有情况特别是占有的合法性不属隐私,必须公开。而普通民众的财产等个人信息,只与私人生活相关,不涉公共性,理应保护。公私分明,方为合法合理。官员如若不想公开财产,也很简单,交出权力、退出公共领域即可。简而言之,以制度化机制促使官员公示财产、保证公民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使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是廉政之根本。 刘亚伟(察哈尔学会高级研究员):中国不是没有实行财产申报,而是已经实行多年的财产申报制度没有任何意义可言。它不能核实,不能公开,不能起到任何遏制作用。王岐山在十八大后曾与各界学者就反腐措施座谈,参加的学者大都提出治标不难,难在治本,而在中国特殊的政治环境里治本的有效路径是官员财产公开,但推行有意义的财产申报目前正遭遇来自各级官员的顽强反击,个中的原因不言而喻。世界各国都有具有自己特色的关于财产公开的法律法规,借鉴起来并不难,难的是如何在反对声一片的时候启动官员财产公开。目前不少学者提出“特赦”或“既往不咎”,但民间对此持异议者不少。中国还不是成熟的民主国家,民意还不足以阻止顶层的决策,只要推进真正的官员财产公开,民间一定会赞不绝口。 任剑涛(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在中国实行官员财产申报的难处主要有两点。 第一,在意识层面,对官员财产公示的性质、目的和具体执行举措还缺乏清晰的、普遍的认知。促进官员财产公示在中国还处在一个非常被动的局面,它并不是公职人员普遍认识到自己执掌的公权力需要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前提下而实行的相应措施。而一般大众一方面希望以财产公示来“揪贪官”、制止权力腐败,另一方面又对这种公示怀抱普遍不信任的态度。在这种处境中,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究竟是以实现政治高层号召为目的,还是以人民满意为目的,或者以最终使权力受到监督和制约为目的,就显得模糊不清。 第二,在技术操作层面,由于在中国政治体制中,公与私之间没有清晰和严格的界限,因此很难设计出一种保障机制以求在保护公职人员合法私有财产和对公职人员依法进行财产公示之间达成基本平衡。这样不仅有可能出现一种“仇官”心态导致的以侵犯私有财产来实现一种无底线的财产公示,也有可能导致以保护私有财产为名而使合法合理的公职人员财产公示制度最终不了了之,而难以充分实现官员财产公示所要达到的“廉政”效果。 世界上有不少国家在官员财产公示上提供可借鉴的经验。比如,最早进行财产公示的瑞典,不仅公布政府官员的财产总体状况和明细,还为公众提供了查询官员财产和纳税的途径,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和对政府的监督权;美国实行的是一种有范围和边界的财产公示,既保护了私有产权,也保证了公职人员合法收入的公开透明。这些都是值得中国借鉴的宝贵经验。 9.古今中外的历史反复证明,任何政权要想长期稳定和巩固,都必须加强官德教育。胡锦涛同志多次指出,我们要深入开展从政道德教育,进一步加强道德修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官德直接关系到国家的治乱兴衰和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与否。在新时期的严峻挑战面前,领导干部的“官德”建设成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执政成效和执政合法性的当务之急,也是全社会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正确估价当前官德建设的现状,正视当前官德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危害,对于正确认识官德建设的重要意义,合理设计新时期新阶段官德建设的推进路径,重塑“为民、务实、清廉”的官德,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真正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心,自觉经受住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长期执政的考验”。 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但人们评判好人好官、人品官品的基本标准没有改变。这个标准就是看你有没有“德”。德的内涵十分丰富,每个人对德的理解也有所不同。对领导干部来讲,德就是要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崇高的道德理想给人以鼓舞,纯洁的道德情操给人以理智,正确的道德规范给人以准绳。 三、作答要求
二、给定资料 1.(上海金融报2007年03月16日)近年来,各地相继出现了一些在同一个侵权行为中死亡,受害人因城乡户口不同而获得的死亡赔偿费相差巨大的情况。如2005年年底,重庆市3名少女搭乘同一辆三轮车遭遇车祸身亡,农村少女得到了58000元赔偿,城市女孩却获赔20多万元;2006年7月,在西安打拼12年的一河南籍农民遭遇车祸身亡,后法院按农民标准判赔死亡赔偿金7万余元,与其家属期望的按城镇居民16万余元的赔偿要求相差甚远,从而将向省高院提出申诉……农村居民因和城镇居民“同命不同价”所引发的诉讼,在向法律一次次地提出抗争。 2.(人民网2006年12月20日)翻开今年的日历,一连串的惨案令人触目惊心。日月8口,哈尔滨公滨花园一家三门被杀死在家中;9月27日,陕西榆林一家三口遭遇“灭门”之灾; 10月2日,内蒙古的柳贵财及其妻儿被杀害;11月27日,兴仁县县长文建刚一家6口在自己的住宅中遇害;2月11日晚,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陈义明及老婆、孙子和保姆被杀……12月19日《华商晨报》又报道,大连瓦房店市一家四口又惨遭灭门。综观这些灭门惨案,似乎都离不开劫财和仇杀。无论是跟官员联系上的“兴仁县县长火门案”、“内蒙古灭门案”,还是与普通百姓相关的“公滨花园”灭门惨案、“陕西榆林火门案”,都与“财”和“仇”紧紧地捆绑在一起。虽然公众对个别案件质疑颇多,但是舆论的矛头仍然直指为报仇“雇凶杀人”和“劫财”。 无论是谋财害命,还是泄愤仇杀,都是心理长期压抑的集中体现;但其最终的结果透出的足深层次的社会问题;“灭门案”的制造者就长期生活在“仇富”和“仇官”阴影下。在现实当中,只要是官员,公众就会习惯性地联想到他的岗位“油水”多少,就会把他与富人划上等号。而一些有钱人,更是肆无忌惮,欺小凌弱,加重了公众对他们的仇视。正如12月14日被枪决的庞茂升,他说:“看到关于宝马车撞人的报道后,我觉得有钱人太张狂,就想法教训教训他们。” “仇富”和“仇官”最终根源的矛头指向是社会公平和分配制度。从当前的报道看,“灭门案”的制造者,大多家庭非常穷困,他们的所得与所劳往往相差甚远,甚至经过自身或全家人努力也得不到明显改善,仍然生活窘困,日不敷出,所以,他们认为社会不公平。面对生存成本愈来愈高,生活压力愈来愈大,最终不得不走上犯罪的道路。 最具典型意义有两则案件,虽然不是“灭门案”,但其恶劣性质已远远超出灭门案的范畴:一是近来引起司法争议的“陕西连杀11人的邱兴华”案,无论他有没有精神问题,但是曾经刺激他犯罪的是“做苦力、做生意都赚不到钱,老婆又被人调戏”。二是6天杀12人的“杀人屠夫”吉林石悦军,他说:“我从前没有过杀人前科,要不是承包杀猪点收费不公平,我也不会杀人。既然杀一个也是死,不如把得罪我的人全杀了。”所以,“灭门案”绝不是简单的国民心理健康问题。 可见,公众所释放出来的不仅是本能性的不安与焦躁,而且传达着对于社会环境的深深担忧。当前,既是我国加快推进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也是各种社会矛盾的凸显期。“灭门案”再次警醒我们:我国的基本国情,所处的历史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和阶段性特征等,都决定了现阶段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的任务非常艰巨。 3.一辆黑色的奔驰在上海的恒隆广场前停下来。这座位于上海市中心的五层购物中心极尽奢华,汇集了全世界的顶尖品牌。46岁的颜阳从车里走出,这位年薪百万的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悠闲地漫步于Gucci,Prada,Versace等高档品牌之间,寻觅着自己中意的商品。 在恒隆广场的马路对面,38岁的张四民也在寻觅着,不过是在垃圾箱里寻找废弃的塑料瓶来卖钱。 “过去每个人拿的钱一样多,生活水平也差不多,”张四民说。“现在,有些人富得流油,但更多像我这样的还是穷光蛋。”张四民四年前从四川来到上海,他做过建筑工人,卖过莱,现在靠捡垃圾为生,每月收入只有600元左右。 三十多年前中国人吃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年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自从1978年邓小平倡导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正经历着巨大的转型,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从农业化到城市化、工业化。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中国的国民生产总值一直保持着年均9%以上的增长速度,人均收入达到了改革开放前的近四倍。 然而,“让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政策到目前为止并没有达到“共同富裕”的最终目标。而且城乡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甚至不同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正不断扩大。中国已经进入一个穷爸爸和富爸爸俱有,洋房别墅和破旧工棚共存的阶段。 联合国《2005年人类发展报告》显示,中国目前的基尼系数为0.45,已经超过了0.4的国际警戒线,表明收入分配已相当不均。基尼系数是用来衡量收入差距的指数,0表示完全平等,1表示完全不平等。日本的基尼指数是O.15,欧洲是0.32,印度是0.33。 这份报告同时指出,中国最贫困的20%人口只分享厂全部收入消费的4.7%,而最富裕的 20%人口却占全部收入消费的一半。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不能从共同贫困走向贫富悬殊。要努力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今年五月的一次讨论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高层会议上说。 胡锦涛说,中国政府已将建立一个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更加公平公正的收入分配制度提上了重要议程,旨在保障全社会的公平竞争。 从2006年7月1日开始,中央政府计划拨出347亿元提高弱势群体的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 此次加薪范围涉及近1.2亿人,其中包括600万中央及地方政府公务员,3000万事业单位在职职工,5000万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政府官员。同时,3000万残疾军人和革命烈士家属的基本抚恤补助标准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也将适当提高。 中国同一级别的政府公务员的工资往往因各地区的财政水平高低而异。最近中共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载文指出,在2003年第八次调整公务员工资之后,2004年中国500串万政府公务员的年平均工资是15487元,最高级别和最低级别公务员工资比例为7:1,而1985年时这一比例为10:1。 根据此次公务员工资调整计划,偏远落后地区公务员的工资将从2006年开始提高,同时适当控制较发达地区公务员工资增幅,以减少同一级别公务员的收入差距。这也是自2006年 1月1日起施行的《公务员法》所规定的。 “建立科学完善的公务员薪酬制度有利于为整个社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胡锦涛主席在今年七月北京召开的听取关于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意见的党外人士座谈会上说。 中国经济发展地区差异显著,东部沿海地区城市发展迅速,而中西部贫困的农村地区发展则相对迟缓。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的一份调查显示,2005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10493元,是人均纯收入3255元的农村居民的3.2倍,这比1995年的2.8倍有所提高。 “我们不能让中国近8亿农民被排斥在高速发展的经济之外。应该让每一个对改革有所贡献的公民都享受到改革带来的繁荣,”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樊纲说。 同时,他说,那些通过非法手段包括滥用职权,钻制度和管理的漏洞,偷税漏税和政府官员灰色收入而积聚的个人财富,应该坚决取缔。“所有收入都亟待透明化、合理化,”他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杨宜勇认为,建立一个科学完善的收入分配制度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任何一个国家在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初期阶段,不可避免地会因为公民个人能力、家庭情况及出生地点的不同而导致收入差距加大,”他说。 但是,“由于社会政策而导致的在教育、医疗保险、劳动力流动等方面的不公平应坚决杜绝。否则,将会导致高失业率、社会动荡及投资和消费的不均衡,”他说。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2006年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中国政府将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幅度增加对农民在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投资力度,将在农村地区的学校和医院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产品补助等方面投入52亿元,比以前提高 15%。 “这些措施都是中国领导人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具体体现,也充分表明在‘十一五’规划期间,中国政府将把发展经济和促进社会公平公正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杨宜勇说。 4.由中共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刊载了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王伟光的文章指出,当前,中国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乃至贫富差距拉大,是影响社会和谐的一个明显问题。文章指出,中国社会生活中出现了一些值得高度重视的新问题,其中一点就是,在中国经济持续增长,人民生活普遍提高、不同程度地普遍得到实惠的前提下,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别持续拉大,城乡差别、区域差别等社会差别也在持续拉大,对构建和谐社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一是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别持续拉大。改革开放之前,中国分配上的主要弊端是平均主义大锅饭。改革开放,打破了大锅饭,拉开了差距,激发了人的积极性。但在打破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同时,又出现了部分社会成员的收入差别持续拉大的问题,突出表现为城镇和农村居民收入差别持续扩大。除了城乡居民收入差别以外,城镇居民收入差别持续扩大;农村居民收入差别持续扩大;不同地区居民收入差别扩大;脑体劳动者收入差别持续扩大;不同所有制职工收入差别持续扩大;不同行业职工收入差别持续扩大。 二是区域差别和城乡差别拉大。从1980年到2003年,东部地区在全国经济总量的比重由50%增加到59%。人均GDP,西部与东部由1:1.92扩大到1:2.59,中部与东部由1:1.53扩大到1:2.03,区域差别还在拉大。城乡差别拉大不仅仅体现在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持续拉大,还突出表现为城乡二元结构矛盾越发明显。 三是部分社会成员贫富差距趋于扩大。文章指出,贫富差距拉开的直接的结果:一是社会贫困问题出现。城镇中有1200万人处于相对贫困中,人均年收入1059元。月收入比全国平均收入水平低54.7%。2004年,按人均纯收入低于668元标准,年末农村贫困人口为2610万。按人均纯收入669-924元标准,年末农村低收入人口为4977万人。一是社会公平问题凸现。在多数人收入水平都有较大提高的同时,反映贫富差距的指标上升很快,分配不公现象出现。群众对劳动致富正当经营造成的收入差距,有一定承受力,但对分配不公造成的差距,对违法、贪污、犯罪致富现象,对不正当收入,不合理的贫富差距,心理不平衡,十分不满,反响强烈。中央党校调查组对学员问卷调查显示:在学员心目中,2004年最为严重的三个问题依次是“收入差距”(43.9%),“社会治安”(24.3%),“腐败”(8.4%);对2005年的改革,72.9%的学员关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文章说,邓小平极为重视解决贫富差距过大和分配不公问题。他在1993年指出,“什么时候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在什么基础上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要研究。可以设想,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现在是突出地提出和解决部分社会成员分配差别及其它社会差别持续拉大问题的时候了。 5.从行业看:垄断行业凭借其占有的社会资源、经济资源,整个行业成员收入远远超过非垄断行业,如,邮政、电讯、民航、金融和保险等。部分基础性行业和公益性行业等非盈利单位却成了高盈利单位,如,医院、教育、文化和公路管理等,自然其员工收入也较高。中央、省属单位从业人员收入好于县、乡。忽略统计数据不计,单从现象就可见一斑,哪个单位的办公楼气派,谁家的家居环境好,消费高档,子女自费留学的多便一目了然。而创造社会财富的生产行业的工人人均收入不到垄断行业的三分之一,不到基础性行业、公益性行业的三分之二,农民收入则更低。可供分配的社会产品是由工人和农民创造的,而他们中的绝大部分却处在社会经济的最底层,极大地挫伤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将产生一系列社会问题。 从地区看: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依次降低,个人收入差距较大;中心城市与中小城市之间经济差距也很明显,这些差距除地理位置、自然条件、历史因素、文化背景等不可分配资源外,是由可分配资源为了某种发展需要在分配过程中形成的,并非完全由这些地区的人们创造。前几年,在国家阶梯型发展战略指导下,产生了一系列优先发展沿海地区经济的优惠政策,其发展动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等经济资源以及超经济的政治、法律资源。中西部地区,特别是内陆边远地区经济发展落后,这里有部分经济要素、资源质量较差,发展观念落后和自我积累较低的因素,但与可分配资源流向沿海和政策倾向东部不无关系。从阶层看:直接创造社会财富的部门、单位的劳动者的收入处于最底层;公权部门一般工作者处于中层;私有资本所有者、经理人、食利者和灰色公权者处于最高层,并且差距不断扩大。据资料反映我国百分之十的富人拥有百分之四十五的财富,百分之十的穷人仅拥有百分之一点四的财富。工人、农民仍是这个社会需要同情的弱势群体,他们在子女教育、医疗上无保障或保障能力低下,个别家庭温饱还未解决,抗风险能力非常脆弱。但他们占我国总人口的五分之三左右,是一支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是和谐社会建设需要着重解决的突出问题。 6.2003年和2004年,中国城乡居民收入之比均超过3.2:1,处于历史高位;如果将住房、社会保障等隐性福利考虑在内,中国的城乡差距无疑是世界之最。对农村居民进行一定的转移支付虽然是必要而合理的,但是,更重要的问题是,一个城市工人的收入是一个农民收入的 3倍以上这个事实符合市场机制的原则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说到底,城市工人比农民收入高得多并不是因为工人比农民具有更高的创造GDP的禀赋,而是因为农村劳动力不能享有同等的就业权利。 地区差距和部门差距也是如此。西部居民为什么收人远远低于东部沿海居民?原因或许很多,但一个至关重要的原因是,他们没有受教育和自由迁移的机会。同样,垄断部门的高收入正是源于其垄断地位。 7.在本质上,腐败是公共权力的滥用和公共资源的私人或个别占有。在现代社会,随着国家管理社会经济职能的增强,公共权力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并且通过各种方式干预这些领域的活动。如果对如此强大的公共权力不能有效制约的话,必然摆脱不了阿克顿勋爵的政治预言,“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在我国,由于计划体制的历史,公共权力有着干预广泛的传统。即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建立起来,但是以项目审批权、资金分配权等为核心的计划体制残余并没有清理干净,甚至在某些领域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因为相关管理部门并不想失去既得利益,以至出现了所谓的“国家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法律化”以及“部门利益个人化”的现象,腐败蔓延到更多的领域,涉及到更多的部门。据2005年的调查,在过去近5年全国反贪侦查部门共查办的17万多件职务犯罪案件中,发生的领域已经从过去集中在党政机关、司法机关、权力机关和金融、海关等部门,逐步扩展到社会各个行,业、领域和环节。在以前被人们认为是清水衙门的一些党政部门、教育系统甚至殡仪行业中,贪污贿赂等腐败犯罪现象也开始抬头。 在我国,诱发腐败的制度因素除了公共权力强大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因素特别值得重视,即在整个社会的财富总量中,以公共资产形式存在的公共财产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这些财产包括国有企业、土地、矿产资源、城市公共空间以及大量以各种形式体现的国有资产和资金等。如果对这些资产不能有效保护并合理分配,那么必然产生公共资源大规模流失,被私人或少数群体占有。不仅产生腐败,而且会加剧社会的不平等差距。一些经济学家的研究指出,目前我国的社会不平等的拉大是双重意义上的,既有收入差距的扩大,也有财产分配差距的扩大。而后者的存在很大程度上缘于公共财产分配的不平等或者被少数人占用。有数据显示,从总财产来看,人均财产最多的20%的人口拥有59.3%的财产,而人均财产最少的20%的人口则仅有2.8%的财产。 8.(新华网北京2007年3月16日电)公私财产平等保护,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统一,政府投巨资保证所有孩子“都能上得起学,都能上好学”,而且1亿多农民工将在明年新一届最高立法机关中拥有自己的直接发言人…… 16日上午闭幕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一系列法律案和法律性文件,让各个群体和各个利益阶层的中国人(甚至外国人),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接近平等。中国人无论身在农村还是城市,企业无论是国有还是民营,也无论外资内资,都将比过去拥有更多平等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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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最近开展了一次“社会诚信”专项调查,大多数接受调查者认为,卫生领域最大的社会诚信问题是医院药品价格虚高。 由此可见,药价虚高已经成为卫生领域最突出的社会诚信问题。记者最近在采访时了解到,南宁市一位老人在得知平价药店开业后前来买药,发现同种药品医院的价格比平价药店贵了差不多一倍,而此前这位老人为了治疗自己的慢性病长期在某知名医院买药,想起自己多年来在药品上花掉这么多的冤枉钱,饱经沧桑的老人忍不住流下了眼泪。随着平价药店的纷纷出现,医院药价的水分大白于天下,医院的社会公信力也将面临更大的考验。 2.在金融方面。长期以来,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主要来自于金融系统的贷款,但近几年来,由于种种原因,企业和个人借改制逃废金融债务和违约拖欠贷款的情况频繁发生,而且越演越烈。社会信用的缺失,借款人缺乏还款意愿,信用道德水平低下,导致银行不良资产增多,银行有钱不敢放贷,企业资金有效需求不足,一方面导致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比例上升,严重挫伤了金融机构贷款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使得那些善良的担保企业和个人蒙受巨大损失,对其它企业或个人贷款担保要负连带责任故而望而却步。社会信用缺失,影响了银行与企业、银行与政府的关系,挤压了银行和企业的发展空间,恶化了金融运行环境。 3.《人民日报》曾报道,广东高校助学贷款遭遇尴尬,有些高校助学贷款的还贷违约率超过20%,令学校和银行方面有苦难言。在此之前,南方日报已“独家报道”了同一题材,指出因为违约率高,从这个学期开始,有关银行已经暂停了部分高校的助学贷款。 4.统计显示,从2001年4月到2004年10月底,仅国家质检总局就查获假冒伪劣产品货值111亿元。保守的估计认为,当前市场上假冒产品总量货值最低也高于 1370亿元。中国每年因信用缺失而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达5855亿元,相当于财政收入的37%,其中假冒伪劣产品带来的损失达2000亿元。 5.令人头疼的是,假冒伪劣现象已经跨越了经济领域向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蔓延,其危害则难用简单数字来衡量。近来,中国的书店里出现了一些盗用国外畅销图书的书名而内容纯属他人杜撰的伪书,令文化界人士大为震惊。 如果伪书的出现仍属个案,那么假文凭的泛滥则已非常猖獗。根据最近的一次全国性调查,国内填写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数比国家实际培养的人数多出50万,这就意味着至少有50万人可能持有假文凭或伪学历。 这让人们把怀疑的目光投向了知识分子、政府官员等有较高文化素养的道德楷模阶层。去年底,中央有关部门公布了两年来对县处级以上干部清查假文凭的结果,每 40人就有1人的文凭有问题,有的省持有假文凭者竟达到总清查人数的20%。 6.今年全国将有338万大学生进入求职者的行列,再加上去年尚未就业者,压力之大可想而知。在供需双方的对弈中处于弱势的毕业生们要想在众多求职者中脱颖而出,自是要使尽浑身解数。其中就包括因压力而变形的个人求职推荐表。不管真实情况如何,一律写成英语六级,计算机国家二级;在校期间从未担任过学生干部,求职表中就成了班委会委员或团委、学生会干部,或是莫须有的某学生社团负责人,甚至还发生过一所高校有四十多个学生会副主席的笑话。 7.岁末年初,又到了下指标和报数据的时候,“数字作假”照例成为媒体聚焦热点,今年更甚。从媒体的报道看,许多地方的“数字作假”非但没有收敛,反有增加之势。财政部日前公布了一项抽查结果,数据表明,资产不实比例在1%以上和利润不实比例在10%以上的分别占全部被抽查单位的50%和51%! 8.据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资料,仅今年上半年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就查处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厂家、店铺10756家,捣毁制假窝点304个,查获假冒伪劣商品标值10459.5万元。而被假冒的产品多为名优产品,几乎每一种质量信誉好、适销对路的名优产品,都将在市场上面对假冒产品的冲击,有的甚至同时面对几种、十几种假冒产品。 据悉,目前广东省假冒伪劣商品不仅品种多,数量大,而且制假售价更具隐蔽性、欺骗性。假冒伪劣商品从食品、药品、日用百货等生活消费品到种子、化肥、钢材、水泥等重要生产资料;假冒伪劣有明显的区域性扩展蔓延倾向。而在打假声势不断壮大的情况下,违法分子为了逃避打击,采取各种名义欺骗、蒙蔽群众,以集资、内部股份合作、分散生产工艺流程等形式,想方设法减少制假、售假风险,降低违法成本,而且手段、技术越来越“高明”,增加了识别、打假难度。 9.除了假球、黑哨、兴奋剂三大引起公愤的毒瘤,体育界还有一些不正之风需要正视。去年底,中国足协曾公布了一批超龄小球员的名单。虚报年龄,以大打小不仅足坛有,其他项目中也几乎成为公开秘密。在一些省内运动会中,经常出现陌生面孔,借人也是某些地方创造成绩的高招。每逢国际大赛,一些优势项目的运动员选拔总是成为敏感话题。虽然近年来各项目都建立了选拔体系,但人为因素仍然存在,也就有“公关”的可能。 近年来,体育界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打击不正之风,一些幕后新闻曝光也正是严厉打击的结果。但只要有名利的诱惑,总会有以身试法者。如今竞赛监察委员会的适时成立,必将对铲除这些毒瘤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10.汽车配件的选购,是决定汽车维修质量的重要环节之一。目前汽车配件市场混乱,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让人真假难分、良莠难辨;加之多数用户缺乏对配件质量的检测手段,只能从产品包装外观、规格尺寸等方面进行选用,不可能对其内在质量进行检测或化验,致使假冒伪劣配件畅通无阻,严重影响了汽车维修质量,给用户造成严重损失,而且危及行车安全,误国误民。 车辆装用假冒伪劣配件,使得用户叫苦不迭,轻者返工复修造成经济损失;重则危及行车安全,甚至造成交通事故。假冒配件泛滥之势有增无减,已成为行业的一种公害。
申论二、给定材料 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二十一世纪已经进入第四个年头了,三农问题到底怎么样了?自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那场让整个世界都为之震惊的伟大改革后,中国农民“卖粮难”是否依旧?是否真的富得流油了?还是活得很累、很沉重?愿这篇文章,能给您带来思索的浓重和思想的升华。 失地农民出路与现实:4000万失地大军游荡城市 早在今年初,广东省副省长宋海就曾对传媒们预言过――征地补偿问题将会备受关注。他的理由很简单,“这是民生问题。”因为宋海看到了,近年来日渐增多的上访者大多是因失去土地而又未得到妥善安排、公正补偿的农民。 有一个数据明确无误地展示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据不完全统计,7年来全国有近亿亩耕地被征用,其直接后果是造成了4000多万徘徊在城市边缘的“失地大军”,他们有着一个共同特点――务农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2003年,九三学社进行的一项调查表明,目前60%的失地农民生活处于十分困难的境地,有稳定经济收入、没有因失地影响基本生活的只占30%。观察人士指出,这正是各地方在大力推进城市化的过程中,农民付出的代价。 最新统计资料显示,在各地城市化的进程中,仅开发区一项,规划面积不仅超过了现有城镇建设用地总量,甚至超过台湾岛和海南省的面积。但目前国内现有的6015个开发区中,只有259个和1559个是由国务院、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分别批准的。而这直接影响到耕地的锐减,有数据显示,1997年到 2002年,六年间耕地减少9542万亩,补充耕地3378万亩,净减少6164万亩,年均减少1027万亩。到 2003年底,国家耕地面积已从原有的19.5亿亩锐减到18.51亿亩。 失去土地的农民,不仅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而且就业和社会保障均无着落。根据九三学社对辽南某市郊区的调查,失地前平均每个劳动力年收入在1万元左右,户均收入2万元左右。失地后,不仅收入减少,还由于搬进楼房,取暖费、电费、水费、物业费、饮食费等支出增大,平均每年每户农民减收 1.13万元。因为生活拮据,甚至出现了失地农民以捡破烂为生的群体,有的农户夜里连电灯都舍不得点,到农贸市场捡菜吃、到河边洗衣服、在楼下支起锅灶做饭的农民大有人在。特别是城乡结合部或城市郊区农民,失去土地后,很大一部分成为游离于城乡社会之间的“边缘人”。他们别无选择,只能在未经任何培训的条件下进入城市,又因为这些城市并没有做好接收吸纳他们的准备,使得他们面临被彻底“边缘化”的危险。他们中间条件和运气好一些的,经过百般周折和十分繁琐的手续,即使找到一份工作,也要时常处于怕失业、怕生病、怕孩子失学、怕暂住证上找麻烦的惴惴不安的心态之中。处于这种心境的农民并不认同城市是自己的家,他们与城市间存在着难以消除的隔膜。 正如一些政协委员所提出的警示,这些成千上万游荡于城市边缘的“失地大军”,如不及时引导,必然会对整个社会甚至国家的发展稳定产生负面影响。 谁之过? 如果仔细观察,不难发现在城市扩张征地的过程中有这样一个关节――5万亿元的“剪刀差”,无人为失地农民补偿。 浙江省一项调查表明,如果征地成本价是100%,被征土地收益分配格局大致是:地方政府占20%至30%,企业占40%至50%,村级组织占25%至30%,农民仅占5%至10%。从成本价到出让价之间所生成的土地资本巨额增值收益,大部分被中间商或地方政府所获取。据农业和国土资源方面的有关专家测算,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各种形式征用农地的价格“剪刀差”,从农民身上至少“拿走”近5万亿元,严重剥夺了失地农民的利益。对此,民进中央副主席蔡睿贤委员也指出,“征地制度的最大缺陷是补偿过低。”虽然198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但十几年过去了,当年制定的补偿标准已远低于经济发展,而在现实中,就是这样的补偿费还常常不能全额发放到失地农民手中。 3月8日,全国政协委员刘民复在代表民革中央作了题为《坚决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的发言时亦指出,虽然中共中央2003年已明令暂停审批开发区,并组织有关部委派出工作组进行整顿和查处,但由于查处不力,依然形成了“占地――整顿――查处――检讨――补办手续――合法化”的怪圈。而由此大量非法占地、未批先占、低补偿占地、补偿不到位占地等情况屡禁不止。 他分析其中原因指出,一是一些地方政府的领导干部发展经济的指导思想存在偏颇。曲解了发展才是硬道理和“发展是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的方针,急功近利,追求局部的、地方的、短期的效益和经济的增长,以经营城市为名,剥夺农民的土地承包权。不少地方政府以低价征用农民土地搞开发区、工业园区,以非常优惠的条件甚至零地价把土地送给投资者,争相以最低廉的条件获得招商引资的成功,并把这种做法视为经验加以推广;二是一些地方政府的干部法治观念淡薄。不是依法行政,而是不懂法、不学法,更有甚者是知法犯法;三是干部政绩考核制度存在问题。在考核地方领导干部政绩时,过分看重GDP的增速和财政收入,“数字”使干部升了官,也造成了土地资源的破坏;四是对违法批占土地查处不力。姑息纵容,查处不力是圈占土地之风愈演愈烈的重要原因;五是现行《土地管理法》对于征用土地没有把公益性和经营性用地分开,规定所有建设用地均由政府征用,使地方政府征地的权力过大过宽,缺乏限制。 新危机下的声音 在失地农民付出了惨重的代价、陷入从未有过的窘境背后,新一重危机正浮现而出。有识之士窥得端倪并发出了声音。 有“中国杂交水稻之父”之称的袁隆平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在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的一个题为《高度重视我国粮食安全问题》的发言引发了人们对于新危机的认识。他首先举出了一串儿惊人的数字:在1998年中国粮食总产量达到了5.12亿吨的历史最高水平之后,中国粮食总产量连续5年下降,2003年已跌至4.31亿吨;粮食年人均占有量从1996年的414公斤下降到2003年的333公斤。而由于生产锐减,每年形成0.25亿吨至0.35亿吨的缺口,去年的缺口更高达0.5亿吨。这几年,全靠挖库存维持粮食供求平衡。对于这一状况,有专家估计,2005年前后,中国粮食市场的“拐点”就可能出现。也有专家推算,2030年,中国将有16亿人口,如按人均消费400公斤计算,届时全国需粮食6.4亿吨,按现在的粮食产量,缺口将多达2亿吨。 袁隆平分析,粮食产量锐减的一个最重要、最直接的原因,就是粮食播种面积持续下降。而这与一些地方热衷于各种形式的形象工程,盲目建设“开发区”“工业园”,大量占用、征用良田密切相关。在袁隆平之后,又一个声音引发了传媒的关注,全国政协委员洪绂曾就“耕地质量问题”进行呼吁,他指出,由于建设占用耕地的速度惊人,直接影响了现有耕地质量,必须从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关注并积极遏制耕地质量迅速下降的趋势,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目前,国家规定的基本农田面积已经是一条红底线,绝不能再少了。 这些“新危机”的声音,在“两会”期间也引起热议。国土资源系统一位代表对记者说,“卖地越多,政府利益越大,个人越得实惠。用土地资源换取官翎顶带,扭曲着人们的政绩观和发展观。” 出路与现实的经验 在激烈的争吵之后,一些成熟的解决路径渐渐的浮出水面。 全国政协委员蔡克勤提出,在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过程中,应尽快改变计划经济时代的行政征地方式,引入市场机制,让农民直接参与土地交易全过程,以保证他们的利益;洪绂曾委员指出,必须修改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征地补偿水平,大幅度提高现行征地三项补偿费标准,把大头留给农民。征地费要设立专户,专款专用,收支情况要公开。同时责成审计部门每年定期审计征地补偿费使用情况,并就征地有关事项举行听证会,及时纠正和打击地方政府及村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吴明熹委员则说,对被征地农民,不能满足于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国家应尽快出台安置失地农民就业的更优惠的政策,尤其要加大对他们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要推行土地换社保的办法,将失地农民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民革刘民复委员则表示,最重要的是以正确的政绩观教育干部。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使他们能真正树立起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 而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了政府方的态度。“在农村土地征用中,要严格控制征地规模,依法按规划和程序征地,及时给予农民合理补偿,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同时要依法加强用地管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人标准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批准用地。继续清理开发区,整顿规范土地市场。”紧接着,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中国经济时报 思路引导 本套模拟题的给定材料是引人注目的“三农”问题。本届政府成立时,温家宝总理曾就这一问题作过客观地说明,说明本届政府已经将这一问题作为重点问题来抓。事实上,在中国发展的过程中,“三农”问题会越来越突出。比如向本材料中所反映的4000万失地大军在城市游荡,就是对这一观点最有力地说明。考生在回答这一问题时,必须将这一问题提高到关系到中国改革开放能否最后取得成功的高度去认识。
申论二、资料 1.2004年6月5日上午,湖南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了国务院第52次常务会议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精神,并传达了国务院同意湖南省对嘉禾县珠泉商贸城建设中违法违规有关责任人所作出的严肃处理意见。 2.2004年6月4日,国务院第52次常务会议同意此前由建设部牵头对嘉禾拆迁事件所做的调查结论和湖南省委、省政府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湖南省委常委会经研究决定,责成有关方面按规定程序撤销周余武中共嘉禾县委委员、常委、书记职务;撤销李世栋中共嘉禾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职务,并依法撤销其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给予李水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引咎辞去中共嘉禾县委副书记、嘉禾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职务;给予中共嘉禾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贤勇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雷知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嘉禾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县长助理、城关镇党委书记职务。对涉嫌触犯刑律人员的刑事责任,由司法机关调查后做出决定。对其他有关单位和人员的问题,将由有关部门继续调查处理。 3.2004年6月4日当晚,获悉国务院处理决定后的拆迁户们心情十分激动,拆迁户李勇和其他人买来花炮庆祝。第二天,兴奋之情难以平抑的拆迁户们又每户集资 100元在县城里摆宴贺喜。“这再一次证明,党中央、国务院是和人民心连心的!”拆迁户李土亮说。 4.2004年4月21日,嘉禾县政府对李会明房屋实施强制拆迁,县人民法院出动 200多人参与强拆行动。当天,李会明、李爱珍夫妇站在房顶上抵制拆迁,被警方拘留。 5月14日,县检察院向李湘柱下达“逮捕证”,称其父母李会明、李爱珍已被依法逮捕,罪名是“妨害公务”。此前,因未完成“四包”责任,李会明的儿子李湘柱被免除公职。5月25日上午,湖南省高级人民检察院派人赶到嘉禾,就3名拆迁户被逮捕一事展开调查。此后不久,纠正了当地错误拘留并逮捕拆迁户的做法。 5.2004年4月26日,拆迁户陆贵生的父亲陆水德因“妨碍公务、暴力抗法”被拘留。“我父亲不过是代表老百姓反映拆迁中的问题,何罪之有?更何况商贸城拆迁本来就是不合法的,哪里来的妨碍公务、暴力抗法?”陆贵生说,“如果不是媒体曝光和调查组的介入,也许我父亲至今还在看守所”。 6.据已披露的消息,嘉禾县珠泉商贸城占地12万平方米,其所在位置是嘉禾县一类用地,商业用地最低出让价每平方米为900元。但项目每平方米土地仅以808元成交,如此计算这片土地总价格为4808.576万元。而嘉禾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夏社民证实,真正上缴给县级财政仅63万元,相当于4800万元的1.3%。嘉禾县财政局一位官员透露,根据局里新近计算的一笔账:按之前的政策办,其中国土转让至少造成4000多万元流失;因珠泉商贸城项目的税收也是一笔固定数包年,至少造成上千万元税收流失。两者加起来已超过6000万元。 7.嘉禾县珠泉商贸城是一个以商业营业用房为主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现已查明,嘉禾县在未进行规划项目定点的情况下,为开发商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先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再补办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续;在开发商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在缺乏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足额到位证明等要件的情况下,为拆迁人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在没有按规定程序举行听证的情况下,对11户被拆迁人下达强制拆迁执行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委、县政府滥用行政权力强制推进房屋拆迁,2003年12月份以来,先后对11名公职人员进行了降职、调离原工作岗位到边远乡镇工作等错误处理,并错误拘捕李会明等3人。 8.嘉禾拆迁中的问题经上访群众反映后,上级有关领导和部门曾多次责令纠正。但嘉禾县委、县政府对上报告已经进行了自查自纠,实际却继续加大行政介入力度。更为严重的是,在媒体对拆迁事件曝光后,嘉禾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知错不改,不能正确对待舆论监督,提出“三不怕”,并以妨碍公务为由将先拘押的三名拒迁群众转捕,使矛盾激化,这严重地损害了群众利益,也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9.李静原本是嘉禾县人民医院急诊科的一名护士。因为父母的房子建在开发商划定的拆迁范围内,2003年9月29日,她收到了嘉禾县人事局下发的珠泉商贸城拆迁户“四包”责任工作通知书。因未做通父母的思想工作,10月份,她被停薪停职。湖南省政府、建设部联合调查组介入事件调查后,她于5月22日恢复原职。 10.嘉禾县县委副书记童成功提到,整个项目从规划立项到实施拆迁的过程中,县里大大小小的会议总是“定性”的会议多,研究的会议少。往往是会议一开始就先将项目认定为“程序合法、手续到位、补偿合理”,剩下的就是要求下面“一往无前、义无反顾、坚决推进”。在嘉禾县党政领导的心目中,只要自己没有搞权钱交易、代表的是“大多数人的利益”,“底气就应当很足,腰板就应当很硬”。 11.原嘉禾县城关镇党委书记、商贸城拆迁协调办公室副主任,在“拆迁事件”后受到处分的雷知先告诉记者,作为决策的执行者,自己从来就没有想过项目究竟合不合法。“连怀疑都不敢。”雷知先说,“我所想到的就是如何完成上面交办的任务,如何做到政令畅通。谁知道最后的调查结果是这个项目从一开始就违法违规,这对于我们来说真是个莫大的讽刺。” 12.在整个商贸城项目的立项、规划、拆迁过程中出现了种种严重违法违纪的行为,但整个嘉禾县党政领导班子中几乎听不到一丝“杂音”。正是在这种一片“叫好”声中,嘉禾县挂出了“谁影响嘉禾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的“文革式”标语,推出了“四包两停”的拆迁“株连政策”。商贸城拆迁就像一列全速行驶的火车,刹不住车。 13.“本指望政府搞商贸城项目能把周边地区的人气带旺,没想到搞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在商贸城旁做小生意的周庆云本是商贸城二期工程的拆迁户。受市场兴旺的影响,周庆云家在原来市场旁边的11间门面,以前每间门面的月租金至少有500元,但现在守着一堆残砖剩瓦的半拉子拆迁工地,每个月100元都没人要了。周庆云说:“门面租金是我们全家收入的主要来源,现在让我怎么办?” 14.拆了一半的商贸城也成了嘉禾县领导的一块心病。建设部和湖南省联合调查组的意见指出,“鉴于(珠泉商贸城)一期工程大部分房屋已经拆迁,为避免重大损失,保证被拆迁人合法权益不受影响,建议在完善现有规划方案,依法依规完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基础上继续实施。” 15.2004年7月24日,备受关注的湖南省嘉禾县珠泉商贸城项目建设工程,已经重新启动。
申论二、给定材料 “禁租令”禁不住大学生? 今年8月,教育部下发了新学期禁止大学生擅自在外租房的通知。一时间,大学生在外租房成为校园和社会热论的焦点。如今,各高校已开学一星期了,一纸禁令是不是让南京在外租房的大学生们都回到了校园的宿舍?记者近日在走访了南京几所高校周围的房产中介公司后发现,大学生租房市场仍然呈现“供需两旺”的状况。 在南京一些高校周围的中介公司,不难看到一些大学生寻求合租的信息。上海路附近一家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教育部发布的禁租令他们不清楚,而且这学期来租房的大学生跟以往比没有太大的变化,很多同学都是续租的老客户,还有的是老生介绍的新生。但都是大三大四的同学,也有是研究生。记者又采访了南京5所大学的在校大学生,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在外租房的学生,这学期并没有搬回学校。而大学方面除了南京大学目前正在对在校外租房的学生进行逐一统计外,有相当一部分高校并没有采取什么强硬措施使以前在外租房的同学回到学校,而只是对新学期欲申请到校外租房的学生进行了严格把关和审核,除了特殊情况,比如疾病等,不能再办理走读手续。在调查中,一部分被采访的同学对禁租令的实施表示不满。 大学生为何不愿住学校宿舍? 为何许多高校学生选择到校外租房,而不住学校的集体宿舍呢?有些同学甚至愿意交了学校的住宿费之后还要在外面租房住,他们的原因何在? 类型一:考研一族 “考研族”是校园租房学生的主要成员。高校里的“考研族”分成几等。上等租一居室或两居室;二等则租一般的平房或几人合租一间房;三等可能租的地方还不如学校的宿舍,但是为了有个安静的学习环境,他们成了租房族中的一员。“主要是图个清净!宿舍里的几个同学从早吵到晚,连觉都没法睡,更不用说复习了!再说了,如果在学校住,每晚还得忙着找教室自习。学校管得严,教学楼不到十点钟就熄灯,宿舍到十一点,熄灯后想学习都没门。可这关头,电可比什么都重要啊!而且,我在晚上大脑特兴奋,我劲头来了可以搞个通宵,在外租房就不会打搅别人。”一位“考研族”如是说。另外还有部分“托福族”或“CRE族”,情况也大致相同。 类型二:校园上班族 如今高校学子中涌现出了不少外出勤工俭学者、在外兼职者,甚至还有经商做生意者。他们一般需要很大程度上的行为自由。但大学校园有较严格的管理规定和作息时间。于是,校外租房就成了很自然的选择。南京财经大学的张某在一家电脑公司做兼职,他的住房里装有电话和一台电脑。他认为:“大学生应该在大学期间学会生存。应该趁着年轻、有激情的时候,多出去闯闯!否则,以现在社会的变化速度,以后再走出去会感到措手不及的。” 类型三:家境富裕型 “学校宿舍实在太嘈杂了,你需要休息的时候,别人在打闹;你想挑灯夜读的时候,别人又在休息。把握不好容易激发和同学之间的矛盾,所以干脆到外面居住,想看到几点钟都无所谓了。”小璐的家境比较富有。当她来到6个人一间的大学宿舍时,看到那拥挤的双层床;“挤挤一堂”的冲凉房、很不卫生的公共厕所,她感到很不适应。于是,她在外租了一间拥有独立厨厕、外带电话的房子,每月租金600多块。小璐说:“学校的宿舍条件太差,可以说是‘脏、乱、吵’。在外边租房,等于为自己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类型四:逃避现实型 现在的大学生基本上都是独生子女,在家中都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凡事都是由父母包办。因此,当他们进入集体生活明显会感到不适应。同学之间,一个宿舍的宿友之间发生矛盾是常有的,而且,同学之间的生活习惯,经济上的差异都会给这一年龄段的大学生带来心理压力。因此,很多大学生选择了到校外租房。 类型五:个性张扬性 “个人创作型”租房族也可分成好几类,如文学类、电脑类、音乐类、财经类等。小枫酷爱摇滚,一天到晚抱着吉他拨弄个不停,可别人听起来却未必是天籁。所以,小枫就邀上几个“摇滚发烧友”,在外共租了间房。这样搞音乐既不得罪人,又自由清净。小枫和他的“发烧友”们在那个房子里成立了他们的摇滚乐队。 类型六:恋爱中的情侣 在目前的大学外租房中,情侣双双租房的大学生确实不少。他们一般自己会偶尔开伙,俨然一对小夫妻模样。他们在外租房完全是为了逃避学校严格的管理制度,解相思之苦。这一类是学校、家长都很担心和必须制止的。 “禁租令”能禁住大学生吗? 学生:我们已经是成年人 今年已20岁的小A是南京某大学大三的学生,从大二开始在校外租房住。说起禁租令她滔滔不绝。“我是个比较喜欢自由的人,希望多点私人空间,能够自主安排自己的学习和生活,而学校的寝室管得太严,晚上要准时熄灯,我不太适应。同学之间也时有矛盾,所以我向学校申请了住在校外。我在离学校不远的地方找到了房子。那是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另两间住了两个准备考研的同学。”“禁租令”发布之后,小A也曾担心学校要求在外住的学生全部搬回学校寝室,但开学之后,她发现仍然有许多同学在外租房,学校也并没有对此做出什么较大的举动,于是她便继续住在外面了。“我自己觉得现在住在外面就挺好的,至少比在学校里自由。同住的几个人相处得都很好,由于大家都是为了学习而搬出来,那种紧张的学习气氛会互相感染,平时也可以相互督促、鼓励,学习效果很好。而且也结识了许多其他在外租房的同学,大家有空都会在一起玩,感觉都不错。当然,学生在外租房也有一些不可避免的弊端,比如由于脱离集体使得一些信息不够畅通,比如工作讯息、考研信息等。就是和同学之间的接触也比较少了,消息自然不是很灵通,同学间的关系也确有些淡了。所以我准备大四的时候再搬回寝室,那时大家不管找工作或者考研,都还是需要多交流一些的。”关于这个禁租令,小A觉得并没有太大的必要。“自己都20岁了,已经是成年人了,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对自己负责。” 老师:禁租令的实施有一定的困难 南京某大学的一位学生辅导员认为禁租令的实施会有一定的困难。他说虽然自己还是比较赞同禁租令,因为大学生住在学校便于学校统一管理,安全有保障,许多学生在稍远处租房,上课时间不易掌握,学生迟到、旷课现象时有发生,不利于学生学习;同时外面流动人口多,人员复杂,碰到一些情况,大学生往往难以应付。更重要的是,学生在校外租房不受约束,容易放松自己。看录像、玩游戏、喝酒、唱歌、彻夜不归,再交上几个有恶习的朋友,就会很容易走上弯路。至于一些因谈恋爱在外面租房同居的,更不提倡。同时,学生通过集体生活也能培养生活能力、人际关系和协调能力。但是,大学是一个可以解放个性,锻造人格的最佳时期,现在的大学生独立性更强了,他们通过家庭支持或自己打工在外租房,从一定程度上也提高了适应社会的能力。大学生活更多的是强调个性的培养和学生独立学习和独立生活能力的培养,大学阶段是为学生将来走上社会做铺垫。因此,对于大学学校而言,对学生的管理不可能像中学的管理。况且,现在的大学生除了大一新生的年龄在18岁左右,到了大二基本上就具备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对自己行为负责了。他认为,作为学校应该在如何提高后勤工作的质量,如何吸引学生自动的回到学校,如何制定更加适合学生学习的规章等工作上下工夫。 ――江南时报 相关链接 “禁租令”发布后的高校学生申请校外租房的程序 1.由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院(系)老师在审核学生申请后,对理由充分、合理的学生发放《学生走读登记表》。 2.学生认真填写完表上应填内容后,由学生家长到所在院(系),在《学生走读登记表》家长意见一栏中填写明确意见,写明“在走读期间,学生所发生一切后果均由学生本人及家长负责”并签字。 3.各院(系)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签署院系意见,并加盖院(系)党总支公章。 4.由学生工作处分管处长签署学校意见,并加盖学生工作处章,一式三份,一份给学工处教育管理办公室,一份给学工处公寓管理办公室,一份交院(系)留存。 目前南京高校学生宿舍现状 1.普通型:8人/间,10至15平方米,没有单独的洗手间和阳台,一层楼共用一个卫生间。简单书桌和凳子,有的甚至两人共用一套桌椅,除了日光灯没有别的电器,用电受限制,有电话线无电话机。房屋年代久远,此种宿舍每人600元至800元/年。 2.公寓型:4人或6人/间,15平方米左右,有单独的卫生间和阳台,没有热水器,一人一套书桌、凳子及衣橱,有电话,有的有电视机,可以上网但电脑自备。这一类房屋建于四五年以前,费用每人1 200元至1500元/年。 3.豪华型:2人或4人/间,15元至20平方米,有单独的卫生间和阳台,有热水器,一人一套书桌、凳子及衣橱、电话、电视机,有网线。 这类房屋多为研究生居住,近两年建造,费用每人1500元―1800元/年。 国外大学生的住宿方式 在美国、英国、澳洲、新西兰等国家,孩子一到大学时代就不再依靠父母,经济上完全自立。把房租、生活费用和学费加到一起。学校为学生提供了各种住宿方式。学校有专门的学生公寓可以供学生使用,学校建议学生在大学一年级尽量安排住宿在学校,这样将有很多机会结交来自世界各地的同学。学校附近有相当多的住宅可以供学生租住。自炊式住宿是颇受学生欢迎的住宿方式,也是最经济的一种住宿方式。如果学生对此住宿方式感兴趣,校方会建议学生提前两到三个星期抵达学校,以便可以寻找到合适的房子。 思路引导 给定材料选择了今年曾经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反响的教育部出台的高校学生不允许在外租房的规定,应该说,这个材料的选择很有针对性,而且“热”度也很高。这个材料,对于刚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和正在校大学生考生来说,占了很大的便宜,因为他们对此有比较深切的体会,做起文章来自然得心应手一些。考生在回答这一问题的时候,一定要选择好自己的定位,对材料进行全面地概括。另外,对于“相关链接”的内容,也一定不要忘记了。 与前面我们见到的题目不同的是,该题需要的不是制定出对策,而是对造成这种现象的深层次原因进行分析,这就需要我们下一番功夫,认真思考一下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而且,是各方面的原因。因为一个社会问题的出现,肯定不是个孤立的现象。 由于大学生租房是一个比较突出的社会现象,所以,这道题目特别要求考生以个人的身份对这种观点进行论证。尽管与以往公务员考试的题目要求不同,但作为政府公务员,理应多听取一下各方面的不同意见,所以这种尝试对于应考的考生来说也是很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