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给定资料
材料1
据统计,我国是世界上环境污染问题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水源、空气、土壤污染的新闻屡屡见诸报端。在严峻的形势面前,重视环保问题显然不能纸上谈兵,对主政官员进行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对严重破坏生态行为实行终身追责,势在必行。
××报记者小王为调研当前地方的环境治理情况,采访了A市和B省。以下是他的采访记录:
(1)A市城东街道垃圾山占地面积约九亩,是当地在2014年创建卫生城市时建设的临时垃圾场,没有合法的审批手续,因污染扰民在2017年8月被当地群众反映给了中央环保督察组。当地政府曾公开承诺,2017年11月底前完成垃圾清运工作,但并没有如期兑现。2017年12月,媒体对此进行了曝光。报道播出后,A市相关领导召集城东街道、城市新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开了协调会,明晰责任,明确完成垃圾清运工作的截止时间是2018年1月底。这是当地政府向中央环保督察组第二次做出限期承诺。
2018年4月22日,记者再次来到城东街道办事处。分管此项工作的梁副主任称,垃圾山的清运工作已经在2018年1月份顺利完成了,并且已经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复过。共回复了两次,第一次是11月或12月份,后来又延迟了一段时间,延迟一两个月。在中央环保督察组答复的时间节点已经完成,现在那个地方的垃圾已经全部清运了。
不过,这番努力却没有得到当地群众的认可。有附近居民说,清运掉的垃圾只是一部分,还有一部分在清运处置过程中被填埋到了地下,这让他们很担心。附近居民说:“这个垃圾填下去,挖下三米深。边搞边埋,前面泥巴挖走,后面垃圾埋下去。”
记者也就此向城东街道梁副主任进行求证。他表示,不存在居民反映的情况,在清运中被埋到地下的少许垃圾,也已经清运干净了。“这个绝对没有,填地下干吗呢!反映到你那边的,它原先不是堆那边的,可能压在下面了,一部分压下去了。我们清理的时候已经都清理掉了,地下垃圾应该没有了。”
记者在现场看到,垃圾场所在地块已经打了一圈厚厚的围墙。远远望去,地面上的垃圾确实已经清理完毕。那么,地下到底有没有填埋垃圾呢?
附近居民希望能挖开地面,梁副主任也跟随记者来到现场。他对在场的记者和居民表示,垃圾清运完毕后,地块已经移交给了A市新区管委会,将来用于道路建设,并建议记者在道路施工时再来验证。
当居民提出让挖掘机挖开地面验证时,梁副主任一直称,要等以后道路施工挖开的时候再来验证。当被问及何时施工,梁副主任则让居民去问A市新区管委会。
梁副主任离开后,有群众叫来挖掘机,随机选择了四个点进行挖掘,结果令人震惊。挖掘机挖到了地下三四米的深处,依然可见大量垃圾,有轮胎、鞋料、塑料、酒瓶等。每挖开一个点,都有一股恶臭扑鼻而来,令人作呕。于是,记者多次拨打城东街道梁副主任的电话,希望他能来看一下,但始终无人接听。
当记者联系A市新区管委会时,管委会办公室主任王主任则表示,这事跟他们没关系,按照市里的要求,垃圾清运工作是城东街道办事处负责的。
城东街道办事处和A市新区管委会是这样的态度,而摆在眼前的垃圾又是这样的现状。附近届民认为,有关部门欺上瞒下,应当问责:“反映过的,根本没有用。向上面可以汇报,‘我搞了’,骗一下就可以了。建了围墙封起来,别人就看不见了。他们这样就可以交代了?”
(2)2017年4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对B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截至2017年6月底,督察组交办的4903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基本办结,责令整改5368起,立案处罚1763家,罚款5284.6万元;立案侦查54件,拘留31人;约谈991人,问责444人。督察组指出,B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诸多问题。
一些领导干部对当地环境质量盲目乐观,对当地明显存在的生态破坏、环境基础设施落后、城市脏乱差等问题缺乏基本认识。还有一些同志把环境基础设施问题归于历史欠账,把长期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归于客观原因,对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重视不够。对保护优先的理念落实不够,B省政府在批准下辖的三市海洋功能区划时,增加开发性用海面积累计达到3068公顷,与B省海洋功能区划的有关要求相违背。
2010年以来,B省累计审批填海项目382宗,使用近岸海域9062公顷,侵占部分沿海湿地。2016年11月,国务院明确规定,经批准征收、占用湿地并转为其他用途的,用地单位需“先补后占、占补平衡”。但2016年12月以来,省海洋渔业厅陆续审批16宗用海项目,共计占用湿地284.45公顷,而且只占未补。同时,B省超规划养殖问题普遍,造成局部海域富营养化;一些海洋保护区违规养殖问题突出。
另外,B省Q市污水收集管网严重不足,支管接管不到位区域达78平方千米,占城区总面积的34.4%,大量生活污水直排河道。据测算,Q市主城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仅为66%,每天约22.7万吨生活污水直排城市内河。
Q市跨界河流也长期污染严重,Q市政府虽曾组织开展整治,但由于工作不力,每天仍有约5600吨生活污水直排河道。166家石材加工企业本应于2016年年底全部关停转产,但至督察时仅停产12家。
材料2
进入春季生产,H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多起秸秆焚烧污染环境责任问题,其严厉的态度和行动直接起到了教育、督察、震慑作用,可谓动了真格,管到了要害。从上到下,对于不执行秸秆“禁烧令”的人员,给予毫不留情的问责、追责,凸显出了“严”字落地,由此而形成的“零容忍”高压态势,不仅受到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认同,也引起了许多媒体,特别是央媒的积极关注。
春耕在即,东北秸秆禁烧进入攻坚期。报道披露,近段时间,H省部分地方出现了秸秆焚烧反弹现象,每天全省都能检测到几十个秸秆焚烧的火点。不仅秸秆焚烧禁而不止,还发生了几起由于秸秆焚烧引起的大火,烧毁了部分农民的房屋和院落,损失惨重。而从有关部门的督导检查结果看,个别地方领导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缺乏有效管控手段,因而致使辖区内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反弹。
针对这些情况,H省对管理、督导不力的地方通报批评,同时下达整改督办函,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和处罚,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同时,H省积极采取疏导与督查相结合的措施,给秸秆找出路,有效遏制了秸秆焚烧现象的发生。
在这一系列的具体行动中,H省下辖的W市做法值得借鉴。该市规定2018年4月10日前,农民主动清理田间残留秸秆,并运送到指定地点的,每公顷给300元的补贴。W市朝阳区对秸秆临时堆放点,按每公顷12000元予以补贴。还有一些地方组织农民统一清理秸秆,归堆后由政府统一组织装车运出。这些政策出台后,让秸秆“禁烧令”的贯彻落实有了保障。
为保障政策落实,H省强化了属地管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实施网格管理,责任包保到人。不仅如此,还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对不听劝阻、恶意焚烧的农民,依法严厉打击,并严肃实行追责、问责。对责任不明确不落实、问题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秸秆焚烧火点不降反增、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严格进行追责、问责。目前,H省各地都公开了举报电话,严肃整饬春季秸秆焚烧乱象的工作在大力推进。事实表明,不管何时何地,冒烟就问责、追责,此举越严越好。
秸秆焚烧污染生态环境,其危害是多方面的,后果也是严重的。现在,保卫蓝天白云,保卫绿水青山,保卫全民健康,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已经成为各级党委、政府举过头顶的要事大事急事,容不得半点的敷衍塞责,必须坚持依法依规严抓严管。作为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不可观望等待、左右摇摆,应采取立行立改的态度和做法,让秸秆焚烧归零。
材料3
2016年11月,T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T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细则》明确提出,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责任人不论是否已调离、轮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格追责。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终身追责”,表明了T省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
对M市来说,“终身追责”是保护绿水青山的一把利剑,意味着生态环境又多了一重保障。
唯有责任清晰,保护绿水青山才能落到实处。经过多年的攻坚整治,M市治水打了从不合格到连续优秀的翻身仗,重点区域大气环境治理取得显著成效。这得益于M市对责任的明确。以治水为例,早在2012年,M市全面建立以“河道包干到人、责任落实到人、绩效考核到人”为主要内容的“河长制”,将管理责任落实到河长,对水环境治理工作实行严格的监督考核,才有了今天生态环境的改善。尽管M市的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但实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终身追责”依然十分必要。生态环境自身的特征决定了整治之风一刻不能放松,生态环境保护能否持续落到实处,取决于各级领导干部是否具有责任与担当,所以实施细则是必须的。生态环境的责任强化一步,生态环境的保障就会更多一份。
责任在肩,关键在做。追责只是手段,从我做起,保护好生态环境才是目的。M市要在高质量、均衡性上当“标尖”,涉及自然环境,就是要打造水清岸绿鱼游、天蓝地净景美的江南水墨画卷。这需要M市照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路子坚定不移走下去,强化亩均产出、单位GDP能耗等综合绩效考核,加快存量经济绿色化改造和增量经济绿色化构建,持续打好“五水共治”“五气共治”“三改一拆”等“组合拳”,以铁的决心把环境敏感期变成生态加速期,加快重现“青青田园乡村、悠悠水乡绿城”的特色风貌,让M市兼备“国际范”与“江南韵”、兼具“历史味”与“现代感”。
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追究责任,而且终身追究。希望《细则》能够激励干部把劲头用在提升发展质量、改变发展方式、增强发展后劲上来,使M市早日成为江南水乡的“名典范”。
材料4
作为洱海的源头,G县内洱海流域径流量达到7亿立方米,占洱海平均径流量的70%。可以说,G县的环境状况与洱海保护成败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在以境内清水、热水和奶水“三水”远近闻名的G县,如何保持河道清洁?如何治理温泉洗浴热水和奶牛粪便污染、化肥农药污染,确保7亿立方米清水流入洱海?这些问题都摆在了G县政府面前。近10年来,他们以保护洱海为己任,凭着令人肃然起敬的执着与努力,展开了一场洱海源头“严管源”的持久战。
G县有近千条小溪汇入境内5个湖泊和7条大河,这些经湖泊和河流最终注入洱海的小溪,其中有80%要穿越村镇。治理农村垃圾污染,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在这里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直以来,因为长期养成的生活习惯,农村环境的脏乱差是环境治理的一大难题,G县也不例外。在G县,洱海流域6个乡镇共有近20万人,一年收集起来的垃圾近5万吨。这么多的农村垃圾如不加以有效管理,将会污染洱海的源头,进而加剧整个洱海的富养化。
对于这一难题,G县最初采取的措施是设立定点垃圾池收集垃圾。然而一段时间之后,却发现效果不是很好,村边、路口经常能看见村民丢弃的垃圾,垃圾池周围也垃圾成堆。为了找到原因,G县环保局的工作人员走家入户了解情况,“后来我们借鉴城市垃圾收集方法,由‘垃圾池+垃圾车+垃圾场’的常规模式改为‘袋装+自主管理+清运车+垃圾场’的新型模式,效果很不错。”G县环保局杨副局长高兴地说。
公众参与、群防群治才能使湖库治理措施落到实处。为落实监督管理机制,G县环保局率先建立了河道协管员制度,在两岸三镇22.8千米的河段内,共聘请了河管员100人,由村镇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和责任协议书,明确了监管范围和职责。
由于有了专人管理和监督,在弥苴河等人湖河道内乱丢、乱倒、乱排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河管员的工作也得到了绝大多数沿河群众的支持,他们被群众亲切地称为“河长”,成了入湖河道的“守护神”。
“在G县,广大群众自觉约束不良行为、热心为环境保护出力已蔚然成风。”杨先生欣慰地说。现在连小孩子都知道要保护环境,学校每个星期都要开环保课,教他们要保护洱海水源,不要向湖里和江里倒垃圾,“孩子们回来就监督我们:爸爸不准这样,妈妈不准那样。我们都被他们管着”。
现在的G县人都知道保护洱海人人有责,要共同参与,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为了保护洱海,G县人对环境的呵护正在成为一种生活习惯,一种自觉行为。
因为水草丰沃,适宜饲养奶牛,G县还素有“乳牛之乡”的美称。2017年,全县大牲畜存栏达4.68万头,其中乳牛存栏达3.36万头。由于区域内的社会经济活动会直接对洱海水环境产生重要的影响,G县农业面源污染已成为洱海源头的主要污染源。
针对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日趋严重的问题,G县以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清洁能源开发和清洁生产为切入点,以沼气、有机肥利用、生态种植养殖等技术集成为手段,积极探索污染零排放的生态新模式,而这种新模式就是太阳能中温沼气工程。
“这项工程不但是治理有机废弃物污染、转化有机废弃物为燃气等可利用物质的十分有效的技术,而且有助于实现农村家居环境清洁化、资源利用高效化和农业生产无害化。”G县环保局王局长说道,在G县农业面源污染较为严重的镇乡,现在已经开始积极推广使用太阳能中温沼气站。
说起中温沼气站的好处,王局长脸上写满了得意:沼气的利用不但可以大大改善项目选址自然村相对落后的能源利用现状,而且还能减少由于农村能源短缺引起的森林破坏,间接提高当地森林覆盖率,控制水土流失;更重要的是,沼肥通过科学配方后形成配方有机肥,有机肥施用的推广能大幅度降低传统化学肥料流失对洱海水体的污染,促进农作物的生长。有机肥的利用可大量替代化学肥料,在源头和总量上控制了洱海流域的农业污染源,对维持洱海的环境、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可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
由于地处地中海-喜马拉雅环球地热带东段的南折部位,G县境内地热资源得天独厚,全县57平方千米热田区内分布有4个地热田。正是凭借温泉资源优势,当地涌现了大理地热国、九气台宾馆、下山口度假村、洱海源温泉宾馆等一批已具规模的企业。当地群众也利用部分自流温泉开设经营性洗浴澡塘、温泉旅游等。
对温泉这一旅游资源的开发,给G县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以温泉为主线快速发展起来的行业,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也带来了问题:产生的洗浴等生活废水,经过沟渠最后流进了人洱海河道,一度成了当地政府头疼的事情。
“G县是个国家级贫困县,太需要发展了,一面是因为‘热水’刚刚尝到甜头的群众,另一面是大量的洗浴废水污染了我们的洱海,我们既心痛又矛盾。怎么办?”王局长表示,在综合了多方意见后,2008年,G县环保局第一项针对洗浴废水的处理工程建成并投入使用。这项工程包括了建设餐饮、饭店和洗浴用水两套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并建设了污水管道系统、一体化净化槽设备净化系统和人工湿地净化系统。设计规模是处理生活污水80立方米/天,温泉洗浴污水700立方米/天。
“工程完工后,大理地热国风景区的温泉洗浴废水全部用管道接人G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污水处理厂出水进入县城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湿地进行深度净化,最后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排放。”王局长说。
发展生态农业是农业大县破解“三农”问题、治理面源污染的主要路径。G县通过锲而不舍地努力改善农业生产环境,广泛开展农村测土配方工作,实施控氮、减磷、增施有机肥、补充土壤微量元素等优化平衡施肥技术,减少了对洱海水体的污染,提升了土壤有机质含量。为了减少农药化肥施用带来的污染,G县在洱海流域6个乡镇投资200万元实施了控氮减磷优化平衡施肥技术。通过实施测土配方平衡施肥、控氮减磷优化平衡施肥技术,实现了控氮10%、减磷15%以上的目标。
4年来,G县通过开展技术培训和宣传指导,让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成了一项普及技术。除了推广控氮减磷优化平衡施肥技术,还投入100万元,实施了茈碧湖、西湖面源减污缓释肥工程,与常规施肥相比,实施这个项目平均每亩可减氮60.4%。
G县通过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的各种新举措,堵源截流,从源头上实施农业面源污染负荷总量控制与削减,确保了洱海入湖水质。
材料5
近几年,我国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出台了不少规定,但依然有部分地方官员未将生态发展放在心上。在他们看来,生态文明建设属于“隐性政绩”,不明显且“见效慢”。一些官员为了凸显自己在任期内的“作为”,置生态环境于不顾,即使是有毒的GDP也要引进,甚至出现官商相护,做污染企业“保护伞”的情况。一旦“显性政绩”到手,其他就不再管了,生态隐患就传给了下一任,正如击鼓传花,“摊上谁谁倒霉”。对破坏环境的行为终身追责,就是要堵住这种不负责任官员们的脱身之路,让他们为片面追求个人政绩付出沉重的代价。
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实行终身追责,足见国家对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视,规则建立了,重点还要看落地执行。因此,应尽快健全相关审核机制和程序,比如官员离任时的自然资源审核和破坏环境终身问责具体实施办法等,避免官员钻制度空子,以上级批准、集体决策等名义逃避责任。要严格制度执行,对依然我行我素者严肃问责,形成震慑。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制度规定,提高可操作性。
申论二、给定资料材料一 据统计,新《土地管理法》实施7年来,全国共发现100多万个土地违法案件,涉及土地面积近500多万亩。这个数字,比2004年全国新增的建设用地总量402万亩还要多出近100万亩。对新增建设用地进行的卫星遥感监测发现,前几年违法用地平均占新增建设用地总宗数的34%,有的地方高达80%以上。 2006年4月15日,国土资源部通报两起严重土地违法案件,将对发生在河北省和安徽省的两起严重土地违法案件,直接进行公开调查,并给予严肃处理。 这次通报的两起严重土地违法案件,包括河北省赞皇县德众钢铁有限公司非法圈占耕地新建炼铁厂,以及安徽省休宁县政府非法批准占用土地,共涉及土地400多亩。 张新宝指出,当前土地违法反弹现象比较严重,执法形势相当严峻,目前发生的土地违法案件中,地方政府违法占地问题突出,凡是性质严重的土地违法行为,几乎都涉及地方政府或相关领导。 同时,土地违法中,侵犯农民利益现象严重,低标准土地补偿和拖欠征地补偿费现象比较普遍。材料二 张新宝说,在当下的土地违法案件中,地方政府成为主导因素。执法部门发现,在目前的土地使用中政府违法带有普遍性,“凡是性质严重的土地违法行为,几乎都涉及政府或相关领导”;同时这种违法常常是以经济发展为单向度指标,政府在受查处时也惯用“发展是硬道理”来应对。 “有的地方政府手中的钱不多,又互相攀比低价出让土地,怎么办?那就对农民实行多拿少给。”张新宝说 张新宝分析,目前,土地违法出现了地方政府主导的特点,其表现之一是,政府违法带有普遍性,凡是性质严重的土地违法行为,几乎都涉及政府;二是政府违法用地带有发展地方经济的色彩。当要查处时,地方政府称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 国土资源部本次通报的“安徽休宁案”就颇有代表性。该县政府未经省政府批准,多次非法实施征地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同时还擅自同意采矿单位自行征地。该县国土资源局为沙石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造成非法占用和毁坏近300亩土地,其中耕地170多亩。 不过,休宁县这种赤裸裸的违规在目前并不多见,更多的则是和政策法规打擦边球。张新宝称,常见的方式是通过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采用拆分手段,化整为零批地。有的省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审批权下放给地市,调整基本农田成了一件十分随意的事情,“占用基本农田必须报国务院审批”成了一句空话。有的地方与开发商签订土地出让协议后,再“量身定做”竞争条件,搞虚假挂牌出让。有的地方则“以租代征”,先由乡镇政府从农民手中把地租来,然后直接转租给了企业。材料三 日前,国土资源部公布了2005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结果显示,截至2005年10月31日,全国耕地面积18.31亿亩。也就是说,离“十一五”规划确定的未来5年耕地保有量18亿亩的约束性指标仅剩3100万亩。与此相关的是,“十五”期间全国耕地面积净减少9240万亩。 有关专家预测,随着中西部的开发和产业的渐次转移,中国将上演违法圈占土地的“最后疯狂”。国土资源部在此次通报中的说法给这种判断提供了注脚。张新宝说,执法部门已经注意到违法用地在跟着产业梯度西进。 “较大规模的违法用地,随着一些工业项目向中西部转移而转移。”张新宝说,一些地方政府在无规划、计划的情况下,盲目签订协议,擅自.承诺向开发商提供大量土地进行成片开发,有的一个协议就提供四五十平方公里的土地。 “这种做法实际是把土地一级市场的开发权拱手让给了开发商。”张新宝说,名曰“造城招商”,想演绎“草船借箭”,结果则是大量土地资源被少数企业垄断,同时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 中国社科院一位不愿具名的研究人员表示,东部地区的土地在上一轮建设高潮已经基本被圈占完毕,土地使用上的问题也已经暴露得差不多了,但是,在面对下一轮建设高潮所带来的相似风险时,我们仍然缺乏有力手段来应对,而只能听凭此种情况被复制。不同的是,这一次的形势更加严峻,因为离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所必需的18亿亩耕地的底线更近了。他说,虽然近些年来国家在土地使用监管方面不断发力,国土部门也不断发布各种政策,严把土地闸门策略,但是在宏观上始终未走出行政系统内部强化的路子,“始终是左手斩右手”,不能、不敢在更广范围内寻找“解牛”之道,从而致使问题走向死角。 “土地闸门始终如同面对牦牛阵,随时都有被冲垮的可能。”这位研究人员说,这些年来,地方政府的强势地位以及追求政绩冲动的基本情况并没有得到改观。材料四 中国社科院农村所和国家统计局农调司刚刚发布的“2006农村经济绿皮书”指出,对于土地使用的管理,我国仍是以行政和法律管理为主,经济机制并没有充分发挥其作用。在流转市场,依然是双边垄断、行政干预和市场不完善;在所有权方面,农民的主体地位及拥有的民事权利仍然混沌不清;在监管上,地方政府将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职能集于一身,因此服从当地政府的局部和短期需要成为一个经常性课题。在此种形势下,土地非法使用的风险仍然存在,耕地保护的压力更加巨大。 一方面是地方政府成为土地违法主体,另一方面,中央政府在不断强化着严守土地闸门的决心。正如3月11日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李元面对中外记者时所说,“保有18亿亩耕地是约束性的指标,坚决不允许突破”。值得回味的是,一位网友在看完这场新闻发布会后说:“记者怎么不问问完成这一任务的信心来自哪里呢?有效的手段又在哪里呢?”材料五 法律规定,非农地是国家的,农土是集体的。理论上国家和集体都是“地主”。实际情形是,两个“地主”都是虚置的,地方政府才是两个“地主”真实的所有权代表。真“地主”所有权虚置,问题出在现有土地制度上。假“地主”一轮又一轮的带头违法占地,表面上看似“崽卖爷田不心痛”,其实质视同于经济学辞典里那个有名的“公共地悲剧”的当代“中国版”。
申论二、给定资料 陕西农民牟某,在广东打工其间,因为没有携带身份证,被当地收容所收容,在转运途中,由于中巴起火,牟某和同车的其他24名被收容者被活活烧死。 据民政部消息,近一两年在全国700多个收容遣送站,每年有一百多万人被遣返回原籍。其中几十万人的收容地是广东,其次是北京、上海。在不少地方政府看来,收容遣送是一种有效的、必要的社会治安手段。 2000年2月14日,这一天在东莞厚街打工的四川民工赵某在大街上被当地治安队送去收容所,两天后老乡花200元钱把他领出。 在大城市拥有常住户口的人们,想像不到他们的生活状态,没有违法的人走在大街上却会被“抓走”,关到条件极差的收容遣送站,依据各地制定的有关管理办法被收容,“留站待遣时间”最长竟可达 6个月,甚至无限期被迫关进收容站的人还要支付自己被收容遣送的食宿费、路费。 凌晨一点,一位打工者在自己租住的房屋里,被突然闯进来的穿制服的人带到了当地派出所,原因是他没有暂住证。直到早上八点,许多和他一起被抓进来的人被亲朋好友用钱保了出去。这位打工者因没人保而被送到遣送站,后又被遣送回原籍。南方几个省的被统一送到浙江金华,在金华每人出50元可以自保,别人保100元,没钱保的继续关。 在武汉打工的四川农民杨某按规定办了暂住证,9月24日晚因为没有随身携带身份证、暂住证被当地治安人员带走,当晚被送到遣送站。第二天,其子杨小军带着其父的暂住证去领人,被告知必须交 100元钱,后来拿到的发票上写着:收容遣送费85元,查询费12元,医疗费3元。按当地物价局的收费标准,收容遣送费每天每人最多只能收17元,而杨天利只被关了一个晚上,为什么要交85元呢?武汉市民政局后来的解释是工作人员“忙中出错”,按5天收取了费用。至于有暂住证为何还要收费,民政局的说法是因为杨小军当时没有出示暂住证。 “收费是万恶之源”,民政部有关同志异口同声。“多数地方变着法多收费,怎么才能多收费,多收人才能多收费,这不乱了吗?”目前《广东省收容遣送管理规定(草案)》已提交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规定取消一切收容费用,并对收容遣送中的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国家民政部门对此表示支持。 收容遣送是民政、公安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收容并遣送回原户口所在地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我国从1951年开始实施收容遣送制度,其目的是改造、转化、安置国民党的散兵游勇、社会无业游民等。60年代的主要任务是救济灾民,80年代开始,流动人口剧增,1982年国务院发布《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工作重点转为维护城市社会秩序和安定团结。1991年国务院48号文件将收容对象扩大到无合法证件、无固定住所、无稳定经济来源的三无人员。而执行中,三无往往变成身份证、暂住证、务工证,缺一不可。更有甚者查证时当场撕了暂住证,把人抓去收容。 民政部有关人士认为,问题出在大量超范围收容上,据估计真正属于救助对象的不到15%,大部分是外地打工者,某些人不问青红皂白,只要打工农民少一个证,就收容,结果收容站变成第二看守所。 专家指出:收容遣送限制了公民的人身自由,违反了宪法的基本精神。同时也不符合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力国际公约》,我国已于1998年10月5日签署了该公约,其中第9条规定“除非依照法律规定的根据和程序任何人不得被剥夺自由”。 2001年8月27日《中国青年报》披露,长期在广州从事装修工作的25岁的广西农民张某,仅仅因为没有随身携带暂住证,被街道民警留置,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从离奇死亡到火化,再没有见到一张熟悉的面孔出现在身边。对此,收容站竟称:“我们对张某的死没有责任。” 2001年9月14日《燕赵都市报》报道:去年12月北京警方解救了十余名被强迫卖淫的“小姐”,令人吃惊的是这些“小姐”多是未成年人,其中最小的仅13岁。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些未成年人居然都是被人从外地某收容遣送站“采购”来的。据了解,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主犯苗长顺从该收容遣送站领到8名女遣送人员,工作人员李某、周某两次分别得到200元和400元的好处费。另外,有的不法分子靠从该遣送站绑架人质勒索赎金迅速“脱贫致富”。 结婚证、外出务工证和暂住证俱全的湖南少妇苏某,在广州火车站被巡警强行推上了一辆后厢封闭的警车,送进一家收容性质的精神病医院,投进关有数十名男人的屋子,遭众多暴徒轮奸。后来苏某的丈夫来了,要将其带走,但需交2000元才能放人,经过讨价还价,并私下塞给有关人员200元“红包”,放人的费用才降为500元。 青年农民郑某在沪务工期间,因无暂住证、务工证被收容遣送,但在遣送时无端失踪。为寻子下落,讨回一个公道,年迈的父亲四处奔走,几番诉讼,终于换来上海遣送站的寥寥歉语及10万元赔偿金私了。
申论二、给定材料 今年春节期间,河南省某市一家网吧发生了一起恶性刑事案件:一位女中学生上网聊天结识了几位“网友”,因为谈得比较投机便约好在某网吧见面。谁知这些所谓的“网友”是几个穷凶极恶的在逃犯,他们就在网吧的洗手间,把小姑娘轮奸了。此事在当地引起了强烈的反响,社会各界对“网吧”管理亟待加强的呼声也日益高涨。 笔者以普通上网者的身份,亲自到北京、南京等地的十几家网吧做了一番实地调查,感到情况确实不容乐观。 在校学生沉溺其中 在南京市上海路的一家网吧内,一阵激烈的吵嚷声迫使笔者的视线从电脑显示器移到了邻桌。“你已经两天没有上学了,也不回家,爸爸和我都急死了!”一位中年妇女冲一个身穿“××中学”校服的男孩焦急地大声喊。那个男生却目不转睛地盯着计算机屏幕,熟悉地收发着聊天讯息,丝毫没有搭理他母亲的意思。出人意料的是,这位三四十岁的母亲竟在网吧毫无顾忌地哭出声来,引起了许多上网者的注目。男孩仍然无动于衷。 笔者上前递上一张纸巾,劝了劝男孩的母亲,了解到她如此伤心的原委。她的儿子原来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在省重点中学念高三。从上学期开始,受班上同学的影响,他迷上了上网聊天,而且一聊就是十几个小时,成绩一落千丈,还因此丧失了一个宝贵的保送机会。现在高考在即,他却仍然一天到晚泡在网吧,校长、老师都非常痛心: “一根好苗予白白地给网吧荒废了。”她也跟网吧的老板交涉过,但所有的老板都振振有词:“这儿不是游戏机室,国家没有规定节假日之外学生就不能来上网。” “我儿子的好几个同学也是这样成天不着家,家长、老师都没有办法。为什么不能像禁止未成年人进入游戏机房那样颁布一个类似的规定呢?难道政府就管不了网吧了吗?”看着伤心欲绝的母亲和依旧目不斜视的高中生“网虫”,笔者的鼻子酸酸的。 色情网站泛滥成灾 北京市朝阳区某网吧里流传着一张复写的小纸片,那是老板向顾客提供的一项“特殊服务”:国外著名色情网站的域名列表。 笔者按照表上所列在“地址栏”中键入一个站点名称,不到10秒钟,一幅幅不堪入目的淫秽画面就显现在了电脑显示器上。根据这个网站的英文说明,服务分成两种:一种是免费的,另一种需要从点击者的电子账户里划拨浏览费用。免费服务区只提供少量的画面和图片,制作得也相当粗糙。该网站大力推荐的,则是付费的浏览服务。按文字介绍,付费服务区可以看到精美的情感照片、各种做爱姿势甚至活动画面,“定能令您一饱眼福”。 笔者由于没有注册电子账户,无法看到付费服务区的庐山真面目。但是下面一行不起眼的小字警告我,即使有了电子账户也不敢妄自进入:“每分钟收费0.4美元。”这也许就是不少人抱怨上网花钱奇多的原因:你自己动了歪脑筋嘛! 走出这家网吧的时候,我看到几个小学生正津津有味地欣赏着一位金发裸女的美妙躯体。 亲历“地下网吧” 上面所说的网吧虽然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毕竟是在工商局取得执照的合法企业,还是有规矩可循的。实际上,没有经过登记注册私自经营的“地下网吧”也不在少数,那里面的问题就更多了。 南京某高校附近的一条小巷子里,身着奇装异服、头发染得花花绿绿的年轻人常在一间小破屋里进进出出,知情者告诉笔者那是南京城最乱的一家“地下网,巴”,于是我“慕名”前往。 刚进门,一股浓重的烟味就呛得人喘不过气来,足足捱了两分钟,我的眼睛才能张开看清网吧里的摆设。墙角里稀稀拉拉地放几台机子,但只有一个人在上网。再仔细一看,原来一个女孩坐在男友的大腿上两人正一起拨弄着键盘。后面的桌子上围坐着几个打扮得非常“酷”的男青年,其中一个人的鼻孔上还镶着耳环。他们正漫不经心地打着麻将,脏话从他们的嘴里鱼贯而出。 “上次那个小姐太倔了,老子怎么也上不了手!”一个“络腮胡子”愤愤地说。“那是你的技术还不够”,他的头发染得通红的牌友说,“我那回只见三次面就把××大学的校花搞定了!”说完大家一阵淫笑。 我吓得赶紧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在这样的环境里,发生对女性网友的强奸案件已经不足为奇了。 (摘自2印1年4月9日《法制日报》)
申论二、给定材料 2002年8月22日,湖南省《衡阳日报》记者甘某接到了衡南县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被告徐某、费某需赔偿因恶意诉讼给他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费三万余元。 此案成为中国新闻记者在诉讼中维权成功的典型案例。 有人对号入座 38岁的甘某,现为湖南省《衡阳日报》社编委、记者部主任,曾经获得“湖南省十佳青年记者”“湖南省十佳新闻工作者”“衡阳市杰出记者”等称号。1999年4月8日,甘某在《湖南日报》晚报版《三湘都市报》发表了他撰写的新闻调查《福建游医小病治出残疾,警察获赔27.4万起纷争》。文章发表后,影响很好。但他没有想到此文章却引来了一场诉讼。 在甘某的文章中,报道了一个性病受害者“衡南县三塘镇徐某(因涉及隐私权故化名)”,此化名恰巧与生活中的衡南县车江镇徐某同名巧合,衡南县车江镇的徐某把自己与文中的化名对号入座,将甘某告上了法庭,认为文章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由此,从1999年4月起,甘某先后打了三场旷日持久的官司。 事情还要从头说起。1996年6月上旬的一天,衡南县三塘镇一家民营企业的经理冯某找到甘某,吞吞吐吐地向他反映“一桩倒霉事”。他早些日子感觉下身有点不舒服,便到衡阳市卫生防疫站皮肤性病防治中心看病,结果被诊断为性病,治了十多次,花了两万元,但没有一点好转。后来夫妻俩只好跑到衡阳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治疗,医生说不是什么性病,只花了六百多元就治好了。 冯某对甘某说:“我想请你把这个皮肤性病防治中心曝光,他们利用别人的痛苦和隐私大发横财,是一种欺骗行为。” 同年10月,衡阳市公安局某区分局刑侦大队二中队队长张某因脚上生了几个“鸡眼”到衡阳市卫生防疫站皮肤性病防治中心治疗后,导致左脚两脚趾被锯掉。张某经过调查取证,证实这家所谓的皮肤性病防治中心,原是福建莆田几个农民在幕后操纵,遂与将该中心承包给福建莆田人的市卫生防疫站发生纠纷。防疫站赔偿张某27.4万元,一时间在衡阳闹得沸沸扬扬。 在写这篇调查报告时,为了保护那家民营企业经理冯某的“隐私”,甘某专门约他到一家茶社,商量给冯某取一个化名。起初,所取化名是“许某”,甘某考虑到衡阳一带姓许的人多,特地给化名改了一个姓,成了“徐某”。 调查报告发表后的第6天,一位律师用摩托车带着一个年轻人来到了《衡阳日报》找甘某:“甘记者我与你无冤无仇,你怎么要害我哟!你把我的名字登在《三湘都市报》上,让我们家出了这么大的丑。”年轻人从屁股后口袋里面掏出一张身份证,说:“你看,我就叫徐某。” 甘某注意到,身份证上的照片与眼前这个人差不多,名字也确实叫徐某,但地址却是“衡南县车江镇牌楼街”不是文中所提的三塘镇。甘某解释:“我所写的徐某跟你没有一点关系,我的采访对象在三塘镇而不是车江镇。”律师反问道:“你写的事怎么跟徐某的经历完全吻合。徐某与妻子得了性病,也是在卫生防疫站看的,而且用的就是徐某这个真实姓名,花了两万一千多元,后来也是在附属第一医院治好的。”甘某表示:“如果因为这种同名巧合给你造成了不必要的伤害,我对此感到抱歉。如果你需要我向你的家人做出澄清,我也可以打电话或登门解释……”徐某对这种解决办法不满意:“甘记者,我要告你!” 恶意状告记者 徐某在给湖南省衡阳市城北区法院(现更名为石鼓区法院)的诉状中称,自己的名誉遭到不法侵犯,要求衡阳市卫生防疫站、《湖南日报》及甘某三被告共同赔偿其39万元精神损失费。 该案的关键是三塘镇是否有叫徐某的正好与甘某文中所提的人物化名同名。为了查证原告徐某到底是不是“衡南县三塘镇徐某”,甘某和他的委托代理人先后三下三塘镇调查。 1999年5月3日、4日,甘某和8位朋友在三塘镇派出所整整查阅两天,未查出三塘镇辖区内有叫徐某的。 甘某掌握这个有力证据后的5月17日晚上9时许,徐某急于要与甘某联系,他用传呼找到了正在与同事聊天的甘某。通话中,甘某有意把电话免提键按下,示意其同事过来听。“我就是与你打官司的徐某。”“啊!小徐。你有什么事?”“我根本不想与你打官司,现在你准备怎么搞?”“你打算怎么搞?”“我本来不想告你,现在弄成这个局面也是没办法的事,因为我的病又犯了,卫生防疫站把我害苦了。我想请你帮个忙,不知行不行?”“帮忙,我能帮你什么忙?”“到时开庭时,你只要说我的事是防疫站告诉你的,官司打赢了,我不仅不要你的钱,还要反过来感谢你!”之后,徐某陆续打了几个电话,再三恳求甘某帮他作证:“反正防疫站已经恨你入骨了,你还怕什么?官司打赢了,我给你分成20%~30%。”甘记者没有答应。 1999年7月12日和8月26日,衡阳市城北区法院两次开庭审理该案。经过审理,法庭确认了两点属实:一、徐某夫妇患病和治病的情况与文章基本吻合;二、卫生防疫站并没有泄露徐某的病情,这纯属巧合。 最后法庭审理的焦点集中在了“三塘镇徐某夫妇”几个字上。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徐某夫妇确系三塘镇人,那么即使化名纯属巧合,仍构成侵权。徐某向法庭提供证明,虽然自己不住在三塘镇,但其妻子费某的娘家住三塘镇。 1999年10月25日,城北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湖南日报》、甘某败诉,赔偿徐某精神损失费1万元。甘某接到判决书后发现,法院没有采纳他所提供的证据:徐某之妻费某祖祖辈辈是衡南县车江镇人,其父母、祖母至今仍居住在该地。费某1999年填写的干部履历表,也表明她与三塘镇没有任何干系。甘某认为,法院忽视这一点是“硬伤”。 那么,徐某的妻子“娘家住三塘镇”的证据是怎么得来的呢?原来,三塘镇派出所户籍档案记录上,确实有一个名字与徐某的妻子费某相同,但出生年月为1958年,那么到1999年应该是41岁的中年人了。徐某居然把这个妇女作为他妻子曾经在三塘镇居住的证明,可事实上徐某的妻子只有21岁。徐某的妻子费某并不是三塘镇的费某。 《湖南日报》和甘某不服判决,上诉至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年3月31日,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原判,驳回徐某、费某的诉讼请求。 挑战恶意诉讼 虽然官司胜诉了,但恶意诉讼造成了甘某精神上的痛苦,心理上的阴影久久挥之不去。尤其是一审败诉后,有人造谣说甘某写稿不讲职业道德,搞假报道,甚至有人说他得了性病还好意思跟别人打官司,还向人家索赔几十万。事情以讹传讹,使他有口难辩。 2001年9月5日,也就是在甘某反击恶意诉讼获胜将近一年半的时间后,一件事情促使他再次打起了官司。那天一上午《衡阳日报》一位记者因新闻稿件中的一个问题,与被报道对象在办公室内发生了激烈的争吵。这时,身为记者部主任的甘某问明情况后,便向来人作了解释。孰料那人根本不予理睬,还鄙夷地说:“你不是自己因为性病还跟别人打官司吗?你还好意思跟我说什么?”甘某没想到当初被迫打官司,竟然会给自己造成这么大的伤害。 2001年9月20日上午,甘某来到衡南县人民法院,递上了状告徐某、费某损害赔偿的民事诉状,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共同赔偿因恶意诉讼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11728元,精神损失费5万元。 衡南县人民法院先后于2001年11月8日、2002年1月7日两度开庭审理,被告徐某、费某经合法传唤,均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衡南县法院依法作出缺席判决,该院认为,被告徐某夫妇明知道没有合法的诉讼理由而起诉甘某,致使甘某在财产和精神上受到损害。故被告的行为已构成对原告甘某的侵权。原告甘某要求被告徐某夫妇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损失的诉讼主张理由正当,该院应予支持。判决如下:被告徐某夫妇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甘某经济损失10376元;赔偿原告甘某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申论二、给定资料 1.正当众多媒体对获得500万元体育彩票大奖的神秘女士频频报道时,人们更多的是对该女士不愿透露姓名及面容的较强的自我保护行为议论纷纷。于是,由这位特别的大奖得主引发了人们对公民隐私权的广泛关注。那么,我国法律是如何界定隐私权的呢?公民又应该怎样保护自己的个人隐私呢? 2.为寻找相关法律,记者分别采访了北京问中律师事务所的方律师和北京陆通律师事务所的付律师。 隐私权是公民人身权利的一种,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公民有隐私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澳门居民享有个人名誉权、私人生活和家庭生活的隐私权。而其他法律、司法解释中只表明保护公民隐私,未明确公民有隐私权。 3.针对个人隐私如何界定的问题,付律师谈到:我国法律对公民个人隐私未作界定,即哪些个人资料属于隐私,哪些个人资料不属于隐私、未作明确规定。一般认为,公民不愿向外界透露的个人或家庭资料就属于隐私,比如财产状况、健康状况等。 4.那么对那些高额的大奖得主而言,一些认为“神秘女士”获了大奖应该算是公众人物,不应该拒绝媒体报道、拍照,也不应该不透露姓名,因为在以往的彩票获奖者中,不是都有要求披彩戴花上台领奖,并且讲述摸奖过程,从而激发更多的人投入买彩票吗? 5.“至于公众人物的界定,法律上暂无规定。”方律师介绍说,对于公众人物的理解,人们在生活和社会交往中个人有个人的看法。他个人认为,公众人物应该是负有一定的职责,有义务在公众面前对有关问题进行解释的人员,比如有的公务员,他所管理的事务涉及到社会公众事务,他有义务向公众解释。付律师也认为,对于公众人物,比如政府官员的隐私权是受限制的,我国法律规定官员的收入情况应向政府机构报告,对收入来源应做出解释;而普通人则可以解释也可以不解释。至于大奖得主并非对社会公众负有一定职责,也没有义务公开自己的身份和隐私。 6.据了解,在我国民事法律中,隐私权是以名誉权的形式加以保护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形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描写真人真事的文学作品,对特定人进行侮辱、诽谤或披露隐私损害其名誉的;或者虽未写明真实姓名和住址,但事实是以特定人为描写对象,文中有侮辱、诽谤或披露隐私的内容,致其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申论二、资料 1.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人离开户口登记地谋求更好的发展。人们也习惯于把这部分人称作流动人口。 2.所谓流动人口,是指人口普查中,扣除市区内人户分离后,现住地与户口登记地跨乡镇街道不一致、而且时间超过半年的人。 3.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环境的宽松,越来越多的人走出家门挣钱、发展事业。 4.根据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全国现住地与户口登记地不一致的有14439万人。其中跨省的有4242万人,省内的有10197万人。在省内不一致的人口中,有2332万人是市区内人户分离的。市区内人户分离人口,主要是在城区范围内,因城市改造拆迁搬家、择校入学、婚嫁等原因居住在一个街道而户口寄挂在其他街道的人,这种人,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流动人口。所以,在考察流动人口时,应扣除这部分人。由此计算出,全国流动人口为12107万。 5.随着流动人口的大量出现,流动人口的衣食住行、子女教育、医疗卫生等问题,给社会管理工作带来了巨大负担,直接关系到整个国家社会的稳定,因此,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是政府部门的重要任务之一。 6.尽管人口流动现象有不少负面影响,但它也有其一定的积极意义,是社会经济发展进步的一种具体体现,人口流动是经济发展的产物之一,打破对人力资源的束缚与浪费,带来的劳动力的自由、高效流动,极大地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7.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流动人口已经成为活跃市场经济的主力军,大规模的流动人口主要呈以下特点:①从距离上看,以近距离的省内流动为主体。在全国12107万的流动人口中,省内流动的有7865万,占65%,跨省流动424万人,占35%。说明流动人口是以近距离的省内流动为主。②分省看,从经济欠发达地区向经济发达地区流动。在跨省流动的4242万人口中,从四川流出的占16.4%,从安徽流出的占10.2%,从湖南流出的占10.2%,从江西流出的占8.7%,从河南流出的占7.2%,从湖北流出的占 6.6%,六省市流出人口占全国跨省流动人口的59.3%。从流入的地区看,流入广东的占35.5%,流入浙江的占8.7%,流入上海的占7.4%,流入江苏的占6.0%,流入北京的占5.8%,流入福建的占5.1%,六省市流入人口占全国跨省流动人口的68.5%。③分城乡看,主要是从乡村向城镇流动。全国12107万流动人口中,从城镇流出的3267万,占27.0%,从乡村流出8840万,占73.0%。流入城镇的9012万,占74.4%,流入乡村的3095万,占25.6%。即1.2亿的流动人口中,从乡村流出的有73%,流入城镇的有74%。 8.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十五”期间流动人口的流向格局不会有大的变化,规模可能会持续增大。这必然对现有的户籍管理制度、劳动就业制度以及社会保障体系等带来一定的冲击,也将改变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重视流动人口问题,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改革措施,可以化不利因素为积极因素,极大地促进我国现代化事业的发展。 9.在改革开放20多年后的今天,中国人正享受着前所未有的流动自由。最新统计显示,目前全国每年跨省、市、区流动的劳动力多达4500万人次,如果加上省内、区内的人口流动,这一数字将超过1亿。 10.中国人素有强烈的“怀乡恋家”情结。古人云:“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历史上,若非发生重大战乱或灾荒,像这样数以亿计的人口流动是不可想象的。但是,今日流动的中国人追求的绝不再是简单的温饱,他们要寻求财富、机遇和成功。中国劳动学会副秘书长杨宜勇说,是过去10年间初步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打破了以往计划经济条件下对人力资源的束缚与浪费,带来了劳动力的自由、高效流动。 11.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动就在逐年增加。与20世纪80年代后出现的一浪高过一浪的“民工潮”不同的是,目前中国的流动人口已经开始从无序转向有序和规范。
申论二、资料 经专家鉴定,贵州全省共有病险水库918座,其中,中型22座、小(一)型209座、小(二)型687座,占现有水库总数的47.8%。每年因此影响农田灌溉近10万公顷,直接经济损失上亿元。众多的病险水库凸现水利管理体制“软肋”。大批病险水库不仅没有发挥应有效益,在汛期还时刻威胁着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贵州省水利厅副厅长涂集说,由于受特殊地形、地质条件限制,水库工程规模小、投资大,且大部分水库都建于五六十年代,其坝体建设质量较差,设计洪水标准偏低,年久失修老化严重,这些水库库小坝高,大多位于城镇或村寨上游,一旦溃决失事,将对水库下游造成严重灾害。目前仍有许多水库带病运行,即使是已除险加固的水库,也大多没有经过高洪水位的考验,这给防汛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新中国成立以来,贵州兴建了一大批水利工程,初步建成了防洪、灌溉、供水、发电、排涝等水利工程体系,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水资源利用和防洪安全保障。但是,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的管理体制不顺、职能不清、权责不明,管理单位事企不分、机制不活、管理粗放,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经费不足,水价偏低等问题导致了大量水利工程老化失修,积病成险,效益衰减,严重影响了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影响了经济的发展。 贵州省水利厅水管局局长杨春友指出水利部门的调查显示,贵州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重建轻管,重用轻管现象普遍存在,供水水价偏低。大量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运行管理经费严重不足。据普查,全省现有554个小(一)以上水管单位中,全额拨款54个,定额拨款5个,差额拨款56个,自收自支(无拨款)388个。8个中型和43个堤防管理单位现尚无拨款。全省由财政负担的水管单位目前仅有115个,仅占全部水管单位的20.76%,无拨款的水管单位439个,占79.24%。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缺口大。按照国家水利部拟定的维修养护定额标准测算,全省近7000处小(二)型以上的蓄、引、提水利工程,每年约需1.4亿多元维修养护资金,然而,由于财力有限,各级财政投入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经费甚少,与实际所需差距较大。 水管单位内部机构和岗位设置不科学,素质偏低,专业人员严重短缺。据统计,全省水管单位具有高、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仅占职工总数的1.43%,技术力量薄弱。贵州水利工程多处偏僻山区,工作条件差,效益差,基本生活无保障,人员外流十分严重。 水管单位入不敷出。2002年全省小(一)型以上国有水管单位经营收入6009.99万元,支出7430.44万元,收支结余为负1420.45万元,多数工程未提折旧费,实际亏损超过3000万元,95%的水管单位人不敷出,无法进行简单再生产,水管单位该拿的钱没处拿,该收的钱没有收或无法收。据调查,有的水管单位职工最高月工资仅 250元,最低月工资仅有80元,远不及最低生活保障的一半。 水管单位社会保障程度低,职工福利待遇差。80%的水管单位无力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80%的职工未参加社会保险,导致人员流失,职工整体素质偏低,工程管理水平不高,部分工程无人管护或临时聘请当地农民看管,许多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损毁严重,已严重影响了工程的正常运行。 据介绍,建国以来,贵州共建成各类水利工程8.9万余处,水利工程每年为全省工农业生产和城乡人民生活供水60多亿立方米,有效灌溉农田67万公顷。
申论二、给定资料 (1)20世纪80年代后期至今,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重点是推行出让,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出让这种方式也存在弊端,第一,抬高了用地者的投资门槛,并非所有的行业、产业都能承受,特别是一般性工业企业,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增加了投资风险;第二,助长了一些地方政府在农民身上打主意,低价征地、高价出让,靠“寅吃卯粮”搞建设。这是征地失控的制度诱因之一;第三,城市存量土地中,绝大部分仍是原来的划拨用地,单纯推行出让方式,不利于尽快把这些土地纳入有偿使用轨道。存量土地盘不活,城市发展就主要靠增量土地,加大了征地压力;第四,助长一些开发商千方百计“炒地皮”,牟取暴利,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2)闲置土地、烂尾楼,开发商的不合理行为使沈阳市流失了大量国有土地资产,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同时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为此,沈阳市政府近期将出台《沈阳市土地储备办法》。《办法》规定,今后沈阳市转让以出让等有偿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申报转让价格,在同等条件下,政府可以优先收购方式予以储备。在不损害土地使用权人正当利益的前提下,沈阳市将依据相关规定,优先收购作为土地储备的一种方式,既保证了在土地利用问题上政府的主动性,同时也避免了在土地出让过程中因内幕交易产生的偷逃税问题。 (3)2003年,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全力推进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一年时间,共清理各类违法用地5 627件,立案查处2 683件,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园(区)98个,追回流失土地收益1亿多元。 (4)在过去的一年里,“开发区”是个在媒体出现频率颇高的字眼。人们在分析经济运行存在的问题时,每每会与“开发区”联系在一起。耕地流失,粮食安全受到威胁,开发区圈地难辞其咎;低水平重复建设,恶性竞争,多是开发区推波助澜;农民权益受到侵害,失地又失业,开发区圈地是罪魁祸首;房地产开发出现过热苗头,带来金融风险,开发区游离政府调控之外热衷卖地是源头所在。从政府决策层,到上访农民;从学术界精英,到媒体记者,对开发区圈地都发出了怒斥之声。“开发区已更多地异化为利益受侵害农民的‘悲惨世界’!”有媒体这样惊呼。 (5)国家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督察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总结出开发区存在的五大问题:一是随意设立,过多过滥;二是土地浪费严重;三是扰乱土地和城市规划的实施;四是许多开发区“封闭管理”,形成“政策特区”、“执法盲点”;五是不少开发区成为土地违法违规“堡垒”。 (6)每次“圈地热”之后,除了大量的农地被征用外,都伴随着农民利益的巨大损失。有资料显示,通过土地转移用途产生的级差收益有3万亿元之巨。这些本来应当与农民共享的“级差收益”,由于现行法律语焉不详,而成为强势集团的“囊中之物”。许多农民在土地被征用后成了“种田无地、就业无岗、社保无份”的三无农民。值得注意的是,侵犯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案件,随着经济形势的起伏而呈现出周期性变化的规律。于是,农民单访或群体上访案件居高不下,成为时下影响社会稳定与发展的重大难题。
申论二、给定材料 编辑部一天之内收到了两封这样的来信: “他(丈夫)简直就是野兽!我生完孩子刚满月,他带着一身的酒气强行要与我过性生活。我抵挡不住他的狂暴,直感到一阵阵撕心裂肺的剧痛。后经医生检查是阴道撕裂,伤口有两厘米长。这样的男人还怎么跟他过?! “女人为什么总是受气?厂里已经有6个月没发工资了,我心里比谁都着急。为了一些生活琐事,我与丈夫不断发生争吵。最让我难以忍受的是,每次吵完架他都要强迫我与他同房,仿佛只有这样才算证明他真正占了上风。” 这两封内容相近的来信令人震惊。在合法的夫妻之间,在甜蜜的情感背后,又隐藏着多少无知与愚昧、暴力与罪恶呢?这似乎是人们视野中的一个盲点,也是妇女保护的一片空白。 记者冒着盛夏酷暑,走进了一家家医院的妇科门诊及病房,开始了对这一隐私问题的艰难采访。随着采访的深入,记者的心也随着一个个被采访对象的际遇而苦恼、而忧伤、而哀叹、而怨愤。 作为一名高校教师,36岁的王某的知名度远不及他那被世人视为“无冕之王”的妻子邱某。邱某是南方一家晚报小有名气的记者,而王某只不过是一名默默无闻的普通教师,这使他心里难以平衡。所以,不管妻子再忙,他自己再闲得无聊,也决不肯下厨房,一定要等妻子回来洗菜和做饭。在王某看来,家务活儿本是女人分内的事,再说,妻子每一天的精彩已使他平凡的日子显得琐碎和平庸,他再包揽家务会使自己的脸面显得更加黯淡无光。 王某喜欢平静的日子,然而,邱某职业的特点使家无法平静下来。最让王靖无法忍受的是,邱某前脚刚踏进家门,往往某某先生的传呼打来,她又匆忙返回……如此三番五次,王某的心像被蛇咬一样难受。他觉得妻子的心离自己越来越远,说不定哪位先生在睡梦中也占据着她的心灵……于是,他憋了一肚子的火开始向外喷射,恶言恶语地盘问妻子有几个相好的男人。对于丈夫的恶语中伤,邱某毫不示弱,她冷言冷语地反击,摆出一副奉陪到底的姿态。王某因为没有证据有点心虚,一时下不了台的他只得贴近妻子,指望能通过身体的亲近消除两人的隔阂。可邱某鄙夷不屑地瞪了王某一眼,用力推开他。这一下,王某心中的怒火又“腾”地蹿了上来,他怒不可遏地扑在邱某的身上,决心利用这方面的优势制服、压倒她。邱某奋起反抗,可是她哪里敌得过人高马大的丈夫!几分钟过后,精疲力竭的邱某果然被王某“制服”了,一串串委屈的泪珠从她的脸庞上无声地流淌下……就这样,猜忌――争吵――强迫性生活,几乎成了这对“冤家”生活中的定式。 从此,邱某就像换了一个人,她的脸成天像青石刻的一样冷峻,目光呆滞而忧郁,并且时常一个人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望着墙上的挂钟发愣。王某也仿佛被人掏走了五脏,空洞洞的,死一般的孤独和寂寞不断向他袭来…… 比起邱某来,小刘的经历更是凄惨,在孩子出生前,小刘和丈夫分居了一段时间。孩子出生还不到一星期,小刘的丈夫就急不可待地要求和妻子过性生活。小刘说自己身体没有恢复拒绝了他。他便牢骚满腹,为此不断与小刘发生争吵,并在洗尿布、热奶时拿架子,摔盆打碗,给小刘颜色看。 一天晚上,小刘的丈夫喝了不少酒,醉醺醺地回到家,一进门就让刚刚睡下的妻子为他脱鞋倒水。当小刘无奈地起身照顾他时,他一把抱住了小刘,不顾小刘的反抗,把她摁倒在床上…… 小刘直感到一阵撕心裂肺般的疼痛,大叫了一声,就失去了知觉。等她醒来时,小刘发现自己躺在医院的急救室中。医生告诉她,她因阴道裂伤,大出血休克了。她觉得丈夫对她如此粗暴,简直是不把她当人看,出院后就向丈夫提出离婚。 妻子被丈夫强迫过性生活,往往会有被强奸的感觉,心灵上受到的创伤并不亚于遭婚外强奸。因为,来自丈夫的性暴力会使被侮辱、被伤害的妻子产生极度的精神失落和心理压抑,甚至导致精神完全崩溃。据悉,法学界有不少人呼吁我国新《婚姻法》应将婚内强奸定为犯罪行为,如果此建议能被采纳,对于那些饱受粗暴丈夫欺凌而又无处申诉的妻子们来说,无疑是一种福音。 34岁的桂某是中原某市郊一个小康之家的主妇。她家里新近刚建起一幢3层小楼,又修建了花园和车库。让众乡邻无法理解的是,桂某生活得并不开心,经常以泪洗面。 直到有一天桂某被丈夫紧急送往医院,这个谜才被揭开:桂某的男人铁柱(化名)性欲特别旺盛,他只要兴致一来,便抱定妻子要行房事,即使妻子有病也不能例外。为此,不到两年时间,桂某做过6次人流,吃尽了苦头。 一天,铁柱不知从哪里拿来一本杂志,上面说夫妻在经期内行房事不会怀孕,执意要妻子在经期中与他发生性关系。桂某想拒绝,又怕铁柱发脾气,大吵大闹,惊醒了外屋的老人和孩子。再说,桂某也自认为对丈夫尽“义务”是天经地义的事。 就这样,多年来丈夫纵情欢乐,妻子痛苦不堪。桂某的盆腔炎从未治愈过,与消炎药结下了不解之缘。有一天,桂某腹部突然剧痛,铁柱赶紧将她送进医院。桂某被确诊为子宫内膜异位症,妇科专家说这是经期房事闯的祸。这时,铁柱耷拉着脑袋,脸臊得通红。他跑前跑后地照顾桂某,并且买了一大堆营养品给她滋补身子。可是,他这种生活上的呵护能弥合妻子心灵上的伤口吗?他的妻子这样向记者表露:“一想到我们还是夫妻还要生活在一起,我心里真是怕极了,真想就这样天天病着,免得他再找我的麻烦。”桂某对丈夫愚昧地顺从让自己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在某医院妇科门诊室内,孟大夫带着惋惜的口气向记者讲述了一位青年女性真实的悲剧故事: 小韦来医院是因为性交出血,还有水状分泌物。刮片检查后,她被证实患了子宫颈癌。当时她刚满25周岁,女儿也才1岁7个月。 手术后,她恢复得很快,脸庞渐渐露出红润。从此,她经常来拜访我,慢慢地我们彼此之间就无话不谈了。 小韦向我坦诚地披露了自己心中的隐痛:17岁那年,她被一位道貌岸然的高中教师诱奸,直到她考上大学后,才得以逃离他的魔掌,过去的不幸经历成了她心中一层永远难以消除的阴影。她总觉得自身污秽和不洁,从跨人大学校园那一天起,就每天坚持用阴道冲洗器冲洗自己的下身,试图通过长期而又彻底的清洁,洗尽自己内心的羞辱和不安。其实,像她这样对下身过度的冲洗破坏了阴道和宫腔内的酸环境,使人体的自净作用大大降低,从而为病菌的侵入开了方便之门。 大学毕业后,小韦躲开众多小伙子的追求,选择了有过婚史的农民企业家郑先生为夫。郑军是一家电脑公司的经理,拥有近百万元资产,但是这位仅有初中文化程度的暴发户依然保持着农村人的习惯,让他每天像刷牙洗脸那样清洗自己的下身,他万难接受。考虑到郑先生其他方面的好处,小韦只好一次又一次地迁就他。当妻子最终被确诊患了癌症时,郑先生也曾痛哭流涕,表示要不惜一切代价治好妻子的病,并且发誓改掉自己的坏毛病。 “然而不幸的是,小韦在复查时,已被发现癌细胞转移,尽管我们做出了最大的努力,她依然离开了她的丈夫和女儿。”有感于此,孟大夫特别向记者强调:“近年来我在妇科临床中发现,子宫颈癌的发生率正在向低年龄层女性倾斜,其主要原因是不洁的性生活。年轻的妻子们是不洁性生活的最大受害者,丈夫们对此负有主要责任。” 事实的确如此。现今时代,一个已经具备了谋生、创业等所需的知识和经验的人,倘若他还缺乏性文明的修养,那么他依然不能被称为文明人。因为,他被世俗偏见模糊了双眼,难以在两性关系中做到科学、民主和宽容。一项重要的任务已经摆在我们面前:在家庭脱贫致富的同时,也要在夫妻生活中治愚。 26岁的小凤是华中某旅行社的导游,她因患妇科炎症一直高烧不退而住进了医院,一连用了3天抗生素体温依然在39度之上。她迷迷糊糊地躺在病床上,觉得眼前一片昏天黑地。妇科的张大夫说她很少见到如此严重的妇科炎症感染,悄悄地询问她与丈夫有没有异常的性行为,性交中会不会交叉感染?告诉她异性之间的肛交或口交容易造成生殖器官的顽固炎症。小凤这才恍然大悟:她丈夫是一位外事工作者,经常出国,学来了一些新奇的性生活技巧,回到家就迫不及待地要与妻子模仿。小凤对此深感厌恶,很不情愿,可她深爱着丈夫,又不想让他扫兴,于是,丈夫便没完没了地反复折腾她。结果,她不仅没有领略到那种所谓的愉悦体验,还差一点因炎症引发的高烧而断送了性命。 2000年7月28日下午,记者结束了此次采访,正在编辑部赶写这篇报道时,突然接到一位女读者打来的电话:“我现在说话不方便,请您下班后在办公室停留几分钟,我会再打电话给您。”晚6点35分,记者再次接到了这位李女士的电话。 32岁的李女士是名国家干部,结婚3年了,有一个男孩。丈夫是公司职员,工作不错,人际关系也很好,属于那种很随和很老实的一类人。他很体贴李女士,家务活儿主动帮她干。别人都夸李女士有福,李女士却有苦难言。 “到晚上过性生活时,他就像变了一个人,又疯狂又粗暴。当那种冲动上来时,他就拼命打我、咬我、掐我,撕我的衣服,扯我的头发。我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印迹从没有消失过,乳头常被咬得鲜血淋漓。当我痛得呻吟、叫喊时,他更是兴奋得无以复加,会发出如野兽般的喊声。在那一刻,好像我并不是他倾心爱恋的妻子,而是一个能让他随意撕扯、蹂躏、发泄的猎物,他完全无视我肉体和精神的痛苦。 但事情过后,看着我身上的伤痕和我又悲又愤的样子,他又会愧悔交加,求我原谅他,让我惩罚他。他说他本意并不想伤害我,不想让我痛苦,他对我的撕咬拧打都是爱到极至失去控制的表示,那些动作本身对他有着奇异的效果,而我的呻吟、叫喊能极大地唤起他的性兴奋,让他感到自己充满阳刚之气。 他说他爱我,我是相信的,除去性交时的失控外,我处处能感受到他的爱,甚至我敢肯定他的情感全都倾注在我身上,对别的女人全然不感兴趣。他爱我又残忍地折磨我,我想他可能是一种病态,他的爱上升到性时,就如同饮酒过量醉了一般控制不住自己。我劝他去看医生,他怎么都不同意。我心中很矛盾,舍不得跟他离婚,又无法忍受他的残暴折磨,我该怎么办?”电话中传来一声长叹。 我告诉她,她丈夫有性偏好障碍,这种心理疾患的特点是依赖反常的幻想和行动来获得性刺激。应该强制他去治疗,否则就停止性生活或分居。 自爱才能赢得真爱。像小凤、李女士这样的女性,为维持爱情、保全家庭,一味地迁就丈夫,实际上是在葬送自己的幸福。为了家庭长远的幸福;她们应勇敢地对丈夫的不合理要求、不文明行为说“不”! 上述女性在夫妻性生活中所受到的伤害,所忍受的身心痛苦,令人扼腕叹息。对她们来说,性爱变成了无处诉说也无法求助的酷刑。在合法婚姻的帷幕下,她们长期无奈地在痛苦中煎熬着。除非发生致残致死的惨剧,丈夫很难受到法律的惩处,甚或道德的谴责。虽然我国的《婚姻法》规定,丈夫与妻子享有平等的性权利,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旧的传统观念的影响,性权利实际成了丈夫的专利,女性则只有尽义务的份儿,几乎成了丈夫合法的泄欲工具,而她们的人身健康权则完全处于一片无人保护区内。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如果再不消除这种践踏人性的落后与愚昧,就是整个人类的悲剧。我们在呼吁立法保护的同时,全社会都应该自觉彻底清算自己身上旧思想的影响,树立科学文明的性生活观念,关心呵护女性的生殖健康,特别是为人夫的男性公民们更应明白:呵护女性的生殖健康就是呵护自己的幸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