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型引调水工程位于Q省X市,第5标段河道长10km。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河道开挖、现浇混凝土护坡以及河道沿线生产桥。工程沿线涉及黄庄村等5个村庄。根据地质资料,沿线河道开挖深度范围内均有膨胀土分布,地面以下1~2m地下水丰富且土层透水性较强。本标段土方1100万m²,合同价约4亿元,计划工期2年,招标文件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编制,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招标文件中明确了最高投标限价。建设管理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一:评标办法中部分要求见表4-1。表4-1评标办法(部分)招标文件约定,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对投标报价中算术性错误按现行有关规定确定的原则进行修正。事件二:投标人甲编制的投标文件中,河道护坡现浇混凝土配合比材料用量(部分)见表4-2。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水泥0.35元/kg,砂0.08元/kg,水0.05元/kg.事件三:合同条款中,价格调整约定如下:1.对水泥、钢筋、油料三个可调因子进行价格调整;2.价格调整计算公式为△M=[P-(1±5%)P。]×W,式中△M代表需调整的价格差额,P代表可调因子的现行价格,P₀代表可调因子的基本价格,W代表材料用量。
2013年10月2日,承包人A与发包人按照《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签署一引水渠道工程总承包合同。双方合同约定:(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331573000元;工期天数为730日历天,工期计算以发包人或其监理开工通知书为准。(2)因承包人A原因未按确认的工程进度完成相关工作,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3)承包人A应当在合同生效后7日内开出发包人认可的银行开具的合同金额20%的预付款保函。(4)发包人在收到预付款保函并审核无误后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同等金额的预付款。预付款在期中支付证书累计支付总额超过中标合同金额减去暂定金额之差的10%时起扣,每次扣还的金额为每份期中支付证书金额的15%,直至扣完为止。2014年4月16日,经承包人A申请,某银行向发包人开具了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中,某银行向发包人承诺:我行保证,我行将在收到你方出具的申明乙方(即承包人A)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的书面索赔通知的7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偿还不超过人民币66315000元的全部款项。你方无须提交任何证明文件。本保函自开具之日生效,有效期至甲方(即发包人)扣完预付款之前(具体日期或某一事实的发生作为或推断出保函的有效期)。任何书面索赔务必于本保函有效期内送达我行柜台,或者以邮寄、电报等法定方式通知我行。保函到期后,请将正本保函退回我行注销。履约保函中,除关于担保金额和期限与预付款保函有差异,其他内容与预付款保函相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3210247元,保函有效期至乙方根据本分包合同完成施工和竣工并修补其中任何缺陷之前(具体日期或某一事实的发生作为或推断出保函的有效期)。事件1:2015年10月2日,发包人向承包人A发出《第二次解约意向函》,指出承包人A施工组织不力,资源投入不足,且多次无视发包人、监理的赶工指令。如,渠道填筑计划开展20.6万m3,实际完成9.95万m3;7月、8月完成的工作量未达到目标,因为没有合理的增配资源以促进完工。7月前两周降雨量较大,8月的气候条件对工作极其有利,却没有好好利用,没有采取加班或增加设备等有效措施补救,相反地,却在裁员和减少设施。……直接造成工程完工日期延误。事件2:2015年11月3日,发包人解除了与承包人A的总承包合同,称“截至今年10月,承包人A施工进度已严重滞后且大面积停工并辞退工人,在既定工期仅剩1个月的现状下,已完全无法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工作义务”。事件3:2015年11月5日,发包人基于事件2中的原因,向某银行发出《书面索赔通知书》,要求获得预付款保函项下款项66315000元和履约保函项下款项23210247元款项金额。
某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价为6000万元,合同工期为6个月,合同签订日期为1月初,从当年2月开始施工。合同规定:(1)预付款按合同价的20%支付,支付预付款及进度款达到合同价的40%时,开始抵扣预付工程款,在下月起各月平均扣回。(2)质量保证金按合同价的3%扣留。工程如期开工后,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一:4月赶上雨期施工,由于采取防雨措施,造成施工单位费用增加2万元;中途机械发生故障检修,延误工期1天,费用损失1万元。事件二:5月由于公网连续停电2天,造成停工,使施工单位损失3万元。事件三:6月由于业主设计变更,造成施工单位返工费损失5万元,并损失工期2天,且又停工待图15天,窝工损失6万元。事件四:为赶工期,施工单位采取赶工措施,增加赶工措施费5万元,使工程不仅未拖延,反而比合同工期提前10天完成。假定以上损失工期均在关键路线上,索赔费用可在当月付款中结清。
【背景资料】某节制闸工程有12孔,每孔7.2m宽,设计流量3910m3/S,闸墩分缝是整体式结构,闸底板面高21m,闸墩顶高39.5m,闸门是平面钢闸门,配12台固定卷扬启闭机,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施工单位在现场配备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求专职安全管理员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并在开工前,向施工技术人员,施工负责人,工长,组长,施工员交底。事件2:施工单位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如下(1)场内施工交通道路宽6m,长6km(2)基坑开挖深度6.5m,开挖边坡1:2(3)间墩、排架及启闭机房用混凝土施工,温凝土模板支撑最大搭设高度19m(4)闸门及启闭机采用常规起重机械吊装,最大单件吊装重量260KN事件3:基坑开挖单项工程完成后,监理机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验收,验收合格并经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施工单位立即进行了后续施工事件4:施工单位在夜间拆除脚手架时发生事故,造成3人死亡、8人重伤。事故发生时间为22:00,事故现场人员以电话形式立即向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报告,施工单位负责人第二天8:00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了口头报告,随后补报书面报告。事件5:监理工程师对新进场的一批水泥按要求进行了取样检测,结果不合格,监理工程师要求该批次水泥不得使用并清退出场。
背景资料:某工程项目,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工期180天。合同约定:措施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25%计取;管理费和利润为人、材、机费用之和的16%,规费和税金为人、材、机费用、管理费与利润之和的13%。开工前,承包人编制并经项目监理机构批准的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单位:天)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1:工作A施工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的影响,基坑开挖工期延长5天。施工单位人员窝工10个工日(窝工单价80元/工日),机器窝工2个台班(租金1000元/台班),修复基础发生分部分项人、材、机费10万元。事件2:原设计工作J分项估算工程量为400m3,由于发包人提出新的使用功能要求,进行了设计变更。该变更增加了该分项工程量200m3。已知工作J人、料、机费用为360元/m3,合同约定超过原估算工程量15%以上部分综合单价调整系数为0.9;变更前后工作J的施工方法和施工效率保持不变。事件3: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确定的保修期限如下:①主体工程为20年;②屋面防水工程为5年;③供热系统为2年。问题:
某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核确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如图5-1所示,各项工作均按最早开始时间安排且匀速施工。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事件1:针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基础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后认为:①工期安排符合施工合同约定;②重要工程项目无分项,满足施工进度计划要求;③施工顺序安排符合施工工艺要求;④施工人员、工程材料、施工机械等资源供应计划满足施工进度计划需要。总监理工程师认为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内容不全面。事件2: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提出设计变更,导致工作D持续时间延长3个月,费用增加200万元,为此,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工程延期和费用补偿申请。事件3:施工单位提交的5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包含的内容有:①截至本月已完成工作对应的余额;②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③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追还预付款。项目监理机构审核后要求施工单位补齐遗漏内容。事件4:施工至第9月末,因建设单位需求变更,需在工作D、F之后和工作L、M之前增加一项工作Q(持续时间4个月),要求工程总工期提前1个月。图5-1施工总进度计划(单位:月)
某工程项目由A、B、C、D四个分项工程组成,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确定中标人,合同工期5个月。承包费用部分数据,见表1。合同中有关工程款支付条款如下:1.开工前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合同价(扣除措施项目费用和暂列金额)的15%作为材料预付款。预付款从工程开工后的第2个月开始分3个月均摊抵扣。2.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发包方按每次承包方应得工程款的90%支付。3.总价措施项目工程款在开工前与材料预付款同期支付:单价措施项目在开工后前4个月平均支付。4.分项工程累计实际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计划工程量的15%时,其综合单价调整系数为0.95(或1.05)。5.承包商报价管理费率取10%(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之和为基数),利润率取7%(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管理费之和为基数)。6.规费率和增值税率合计(简称规税率)为16%(以不含规费、税金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为基数)。7.竣工结算时,业主按总造价的3%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各月计划和实际完成工程量,见表2。各月计划和实际完成工程量表2施工过程中,4月份发生了如下事件:1.业主确认某临时工程需人工50工日,综合单价90元/工日;某种材料120m2,综合单价100元/m22.由于设计变更,业主确认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共计30000元。问题:
某公路工程项目第8施工合同段,发包人与承包人于2022年5月8日签订了施工合同,约定合同价为18816万元(不含税金),合同工期800天;合同价中的管理费以直接费为计算基数,管理费率为12%,利润为5%。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该工程的关键线路上发生了以下工期延误事件:(1)由于建设单位征地拆迁不到位,不能提供施工场地,工程于2022年7月27日至8月2日停工;某分项工程的图纸延误导致施工单位于2002年8月29日至9月7日停工。(2)由于施工单位原因,原计划于2022年8月6日上午8:00到场的主要施工机械直到2022年8月26日上午8:00才到场。(3)另一分项工程基础施工时,发现一座清代早期古墓,因考古发掘,于2022年8月3日至8月5日停工。该地已于2022年8月24日至8月28日遭遇30年一遇的暴雨。在发生上述工期延误事件后,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建设单位提出了工期和费用索赔申请,经双方索赔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索赔费用按实际损失计算,工期延误导致的管理费补偿按合同工期每天平均分摊的方法计算。事件2:施工单位2022年9月完成路基挖方20000m3,路基填方12000m3,桥梁基础混凝土800m3。
在建公路隧道长度2960m,合同价5.8亿,工期36个月,由甲监理单位监理,其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1:施工单位采用钻爆法施工,为加快施工速度,采取装药与钻孔平行作业,采用钢棍作为炮棍装药,用煤粉作为炮泥堵塞密封。事件2:使用内径0.5米钢管作为逃生通道,为加快施工速度,逃生通道距离开挖掌子面50米。事件3:由于施工隧道地质复杂发生塌方事故,有12人重伤,送往医院途中有一人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70万元,发生事故后现场施工人员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到达现场后立即拨打110报告了事故情况。自事故发生之日起28日又有1人救治无效死亡,施工单位认为自事故发生之日起已超过7日,未进行补报。
某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签约合同价为8000万元人民币,合同工期18个月。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1:由于建设单位提出对原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变更,使施工单位停工待工1.5个月(全场性停工)。对此,施工单位提出索赔要求,其中索赔计算如下:由于建设单位修改变更设计文件造成工期延误,损失1.5个月的管理费和利润:现场管理费=签约合同价+工期×现场管理费费率×延误时间=8000万元÷18月×12%×1.5月=80万元。公司管理费=签约合同价:工期×公司管理费费率×延误时间=8000万元+18月×7%×1.5月=46.67万元。利润=签约合同价+工期×利润率×延误时间=8000万元÷18月×5%×1.5月=33.33万元。合计:160万元事件2:在基础施工过程中,为了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单位除了按设计文件要求对基底进行了妥善处理外,还将基础混凝土的强度由C15提高到C20。施工单位提出由于基础混凝土强度的提高,造成费用增加,要求追加付款15万元。
某工程项目发承包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期5个月,有关背景资料如下: 1.工程价款方面: (1)分项工程项目费用合计824000元,包括分项工程A、B、C三项,清单工程量分别为800m3、1000m3、1100m2,综合单价分别为280元/m3、380元/m3、200元/m2,当分项工程项目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幅度超过15%时,综合单价调整系数为0.9(或1.1)。 (2)单价措施项目费用合计90000元,其中与分项工程B配套的单价措施项目费用为36000元,该费用根据分项工程B的工程量变化同比例变化,并在第5个月统一调整支付,其他单价措施项目费用不予调整。 (3)总价措施项目费用合计130000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费用之和的5%计取,该费用根据计取基数变化在第5个月统一调整支付,其余总价措施项目费用不予调整。 (4)其他项目费用合计206000元,包括暂列金额80000元和需分包的专业工程暂估价120000元(另计总承包服务费5%)。 (5)上述工程费用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6)管理费和利润按人材机费用之和的20%计取,规费按人材机费、管理费、利润之和的6%计取,增值税税率为9%。 2.工程款支付方面: (1)开工前,发包人按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和安全文明施工费)的20%支付给承包人作为预付款(在施工期间的第2~4个月的工程款中平均扣回),同时将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工程款支付方式提前支付给承包人。 (2)分项工程项目工程款逐月结算。 (3)除安全文明施工费之外的措施项目工程款在施工期间的第1~4个月平均支付。 (4)其他项目工程款在发生当月结算。 (5)发包人按每次承包人应得工程款的90%支付。 (6)发包人在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后的30d内完成审查工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所在开户银行出具的工程质量保函(保函额为竣工结算价的3%),并完成结清支付。 施工期间各月分项工程计划和实际完成工程量见下表。 施工期间各月分项工程计划和实际完成工程量 分项工程 施工周期(月) 合计 1 2 3 4 5 A 计划工程量(m3) 400 400 800 实际工程量(m3) 300 300 200 800 B 计划工程量(m3) 300 400 300 1000 实际工程量(m3) 400 400 400 1200 C 计划工程量(m2) 300 400 400 1100 实际工程量(m2) 300 450 350 1100 施工期间第3个月,经发承包双方共同确认:分包专业工程费用为105000元(不含可抵扣进项税),专业分包人获得的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合计为7600元。 问题:
某混凝土坝工程,主要包括土石方开挖、混凝土工程、钻孔与灌浆、地基与基础处理等。发包人与监理人按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监理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1:发包人要求监理人在开工前提交所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的监理实施细则。事件2: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土石方开挖施工工艺比较简单,土石方开挖监理实施细则由监理员编制,监理工程师审批。事件3:在编制钻孔与灌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时,其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编制依据、钻孔与灌浆工程特点、钻孔与灌浆工程开工条件检查、现场监理工程内容、程序与控制要点。
某国有企业工业新建一栋五层办公楼工程,结构为砖混结构。其招标公告中规定,投标人必须为国有一级总承包企业,且近3年内至少获得过1项该项目所在省优质工程奖;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牵头人并提交联合投标协议;该项目的招标文件中关于控制价,只公布了总价为1000万。共有A~N等多单位参加了投标。开标前,已经递交了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J单位书面提出撤回投标文件,并要求招标人三天内退回投标保证金。评标时发现,B施工单位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单位报价且未能合理说明理由;D施工单位投标报价大写金额大于小写金额;F施工单位投标文件提供的检验标准和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H施工单位投标文件中某分项工程的报价有个别漏项;E单位的投标标价为1100万元。其他施工单位的投标文件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标中,评标专家还发现K单位在非关键问题的描述中模糊不清,向K单位提出要求澄清,K单位认为已经描述清楚,不需要说明,故未答复。G单位中标,中标价900万元。施工过程中新增变更K工作的专项脚手架是原投标文件中没有的项目,按照当地计价文件和造价信息计算,人工费为2000元,材料费5600元(其中可抵扣进项税600元),机械费3000元,管理费综合费率20%(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为基数),利润率10%(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为基数)。以上费用均不含进项税。计算中以人工费为基数计算规费费率16%,增值税费率9%。(注:所有计算结果取整数)
某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1:监理合同签订后,监理单位按照下列步骤组建项目建立机构:①确定项目建立机构目标;②确定建立工作内容;③制定监理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④进行项目建立机构组织设计,根据项目特点决定采用矩阵制组织形式组建项目监理机构。事件2:建设单位提出如下要求:①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负责增加和调配监理人员;②施工单位将本月工程款支付申请直接报送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审核后拨付工程款;③项目监理机构增加平行检验项目。事件3:为有效控制建设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目标。项目监理机构拟采取下列措施开展工作:①明确施工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的权利和义务;②拟定合理的承发包模式和合同计价方式;③建立健全实施动态控制的监理工作制度;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⑤对工程变更进行技术经济分析;⑥编制资金使用计划;⑦采用工程网络计划技术实施动态控制;⑧明确各级监理人员职责分工;⑨优化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工作流程;⑩加强各单位(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事件4:在基础工程施工中,项目监理机构发现有部分构件出现较大裂缝。为此,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经检测及设计验算,需进行加固补强,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了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加固补强方案。项目监理机构按工作程序进行检测后,签发工程复工令。事件5:采用新技术的某专业分包工程开始施工后,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了相应的监理实施细则,总监理工程师审查了其中的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等主要内容。
某工程项目合同工期为18个月。施工合同签订以后,施工单位编制了一份初始网络计划,如图5—22所示。由于该工程施工工艺的要求,计划中工作C、工作H和工作J需共用一台起重施工机械,为此需要对初始网络计划作调整。
4道工序,4个施工队伍,5座桥(1)桥梁桩基础直径为200cm,C30混凝土628m3,28HRB400,39480K,10HPB30,04300kg(含定位、架立、接头钢筋700KG)(2)直径为1.5米钢筋混凝土圆管涵4道150米,C30混凝土116.6m3;基础C20混凝土626.4m3;M7.5浆砌片石端墙基础、锥坡,铺砌368m3(3)挖方路基:场地清理3500m2,挖土方400m3,挖至设计标高后挖松压实12003(4)填方路基:借土场的场地清理900m2借土填方5200m3
某堤防工程,长度1200m,堤顶为4m宽混凝土路面。项目划分时工程项目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每100m划分为一个分部工程,共划分为12个分部工程(分部工程编号为DF1~DF12),其中有2个重要分部工程(编号为DF4.DF10)。事件一:分部工程DF2中混凝土路面单元工程由于混凝土强度不满足要求,质量评定为不合格,经加固补强后造成永久性质量缺陷,但不影响使用,质量评定为优良。事件二:分部工程DF5包含40个单元工程,其中有10个为关键单元工程。该分部工程验收评定时,全部单元工程评定为合格,其中30个单元工程质量评定为优良;10个关键单元工程全部评定为合格,其中8个质量评定为优良。施工中未发生过质量事故。混凝土试件质量优良。事件三:该堤防工程,12个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其中10个分部工程质量评定为优良。2个重要分部工程全部为优良。施工过程中,土方工程发生过一次质量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齐全;堤防沉降监测资料等监测资料齐全,分析结果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事件四: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见表3)。表3 单元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事件五:工程项目质量评定由承包人自评为合格,监理人复核,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背景资料】某水库工程包括土石坝、溢洪道等建筑物,通过公开招投标,项目法人与某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36个月。施工单位编制并经监理机构批准的土石坝施工进度计划如图所示。事件1:A工作为岩石开挖,工程量清单中的开挖工程量为10万m3,单价为120元/m°施工图设计开挖量为11万m3,实际完成量为12万m3,施工单位申报工程款为1440万元事件2:D工作实施过程中,发现地下文物,施工单位为保护文物增加措施费40万元,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窝工费20万元,影响工期3个月。因机械故障影响工期1个月,大修费10万元。施工单位向监理机构提出延长工期4个月和补偿费用70万元的索赔。事件3:监理机构根据已完工程量汇总表,将10月末的工程进展情况用前锋线标注在图中,并进行了施工进度分析。事件4:施工单位在进度款结算过程中,以投标时计量单位“t”按“kg”报价导致投标报价过低为由,向监理机构提出调整申请。
某引水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签订了施工委托合同,合同内容包括河渠交叉建筑物1座,左岸排水建筑物1座,渠渠交叉建筑物1座,节制闸1座,退水闸1座,渠道1981.9m。还包括砂砾料场的砂砾料开采加工和供应。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事件1:开工通知发出前,监理人对发包人和承包人施工准备工作进行了检查,检查内容包括:①检测条件或检测机构是否满足合同要求;②测量基准点的复核;③测量基准点的移交;④施工用地的提供;⑤施工组织设计;⑥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事件2:监理人建立了监理工作制度,主要包括:技术文件核查、审核和审批制度,工程质量报验制度,会议制度,紧急情况报告制度和监理报告制度。事件3:监理人检查承包人的施工设备进场情况时,发现一台起重设备没有年检,存在安全隐患。事件4:监理人检查了承包人主要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情况。事件5:监理人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基础开挖专项施工方案时,发现未提供施工降排水图纸及计算说明书。承包人认为施工降排水属于临时工程措施,施工图纸和计算说明不需要监理人的审批,因此拒绝提供。
背景资料:某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工期6个月;A、B工作所用的材料由建设单位采购;施工期间若遇物价上涨,只对钢材、水泥和骨料的价格进行调整,调整依据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材料价格指数。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所列各项工作的估算工程量和施工单位的报价如下表1所示。该工程的各项工作按最早开始时间安排,按月匀速施工,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下图1所示。图1施工进度计划图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施工单位有两台大型机械设备需要进场,施工单位提出由建设单位支付其进场费,但建设单位不同意另行支付。事件2: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运抵现场后,项目监理机构要求施工单位及时送检,但施工单位称:施工合同专用条款并未对此作出约定,因此,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施工单位没有送检的义务,若一定要施工单位送检,则由建设单位支付材料检测费用。事件3:当施工进行到第3个月末时,建设单位提出一项设计变更,使工作D的工程量增加2000m3。施工单位调整施工方案后,工作D持续时间延长1个月。从第4个月开始,工作D执行新的全费用综合单价。经测算,新单价中人、材、机为160元/m3,管理费费率为15%(人、材、机为基数),利润率为5%(人材机和管理费为基数),规费和税金综合费率为15%。事件4:由于施工机械故障,工作G的开始时间推迟了1个月。第6个月恰遇建筑材料价格大幅上涨,造成工作F、G的造价提高,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指数如表2所示。施工单位随即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调整工作F、G结算单价的要求。经测算,工作F、G的单价中,钢材、水泥和骨料的价格所占比例均分别为25%,35%和10%。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