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上市公司,2020年有关资料如下:(1)甲公司2020年年初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借方余额为140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贷方余额为10万元,具体构成如下:单位:万元(2)甲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为1500万元。2020年度相关交易或事项资料如下:①取得国债利息收入80万元。②因违反税收政策支付罚款40万元。③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420万元,其中成本36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60万元(包含本年公允价值变动2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④年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价值为300万元,其中成本为46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贷方余额160万元(其中本年公允价值上升4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⑤当年实际支付产品保修费用40万元,冲减前期确认的相关预计负债;当年又确认产品保修费用20万元,增加相关预计负债。根据税法规定,实际支付的产品保修费用允许税前扣除,但预计的产品保修费用不允许税前扣除。⑥年末应收账款的余额为400万元,2020年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转回的坏账损失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⑦当年发生研究开发支出100万元,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根据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当年实际发生的费用化研究开发支出可以按75%加计扣除。(3)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预计未来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不会发生变化,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国债利息收入免税,不考虑其他因素。要求:
甲公司、乙公司2019年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1)1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控股股东丙公司定向增发本公司普通股股票14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市价为15元),以取得丙公司持有的乙公司70%股权,实现对乙公司财务和经营政策的控制,股权登记手续于当日办理完毕,交易后丙公司拥有甲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5%。甲公司为定向增发普通股股票,支付券商佣金及手续费300万元;为核实乙公司资产价值,支付资产评估费20万元;相关款项已通过银行支付。当日,乙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4000万元,其中,股本6000万元、资本公积5000万元、盈余公积1500万元、未分配利润11500万元;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27000万元。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系由以下两项资产所致:①一批库存商品,成本为800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允价值为8600万元;⑦一栋办公楼,成本为20000万元,累计折旧60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允价值为16400万元。上述库存商品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实现对外销售;上述办公楼预计自2019年1月1日起剩余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2)2月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产品一批,销售价格为250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下同),产品成本为1750万元。至年末,乙公司已对外销售70%,另30%形成存货,未发生跌价损失。(3)6月15日,甲公司以2000万元的价格将其生产的产品销售给乙公司,销售成本为1700万元,款项已于当日收存银行。乙公司取得该产品后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并于当月投入使用,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至当年末,该项固定资产未发生减值。(4)12月31日,甲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2500万元,计提坏账准备200万元。该应收账款系2月向乙公司赊销产品形成。(5)2019年度,乙公司利润表中实现净利润9000万元,提取盈余公积900万元,因持有的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上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为500万元。当年,乙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4000万元,其中甲公司分得现金股利2800万元。(6)其他有关资料:①2019年1月1日前,甲公司与乙公司、丙公司均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②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以公历年度作为会计年度,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③假定不考虑所得税及其他因素,甲公司和乙公司均按当年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要求:
甲公司适用25%的所得税税率,2023年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24年5月完成,2023年有一项未决诉讼已确认预计负债700万元,2024年日后期间法院判决甲公司赔偿金额800万元。以下关于报告年度的列报金额表述正确的有( )
甲公司原持有乙公司30%的有表决权股份,对该项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2×23年,甲公司发生的与股权投资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资料一:2×23年1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3000万元自非关联方处进一步取得乙公司50%的有表决权股份,累计持有乙公司发行在外80%的有表决权股份,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当日,甲公司原持有乙公司30%的有表决权股份的账面价值为900万元(其中投资成本700万元,损益调整200万元),公允价值1800万元。甲公司取得乙公司30%的有表决权股份和后续取得50%的有表决权股份不构成“一揽子”交易。资料二:2×23年1月1日,乙公司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为4500万元(其中股本2500万元,资本公积1000万元,盈余公积250万元,未分配利润750万元),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5000万元,除一项管理用固定资产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500万元外,乙公司其他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均相同。该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10年,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资料三:2×23年9月1日,甲公司将一批成本为100万元的商品以15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公司,乙公司将其作为存货核算。截至2×23年12月31日,乙公司购入的该批商品已对外售出60%。资料四:2×23年,乙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000万元,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事项。甲公司、乙公司以公历年度作为会计年度,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甲公司以甲公司、乙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不考虑相关税费和其他因素。
甲公司对乙公司进行股票投资的相关交易或事项如下:资料一:2×17年1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7300万元从非关联方取得乙公司20%的有表决权股份,对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具有重大影响。当日,乙公司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为40000万元,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均与其账面价值相同。本次投资前,甲公司不持有乙公司股份且与乙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甲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乙公司的相同。资料二:2×17年6月15日,甲公司将其生产的成本为600万元的设备以10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公司。当日,乙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全部货款,并将该设备交付给本公司专设销售机构作为固定资产立即投入使用。乙公司预计该设备的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资料三:2×17年度乙公司实现净利润6000万元,持有的其他债权投资因公允价值上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380万元。资料四:2×18年4月1日,乙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1000万元,2×18年4月10日,甲公司按其持股比例收到乙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并存入银行。资料五:2×18年9月1日,甲公司以定向增发20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元、公允价值为10元)的方式,从非关联方取得乙公司40%的有表决权股份,相关手续于当日完成后,甲公司共计持有乙公司60%的有表决权股份,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该企业合并不属于反向购买。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均为45000万元;甲公司原持有的乙公司2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10000万元。本题不考虑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动产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9%。有关资料如下: 资料一:2019年1月1日,甲公司外购一栋写字楼,作为办公地点,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14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026万元,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甲公司取得该写字楼后立即开始装修,装修过程中共发生支出600万元,其中应付装修人员薪酬100万元,其他支出500万元,全部用银行存款支付。2019年1月31日,该写字楼装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立即投入使用。甲公司预计该写字楼的使用年限为50年,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资料二:2020年1月1日,甲公司因迁址不再使用该写字楼,随计划将其对外出租。 2020年1月28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租赁协议,将该写字楼整体出租给乙公司使用,租赁期开始日为2020年2月1日,租赁期为3年,年租金为540万元。2020年2月1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13500万元。甲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资料三:2020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14300万元;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的当年租金并存入银行。 资料四:2021年3月1日,经与丙公司协商,甲公司将该写字楼出售给丙公司,售价为15000万元。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A公司2018年至2019年发生如下投资业务,有关资料如下:
(1)A公司2018年1月2日发行股票1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市价5元)并从B公司原股东处取得B公司40%的股权,能够对B公司实施重大影响。A公司另支付承销商佣金100万元。
(2)2018年1月2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13000万元。假定B公司除一项管理用固定资产外,其他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等。投资时点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400万元,公允价值为500万元,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5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零。
(3)2018年12月5日,A公司向B公司出售一批存货。该存货的账面价值为80万元,售价为100万元(不含增值税),至2018年12月31日,B公司将上述存货对外出售60%;
(4)2018年度B公司实现净利润1028万元,因自用房地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使其他综合收益增加120万元,接受其他股东捐赠现金增加资本公积150万元。除上述事项外,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5)2019年1月2日,A公司出售30%的B公司股权,收到4300万元存入银行。剩余10%的B公司股权的公允价值为1435万元。出售部分股权后,B公司股权分散,A公司对B公司仍具有重大影响,A公司将剩余投资转换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6)2019年度B公司实现净利润920万元,分配现金股利500万元,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A公司于当年收到该现金股利。
假定:(1)A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不考虑所得税的影响。
要求:
甲公司为空调生产企业,主要生产A型、B型和C型空调。2018年发生的有关事项如下: (1)甲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1月15日制定了一项业务重组计划。该重组计划主要内容为:从2019年1月1日起关闭A型空调生产线,从事A型空调生产员工共计180人,除业务骨干及相关管理人员30人留用,其他150人都将被辞退。根据辞退员工的岗位及工作年限等因素,甲公司将支付经济补偿共计1800万元;A型空调生产线关闭后,其租赁的生产厂房将被腾空,并转交给出租方,预计需支付违约金100万元;部分用于生产A型空调的机器设备转移至生产B型空调,预计发生固定资产转移及清理费5万元;预计对留用的员工进行培训发生培训费用55万元;预计推广B型空调发生的广告费300万元:预计因处置用于生产A型空调固定资产将发生减值损失120万元。上述重组计划于2018年12月1日经批准对外公告。至2018年12月31日上述重组计划尚未实际实施。 (2)2018年12月15日,消费者因使用c型空调造成财产损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1000万元。2018年12月31日,法院尚未对该案件作出判决。在咨询法律顾问后,甲公司认为该案件很可能败诉。根据专业人士的测算,甲公司的赔偿金额很可能在500万元至600万元之间,而且上述区间内每个金额发生的可能性相同。 (3)2018年12月25日,丙公司(为甲公司的子公司)向银行借款2000万元,期限为3年。经董事会批准,甲公司为丙公司的上述银行借款提供全额担保。12月31日,丙公司经营状况良好,预计不存在还款困难。
2×23年P公司和其控股股东甲公司以及无关联第三方A公司签订协议,从甲公司处购买其持有的S公司80%的股权,以发行自身2000万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作为对价,发行价每股5元;该并购事项于2×23年6月30日获得监管部门批准,当日P公司股票收盘价为6元,另外P公司从A公司处购买其持有的S公司20%的股权,以银行存款支付1000万元,6月30日办理完毕交接手续,改组董事会成员后可以控制S公司的财务及经营决策。 当日S公司的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账面价值公允价值评估增值股本15002000+500资本公积37004000+300盈余公积200020000未分配利润8008000所有者权益总计80008800+800 要求: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逐项分析、判断甲公司上述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分别注明该业务及其序号);如正确,请说明理由;如不正确,请说明正确的会计处理。甲公司为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机器设备的生产和销售。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预计未来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除自行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外,甲公司其他相关资产的初始入账价值均等于计税基础,且折旧或摊销方法、预计使用年限及净残值均与税法规定相同。2018年度甲公司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甲公司2018年发生广告费支出950万元,发生时已作为销售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并以银行存款支付。税法规定,该类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允许当期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允许向以后年度结转税前扣除。甲公司2018年实现销售收入5000万元。对此项业务,甲公司2018年12月31日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甲公司2018年发生研究开发支出共计500万元,其中研究阶段支出100万元,开发阶段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120万元,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280万元,甲公司该无形资产当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在当期摊销10万元。对此项业务,甲公司2018年12月3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33.75万元。 (3)2018年12月31日,甲公司A生产线发生永久性损坏但尚未处置。A生产线账面原价为3000万元,累计折旧2300万元,此前未计提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为零。A生产线发生的永久性损坏尚未经税务部门认定。对此项业务,2018年12月31日,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①甲公司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700万元。 ②甲公司对A生产线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4)甲公司于2018年1月2日以银行存款从证券市场上购人长江公司(系上市公司)股票20000万股,并准备长期持有,购人价格为每股10元,另支付相关税费600万元,占长江公司股份的20%,能够对长江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甲公司将取得的长江公司的股票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2018年1月2日,长江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等,均为1000000万元。长江公司2018年实现净利润5000万元,未分配现金股利,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2018年12月31日,长江公司股票每股市价为15元。假定甲公司和长江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同。对此项业务,2018年12月31日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①确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300000万元。 ②确认其他综合收益74550万元。 ③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24850万元。 (5)2018年12月31日,甲公司无形资产中包括用于生产丙产品的专利技术。该专利技术系甲公司于2018年7月1日购入,入账价值为1200万元,预计使用寿命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按月摊销。2018年第四季度以来,市场上出现更先进的生产丙产品的专利技术,甲公司预计丙产品市场占有率将大幅下滑。甲公司估计该专利技术的可收回金额为600万元。假定生产的丙产品期末全部形成库存商品,没有对外出售。 对此项业务,2018年12月31日,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①甲公司计算确定该专利技术的累计摊销额为100万元,账面价值为1100万元。②甲公司按该专利技术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了无形资产减值准备500万元。 ③甲公司对上述专利技术账面价值低于计税基础的差额,没有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6)2018年11月30日,甲公司将一栋写字楼对外出租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出租时该写字楼的账面余额为10000万元,已计提折旧20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出租时公允价值为12000万元,2018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12200万元。假设不考虑税法上计提折旧的因素。对此项业务,2018年12月31日,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①确认投资性房地产12200万元。 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200万元。 ③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050万元,确认所得税费用1050万元。
甲公司为商贸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至2018年发生的与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经济业务如下: (1)2017年3月1日,外购一幢写字楼自用,以银行存款支付购买价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100万元。甲公司预计该写字楼可以使用4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2)2017年12月31日,该幢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10000万元,预计处置费用为600万元,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9420万元。甲公司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不变。 (3)2018年3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租赁协议,根据协议约定,甲公司将该幢写字楼整体出租给乙公司,租赁期2年,年租金300万元(不含税,税率为11%)。甲公司当日一次性收取2年租金666万元(含税)。甲公司所在地没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4)2018年12月31日,该幢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12000万元,预计处置费用为120万元,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10680万元。甲公司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不变。 (5)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
长江公司为上市公司。为提高市场占有率及实现多元化经营,长江公司在2011年进行了一系列投资和资本运作。(1)长江公司于2011年4月6日与光明公司的控股股东A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①以光明公司2011年4月30日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为基础,长江公司定向增发本公司普通股股票给A公司,A公司以其所持有光明公司80%的股权作为对价。②长江公司定向增发的普通股股数以协议公告前一段合理时间内公司普通股股票的加权平均股价每股16.35元为基础计算确定。③A公司取得长江公司定向增发的股份当日即撤出其原派驻光明公司的董事会成员,由长江公司对光明公司董事会进行改组。(2)上述协议经双方股东大会批准后,具体执行情况如下:①经评估确定,光明公司可辨认净资产于2011年5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150000万元。②经相关部门批准,长江公司于2011年5月31日向A公司定向增发10000万股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并于当日办理了股权登记手续。2011年5月31日长江公司普通股收盘价为每股18.50元。③长江公司为定向增发普通股股票,支付佣金和手续费230万元。相关款项已通过银行存款支付。④长江公司于2011年5月31日向A公司定向发行普通股股票后,即对光明公司董事会进行改组。改组后光明公司的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长江公司派出6名,其他股东派出1名,其余2名为独立董事。光明公司章程规定,其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须由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表决通过。2011年6月6日,光明公司宣告分派2010年度的现金股利100万元。2012年3月20日,光明公司宣告分派2011年度的现金股利200万元。2012年4月1日,长江公司出售持有的光明公司的全部股份,取得价款200000万元,其中包含已宣告但未发放的股利200万元。(3)其他有关资料如下:长江公司与A公司在交易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双方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相同。合并前长江公司与光明公司未发生任何交易。不考虑增值税和所得税的影响。要求:
2×17年至2×19年,甲公司发生的与A生产线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资料一:2×17年1月1日,因建造A生产线向银行借入2年期专门借款1000万元,该借款的合同年利率与实际年利率均为6%,每年年末支付当年利息,到期偿还本金。甲公司将专门借款中尚未动用的部分用于固定收益的短期投资,该短期投资年收益率为3%,假定全年按照360天计算,每月按照30天计算。资料二:2×17年1月1日,开始建造生产线,当日以专门借款资金支付建造工程款600万元。2×17年7月1日,以专门借款资金支付建造工程款400万元。资料三:2×18年6月30日,A生产线建造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立即投入产品生产。甲公司预计该生产线的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84万,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资料四:2×19年12月31日,A生产线出现减值迹象,经减值测试,预计可收回金额为750万元。本题不考虑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要求:
甲公司2×19年度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如下:资料一:2×19年1月1日,甲公司以发行3000万股普通股(面值1元/股)为对价,从控股股东乙公司处购买其持有的丙公司80%股权。当日,甲公司所发行股份的公允价值为7元/股;丙公司账面所有者权益为25000万元,其中股本2000万元,资本公积8000万元,盈余公积8000万元,未分配利润7000万元。另外,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股票发行费用800万元。甲公司当日对丙公司的董事会进行改选,改选后能够控制丙公司的相关活动。资料二:2×19年3月10日,丙公司将其生产的成本为600万元的商品以8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甲公司。至2×19年12月31日,甲公司自丙公司购入的商品已对外出售60%,售价为600万元;其余40%部分尚未对外销售,形成存货。至2×19年12月31日,甲公司尚未支付上述交易的价款;丙公司对账龄在1年以内包括关联方在内的应收款项,按照其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资料三:2×19年度,丙公司实现净利润5000万元,因投资性房地产转换确认其他综合收益500万元。其他有关资料:第一,合并日,丙公司在其个别财务报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乙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相同;第二,甲公司和丙公司均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不计提任意盈余公积;第三,本题不考虑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
长江公司为上市公司。为提高市场占有率及实现多元化经营,长江公司在2011年进行了一系列投资和资本运作。(1)长江公司于2011年4月6日与光明公司的控股股东A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①以光明公司2011年4月30日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为基础,长江公司定向增发本公司普通股股票给A公司,A公司以其所持有光明公司80%的股权作为对价。②长江公司定向增发的普通股股数以协议公告前一段合理时间内公司普通股股票的加权平均股价每股16.35元为基础计算确定。③A公司取得长江公司定向增发的股份当日即撤出其原派驻光明公司的董事会成员,由长江公司对光明公司董事会进行改组。(2)上述协议经双方股东大会批准后,具体执行情况如下:①经评估确定,光明公司可辨认净资产于2011年5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150000万元。②经相关部门批准,长江公司于2011年5月31日向A公司定向增发10000万股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并于当日办理了股权登记手续。2011年5月31日长江公司普通股收盘价为每股18.50元。③长江公司为定向增发普通股股票,支付佣金和手续费230万元。相关款项已通过银行存款支付。④长江公司于2011年5月31日向A公司定向发行普通股股票后,即对光明公司董事会进行改组。改组后光明公司的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长江公司派出6名,其他股东派出1名,其余2名为独立董事。光明公司章程规定,其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须由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表决通过。2011年6月6日,光明公司宣告分派2010年度的现金股利100万元。2012年3月20日,光明公司宣告分派2011年度的现金股利200万元。2012年4月1日,长江公司出售持有的光明公司的全部股份,取得价款200000万元,其中包含已宣告但未发放的股利200万元。(3)其他有关资料如下:长江公司与A公司在交易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双方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相同。合并前长江公司与光明公司未发生任何交易。不考虑增值税和所得税的影响。要求: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逐项判断甲公司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不正确的理由;对不正确的会计处理,编制更正甲公司2019年度个别财务报表的会计分录。(涉及以前年度损益的不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对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在审计甲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的过程中,对下列交易事项的会计处理产生疑问:(1)国家为支持M产品的推广使用,通过统一招标形式确定中标企业和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甲公司作为中标企业,其所生产的M产品根据国家要求,必须以中标协议供货价格减去财政补贴资金后的价格将M产品销售给用户,同时按实际销量向政府申请财政补贴资金。2019年度,甲公司将收到8000万元的上述财政补贴资金作为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甲公司对上述交易事项的会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 8000 贷:其他收益 8000(2)2019年1月1日,甲公司经评估确认当地的房地产市场交易条件成熟,遂将其一栋对外出租的办公楼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该办公楼原价为2000万元,已计提折旧8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未计提减值准备,当日该办公楼的公允价值为1600万元。甲公司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将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记入“其他综合收益”科目,并在2019年度计提折旧100万元。(3)2019年8月31日,甲公司做出了一项业务重组计划。该业务重组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从2019年12月1日起,关闭西北事业部,撤出西北市场;西北事业部员工一共100人,除部门主管及技术骨干等20人留用转入其他事业部外,其他80人将被辞退。根据辞退员工的职位、工作年限等因素,甲公司将一次性给予被辞退员工不同标准的补偿,补偿支出共计300万元。将撤销西北事业部办公楼租赁合约,预计将支付违约金100万元。上述业务重组计划已经董事会批准,并对外公布。至2019年12月31日,上述业务重组计划尚未实施,员工补偿等相关支出均未支付。甲公司预计将发生如下支出:将支付员工补偿款300万元;撤销办公楼租赁合约支付违约金100万元;对留用员工进行培训等将发生支出2万元,因处置相关办公设备,将发生减值损失30万元。甲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进行的会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 432 贷:预计负债 432其他有关资料:不考虑提取盈余公积等利润分配事项和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
甲公司拥有一栋办公楼和A、B、C三条生产线,办公楼为与A、B、C三条生产线相关的总部资产。20×9年12月31日,办公楼、A、B、C生产线账面价值分别是200万元、80万元、120万元和150万元。20×9年12月31日,办公楼、A、B、C生产线出现减值迹象,甲公司决定进行减值测试,办公楼无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A、B、C生产线分别被认定为资产组。资料一:2×19年12月31日,甲公司运用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将办公楼账面价值分摊到A、B、C生产线的金额分别为40万元、60万元和100万元。资料二:2×19年12月31日,分摊了办公楼账面价值的A、B、C生产线的可收回金额分别是140万元、150万元和200万元。资料三:B生产线由W、E两设备组成,W、E设备均无法产生单独的现金流量,2×19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分别是48万元和72万元,甲公司估计W设备未来处置公允价值45万元,估计发生处置费用1万元,E设备的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均无法合理估计。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要求:
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预计未来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不会发生变化,假定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暂时性差异。甲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有关交易和事项中,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有:资料一:甲公司某项固定资产原价5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10年,2023年1月1日开始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0,会计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税法规定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资料二:2023年签订销售合同,6月30日预收货款20万元,约定货物与2024年1月10日交付,税法规定,在收到货款时计入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资料三: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售后质保,2023年甲公司计提产品质量保证费用15万元,当年实际发生11万元,预计负债年末余额是4万元资料四:2023年度实现利润总额900万元。
甲公司2×23年度财务报告于2×24年4月20日经董事会批准对外公布。2×24年3月31日,甲公司发现其自行研发的软件2×23年7月1日已达到预定用途,其中研发支出应予以费用化的600万元计入了软件成本。该软件预计使用期限为5年,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2×24年3月31日,甲公司对该前期差错进行更正,不考虑所得税等其他因素,该差错更正对甲公司2×24年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年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金额为( )万元。
2×16年至2×21年,甲公司发生的与环保设备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资料一:2×16年12月3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600万元购入一台环保设备并立即投入使用,预计使用年限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 资料二:2×18年12月31日,甲公司应环保部门的要求对该环保设备进行改造以提升其环保效果。改造过程中耗用工程物资70万元,应付工程人员薪酬14万元。 资料三:2×19年3月31日。甲公司完成了对该环保设备的改造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立即投入使用,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4年,预计净残值为零,仍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 资料四:2×21年3月31日,甲公司对外出售该环保设备。出售价款120万元已收存银行。另以银行存款支付设备拆卸费用5万元。 本题不考虑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 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