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A、B、C三位发起人采用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公司,C股东为甲公司的控股股东,2011年2月,甲公司拟增资发行股票。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有关财务情况及审计情况如下: (1)股本总额12000万元,其中A股东持股10%,B股东持股15%,C股东持股20%,剩余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 (2)经专业机构计算,甲公司2008年、2009年、2010年3个会计年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为11.2%。 (3)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3000万元,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1800万元。另外,公司最近两年的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2008年
2009年
可供分配利润
1200
1600
(4)公司当年以现金方式向股东分配利润150万元,2008年和2009年累计分配的利润为200万元。 (5)当年注册会计师对甲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类型为无保留意见。据查,2008年出具的审计报告类型也为无保留意见,2009年注册会计师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所涉及的事项对发行人存在重大不利的影响,但该事项所涉及的重大不利影响在2010年下半年时消除。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发行方案部分要点如下: (1)拟发行股份8000万元,其中3800万元向原有股东配售,另外4200万元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 (2)本次募集资金的5000万元用于购建新型生产流水线和厂房,3000万元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董事会进行表决时,对以上事项进行了调整。 董事会的发行方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召开的股东大会中,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000万元,其中同意本次增发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300万元。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案例分析题甲公司和乙公司于2018年8月1日拟定了一份书面合同,标的额为100万元,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相关款项。该合同拟定后,甲公司随即签章,而乙公司则未在合同中签章。 2018年8月10日,甲公司将上述合同项下的标的物发送给乙公司,乙公司收货后于8月15日签发一张出票后1个月付款、丙银行承兑的汇票给甲公司。 2018年8月20日,甲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支付货款;2018年8月25日,丁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戊公司支付货款时,在汇票背面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加签章;2018年9月1日,戊公司将该汇票进一步背书转让给庚公司。 2018年9月16日,庚公司向丙银行提示付款,丙银行以出票人乙公司未依法记载付款地为由,拒绝向庚公司支付票款。庚公司于2018年9月16日取得拒付证明后,于2018年9月25日向甲公司、乙公司、丁公司、戊公司同时发出追索通知,追索金额包括汇票金额、逾期付款利息及发出追索通知的费用合计102万元。 各方收到追索通知后,纷纷提出抗辩理由:a.甲公司以追索金额超出汇票金额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b.乙公司以庚公司应当首先向戊公司追索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c.丁公司以自己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d.戊公司以庚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发出追索通知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案例分析题甲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4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为5亿元。自2014以来,甲公司发生了下列事项: (1)2014年5月,董事赵某将所持公司股份20万股中的1万股卖出;2015年3月,董事钱某将所持公司股份20万股中的5万股卖出;董事孙某因出国定居,于2014年7月辞去董事职务,并于2015年2月将其所持公司股份10万股全部卖出。 (2)监事李某于2014年5月9日以均价每股8元价格购买5万股公司股票,并于2014年10月10日以均价每股16元价格将上述股票全部卖出。 (3)公司股东大会于2014年6月8日通过决议,由公司收购本公司股票900万股,即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3%,用于奖励本公司职工。同年6月,公司从资本公积金中出资收购上述股票,并将其中的600万股转让给公司职工,剩余的300万股拟在2015年11月转让给即将被吸收合并于该公司的另一企业的职工。 (4)2014年4月20日,经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决议,决定出资3亿元购买乙公司的部分设备,用于新产品开发。 要求:根据本题所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案例分析题吉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祥公司”)是一家于2014年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该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3月28日召开会议,该次会议召开的情况以及讨论的有关问题如下: (1)股份公司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出席该次会议的董事有7名。此外,董事李某因临时有事不能出席会议,电话委托出席会议的董事王某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张某因病不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会秘书刘某代为出席并表决。 (2)会议提议于4月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部分重要事项作出决议,出席会议董事中6人表示同意。 (3)公司章程规定,吉祥公司对合作伙伴的担保事宜由董事会进行决议。会议对吉祥公司是否对合作伙伴如意公司提供担保展开讨论并表决,与会董事中4名表示同意,3名表示反对。 2021年5月25日,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该次会议召开的情况以及讨论的有关情况如下: (1)本次会议准备对公司章程关于担保事宜的规定进行修改,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55%同意该修改。 (2)本次会议通过了一个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发行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要点: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20名机构投资者;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③投资者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转让。 (3)吉祥公司准备聘用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2年的年报,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60%同意该聘任。 (4)吉祥公司准备将主要财产转让给关联公司幸福公司,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0%同意该转让,其中,投反对票的股东A要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5)该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存档。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案例分析题2015年1月1日,A公司向B公司签发一张票面金额为100万元、出票后3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银行为甲银行。 1月10日,B公司将票据背书转让给C公司,由于B公司工作人员疏忽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便直接交付给C公司。C公司在被背书人栏内记载了自己的名字。 1月13日,C公司为支付工程款,将票据背书转让给D公司,但是未记载背书日期。乙公司在票据上签章并提供保证,同时在票据上记载:“若C公司货物质量符合规定,则提供保证。”但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 1月15日,D公司因财务人员疏忽,不慎将票据丢失。乔某拾到票据后,伪造了D公司的签章将其背书转让给E公司。 1月20日,E公司将票据背书转让给F公司。后F公司向甲银行提示付款时,甲银行以票据上有伪造签章为由拒绝付款。F公司拟行使追索权。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案例分析题2011年3月19日,因甲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公司”)出现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事实,人民法院受理了由债权人提出的对甲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对其债权债务进行了清理。其中包括以下事实: (1)2010年1月7日,鉴于与乙公司之间的长期业务合作关系,甲公司向乙公司赠送复印机一台,价值2.5万元。 (2)2010年1月15日,甲公司以其部分设备作抵押,为乙公司所欠丙公司80万元贷款提供了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乙公司未能在约定期限内清偿所欠丙公司贷款。2010年3月30日,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甲公司将抵押设备依法变现70万元,价款全部用于偿还丙公司后,丙公司仍有10万元贷款未得到清偿。 (3)2010年5月7日,甲公司与丁公司订立合同,从丁公司处租赁机床一台,双方约定:租期1年;租金5万元。当日,甲公司向丁公司支付5万元租金,丁公司向甲公司交付机床。2011年3月8日,甲公司故意隐瞒事实,以机床所有人的身份将该机床以20万元的市场价格卖给戊公司,双方约定,戊公司应于2011年5月1目前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当日,甲公司向戊公司交付了机床。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后,丁公司向管理人要求返还其出租给甲公司的机床时,得知机床已被甲公司卖给戊公司而戊公司尚未支付20万元价款的事实。 (4)2010年12月1日,甲公司向A银行借款100万元,期限1年,己公司为该笔借款向A银行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 2011年4月5日,由于甲公司申请的一项国家一类新药获得批准证书,经营出现转机,遂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同时提交了和解协议草案。人民法院审查后受理了甲公司的和解申请,并裁定财产享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外,其他债权人均按30%的比例减免甲公司债务;自和解协议执行完毕之日起,甲公司不再承担清偿责任;甲公司与主要债权人建立战略性合作安排等。2011年8月31日,和解协议执行完毕。A银行就甲公司所欠其100万元借款本息申报债权后,通过和解程序获偿70%。随后,A银行致函己公司,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清偿其剩余30%未获偿借款本息,己公司回函拒绝,理由是:A银行等债权人已与甲公司达成减免债务的和解协议,主债务减免后,保证债务亦应按相应比例减免。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案例分析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某日,公司董事长张某召集并主持召开董事会会议,出席会议的共6名董事,董事会会议作出如下决议:(1)增选职工代表李某为监事;(2)为拓展市场,成立乙分公司;(3)决定为其子公司丙与A企业签订的买卖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保证的数额超过了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在讨论该保证事项时,只有董事赵某投了反对票,其意见已被记载于会议记录。其他董事均认为丙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信用风险不大,对该保证事项投了赞成票。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均在会议记录上签了名。 乙分公司依法成立后,在履行与丁公司的买卖合同过程中与对方发生纠纷,被诉至法院。法院判决乙分公司赔付货款并承担诉讼费用。乙分公司无力清偿,丁公司转而请求甲公司承担责任。 丙公司在其与A企业签订的买卖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后未履行债务,A企业要求甲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甲公司因承担保证责任而遭受严重损失。 要求: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案例分析题甲公司将一幢自有二层楼房租赁给乙公司作为经营用房,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租金为每月5000元,在每月初的前3天支付上月的租金。合同未约定房屋维修责任的承担以及是否可以转租等问题。 2010年3月,甲公司有意出售该租赁楼房,因乙公司无意购买,甲公司遂将租赁楼房售给丙企业,丙企业取得租赁楼房所有权后,以自己不是租赁合同当事人为由向乙公司表示要解除租赁合同,乙公司不同意解除合同,但愿意每月增加租金1000元,丙企业表示同意。 2010年8月,租赁楼房的部分门窗自然损坏,乙公司要求丙企业修理,丙企业一直未予理睬,乙公司自行找某装修企业维修,为此支付维修费用4000元。 2010年10月,乙公司另购买了一办公楼房。遂将其所租赁楼房转租给丁企业。丙企业于2011年1月3日得知转租事实后,以不得转租为由向乙公司主张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乙公司支付上月未交付的租金6000元,乙公司表示,维修费用可以抵销4000元租金,只愿意再支付2000元,但不同意解除租赁合同。 要求: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案例分析题2011年1月,甲、乙、丙、丁、戊共同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简称A企业),从事产业投资活动。其中,甲、乙、丙为普通合伙人,丁、戊为有限合伙人。丙负责执行合伙事务。 2011年2月,丙请丁物色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以承办本企业的审计业务。丁在合伙人会议上提议聘请自己曾任合伙人的B会计师事务所。对此,丙、戊表示同意,甲、乙则以丁是有限合伙人、不应参与执行合伙事务为由表示反对。A企业的合伙协议未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表决办法作出约定。 2011年4月,戊又与他人共同设立从事产业投资的C有限合伙企业(简称C企业),并任执行合伙人。后因C企业开始涉足A企业的主要投资领域,甲、乙、丙认为戊违反竞业禁止义务,要求戊从A企业退出。戊以合伙协议并未对此作出约定为由予以拒绝。 2011年5月,戊以其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向庚借款200万元,但未告知A企业的其他合伙人。2011年12月,因戊投资连续失败,其个人财产损失殆尽,无力偿还所欠庚的到期借款。经评估,戊在业中的财产份额价值150万元。庚因欠A企业50万元到期债务,遂自行以该笔债务抵销戊所欠其借款50万元,并同时向业提出就戊在业中的财产份额行使质权。对于庚的抵销行为与行使质权之主张,A企业均表反对。 根据上述条件回答下面问题:
案例分析题乙公司向甲公司出售机器设备,于2012年2月1日签发了一张以乙公司为出票人和收款人、以甲公司为付款人、付款日期为2012年7月1日、金额为20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以下简称“票据A”)。甲公司承兑后,将该汇票返还给乙公司。 2012年3月1日,乙公司保存的票据A被盗。乙公司另行签发了一张内容相同的商业承兑汇票(以下简称“票据B”),并伪造了甲公司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在承兑人签章处签章,并记载了其他事项。 乙公司为购买原料,于2012年4月1日将票据B背书转让给丙公司。6月1日,为支付工程款,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2012年7月15日,丁公司持票据B向甲公司提示付款。甲公司未注意签章上的问题,向丁公司支付了200万元。 乙公司的票据A被盗案告破,公安机关将票据A返还给乙公司。乙公司随即于7月20日持票据A向甲公司提示付款,遭甲公司拒绝。甲公司拒付的理由是:(1)其已经对丁公司付款,乙公司的票据权利消灭;(2)即便乙公司享有票据权利,也超过了提示付款期限;(3)乙公司出售的机器设备存在质量问题,乙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后甲公司对丁公司提起诉浍,要求其返还200万元。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了甲公司的诉讼请求。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案例分析题甲、乙、丙、丁兄弟4人继承了一幅古画和一处房产,按照遗嘱兄弟4人的继承份额依次分别为40%、20%、20%、20%。古画由甲保管,房产已登记为4人共有,兄弟4人对共有未作出其他特殊约定。 2017年4月1日,甲由于急需资金,擅自将该古画以50万元的价格售予A,约定10天内付款,付款的同时交付古画。4月5日,B找到乙欲以200万元的价格购下该古画,甲、丙、丁均表示同意;4月6日,B支付了购画款、甲向其交付了古画,兄弟4人按比例分割了古画转让款。4月10日,A找到甲欲付款取画时被甲告知,画为兄弟4人共有,已售与B;A遂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甲以自己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所书立合同无效为由予以拒绝。A又找到B以其合同订立在先为由,要求B返还古画,B予拒绝。 2017年5月,乙不幸去世,其子小乙向叔伯们主张继承乙在该房产上的份额,甲表示反对,要求对乙的份额行使优先购买权。丙不忍见甲和小乙对簿公堂遂提出将其对该房产的份额转让给甲,小乙表示反对、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但甲丙不顾小乙的反对,签订了转让协议,丙退出了共有关系。丁见亲人们争执不休,心灰意冷,在未告知小乙的情况下,将其份额转让给甲,退出了共有关系。事后,小乙见大势已去,遂与C签订合同,将其对该房产的份额低价转让给C,双方达成合意后,小乙乘甲生病住院之际,快递通知书要求甲3天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3天后,小乙见甲未作表示,遂与C正式签订转让合同。1周后,甲出院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小乙侵害其优先购买权为由,主张小乙和C签订的房产共有份额转让合同无效。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案例分析题甲公司从乙公司处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人民币200万元。根据双方约定,2020年6月28日,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定金40万元;乙公司于8月8日交货,甲公司在收货后10日以内付清余款。 6月28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开出一张金额为人民币40万元的转账支票(同城使用)。7月10日,乙公司向付款人A提示付款,付款人A拒绝付款。乙公司存遭到拒绝付款后,遂向甲公司要求重新出票,在甲公司重新出票后,乙公司方获付款。 8月8日,乙公司按时交货。8月12日,甲公司将从丙公司背书受让的一张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的银行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8月13日,乙公司因偿还债务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 8月15日,甲公司发现乙公司交付的货物为伪劣产品,遂即通知付款人B拒绝向上述银行汇票的持票人付款,但丁公司于8月16日向付款人B提示该汇票请求付款时,付款人B仍然按票面金额向丁公司支付了全部票款。 8月18日,甲公司将货物退还了乙公司,同时要求乙公司返还货款及承担担保责任;乙公司同意退还货款,但拒绝承担担保责任。甲公司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调查:乙公司系由X、Y、Z共同投资设立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于2021年2月18日成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200万元,其中,X以现金人民币40万元出资,Y以房屋折价人民币80万元出资,Z以办公设施折价人民币80万元出资。经有关中介机构评估和审定:X出资的现金如数到位;Y出资的房屋价值仅为人民币30万元;Z出资的办公设施实际价值只有人民币20万元。 根据以上事实,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案例分析题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约定: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1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甲企业将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一起抵押给乙银行,双方于2015年1月4日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并于2015年1月1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 此外,应甲企业的要求,张某单方以书面形式向乙银行出具担保书,乙银行接受且未提出异议。在张某出具的担保书中,未约定保证方式以及承担担保责任的顺序,但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至借款本息还清时为止。 借款期限届满后,甲企业因经营不善,无力清偿到期借款。乙银行经调查发现:(1)2015年11月,甲企业将一台生产设备以市场价格40万元出卖给丙公司,丙公司已经付款,甲企业已经将其交付给丙公司;(2)甲企业另有一台价值50万元的生产设备因操作失误而严重受损,2015年12月,该生产设备被送交丁公司修理,但因甲企业之前欠丁公司80万元的原材料款项,该生产设备被丁公司留置。 2016年1月20日,乙银行要求张某承担保证责任,张某则主张:该债权既有保证担保,又有甲企业的抵押担保,乙银行应首先行使抵押权。乙银行就丙公司所购买的生产设备主张行使抵押权,被丙公司拒绝。乙银行就丁公司所留置的生产设备主张行使抵押权,丁公司则认为自己的留置权优先于乙银行的抵押权。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问答下列问题:
案例分析题2011年1月,法国的甲食品公司拟收购境内乙饮料公司60%的股权,乙公司将依法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丙有限公司。中外双方达成的收购协议如下: (1)境内乙公司的债权债务由丙公司承继。 (2)法国甲公司收购境内乙公司60%的股权的价款为960万美元。自丙公司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 (3)丙公司成立后,拟将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1600万美元增加至2000万美元,丙公司的投资总额拟定为8000万美元。 (4)丙公司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拟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组织机构;其中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5)根据行业主管部门测算,法国甲公司在中国境内饼干、饮料行业的市场占有率已达到20%,本次收购行为完成后,甲公司在中国的相关行业的市场占有率达到26%。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案例分析题A、B、C、D、E拟发起设立白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公司),初步拟定的公司章程包括如下内容: ①注册资本是2000万元,其中A和B提供货币600万元出资;C以实物作价出资,经过评估机构评估是800万元;D以其专利技术出资,作价600万元。因为资金问题,在公司成立之时,各股东首次出资都只有30%,其他部分在5年之内缴足。 ②公司没有设立董事会,由A任执行董事;B担任经理;公司没有设置监事会,由B兼任公司的监事。 ③股东大会应该每年召开1次年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来召集,董事会无法履行或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经理应该负责召集与主持。 白云公司成立之后经营顺利,发展迅速,于2014年6月发行股票并且上市交易。2015年一季度发生如下事项。 (1)公司召开董事会,通过了以下决议:①根据经理C的提名解聘财务负责人A;②决定发行公司债券,责成董事B准备有关发行文件报送相关部门审批;③增选E是公司董事,1年前E曾经因为挪用公司财产被判刑6个月。 (2)该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2014年度经过审计净资产是2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自从成立以来没有发生亏损,已提取法定公积金累计额是8000万元,公司决定2015年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并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案例分析题2015年4月,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签订写字楼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工程造价4000万元,工期1年。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支付2000万元工程款,剩余2000万元拟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2015年5月,乙公司从丙融资租赁公司租赁塔吊一台。双方约定:租金共计48万元,从当年6月开始,按月分12期支付,每期4万元。双方未对未按时支付租金时如何处理以及塔吊在租赁期满后的归属作出约定。 2015年8月,因遭受强台风袭击,塔吊损坏。乙公司为修复塔吊花去维修费3万元。乙公司要求丙公司承担维修费,丙公司拒绝。2015年9月开始停止支付租金。 2016年1月,丙公司通知乙公司:由于欠交4个月租金,乙公司须在2016年2月的租金支付日支付全部剩余租金,否则解除合同。乙公司无奈,在2016年2月将剩余租金一次性全部交清。 租赁期满后,丙公司要求乙公司返还搭吊,乙公司拒绝。 2015年10月,甲公司以在建写字楼抵押向A银行借款3亿元,借期1年。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2016年4月,甲公司从丁公司借款5000万元,借期1个月,月利率3%。甲公司仍以在建写字楼为抵押,并为丁公司办理第二顺位抵押登记。 2016年4月,乙公司如期完成工程建设,要求甲公司验收,并要求支付剩余2000万元工程款。甲公司验收合格,但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理由是:根据相关规定,承包该工程需具备一级承包资质,但乙公司在签订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时仅有二级资质,一级资质直到2016年1月才取得,故合同无效。 2016年6月,甲公司无力偿还丁公司借款,丁公司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拍卖甲公司写字楼,偿还所欠其借款5000万元及利息150万元。2016年6月,写字楼拍卖价款3.5亿元。乙公司要求首先清偿其工程债权2000万元。A银行要求提存3亿元及利息以确保其债权到期后能获清偿。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案例分析题甲、乙、丙、丁四位合伙人共同出资成立合伙企业,签订合伙协议如下: (1)四位合伙人出资分别为80万元、60万元、40万元、20万元,甲、乙、丙三位合伙人均以货币出资,丁合伙人以实物和劳务各50%出资。 (2)合伙企业收益平均分配。若企业清算时,总资产中相当于出资额的部分按出资比例分配,超过部分平均分配。 (3)确定丁为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并规定丁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签订合同时,凡是标的超过50万元的,均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4)合伙企业名称为“达成有限公司”。该合伙企业成立经营一段时间后,丙提出将其持有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份额转让给张三。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在如实告知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条件下张三入伙。张三入伙前该企业资产总额200万元,负债总额60万元。张三入伙后,企业又经营了一年,亏损严重,决定清算。清算前,企业总资产220万元,总负债为240万元。总资产中含对李四的债权20万元。在清算偿债过程中,出现以下争议: (1)甲认为自己欠李四20万元,李四欠合伙企业20万元,彼此可以相互抵销; (2)乙认为合伙企业全部负债中欠A的40万元是因为丁违反合伙协议规定,私自签订合同标的为65万元的经济合同而形成的,虽然A不知道合伙企业的内部限制性规定,但丁的行为属于超越权限,该债务应由丁个人承担,与合伙企业无关; (3)丙认为自己已经退伙,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4)丁认为甲拥有大量个人存款,且出资额最大,合伙企业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所形成的差额部分应由甲个人承担,与其他合伙人无关; (5)张三认为自己入伙时与丙签有个人协议,自己只对入伙后的债务180万元承担责任,对其入伙前合伙企业的60万元债务不承担责任。 根据以上资料,结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案例分析题2013年5月5日,甲公司因中标一项桥梁工程向乙公司订制一批特种水泥预制构件。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图纸和钢筋由甲公司提供;水泥由乙公司提供;加工费为150万元,甲公司预付50万元;交货日期为2013年9月1日;交付地点为甲公司的工地。合同签订后,甲公司签发了一张金额为50万元、到期日为2013年9月1日、经A银行承兑后的汇票交给乙公司。 2013年5月15日,乙公司持有甲公司签发的汇票不慎丢失,后被张某在厂区内捡到,张某伪造了乙公司的签章代表乙公司持该汇票到外地的B银行申请贴现,B银行未经过法定贴现审查程序而直接批准了贴现要求,张某便将伪造的乙公司的签章盖在该汇票“背书人栏”中,同时在“被背书人栏”中记载了B银行名称,B银行取得汇票后又在到期前将该汇票向善意的C银行贴现,C银行依法进行贴现后向B银行支付了贴现款。 2013年6月11日,乙公司为了购买水泥,欲将持有甲公司签发的汇票背书转让,但发现该汇票已经丢失,于是当天立即向A银行申请挂失止付,银行当天收到乙公司的止付通知书。乙公司于6月13日向A银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公示催告申请。人民法院当天受理后向A银行通知停止支付款项,人民法院6月14日依法发出公告,确定该汇票的公示催告期间为6月14日~8月31日。 2013年9月5日,C银行向A银行提示付款时遭到A银行拒绝,A银行出具的退票理由书中注明“该汇票已于6月13日被人民法院通知停止支付”。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案例分析题2011年9月8日,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以每台30万元的价格购买20台货车。双方约定,甲公司应在乙公司交货后半年内付清全部货款,并以甲公司通过划拔方式取得的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甲乙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10月12日,乙公司交付了20台货车,次日,甲乙双方办理了货车所有权登记。 2011年11月,甲公司在已设定抵押的土地上开始建造办公楼,2012年6月建成。2012年8月,甲公司以该办公楼作抵押,从丙银行贷款300万元,期限为6个月。甲丙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 2012年1月26日,甲公司将20台货车出租给丁公司,每台月租金1万元,租期3年,但甲丁双方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由于资金周转困难,甲公司于2012年10月10日以每台20万元的价格将20台货车卖给戊公司。戊公司受让货车后,通知丁公司向自己缴纳租金,丁公司主张:戊公司并非出租人,无权向其收取租金;甲公司侵害了其优先购买权,应承担相应责任。戊公司催收租金无果,遂通知丁公司解除租赁合同,要求其立刻交回货车。 甲公司未按期向乙公司支付购车款,乙公司遂提起诉讼,并主张实现抵押权。在强制执行过程中,甲公司已设定抵押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连同地上的办公楼共拍卖得款1200万元,其中办公楼的对应价款为350万元。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应从拍卖款中优先补缴650万元的土地出让金。丙银行则主张对拍卖款中办公楼的对应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案例分析题2015年7月,天泽公司决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在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报送有关文件中,涉及有关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的方案要点如下。 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天泽公司经过审计后的财务会计资料显示:注册资本是8000万元,资产总额是35000万元,负债总额是10000万元;在负债总额中,没有既往发行债券的记录;2012年度到2012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分别是2000万元、2500万元和3000万元。 天泽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12000万元,募集资金中的2000万元用于修建职工文娱体育设施,其余的用于生产经营。公司债券年利率是3.5%,期限为5年。 公司债券拟由甲承销商报销。根据天泽公司与甲承销商签订的公司债券报销意向书,公司债券的承销期限为80天,甲承销商在所包销的公司债券中,可以预先购人并留存公司债券3000万元,其余部分全部向社会公众发行。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下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