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甲上市公司根据合同于2014年3月19日开出面值100万元,5个月到期的商业汇票,交付给乙公司支付材料款,A保证人为甲公司提供保证,并在票据正面注明“保证”字样和保证人签章。乙收到票据后按期向承兑人提示承兑,并于2014年6月9日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又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于2014年8月22日向承兑人提示付款,由此牵涉出以下问题:
(1)甲公司认为票据未记载付款地和出票地,记载事项不完整,拒绝付款;承兑人认为持票人未按规定期限提示付款,拒绝付款。
(2)丁公司向丙公司索要票据款项,丙公司认为票据背书时未注明背书日期,背书行为无效,拒绝承担责任。
(3)丁要求乙付款,乙认为按照债务人的顺序,应先由丙付款,丁不能对其直接要求付款,因此拒绝付款。
(4)丁要求A担保人代为付款,A同意付款。 要求:结合以上资料,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甲企业(本题下称“甲”)向乙企业(本题下称“乙”)发出传真订货,该传真列明了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供货时间、交货方式等,并要求乙在10日内报价。乙接受甲发出传真列明的条件并按期报价,亦要求甲在10日内回复;甲按期复电同意其价格,并要求签订书面合同。乙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按甲提出的条件发货,甲收货后未提出异议,亦未付货款。后因市场发生变化,该货物价格下降。甲遂向乙提出,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关系不能成立,故乙应尽快取回货物。乙不同意甲的意见,要求其偿付货款。随后,乙发现甲放弃其对关联企业的到期债权,并向其关联企业无偿转让财产致使自己的货款无法得到清偿,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及合同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申华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华公司)2001年发生如下事项: (1) 申华公司工程师赵林受公司指派担任一计算机软件开发项目的负责人,项目成员还有甲、乙、丙三人,其中赵林和甲负责研究开发工作,乙负责项目的协调管理工作,丙负责项目的资料翻译与整理工作,他们完成了该项目,而后由公司营销部销售。 (2) 申华公司与辉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辉煌公司)4月6日签订了“节能热水器”技术转让合同,由申华公司向辉煌公司转让节能热水器的全部的图纸及样品,合同未约定该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11月20日申华公司又对“节能热水器”进行改造,研制成“高效节能热水器”。 (3) 申华公司6月1日与天华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华公司)签订许可使用合同,合同约定;申华公司将其商标“满堂春”许可天华公司使用(注册商标1994年2月1日披核准,类别为热水器类),许可期限为2001年6月至2007年6片,每年使用费为l00万元,双方同时约定申华公司应当监督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该合同签订后送当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4) 8月10日,外国丁公司认为申华公司使用的注册商标因与其驰名商标近似,侵害了其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请示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撤销。申华公司辩称:丁公司驰名商标为食品,而本公司为热水器类,不属同类商品,且丁公司并末在中国注册其驰名商标。 (5) 11月7日申华公司开展有奖销售活动,其公告中称本次活动分两次开奖,第一次一等奖8名,各奖彩电一台(价值4500元):第二次一等奖3名,各奖数码相机一台(价值3300元);第一次获奖者还可以参加第二次抽奖。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回答以下问题: (1) 该计算机软件的权利归属如何认定?为什么? (2) 申华公司后续改进的热水器技术成果归谁享有?为什么? (3) 申华公司与天华公司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有哪些不合法之处?为什么? (4) 丁公司的驰名商标能否得到保护?为什么? (5) 申华公司足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为什么?
问答题2010年4月甲公司与乙机床厂(以下简称乙厂)签订了机器设备买卖合同,乙厂向甲公司提供A、B两种型号机器设备各1台,其中A型号设备价款180万元,B型号设备价款100万元,总价款为人民币280万元。根据双方约定:乙厂于2010年6月交付A型号机器设备,甲公司在收到该设备后10日内付150元设备款;2010年10月乙厂交付B型号机器设备,甲公司收到该设备后10日内付清剩余的设备款。为保证该合同的履行,双方请求丙公司在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盖章,但未约定保证方式。
2010年6月15日,乙厂按期交付A型号机器设备,甲公司因当时资金周转困难只支付了100万元设备款。2010年10月15日因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案件被法院受理。而乙厂已于10月13日将B型号机器设备发运,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案件时甲公司尚未收到该设备。乙厂获悉该事实后,向甲公司破产案件的管理人提出行使取回权,收回运输途中B型号机器设备。
乙厂获悉甲公司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的事实后,于11月15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代甲公司支付剩余设备款,丙公司认为其作为保证人其依法享有先诉抗辩权,所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甲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截至2006年2月,公司净资产额8000万元。公司其他有关情况如下: (1) 甲公司曾于2005年8月成功发行3年期公司债券1000万元,1年期公司债券500万元。 (2) 甲公司现有董事7名,2006年3月10日,董事长提议,趁全体董事15日均无外出任务,召开临时董事会。15日全体董事如期到会,董事会上制定并通过了“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和“公司增资方案”,两个方案的主要内容分别为:本年度计划再次发行1年期公司债券2000万元;将公司现有的注册资本由1亿元增加到1.5亿元。会后将上述两个方案提交了公司股东会。 (3) 2006年4月10日,公司股东会在其召开的定期会议上审议了董事会提交的“公司增资方案”,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为:3家股东赞成增资,这3家股东的出资总和为5840万元;2家股东不赞成增资,这2家股东的出资总和为 4160万元。股东会通过了增资决议,并授权董事会执行。 (4) 股东张某因不满公司的经营状况,决定将自己持有的股份转让给乙公司。张某于2006年4月20日将此决定书面通知其他股东,但直至 5月30日也没有得到答复。 要求: 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甲公司在召开董事会过程中存在的议事规则方面的不合法之处是什么?为什么? (2) 甲公司“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主要内容是否合法?为什么? (3) 甲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增资决议是否合法?为什么? (4) 股东张某是否可以转让自己持有的股份?为什么?
问答题A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共有15位股东,其中股东甲持有20%有表决权的股份;股东乙持有15%有表决权的股份;股东丙持有10%有表决权的股份。A公司由于经营不善,连年亏损,净资产由1000万元降至300万元,包括董事长在内的几位董事陆续提出辞职。股东甲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重新选举董事会成员,但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对甲的提议均未予理睬,股东甲即自行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会。
临时股东会首先重新选举董事会成员,股东乙和股东丙联合提议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但未被股东会采纳。最后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选举了新的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
为解决资金短缺问题,新的董事会提出如下三个方案交股东会审议:方案一,公开发行500万元公司债券;方案二,增加注册资本500万元,由外国B公司认购;方案三,增加注册资本500万元,由全体股东按照原出资比例认购。全体股东均出席股东会,尽管股东乙和股东丙表示反对,但是股东会仍然决议通过了董事会提出的三个方案。
在董事会实施上述三个方案时,方案一未能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核准;方案二未能与B公司达成一致;只有方案三得以实现,并办理了变更手续。
A公司决定投资开发新产品,为此租赁C公司一间厂房。A公司又以公司名下的办公用房作抵押,向D银行贷款500万元,并办理了登记手续。由于种种原因,新产品一直未能形成利润,所欠贷款无力偿还,D银行向人民法院申请A公司破产。
破产案件受理后,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与C公司的租赁合同,但C公司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双方协商期间,A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在破产案件受理后至破产宣告,管理人陆续收到债权人如下请求:
①C公司提出,A公司应当支付的全部租金2万元尚未支付,请求按共益债务优先支付。
②D银行提出,如果A公司被宣告破产,请求就其办公用房拍卖或变卖所得优先清偿所欠的贷款;
③E公司提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个月时,A公司将一批电脑等设备无偿赠与某网吧,请求撤销该赠与;
④F企业提出,对A公司的破产申请受理之前,自己欠A公司20万元劳务费,A公司欠自己20万元货款,请求两者相互抵销;
⑤G律师事务所提出,A公司被申请破产前,由自己代理的诉讼案件发生的5万元律师费尚未支付,请求按破产费用优先支付。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自2014年初以来,A公司出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2014年7月1日,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受理了A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在该破产案件中,存在下述情况:
(1)A公司欠甲公司货款100万元(2014年9月1日到期),甲公司欠A公司修理费100万元(2014年2月1日到期)。2014年7月4日,甲公司书面通知管理人,主张抵销各自的债务(通知中未约定异议期)。2014年8月10日,管理人以A公司欠甲公司的货款尚未到期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甲公司的抵销无效。
(2)2014年4月1日,A公司和乙公司订立一份100万元的买卖合同。根据约定,乙公司将一台机器设备卖给A公司,交货日期为4月1日,付款日期为9月1日;在A公司付清全部价款之前,该设备的所有权归乙公司所有(所有权保留条款)。A公司已经支付货款60万元。人民法院裁定受理A公司的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该买卖合同。
(3)2013年11月,A公司向丙公司租用机床一台,租期1年,租金已一次性付清。2014年5月,A公司以120万元的市场价格将该机床售与知情的丁公司,双方已交货、付款。丙公司获悉该机床已被A公司卖给丁公司后,要求丁公司返还该机床,遭丁公司拒绝。
(4)2013年12月,A公司向戊公司租用挖掘机一台,租期1年,租金已一次性付清。2014年6月5日,该挖掘机因水灾受损,获保险赔偿金60万元。人民法院裁定受理A公司的破产申请时,该保险赔偿金已经交付给A公司。戊公司向管理人主张取回60万元的保险赔偿金。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2011年4月1日,上市甲公司进行重组,并公布重组方案,其要点如下:①甲公司将所属全部资产,也包括负债,作价1000万元出售给甲公司最大股东乙;②乙将其所持有的甲公司的28%股份全部协议转让给丙,作价1000万元;③丙将其所持有的丁公司100%股份作价1000万元,用于向乙支付股份转让价款;④乙将受让的丁公司100%的股份转让给甲公司,用于支付购买甲公司所属全部资产的价款;⑤甲公司在取得丁公司100%的股份后,将丁公司吸收合并,注销丁公司,将甲公司改名为丙公司。 5月5日,甲公司依法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资产出售事宜。除甲回避表决和一名持1%的股东戊投反对票外,其他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均投了赞成票。会议结束后,戊要求甲公司按照市场价格回购其所持有的全部甲公司的股份,被甲公司拒绝。 为协议受让乙持有的甲公司35%股份,丙以重组为由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要约收购豁免,并承诺在受让上述股份后的3年内不转让该股份。该豁免申请未获中国证监会批准。5月13日,丙发出全面收购甲公司股份的要约,要约有效截止日为6月20日,拟以丙公司发行的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债券支付全部收购价款。因市场出现波动,丙于6月3日拟撤销该收购要约,未获中国证监会同意。 6月12日,甲公司再次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吸收合并丁公司的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戊)或股东代表一致投票通过了合并决议。6月19日,甲公司和乙公司将合并事项分别通知了各自的已知债权人,未有债权人提出异议。6月23日,戊要求甲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份,被甲公司拒绝。 7月31日,甲公司完成对丁公司的吸收合并。但在办理丁公司的注销手续时,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经办人员以丁公司未经清算程序为由,拒绝办理注销手续。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在5月5日的临时股东大会后,甲公司拒绝戊要求其回购所持甲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有法律依据?并说明理由。 (2)中国证监会未批准丙提出的要约收购豁免申请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3)中国证监会不同意丙撤销要约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4)甲公司和丁公司在合并中对债权人的通知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5)戊于6月23日要求甲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6)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经办人员提出乙公司未经清算程序不得办理注销手续的说法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甲、乙、丙三个公司在S市设立A灯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拟定的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甲公司以货币出资10万元,以机器设备出资20万元,乙公司以货币出资10万元,以专利权出资35万元,丙公司以厂房出资25万元,但在公司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人员指出股东出资不符合法律规定,经过更正后公司得以成立。该公司2011年发生如下事项。 (1) 公司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①根据公司产品市场营销业务发展的需要,决定增设市场开发部,并根据总经理A的提名聘任B为市场开发部经理; ②根据总经理A的提名,解聘财务负责人C的职务,聘任监事D兼任财务负责人; (2) 王某为公司董事会的董事,A公司生产的灯具价廉物美,行销市场,在S市的灯具市场占有半壁江山。2011年A公司的灯具产品发生严重滞销,销售额持续下降。经调查,发现王某于2010年与几个朋友合资投资设立B照明器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王某在B公司任常务副总经理,具体负责B公司的生产经营。由于B公司生产的灯具在用料、款式、功能方面与A公司生产的灯具相差无几,挤占A公司的一部分市场份额。于是,A公司董事会作出如下决议: ①要求王某将从B公司所得收入归A公司所有; ②撤销王某A公司董事的职务,增补张某为A公司的董事。 (3) 2011年5月,经检查,发现A公司出资时甲企业出资的机器设备价值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但经过股东会的决议,将甲企业补足出资的义务免除。 [要求]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1.公司成立时拟定的注册资本数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资本限额为多少?
问答题2010年9月,A、B、C、D协商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其中,A、B、D系辞职职工,C系一法人型集体企业,其拟定的合伙协议约定:A以劳务出资、B、D以实物出资,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并由A、D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事务;C以货币出资,对企业债务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但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经过纠正有关问题后,合伙企业得以成立。开业不久,D发现A、B的经营不符合自己的要求,随即提出退伙。在该年11月下旬D撤资退伙的同时,合伙企业又接纳E入伙。该年11月底,在企业财产不足清偿的情况下,合伙企业的债权人甲就11月前发生的债务要求现在的合伙人及退伙人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此,D认为其已退伙,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不再承担责任;入伙人E则认为自己对入伙前发生的债务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2010年12月,E向丙公司借款时,在仅征得A的同意后,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给丙公司。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2010年1月,注册会计师甲、乙、丙三人在北京成立了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性质为特殊的普通合伙。甲、乙、丙在合伙协议中约定:
(1)甲、丙分别以现金300万元和50万元出资,乙以一套房屋出资,作价200万元,作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办公场所;
(2)会计师事务所的盈亏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享有和承担: (3)甲负责执行合伙事务。
2011年2月,乙拟将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A。丙表示同意,甲则对乙拟转让的财产份额主张优先购买权,乙以合伙协议中未约定优先购买权为由予以拒绝。
2011年3月,丙在为B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因重大过失给B公司造成300万元损失。该会计师事务所现有全部财产价值250万元,其中,乙用于出资的房屋变现价值为230万元。该会计师事务所在将全部财产用于赔偿B公司后,要求丙向B公司支付剩余的50万元赔偿金。丙则认为,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对于会计师事务所的亏损按照各自出资比例承担,自己不应对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的债务承担全部责任。乙认为其对此债务只应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而其出资的房屋已经升值,目前变现价值为230万元,故丙应退还其30万元。
2011年5月,因会计师事务所在北京的业务量下降,甲提出将会计师事务所的主要经营地点迁至上海。在合伙人会议上,乙对此表示赞同,丙则反对。甲、乙认为,其二人人数及所持出资额均超过半数,且合伙协议对此无特别约定,于是作出迁址决议。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 [案例]
甲有一块价值10000元的玉石。甲与乙订立了买卖该玉石的合同,约定价金11000元。由于乙没有带钱,甲未将该玉石交付与乙,约定三日后乙到甲的住处付钱取玉石。随后甲又向乙提出,再借用玉石把玩几天,乙表示同意。隔天,知情的丙找到甲,提出愿以12000元购买该玉石,甲同意并当场将玉石交给丙。丙在回家路上遇到债主丁,向丙催要9000元欠款甚急,丙无奈,将玉石交付与丁抵偿债务。后丁将玉石丢失被戊拾得,戊将其转卖给己。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由A、B、C三个股东投资,于2007年3月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150元;由于公司股东人数较少,规模不大决定不设立董事会,由出资最多的B股东担任执行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2009年10月,根据公司的经营需要,甲公司股东会讨论转让公司一套重要的生产设备,对此A股东投反对票,其他两个股东同意。为此A股东在征得其余两个股东同意后将其股权转让给D。
2010年3月,甲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后,经济效益较好,为了扩大生产规模,公司董事会制订了一个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方案,报经公司股东会讨论通过。
2010年8月,甲公司执行董事B以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订立一买卖合同,但该合同的内容超出了甲公司营业执照所确定的经营范围。
2011年年初,甲公司经人推荐与一韩国公司洽商准备在国内共同投资设立一汽车维修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在合营企业意向书中约定:
(1)企业投资总额为400万美元,企业注册资本250万美元;中韩双方各出资1/2,企业损益分配约定中方占60%,韩方占40%。(2)合营企业为非法人企业,中外双方为合伙关系。(3)企业设董事会,为企业最高权力机关,董事长由中方担任,韩方担任副董事长。后因经济环境发生变化,合营企业未能设立。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甲企业(本题下称“甲”)向乙企业(本题下称“乙”)发出传真订货,该传真列明了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供货时间、 交货方式等,并要求乙在10日内报价。乙接受甲发出传真列明的条件并按期报价,亦要求甲在10日内回复;甲按期复电同意其价格,并要求签订书面合同。乙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按甲提出的条件发货,甲收货后未提出异议,亦未付货款。后因市场发生变化,该货物价格下降。甲遂向乙提出,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关系不能成立,故乙应尽快取回货物。乙不同意甲的意见,要求其偿付货款。随后,乙发现甲放弃其对关联企业的到期债权,并向其关联企业无偿转让财产,可能使自己的货款无法得到清偿,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 试述甲传真订货、乙报价、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法律性质。 (2) 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 对甲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何种权利请求,以保护其利益不受侵害?对乙行使该权利的期限,法律有何规定?
问答题A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其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项目之一是“AAA”小区。自2013年9月开始,A公司在多种媒体上发布“AAA”小区的商品房预售广告。商品房的交付按施工进度分为两期,第一期为普通住宅,第二期为商业用房。该广告还详细描述了“AAA”小区内即将建设的休闲场所,并宣称某市级重点小学将进驻小区。
(1)签订了普通住宅预售合同的张某要求预售合同签订后办理预告登记手续。一期工程竣工后,A公司按合同约定向张某交付了房屋。张某办理了房屋登记手续后,将该房屋出租给赵某。
(2)签订了普通住宅预售合同的李某是C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李某先以合伙企业的名义签订了预售合同,其他合伙人认为李某无权对外代表C企业,并拒绝支付预付款。李某又以自己的名义签订了预售合同,交付了部分房款,并提出以该预售房屋作为自己在C合伙企业的出资,增加出资份额,其他合伙人表示同意。一期工程竣工后,李某发现A公司交付的房屋与预售合同不符,自己预订的房屋已经被另行出卖。李某要求A公司按合同约定的全部房款双倍赔偿,被A公司拒绝。
(3)签订了商业用房预售合同的王某以D公司的一张支票为自己支付了预付款,D公司是王某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王某准备以该房屋作价出资,再设立另一家一人有限公司。此后,D公司因经营不善造成资不抵债,债权人要求王某变卖该房屋予以清偿,王某以有限责任公司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为由,拒绝承担债务。
2014年3月,二期工程开始动工后,业主发现原来用于建设休闲场所和某市级重点小学的位置改成了高档公寓,“AAA”小区的业主一致认为A公司违背了预售广告的承诺,要求A公司承担违约责任。A公司拒绝承认违约,理由是:预售广告不具有法律效力,并且预售广告的内容没有写入合同。此后,“AAA”小区的业主采取多种阻止施工的措施,造成二期工程停工。A公司要求施:丁二建设单位强行施工,否则停止支付一期工程款。建设单位表示,如果A公司逾期不支付一期工程款,则采取对应措施,即:申请将该工程拍卖,以拍卖的价款优先清偿一期工程款。建设单位同时向业主表示,希望停止阻止施工,否则已经销售的房屋会连同一起拍卖,即使已经交了全部房款购买一期房屋的业主也会受到损失。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A公司以30万元的价格向B公司订购一台机床。根据合同约定,A公司应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价款。2010年3月1日,A公司签发一张以B公司为收款人、金额为3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银行已经签章),到期日为2010年9月1日。A公司将该汇票交给采购经理甲,拟由其携至B公司交票提货。
甲获取汇票后,利用其私自留存的空白汇票和私刻的A公司和承兑银行的公章及其各自授权代理人的名章,按照A公司所签发汇票的内容进复制。3月20日,甲将其复制的汇票交付B公司,提走机床并占为己有。4月10日,甲将汇票原件交回A公司,声称B公司因机床断货要求解除合同。
3月23日,B公司为向C公司购买原料,将甲交付的汇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
6月1日,C公司因急需现金,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D公司则向c公司支付现金29万元。
7月1日,D公司为支付厂房租金,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E公司对C公司与D公司之间票据转让的具体情况并不知晓。
9月5日,E公司向汇票承兑银行提示付款,被告知:该汇票系伪造票据,原票据已于4月15日由出票人A公司交还该银行并予以作废,该行对此伪造票据不承担票据责任。银行将该汇票退还E公司,并出具了退票理由书。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2000年1月15日,甲出资5万元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本题以下简称A企业)。甲聘请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规定,凡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2月10日,乙未经甲同意,以A企业名义向善意第三人丙购入价值2万元的货物。2000年7月 4日,A企业亏损,不能支付到期的丁的债务,甲决定解散该企业,并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月lo日,人民法院指定戊作为清算人对A企业进行清算。经查,A企业和甲的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如下;①A企业欠缴税款2000元,欠乙工资5000元,欠社会保险费用5000元,欠丁10万元;②A企业的银行存款1万元,实物折价8万元;③甲在B合伙企业出资6万元,占50%的出资额,B合伙企业每年可向合伙人分配利润;④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价值 2万元。 要求: (1)乙于2月10日以A企业名义向丙购买价值2万元货物的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试述A企业的财产清偿顺序。 (3)如何满足丁的债权请求?
问答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1吨药材,乙公司付款100万元。乙公司将药材转卖给丙公司,并约定由甲公司向丙公司交付,丙公司收货后3日内应向乙公司支付价款120万元。
张某以自有汽车为乙公司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约定:“在丙公司不付款时,乙公司有权就出卖该汽车的价款清偿自己的债权。”李某为这笔货款出具担保函:“在丙公司不付款时,由李某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收到药材后未依约向乙公司支付120万元,乙公司要求李某承担保证责任,李某则以乙公司应当首先行使对张某汽车的抵押权为由表示拒绝。
张某见状,便与刘某商议将该汽车赠与刘某。刘某将该汽车作为出资,与钱某设立丁有限责任公司,并办理完出资手续。
丁公司员工方某驾驶该汽车接送公司客人时,为躲避一辆逆行的摩托车,汽车受损,方某自行决定以丁公司名义将该车放在戊公司维修。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2008年3月1日,张、王、李3人共同出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新华服装厂(以下简称新华厂),3人约定平均分享利润、分担亏损。新华厂成立半年后,为了扩大生产规模,决定引进一台加工服装的机械设备,但苦于资金不足,于是9月20日同义利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义利公司)协商,由义利公司购买东风机械设备公司(以下简称东风公司)生产的A型号机器设备后,出租给新华厂。义利公司与新华厂书面约定租期为2年,自收到机器设备时起计算;租金共计24万元,每期满1年支付1次;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新华厂。
9月22日义利公司根据与新华厂的协议,向东风公司购买设备。合同规定9月28日前东风公司交付机器设备,货到后的10日内义利公司付款。9月27日东风公司在发货前听到义利公司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以及新华厂要散伙的传言,因此立即通知义利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停止发货。义利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立即向东风公司表示,事实上公司只是暂时出现资金周转困难,通过调整从银行获得贷款,解决了资金周转困难,经营状况并未发生严重恶化;新华厂也不存在散伙的问题,只是合伙人张某在9月25日提出退伙并办理了结算,又吸收赵某入伙。随后义利公司在5日内向东风公司提供了抵押担保。10月10日东风公司向新华厂发货,新华厂验收合格,10月18日义利公司付清款项。新华厂收到设备后,按照与义利公司订立的租赁合同的约定,在租赁期限满1年时,向义利公司支付了第一年的租金12万元。之后,新华厂发生资金周转困难,于2009年12月向银行贷款20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2010年10月第二年的租赁期间届满,新华厂应向义利公司支付的第二年租金尚欠6万元无力支付,义利公司为此要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2010年12月,新华厂由于经营失误,发生亏损,合伙人决定解散企业。但对已经到期的银行贷款没有偿还。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及有关法律规定,请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开成公司与浩新物资供应公司于2002年5月1日签订了一份原材料供应合同。双方约定:开成公司于5月15日将货款及运输费用共计55万元汇入浩新公司账户,浩新公司见款立即发货。开成公司按约付款,但浩新公司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数量供货,遂与开成公司进行了交涉并达成协议,即浩新公司按现有数量供货,余款退回。5月20日,浩新公司发出价值30万元的材料(含运输费用),并退回货款20万元。开成公司见短缺5万元便与浩新公司交涉。浩新公司的解释是,短缺的5万元系开成公司经办此项业务的业务员甲借走,至今未还。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至法院。经调查,甲曾在签约前以个人名义借去2万元,后又持加盖开成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借去3万元。在法院的调查过程中,发现开成公司曾于半年前为裕和电器厂向前山投资公司贷款40万元提供担保。该电器厂已于两个月前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已发出公告。但前山投资公司并未申报债权。
此外,开成公司为了改制,与大地、清远两企业共同出资创办了一家从事实业的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12月,该公司与乙公司以及美国一家公司磋商拟成立一家合营企业,并按有关法律的规定约定了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并委托实业公司办理报批、登记手续。美国公司按照约定日期将出资额汇入了实业公司账户。三方签订了合同,并办理了登记。后发现,实业公司和乙公司一直未按规定日期缴清出资额,实业公司也未将美国公司的出资额转入合营企业账户。美国公司催缴未果,提出终止合同,要求退还出资额并赔偿损失。但美国公司的出资额已被实业公司挪用。美国公司与其交涉未果遂寻求法院支持。此案结束后,大地、清远企业提出终止实业公司,开成公司不同意,于是在董事会上投票表决,9名董事中有5名同意,公司遂成立清算组。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