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赵某、钱某、孙某、李某拟发起设立北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公司),初步拟订的公司章程包括以下内容:
(1)注册资本2
000万元,其中,赵某、钱某共以货币600万元出资;孙某以实物作价出资,经评估机构评估为800万元;李某以其专利技术出资,作价600万元。因为资金问题,各股东都在成立之时首次出资只缴纳30%,其他部分在5年内缴足。
(2)公司不设董事会,由赵某任执行董事;钱某担任经理;公司不设监事会,由钱某兼任公司的监事。
(3)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1次年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经理应当负责召集和主持。北方公司成立后经营顺利,迅速发展,于2011年6月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2010年一季度发生下列事项:
(1)公司召开董事会,通过以下决议:①根据经理的提名解聘财务负责人。②决定发行公司债券,责成董事钱某准备有关发行文件报送有关部门审批。③增选周某为公司董事,1年前周某曾因挪用公司财产被判刑6个月。
(2)该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201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2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自成立以来没有发生亏损,已提取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8000万元,公司决定2010年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并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A公司与B银行签订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约定:A公司向B银行借款5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0年8月1日至2012年7月31日,以及利息支付等事项。刘某在借款合同保证人一栏签字。A公司将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一并抵押给B银行,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当事人之间未约定担保权实现的顺序。借款期限届满后,A公司因经营不善,亏损严重,无力清偿到期借款。B银行经调查发现:
(1)A公司可供偿债的财产不足100万元;
(2)在借款期间,A公司将一台生产设备以市价40万元出卖给C公司,并已交付;
(3)A公司另有一台生产设备,价值50万元,因操作失误而严重受损,1个月前被送交丁公司修理,但因A公司未交付10万元维修费,该生产设备被丁公司留置。查明情况后,B银行于2012年8月20日要求刘某承担保证责任。刘某主张:借款债权既有保证担保,又有A公司的抵押担保,B银行应先实现抵押权。同日,B银行分别向C公司与丁公司主张,就C公司所购买的生产设备及丁公司所留置的生产设备实现抵押权。丁公司则认为自己有权优先实现留置权。
要求: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北京市甲公司(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和物业管理的经营业务,2015年4月,甲公司经过必要的内部批准程序,决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报送有关文件,报送文件中涉及有关发行公司债券并上市的方案要点如下:
(1)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经过审计后的财务会计资料显示:注册资本为2亿元,资产总额为260000万元,负债总额为80000万元;在负债总额中,没有既往发行债券的记录(最近3年无债务违约或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2012年度至2014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分别为12000万元、16000万元和20000万元。
(2)甲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38000万元,募集资金中的1000万元用于修建职工文体活动中心,其余部分用于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债券年利率为4%,期限为3年。
(3)经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A级。
(4)公司债券拟由乙承销商包销。根据甲公司与乙承销商签订的公司债券包销意向书,公司债券的承销期限为120天,乙承销商在所包销的公司债券中,可以预先购入并留存公司债券2000万元,其余部分向公众发行。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结合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2006年1月1日,A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就一商品楼开发项目与B建筑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该合同约定:(1)由B公司作为总承包商承建该商品楼开发项目,建设工期为3个月;(2)建设工程价款为8000万元,A公司应当在2005年4月1日竣工之日支付全部工程价款;(3)由B公司为该建设工程垫资3000万元,垫资利息为年利率8%(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6%)。 2006年1月10日,经A公司同意,B公司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程转包给C公司。 2006年2月1日,A公司与甲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该合同约定:A公司向甲银行借款 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同时约定将在建的商品楼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A公司与甲银行共同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2006年4月1日,该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并交付给A公司,但A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2006年9月10日,B公司以A公司为被告诉至人民法院,主张对该商品楼拍卖受偿。甲银行因A公司逾期未还借款也于2006年9月15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对A公司的商品楼主张抵押权。 人民法院在调查取证中发现:(1)B公司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超越了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但在2006年4月1日前取得了相应资质等级;(2)A、B公司经备案的中标合同标的额为8000万元,但双方事后另行订立的合同标的额为7000万元;(3)C公司擅自将自己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给D公司;(4)A公司与王某于2006年3月1日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生效条件。3月 10日,王某向A公司交付了全部购房款200万元,A公司亦接受,但双方当事人—直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5)A、B公司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对欠付的工程价款是否支付利息未进行约定。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1)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该建设工程合同的工程价款应当如何结算?并说明理由。 (3)C公司擅自将自己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给D公司的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4)A公司在向B公司支付垫资利息时,其计算标准是多少?并说明理由。 (5)A公司以在建商品楼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6)在B公司与甲银行均要求对该商品楼行使受偿权利的情况下,谁的受偿权利更为优先?并说明理由。 (7)B公司于9月10日对A公司提起诉讼,其优先权是否消灭?并说明理由。 (8)A公司与王某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生效?并说明理山。 (9)B公司在行使优先权时能否对抗买之房人王某?并说明理由。 (10)A公司对欠付B公司的工程价款是否应支付利息?如果需要支付利息,从何日开始计算,其计算的标准如何确定?
问答题甲公司是由自然人乙和自然人丙于2002年8月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4月,甲公司经过必要的内部批准程序,决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报送有关文件,报送文件中涉及有关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上市的方案要点如下: (1) 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甲公司经过审计后的财务会计资料显示:注册资本为5 000万元,资产总额为26 000万元,负债总额为8 000万元;在负债总额中,没有既往发行债券的记录;2003年度至2005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分别为1 200万元、1 600万元和2 000万元。 (2) 甲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8 000万元,募集资金中的1 000万元用于修建职工文体活动中心,其余部分用于生产经营;公司债券年利率为4%,期限为3年。 (3) 公司债券拟由丁承销商包销。根据甲公司与了承销商签订的公司债券包销意向书,公司债券的承销期限为120天,丁承销商在所包销的公司债券中,可以预先购入并留存公司债券2 000万元,其余部分向公众发行。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 甲公司是否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 (2) 甲公司的净资产和可分配利润是否符合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并分别说明理由。 (3) 甲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数额和募集资金用途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如果公司债券发行后上市交易,公司债券的期限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4) 甲公司拟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丁承销商包销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债券的承销期限和包销方式是否符合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问答题2007年4月,甲公司与乙公司协商,由乙公司购买一台甲公司所需的专用设备,提供给甲公司使用,甲公司每年支付30万元租金给乙公司,为期5年, 5年后该设备归甲公司。 乙公司应甲公司的要求,与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由丙公司根据甲公司的特殊要求定制。丙公司按期将设备运到甲公司后,甲公司认为质量不符合要求,遂要求丙公司修理或重作,丙公司要求乙公司付款,遭到了乙公司的拒绝。经三方多次协商后,丙公司同意按甲公司的要求修理该专用设备,甲公司检验合格后出具了验收合格通知书,乙公司遂向丙公司付款。 2008年6月,甲公司经理王某以该设备为抵押,为其妻弟与张某的合同履行做担保。乙公司知道后,向甲公司提出异议,并追讨甲公司欠付的租金,甲公司称公司没钱,要求将该设备退给乙公司,乙公司不允,称该设备是为甲公司专门定做的,即便收回也无法卖出或租出。 2009年2月,甲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张某声称该设备是其合同的抵押物,他享有优先清偿权。甲公司认为该设备属于甲公司所有。乙公司则认为该设备归乙公司所有。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1) 甲、乙、丙三方属于何种法律关系? (2) 甲公司是否有权直接向丙公司主张合同标的?并说明理由。 (3) 甲公司向乙公司主张解除合同的权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4) 甲公司经理王某能否以该设备为其妻弟的合同作抵押担保?并说明理由。 (5) 该设备是否属于破产财产?谁拥有对该设备的所有权?并分别说明理由。
综合题明光商场与祥龙电器公司于2002年3月订立家用电器的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合同的有效期为1年,自合同订立之日起,至2003年2月止,由祥龙公司向明光商场供应该公司生产的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等家电产品,双方就各类家电供应的数量、型号,以及每个月履行的时问、数量和方式等做出了明确的约定,货款总值为500万元,明光商场在每批货物验收后的10日内向祥龙公司付款;为了确保明光商场按时支付货款,双方约定由明光商场向祥龙公司交付50万元的定金;双方还约定本合同自公证之日起生效。为此,双方订立书面合同后,共同到公证机关办理了公证登记。合同订立后,明光商场按照约定将50万元的定金支付给祥龙公司。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履约顺利。但是至2002年9月,由于家电市场销售价格普遍下跌,为此,明光商场向祥龙公司提出降低产品的供应价格,祥龙公司考虑到明光商场订货数量较大,是本公司的大客户之一,为此同意降价,于是双方就供货价格进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重新确定了新的供货价格。
至2003年1月,由于各地商场订货数量较大,致使祥龙公司供货紧张,1个多月一直没有向明光商场供货,明光商场经几次催要祥龙公司仍然没有供货,导致该商场在家电销售的旺季断货,为了不减少该商场的销售损失,明光商场紧急从其他家电公司组织货源,随后向祥龙公司提出解除合同。但是,祥龙公司接到通知后,立即将合同约定的尚未供应的货物发送至明光商场,明光商场接到该批货物后,又立即通知对方自行处理,认为已经与祥龙公司解除了合同,所以拒绝接收。但是,祥龙公司坚持要求明光商场履行合同,按合同约定向祥龙公司支付该批货物的货款。由于明光商场拒绝接收该批货物并拒绝支付货款,为此双方发生纠纷,祥龙公司将明光商场起诉至法院,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支付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明光商场在2001年3月6日因为商场的改造扩建工程,向某建设银行申请贷款3000万元,贷款期限为2年。
由劲松公司提供担保。为此,劲松公司与某建设银行订立书面保证合同,约定劲松公司为明光商场的贷款承担一般保证的担保责任,但双方没有约定保证的期间。贷款期限届满,由于明光商场没有按时向某建设银行还贷,建设银行则于2003年5月要求保证人劲松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劲松公司拒绝。在建设银行多次催要后,明光商场偿还了2500万元,但还有500万元没有清偿。问:
(1)明光商场与祥龙公司变更合同的行为是否有效?祥龙公司要求明光商场继续履行合一同的诉讼主张是否正确?双方的纠纷应如何处理?
(2)某建设银行能否要求劲松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法院受理明光商场的破产申请,某建设银行被中止执行的债权能否要求劲松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某建设银行起诉明光商场,法院依法判决后,某建设银行仍未得到清偿,能否要求劲松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某建设银行如果要求劲松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应当于什么日期之前向法院提起对明光商场的诉讼?
(3)如果建设银行了解到明光商场曾向某写字楼提供了价值500万元办公设备和空调等电器,但该写字楼一直没有向明光商场付款,拖欠至今,由于明光商场在该写字楼享有股份,所以一直也没有向其主张付款。此时,银行尚未得到清偿的500万元债权可通过什么方式清偿?
(4)如果保证人劲松公司被法院受理其破产的申请,法院于2003年6月6日发布公告,某建设银行于2003年6月16日发现该公告,其未得到清偿的500万元贷款应如何在破产程序中进行清偿?假设劲松公司的资产总额为5000万元(变现价值),负债总额为20000万元,其中用该公司房产抵押担保的债权为1000万元,该抵押房产的变现价值为800万元;欠职工工资及劳动保险费500万元,尚未缴纳的税款为300万元。本案的诉讼费用150万元。通过破产分配,某建设银行能够实现的债权有多少?
综合题2005年6月,甲公司将一台价值900万元的机床委托乙仓库保管,双方签订的保管合同约定;保管期限从6月21日至10月20日,保管费用保管期提取机床时一次付清。8月,甲公司急需向丙公司购进一批原材料,因资金紧张,暂时无法付款。经 丙公司同意,甲公司以机床做抵押,购买人丙公司原料。双方约定:至12月8日,如甲公司不能偿付全部原材料款,丙公司有权将机床变卖,以其价款抵偿原材料款。10月10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转让机床合同(甲公司已通知丙公司转让机床的情况,同时也已向丁公司说明该机床已抵押的事实),双方约定:甲公司将该机床作价860万元卖给丁公司,甲公司于10月31日前交货,丁公司在收货后10内付清货款。10月下旬,甲公司发现丁公司经营状况恶化(有证据证明),于是通知丁公司终止交货并要求丁公司提供担保,丁公司没有给予任何答复。11月上旬,甲公司发现丁公司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于是向丁公司提出解除合同。丁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12月1日,甲公司与A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该合同约定:由A公司为甲公司制作建筑材料1万件,原材料由甲公司提供,加工承揽报酬总额为150万元,违约金为报酬总额的10%;甲公司应在12月5日前向A公司交付原材料,A公司应在12月25日前完成加工制作并交货,甲公司应在收到A公司交付的建筑材料后3日内付清相应款项。12月5日,甲公司如约交付了原材料,在未经甲公司同意的情况下,A公司将该材料直接交给C加工厂,要求C加工厂完成加工任务,C由于生产条件原因.无法完成加工。A公司在12月10日发生重组,负责加工的生产部门分立为B公司。12月25,El,A公司和B公司均没有完成加工制作任务.甲公司为此损失50万元,遂在数日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增加违约金并支付,继续履行加工承揽合同,同时要求B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如果甲公司到期不支付机床保管费,乙仓库可以行使什么权利?
(2)甲公司向丁公司转让已抵押的机床,甲、丁订立的转让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甲公司能否中止履行与丁公司订立的转让机床合同?为什么?
(4)甲公司能否解除与丁公司订立的转让机床合同?为什么?
(5)甲公司可否向B公司主张加工承揽合同的权利?为什么?
(6)A公司将加工任务交给C加工厂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7)甲公司是否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为什么?(8)甲公司向A公司要求增加违约金的要求是否成立?为什么?
综合题某市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食品公司”),欲上一条新式食品生产线,急需一台关键设备,便与某食品机械研究所(以下简称为“机械研究所”)签订了一份新式食品料理机的研制开发合同。合同约定:由食品公司提供有关技术参数和原始资料,并支付实验开发所需经费和报酬100万元;机械研究所应于8个月内完成研制,提交料理机及有关技术资料,并保证达到约定的技术指标,而且应负责安装、调试直至顺利投产。
合同订立后,机械研究所将该项研制开发工作交给本所高级工程师张某完成。张某经过近8个月时间的刻苦攻关,终于完成研制任务。经生产检验,大部分技术指标超过了同类进口机械的水平,使食品公司因此获得比较高的经济效益。但是,不久食品公司发现机械研究所的工程师张某将此项研究成果向国家专利机关申请了专利,于是食品公司将此事通知机械研究所,要求张某撤回专利申请,认为该项技术成果是食品公司委托机械研究所开发完成的,食品公司提供了资金支持,其专利申请权应归食品公司所有。
但是机械研究所得知此事后,对食品公司的要求表示反对,同时认为该项研究成果申请专利的权利应当由本所享有,并告知张某撤回申请。但是,张某认为此项技术虽然是单位交给自己完成的,可是为了完成这项工作自己占用了大量的业余时间,倾注了全部的心血,单位只是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支持,对此张某愿意将花费的单位资金付给机械研究所,坚持不肯放弃专利申请权。在三方对该项技术成果的专利申请权争执不休的情况下,机械研究所在向律师咨询后,向国家专利局申请撤销张某的专利申请,并依法获准了该专利。但是,机械研究所获得上述技术专利后,发现食品研究所仍然在使用该项技术,于是要求食品公司与其订立该项专利技术的使用许可合同,并向机械研究所交付使用费用。食品公司认为当初双方有技术开发的委托合同,既然已经向机械研究所提供了开发资金并支付了报酬,当然有权使用,无须征得机械研究所的许可,更无须向其支付使用费。在此情形下,机械研究所遂将食品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使用该项技术,认定食品公司的行为构成专利侵权行为,并向机械研究所支付侵权行为所应支付的赔偿金。问:
(1)该新式食品料理机是否具备申请专利的条件?申请专利的权利归谁所有?请说明理由。
(2)张某的专利申请被驳回后,如果对该决定不服的,应当如何解决?机械研究所获得该项专利后,如果食品公司或者张某对机械研究所获得的专利有异议应如何解决?
(3)食品公司未经机械研究所同意使用该项专利技术是否构成侵权?机械研究所的起诉理由是否正确?
(4)如果机械研究所转让该项专利,食品公司是否具有优先受让权?为什么?
综合题李某退休后个人出资开办丁一家超市,生意兴隆。另有某食品加工厂由甲乙丙三人合伙建立。因为李某的超市经常从加工厂进货,于是李某与该食品加工厂合伙人协商入伙,加工厂告之李某该厂尚有未到期的银行贷款6万元没有清偿,但李某认为该厂有发展前景,还是决定入伙。李某与加工厂的合伙人甲乙丙订立了书面入伙协议,决定以现金出资1万元,并且加工厂同意按批发价的8折向李某的超市供应各类食品。李某入伙后三个月,加工厂的银行贷款到期,由于加工厂无力偿还全部贷款,于是李某与加工厂的其他合伙人甲乙丙一同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银行承担了清偿责任,其中李某按照约定承担了l万元的份额。但是由于李某一直未向加工厂履行出资义务,加工厂的另外三个合伙人甲乙丙决定将李某除名,三人商议后,即派甲到李某的超市告之该决定。李某对此决定不同意,认为自己已经替合伙企业承担了l万元的责任,正好与出资相抵。但是甲乙丙三人认为对此没有商量的余地,并且向李某供应的食品的价格也只按批发价,不能再给折扣优惠。李某感到十分气愤,后因心脏病发作导致死亡。李某死后,李某的儿子继承了超市继续经营。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李某的入伙是否符合入伙条件?并说明理由。李某提出用偿债的1万元与其出资相抵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2)甲乙丙对李某的除名决定是否有合法根据?李某的退伙是否已经发生?并说明理由。如果李某对退伙的协议有异议应该如何处理?
(3)李某的儿子是否有权继承某超市?
(4)李某的儿子能否继承其父在加工厂合伙人的身份?请说明理由。
综合题2005年1月1日,A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A公司)就一商品楼开发项目与B建筑公司(下称B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该合同约定:(1)由B公司作为总承包商承建该商品楼开发项目,建设工期为3个月;(2)建设工程价款为8000万元,A公司应当在2005年4月1日竣工之日支付全部工程价款;(3)由B公司为该建设工程垫资3000万元,垫资利息为年利率8%(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6%)。2005年1月10日,经A公司同意,B公司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转包给c公司。2005年2月1日,A公司与甲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该合同约定:A公司向甲银行借款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同时约定将在建的商品楼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A公司与甲银行共同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2005年4月1日,该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并交付给A公司,但A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2005年9月10日,B公司以A公司为被告诉至人民法院,主张对该商品楼拍卖受偿。甲银行因A公司逾期未还借款也于2005年9月15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对A公司的商品楼主张抵押权。人民法院在调查取证中发现:
(1)B公司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超越了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但在2005年4月1日前取得了相应资质等级;
(2)A、B公司经备案的中标合同标的额为8000万元,但双方事后另行订立的合同标的额为’7000万元;
(3)c公擅自将自己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给D公司;
(4)A公司与王某于2005年3月1日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生效条件。3月10日,王某向A公司交付了全部购房款200万元,A公司亦接受,但双方当事人一直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5)A、B公司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对欠付的工程价款是否支付利息未进行约定。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1)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该建设工程合同的工程价款应当如何结算?并说明理由。
(3)C公司擅自将自己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给D公司的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4)A公司在向B公司支付垫资利息时,其计算标准是多少?并说明理由。
(5)A公司以在建商品楼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6)在B公司与甲银行均要求对该商品楼行使受偿权利的情况下,谁的受偿权利更为优先?并说明理由。
(7)B公司于9月10日对A公司提起诉讼,其优先权是否消灭?并说明理由。
(8)A公司与王某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生效?并说明理由。
(9)B公司在行使优先权时能否对抗买房人王某?并说明理由。
(10)A公司对欠付B公司的工程价款是否应支付利息?如果需要支付利息,从何日开始计算,其计算标准如何确定?
综合题公民张某于2000年4月完成了一项“水变油”的方法发明,5月利用A企业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对该方法进行了验证和测试,并向A企业支付了100万元的测试费用。在测试过程中,A企业的职工王某窃取了张某的技术秘密后,于2000年6月将该技术秘密转让给李某,李某不知道王某的技术秘密系窃取所得,并向王某支付了200万元的转让费。张某得知李某使用自己的技术秘密后,要求李某向其支付合理的使用费、承担保密义务,李某向张某支付使用费后,张某要求李某停止使用该技术秘密。2001年12月,张某将该项技术的专利申请权以3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甲公司,2002年1月1日,甲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发明专利的书面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初步审查认为该方法发明符合专利法的规定要求,于2003年7月1日即行公布。2004年10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甲公司的请求,对该方法发明进行实质审查后,于2005年1月1日作出授予甲公司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并于同日予以登记和公告。2005年4月,甲公司对乙公司、丙公司、丁公司分别提起专利侵权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以下情况:
(1)乙公司于2004一年1月1日开始,多次使用甲公司的该项方法发明。2004年12月15日甲公司得知后要求乙公司支付使用费时,遭到乙公司的拒绝。
(2)2005年4月1日,甲公司得知丙公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于2005年2月1日在与某公司的买卖合同中使用甲公司的专利号,非法获利20万元。
(3)丁公司在2002年1月1日前已经使用相同的方法,甲公司于2005年1月1日取得发明专利权后,丁公司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方法。2005年6月1日,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丙公司的侵权行为成立。丙公司于2005年6月10日向甲公司支付了赔偿金20万元。2005年8月1日,甲公司的发明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无效,于是丙公司向甲公司要求退还20万元的专利侵权赔偿金。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张某的发明是否属于A企业的职务发明?并说明理由。
(2)张某要求李某停止使用该技术秘密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甲公司的发明专利权自何日起生效?其20年的保护期限从何日起计算?
(4)指出甲公司对乙公司提起诉讼的具体诉讼时效期间,并说明理由。
(5)指出甲公司对丙公司提起诉讼的具体诉讼时效期间,并说明理由。
(6)丙公司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的违法行为?丙公司及直接责任人员应承担何种刑事责任
(7)在甲公司对丙公司的专利侵权诉讼中,举证责任在甲公司还是丙公司?并说明理由。
(8)丁公司的行为是否属于专利侵权?并说明理由。
(9)丙公司向甲公司要求退还20万元的专利侵权赔偿金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综合题2004年3月,美国维斯特公司与中国天元公司订立合同,约定 维斯特公司以现金、机器设备和专有技术作价800万美元出资,天元公司以现金、场地使用权、厂房作价200万美元出资,在中国上海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其中:
(1)维斯特公司由合营企业提供担保向银行贷款20万美元缴付了出资;天元公司则由其母公司提供担保向银行贷款也缴付了出资。
(2)作为维斯特公司出资的机器设备中,有价值300万美元的机器是中国能够生产,而且中国生产的同类机器价格也较低,技术性能和供应时间能够满足需要。
(3)合同规定,作为维斯特公司的首期出资额,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1个月内缴付130万美元现金,其余部分将在第一次缴付出资后的3年内全部缴清。
(4)合资企业的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维斯特公司委派3名,天元公司委派2名。合资企业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维斯特公司委派,总经理由天元公司委派。该合同经审批机关提出修改意见并修改后,合资企业顺利成立,2005年5月,美国维斯特公司因受该国市场影响而发生经营困难,遂向天元公司提出将其在合资企业所持股份转让给美国的其他公司,天元公司已表示同意。要求:
(1)维斯特公司的投资比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维斯特公司和天元公司的现金出资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维斯特公司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4)维斯特公司第一期出资期限和出资的总期限是否符合规定?_并说明理由
(5)合资企业的董事会人数设置和董事长、副董事长委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6)如果维斯特公司将在合资企业所持股份转让给美国的其他公司,应履行何种法律手续?
综合题某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发布了拟将80%的国有产权转让的公告,产权公告期为10日。相关各方为实施该收购事宜进行的相关工作如下:
(1)甲公司的产权转让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并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甲公司的职工安置方案应当报职工代表大会备案。
(2)国有产权转让事项经审批后,由甲企业组织清产核资,并根据清产核资结果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全面审计,包括对甲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离任审计。
(3)为了减小招标、投标的工作量,产权交易机构事先规定受让方登记数量不得超过5家。
(4)甲企业经产权交易机构委托,对意向收购方进行登记管理,在对包括以乙公司在内的5家意向收购方进行登记后,将相关资料交付给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资格审查。产权交易机构在对意向收购方进行资格审查后,发现只有乙公司1家符合条件,即通知甲企业与乙公司可以以协议方式转让出资额。
(5)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委托A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经核准或者备案后,按照评估结果的80%确定实际交易价格。甲乙公司签订产权转让合同生效时间为2005年2月1日。
(6)乙公司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合同约定首期付款在3月1日前支付并不得低于总价款的20%;
(7)本次产权转让完成后,甲公司首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然后向原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动产权登记。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产权转让的审批。以及职工安置方案的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2)由甲公司组织清产核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产权转让公告以及登记过程中有哪些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4)甲乙公司之间采用协议方式转让出资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5)按照评估结果的80%确定实际交易价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6)如果A资产评估事务所因过失出具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根据规定,A资产评估事务所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7)乙公司分期付款的支付期限及首付比例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8)如果甲公司故意隐匿应当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甲公司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9)甲公司办理产权变动登记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综合题甲保健机械厂生产了一种新产品“按摩靠垫”并于1990年3月向国家专利局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为“91216311”。国家专利局于1991年1月授予专利权。1991年12月该厂将该专利使用权转让给一家医疗器械公司,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了登记后收取转让费10万元。该公司未及生产,就于1992年1月在市场上发现了与该专利产品相近、功能相同的“按摩靠垫”。经查,该种靠垫是南方乙保健器械厂生产的。于是,甲厂就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要求制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南方乙保健器械厂获知后,提出它们生产的产品虽然和甲厂生产的产品相似,但这是该厂于1988年最早研制出来并投入生产的。同时提出,甲厂的产品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对新颖性的要求,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宣告无效。专利行政部门经过调查,查明:南方乙保健器械厂所述该产品是它们厂最早研制并生产的无法证实,其生产的“按摩靠垫”是在1991年10月投人生产的,在其生产的“按摩靠垫”标明的专利号为“91216311”,乙厂共生产该种产品5000套,获利50万元。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南方乙保健器械厂如果所述属实,其能否申请专利行政部门宣告甲厂的专利无效?理由是什么?
(2)南方乙保健器械厂如果所述属实,而专利复审委员会驳回其申请,如果不服的话应当如何处理?
(3)如果甲厂的专利被宣告无效,某医疗器械公司能否要求甲厂返还专利转让费?
(4)甲厂专利权的有效期是几年?
(5)本案中,甲厂如何维护其合法权益?
(6)甲厂可以获得的赔偿数额应当如何确定?
综合题2005年6月,美国A公司拟协议购买B国有企业的部分股权投资设立C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C公司”)。A公司与B企业协商后达成的有关改组要点如下:
(1)A公司协议购买B企业450万美元的股权,再以50万美元现金和价值130万美元的设备追加投资于c公司,B企业则以其余股权投资设立C公司,改组后C公司的注册资本为960万美元,投资总额拟为2500万美元。
(2)A公司向B企业支付的150万美元股权转让款,自C公司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第3个月支付75万美元,余款在第11个月支付;其追加投资的增资款自C公司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5个月内一次缴清。
(3)B企业改组前拥有350万元人民币的债权和460万元人民币的债务。
(4)C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以股东会为权力机构;董事会为执行机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B企业委派的中方人员担任,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由A公司委派的美方人员担任;监事会为公司内部的监督机构。要求:按照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c公司的投资总额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A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出资以及追加增资部分的出资期限是否符合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3)B企业的改组事项是否需要通知债权人并公告?改组前的债权债务应由谁享有和承担?并分别说明理由。
(4)C公司的组织机构是否符合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综合题某药业公司与某研究所协议成立某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生物工程公司”)。协议内容为:
(1)药业公司以货币300万元出资,及500万元实物出资,共计800万元。研究所以某系列口服液的技术出资,该技术作价200万元(有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证明)。注册资本分两期缴付,首期缴纳400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付其余的出资。
(2)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1000万元,双方出资比例为4:1。
(3)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分别由双方按出资比例选派。董事长由药业公司推荐,公司的经理、财务总管等高级职员由董事长任命。
(4)双方按4:1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支付设立费用,分担风险。之后,双方按4:l的比例组成5人筹备组,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章程部分内容如下:
(1)董事长以股东双方达成的协议产生,经理、财务总管等高级职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等内容。
(2)对外提供担保的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由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担保金额超过300万元的,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但公司为本公司的股东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决议。
(3)双方按照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生物工程公司于2006年4月登记成立,由于筹备组成员田某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工作成绩突出,于是双方推举的董事选举田某作公司董事长。田某聘任了正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一些管理人员。药业公司方面的某一董事A称,有证据证明田某原是研究所下属公司的承包人,承包期间因贪污行为曾受到刑事处罚,2000年3月刑满释放,一年前向朋友借钱5万元炒股,被深度套牢,借款仍未还清。据上述两个理由,认为田某无权作董事长。药业公司方面另一些董事怀疑公司账目有假,有3人退出董事会,于是生物工程公司的股东药业公司方面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重新选举公司董事。于是,生物工程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于2006年5月20日发出通知,定于6月1日召开公司的临时股东会。鉴于公司原董事长田某的问题,公司认为其不适合再担任公司的董事长,故公司的副董事长(系药业公司的人员)主持了本次临时股东会。生物工程公司的监事会根据职工举报,调查核实该公司的经理曾经擅自利用公司财产为其朋友开办的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100万元。为了感谢该经理,其朋友任命该经理在自己的公司担任董事,在该公司领取报酬。该公司从事建筑装饰业务。又查明,某研究所研制的某系列口服液技术是委托某大学教授张某完成的。2005年3月,某研究所与张某就技术订立协议约定。张某负责完成研究所交给的科研任务,研究所为其科研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包括实验室、资金等投人)和人员支持。张某确保在半年内完成该科研项目;项目经验收后,研究所一次性支付张某20万元报酬。但双方对于该科研项目申请专利的权利未作约定。2005年9月,张某如期完成该口服液技术,并交付研究所验收通过。张某随即获得报酬人民币20万元。后张某于2006年1月,就该口服液技术正式向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专利申请。生物工程公司成立后,于2006年5月也就该口服液技术向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专利申请,但被驳回申请。于是生物工程公司即向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复议,理由是第一,张某不具有申请专利的资格,因为张某是接受某研究所的任务完成的发明创造,应当属于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某研究所,现某研究所作为生物工程公司的股东之一,以该口服液技术出资,所以申请专利的权利转移至生物工程公司;第二,该口服液技术生物工程公司已经于成立之日起正式投产,有其使用在先的证明。要求:根据上述事实,请分别回答如下问题:
(1)药业公司与研究所的协议中,有关出资方式、比例、期限是否合法?分别说明理由。
(2)生物工程公司的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关于董事长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办法规定不同,你认为哪个正确?为什么?生物工程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是否合法?请分别说明理由。
(3)药业公司董事A,认为田某不具有作董事长的资格的说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
(4)生物工程公司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退出董事会的成员,在新的董事产生之前,是否应继续履行董事职务?如果股东认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或决议内容违法,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5)生物工程公司经理的担保行为以及兼职行为是否合法?说明理由。如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对其行为应如何处理?
(6)生物工程公司申请复议的理由是否正确?为什么?
(7)如果张某获得了该口服液技术的专利权,生物工程公司能否继续使用该技术?某研究所还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综合题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货物,合同规定货物不含增值税买价500万元,增值税85万元。乙公司按期供应货物后.甲公司选择了以下几种付款方式;并由此引出系列矛盾:
(1)甲公司开f1J面值180万元的转账支票,注明出票日期为2005年3月11日,并在支票备注栏注明“3月25日付款”字样。收款人名称授权乙公司补充。并由A公司在支票上注明“保证”字样和A公司的签章。乙公司收到支票后,义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B公司,背书人签章,被背书人名称等记载事项齐全。B公司于3月25日向银行提示付款,开户银行作退票处理,拒绝付款。B公司认为银行退票理由不充分,本人是在注明的付款日提示付款的,银行应赔偿损失;同时,B向所有前手发出追索通知,要求甲、乙、A承担票据责任。①甲认为.本公司出纳是在酒醉的情况下开出的转账支票,并由财务科科长加盖预留银行的印章,当时出纳的行为无效,故该票据行为无效。②A认为由于票据行为无效,故自己的保证行为也无效,不承担保证行为。③乙认为持票人B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才提示付款,被银行拒付后,丧失了对乙公司追索权,因此,乙不承担责任。
(2)甲公司申请开户银行的同意,于2005年3月12日开出面值5万元的银行本票,并在银行本票中注明若甲公司在银行的存款不足5万元时,银行有权拒绝付款。乙公司收到本票后,义用该票据为自己所欠C公司的5万元货款设定质押担保,并在本票上注明“质押”字样。但由于当时乙公司管印章的人不在,乙公司未在该票据上签章。收款期满后,乙公司未能偿还所欠C公司的款项,C公司认为自己已经合法取得票据权利,向银行提示付款,银行予以拒绝。
(3)剩余400万元货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甲公司申请,开户银行于2005年3月10日出票,3个月到期的面值4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只注明“汇票”字样,而未具体为“银行承兑汇票”,并由D、E二人单独签订书面担保合同,提供保证。乙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有乙公司的签章,但未注明被背书人名称,丙公司取得票据后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补充记载自己的名称后,又背书转让给丁公司。2005年3月29日,丁公司向银行提示承兑,银行在汇票正面注明“若甲公司在银行账户的存款充足则到期后全部支付”字样,并加盖银行印章。①丁公司拿回银行退回的承兑的汇票后义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刘某个人,此时票面金额被丁公司改为500万元,刘某又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李某,委托李某代为收款,并注明“委托收款”字样。李某到期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拒绝。②李某向丙公司行使追索权,丙公司以票据变造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③李某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乙公司认为当初背书转让时,被背书人名称事由丙公司自己补记的,行为无效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④李某要求保证人承担票据责任,D、E二人予以拒绝。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1)所述内容,分析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①B公司3月25日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拒绝支付转账支票款项,是否合法?②甲公司认为出纳开出转账支票的行为无效,故票据无效是否成立?③A拒绝承担支票保证责任,理由是否成立?④乙公司拒绝承担支票的责任,理由是否成立?
(2)根据本题要点所述内容,分析回答下列问题①银行拒绝向c公司支付本票款项,行为是否合法?②乙公司的本票出质行为是否有效?(3)根据本题要点(3)所述内容,分析回答下列问题①银行开出汇票时,只注明“汇票”字样,该票据是否有效?②D、E二人是否应承担票据保证责任?③丁公司的票据背书转让行为是否有效?④乙、丙拒绝承担责任,理由是否成立?
综合题2005年10月,甲融资租赁公司(下称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融资租赁合同。该合同约定:甲公司按乙公司要求,从国外购进一套玻璃生产线设备租赁给乙公司使用;租赁期限10年,从设备交付时起算;年租金-400万元(每季支付1 O( )万元),从设备交付时起算;租期届满后,租赁设备归乙公司所有。为了保证乙公司履行融资租赁合同规定的义务,丙公司所属的职能部门A在征得丙公司的口头同意后,与甲公司订立保证合同,约定在乙公司不履行融资租赁合同规定的义务时,由丙公司的职能部门承担保证责任,甲公司订立合同时,知道A是丙公司的职能部门。甲公司依约将采购的设备交付给乙公司使用;乙公司依约开始向甲公司支付租金。合同履行期间,甲公司获悉:乙公司在融资租赁合同洽谈期间所提交的会计报表严重不实;隐瞒了逾期未还银行目=额贷款的事实。甲公司随即与乙公司协商,并达成了进一步加强担保责任的协议,即:乙公司将其所有的一栋厂房作抵押,作为其履行融资租赁合同项下 义务的担保。为此,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书面抵押合同,乙公司将用于抵押的厂房的所有证书交由甲公司收存。尽管如此,乙公司还是继续停止向甲公司支付租金。经甲公司多次催告,乙公司一直未支付租金。甲公司调查的情况显示:乙公司实际已处于资不抵债的境地。合同履行期问,承租物经过一段时期的维修,乙公司认为,既然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那么相应维修费应该由甲公司承担。要求:根据本题所述内详.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在乙公司停止支付租金后,可否以乙公司存在欺诈行为为由撤销融资租赁合同?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是否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并说明理由。
(3)A职能部门和丙公司是否应当向甲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甲公司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并说明理由。
(4)如果乙公司破产,乙公司用于抵押的厂房是否属于破产财产?并说明理由。
(5)如果乙公司破产,乙公司向甲公司租赁的设备是否属于破产财产?并说明理由。
(6)乙公司认为维修费应该由甲公司承担的观点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综合题甲、乙、丙三家企业拟发起设立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股份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甲出资2000万元,货币出资500万元,设备出资1500万元;乙出资500万元,货币出资200万元,厂房出资300万元;丙出资.500万元,货币出资250万元,专利技术出资250万元。以上出资准备分两年缴纳,首期缴纳出资2000万元。
A股份公司成立后,拟增发新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向甲、乙、丙三位发起人配售500万股,其余的4500万股向累计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公司股东大会讨论通过了该发行方案,公告了本次股份发行的招股说明书,表明本次新股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公司的技术改造。公司依法向证监会报送了包括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在内的有关文件。A股份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提案,拟发行3年期公司债券5000万元,建造公司职工文化活动场所等项目。
于是,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于5月18日发出通知,定于6月10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发行公司债券的事宜。但是,该方案未得到股东大会的同意。5月31日,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向董事会提交了临时提案,请股东大会就该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50%的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讨论。董事会于当天收到该提案后,于第二天通知其他股东。该提案在6月10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上一并进行讨论,但同样遭到了其他股东的质疑。A股份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王某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成员共7人。A股份公司经1/3以上的董事提议召开公司临时董事会,要求撤销王某的董事长职务,有4位董事出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其中3位董事表示同意撤销王某的董事长职务,同时任命副董事长张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秘书,于会议决议做出后的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董事会秘书于决议做出后的第10天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了变更登记。但是,有公司股东认为董事会的决议无效,自决议做出后的第30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董事会的决议。根据以上事实,请分别回答下列问题:一
(1)A股份公司的发起人人数、出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A股份公司没有成立,在设立过程中,由于购买办公及通讯设备,与乙公司订立买卖合同,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价值50万元的设备交付给A股份公司的筹办人,但其一直未向乙公司支付货款,则该货款应由谁承担付款责任?以上问题请说明理由。
(2)A股份公司的股票发行是否属于公开发行?其股票发行成功后,是否具备上市条件?A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能否发生转让?除已知的A股份公司向证监会报送的材料外,还应当报送哪些材料?如果A股份公司改变了招股说明书所列募集资金的用途,是否应经证监会审批?以上问题请分别说明理由。
(3)A股份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为什么没有得到股东大会的同意?如果股东大会同意该方案应以何种表决方式通过?该公司的净资产至少有多少?以上问题请分别说明理由。
(4)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情形、时间、会议通知的时间以及部分股东向董事会提交临时提案的做法是否合法?部分股东提交的临时提案的内容为什么遭到其他股东的质疑?以上问题请分别说明理由。
(5)A股份公司临时董事会的召开是否合法?对公司董事长的撤换决议是否合法?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具有合法依据?如果法院依法撤销该董事会撤换董事长的决议,公司应当如何纠正错误的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