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甲企业拥有三幢房产,分别为厂房A、厂房B和一幢办公楼,其中,厂房A为与乙企业和丙企业共同共有。2021年有关甲企业房产的事项如下: (1)乙企业准备将厂房A进行内部装修,添置新的附属设施,经查,甲、乙、丙三家企业事先均没有约定处理方式,乙企业与甲企业和丙企业交涉后,甲企业表示同意;但是丙企业认为现有厂房已经可以完全满足三个企业生产的需要,不用再浪费资金进行装修和加装设施。 (2)2021年2月,甲企业曾为添置一套新的生产设备而向工商银行贷款1000万元,同时向建设银行贷款500万元,均以厂房B提供抵押,该厂房评估价值为2000万元。甲企业与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分别于2021年2月10日和2月11日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后于2月14日向房产管理部门同时办理了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的抵押物登记手续。2021年12月,两项贷款同时到期,甲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欠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分别为1075万元和537万元,经协商,将甲企业的厂房B变卖,所得价款为1300万元。 (3)2021年2月1日,甲企业为弥补流动资金不足,向中国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借款期限为6个月。由于资金使用量不确定,以办公楼提供最高额抵押,办公楼评估价值800万元。双方约定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500万元,债权确定时间为6月1日。此后,甲企业借入的贷款情况如下: ①3月1日借入100万元; ②4月12日借入200万元; ③5月10日借入360万元。 6月1日时,甲企业只清偿了3月1日借入的100万元,剩余贷款本金及利息578万元无法清偿。经与中国银行协商将甲企业的办公楼拍卖用于清偿,拍卖价款为900万元。中国银行要求以全部的欠款578万元优先获得清偿。 2021年3月1日,甲企业与某加工厂签订委托加工合同,甲企业提供原材料,加工厂为其提供热处理加工。该厂加工完成后发现A企业急需一批与其所加工材料相同的原料,于是将甲企业的原材料以市场价格转让给了A企业。A企业不知该原材料是甲企业委托加工厂加工的,购回后立即投入了生产。甲企业得知情况后要求A企业立即返还剩余的材料并给予其赔偿,双方发生了纠纷。 根据以上情况并结合《物权法》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案例分析题2015年3月5日,田某、蔡某、王某、陈某投资设立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其中田某、陈某分别以现金100万元出资,蔡某以自己的一套房屋作价200万元出资,王某以其知识产权作价50万元出资。同时公司章程规定,田某、蔡某、王某、陈某按照1:1:1:1的比例平均分配利润。 4月1日,蔡某即将其房屋交付给公司使用,但是一直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7月1日,公司债权人姚某向人民法院主张认定蔡某未履行出资义务,同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月1日,A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同时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妻弟万某为公司独立董事。 10月1日,A公司为开拓市场,决定增加注册资本100万元,在股东大会上,股东王某投了反对票,同时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其所持的全部10%的股份,遭到公司拒绝。 11月20日,王某拟退出公司,将所持有的股份全部转让给第三人薛某。 要求: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问题。
案例分析题2004年2月,A公司和B公司共同投资设立西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电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A公司持有30%的股权,B公司持有70%的股权。2005年3月,A公司分别向C公司和D公司转让了占西电公司10%的股权。 2006年3月,西电公司的注册资本增至5000万元,其中:原股东以资本公积及未分配利润按照出资比例转增股本;新股东E公司注资6000万元,持有西电公司20%的股权。 2008年3月,西电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拆股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同时聘请F证券公司,G律师事务所和H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提供相关服务。 2009年4月,F证券公司作为保荐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西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材料。在预审过程中,预审员提出的反馈意见之一是:请说明西电公司作为股份公司成立不足3年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依据。 2009年7月,中国证监会核准西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8月21日,西电公司成功完成股票公开发行,募集资金3亿元,并于8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上市。 2010年6月2日,西电公司发布公告称:2005年5月,公司大股东B公司已将其所持本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公司董事长张某,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张某已向B公司支付了股权转让款,但未办理股权过户登记手续;2010年6月1日,B公司已正式将上述股权过户登记至张某名下。 2010年7月16日,中国证监会宣布:经调查,B公司实际是从2005年5月开始至办理股权过户登记日一直代张某持有西电公司股份,西电公司和张某隐瞒了该事实,构成了虚假陈述。对西电公司处以罚款50万元,对张某处以罚款30万元。 李某在西电公司股票上市日购买了该公司的股票1万股,于2010年5月31日全部卖出,亏损5000元;赵某于2010年5月31日买入西电公司股票2万股,于7月13日卖出,亏损3万元。李某和赵某于2010年8月2日分别向法院提起证券民事赔偿诉讼,要求西电公司、F证券公司、G律师事务所、董事长张某和独立董事钱某赔偿其因违法行为遭受的投资损失。 经查:F证券公司和G律师事务所在核查西电公司股权事项时,认真调阅了公司股东名册、工商登记等资料,均未发现B公司向张某转让西电公司股权和B公司代张某持有西电公司股份的事实,也未从西电公司和张某以及其他方面获悉该事实。钱某自2009年12月起一直担任西电公司独立董事,在2010年6月2日西电公司公告前,其对B公司和张某之间的股权转让事项并不知情。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案例分析题2013年1月8日,A以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1月2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指定了管理人,并发出公告,要求甲公司的所有债权人在5月21日之前申报债权。在申报债权到期日前,A申报到期债权1000万元,其中:欠债800万元,破产申请受理前的利息200万元;B申报到期债权1000万元,该债权附有乙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C申请债权50万元,该债权在一年后到期;D申报债权1200万元,该债权附有在甲公司一栋楼房上设定的抵押权。在6月1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和其他债权人认为:A的债权应当只计本金800万元,不计利息200万元;B的债权不应当申报,而应当由连带保证人承担;C的债权未到期,不能确认;D的债权有抵押担保,无需申报确认。 6月10日,甲公司的控股股东E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甲公司进行破产重整。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该重整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甲公司重整。随后,D要求拍卖抵押楼房以清偿自己的债权,被甲公司拒绝。重整期间,经甲公司申请,人民法院批准,甲公司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公司财产和营业事务。6月30日,甲公司为维持营业正常进行,以其所有的另一栋楼房设定抵押向银行借贷1000万元。 10月10日,甲公司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该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1)一般债权人的债权偿还60%,并且分两年支付;(2)公司股东将其拥有的50%的股份按照债权比例分配给一般债权人作为补偿;(3)抵押担保债权人的债权在两年后可以得到本金的全额支付;(4)自破产申请受理开始,所有债权停止计算利息。债权人会议对上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分组表决。除担保债权人组外,各类债权人组和出资人组都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甲公司在与担保债权人组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申请人民法院批准了重整计划草案。 2014年5月,甲公司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30%的支付比例清偿第一笔债务之后,发现公司现金严重不足,重整计划无法继续执行。经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债务人破产。甲公司请求一般债权人返还已经支付的30%的清偿款。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案例分析题某年3月1日,甲公司就自己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于3月10日裁定受理该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对该公司的财产进行了清理,有关清理情况如下。 (1)甲公司资产总额为5600万元(变现价值)。其中全部厂房变现价值3200万元,办公楼变现价值为650万元;全部机器设备变现价值820万元。 (2)负债总额为11000万元。其中 ①流动负债的情况为:应付职工工资180万元,未交税金220万元;以甲公司全部厂房作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贷款500万元;以机器设备作抵押,向中国建设银行贷款420万元。 ②应付账款包括: 第一,应付乙公司到期货款380万元。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甲公司支付乙公司欠款及违约金和赔偿金等共计405万元,乙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对甲公司办公楼予以查封。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时,此判决尚未执行。 第二,应付丙公司到期货款180万元,以甲公司机器设备作抵押,已办理抵押登记。 第三,应付丁公司尚未到期货款200万元。 (3)甲公司的分公司,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止,账外资金累计余额为90万元,被分公司的负责人在上一年度末作为奖金予以私分。 (4)甲公司的股东用于出资的房产在出资时作价600万元,而当时的实际价值仅为520万元。 (5)甲公司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破产费用为40万元。 管理人在清理的过程中还发现,甲公司在1月对黄某20万元的到期债权进行了清偿。已知,甲公司对该20万元的债务已经以其办公楼进行了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管理人提出该清偿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6个月,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3月20日,债权人郭某就甲公司财产向人民法院诉讼,主张甲公司的股东及负有监督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向其承担出资不实的责任。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在不考虑债权利息的情况下,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案例分析题甲公司欠付乙公司100万元的到期货款,乙公司欠付丙公司100万元的到期租金,乙公司遂要求甲公司直接向丙公司签发一张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2017年4月1日,甲公司签发一张以丙公司为收款人、金额为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为A银行,到期日为2017年7月1日。 2017年4月5日,为向丁公司支付原材料采购价款,丙公司在汇票的背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4月10日,丁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戊公司,但丁公司在汇票上记载“只有戊公司交货后,该汇票才发生背书转让的效力”。但戊公司一直未向丁公司交货。 2017年4月20日,戊公司因急需现金,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庚公司,庚公司则向戊公司支付现金95万元。4月25日,庚公司为支付厂房租金,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己公司。己公司对戊公司与庚公司之间票据转让的具体情况并不知晓。 2017年7月5日,持票人己公司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出票人甲公司银行账户资金不足为由拒绝付款,并于当日出具拒绝证明。 2017年7月10日,己公司向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同时发出追索通知。其中,丁公司以己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追索通知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丙公司以自己在背书时曾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案例分析题伟业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在2015年1月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该公司的信息显示如下。伟业公司在发行前有6500万元的股本总额。在其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伟业公司在最近3年的财务指标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伟业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7500万股,发行价每股10元,每股面值为1元,共募集资金75000万元。募集的资金一部分用于委托理财公司进行理财,其余部分全部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伟业公司与安良贸易承销商签订包销意向书,约定由安良贸易承销商独家包销,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承销期限是150天,安良贸易承销商在所包销的股票中,将600万股预先购入并留存,其余部分全部向社会公众发行。要求:根据以上材料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案例分析题甲、乙按份共有一台电脑,甲占70%的份额,乙占30%的份额。2018年4月1日,该电脑显示器出现问题,由丙电脑维修部进行维修。2018年4月4日,丙电脑维修部维修完毕,通知甲、乙10日内取回电脑,并支付维修费500元。2018年4月15日,甲、乙仍未来取电脑。2018年4月30日,甲支付了500元的维修费用取回电脑。 另查,甲、乙双方对电脑的处分等没有任何约定;丙电脑维修部亦不知道甲、乙之间为按份共有。 要求: 根据上述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案例分析题2015年4月1日,A公司因经营困难向人民法院提起破产清算申请。人民法院受理了A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同时指定了管理人。A公司发生了以下情况: (1)2014年1月1日,A公司向甲银行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1年,同时以一台机器设备设定抵押。借款到期后,A公司对该笔借款进行了清偿。已知机器设备市场价值为120万元。 (2)2013年1月1日,股东宋某因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出资的80万元转出。2015年4月10日,管理人要求宋某返还其抽逃出资本息,宋某以违反出资义务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为由抗辩。 (3)2013年12月,A公司向C公司租用打印机一台,租期2年,租金已经一次性付清。2015年3月1日,该打印机因泥石流毁损,获保险赔偿金70万元,人民法院裁定受理A公司的破产申请时,该保险赔偿金尚未交付给A公司。C公司向管理人主张取回其70万元的保险赔偿金。 (4)2014年12月10日,A公司将市场价值200万元的生产线作价50万元低价转让给曹某。破产申请受理后,在多次催促管理人都没有提起撤销诉讼的情况下,债权人孟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转让行为,并且将因此追回的财产归入债务人财产,曹某以孟某行使撤销权的范围超出孟某的债权为由抗辩。 (5)2015年4月30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在本次会议中,通过了如下决议事项: ①本次债权人会议设主席一名。由债权人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②本次债权人会议通过了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该决议其中出席会议的申报债权总额是100亿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额是20亿元;投赞成票的所占债权额为65亿元,其中有财产担保的债权额是10亿元。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案例分析题甲为加入A合伙企业需要一笔资金,于2003年3月5日向乙借款5万元,双方以书面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2年;借款年利率为6%,2年应付利息由乙预先在借款本金中一次扣除;借款期满时甲一次偿还全部借款。丙为甲的保证人,与乙签订保证合同,约定丙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自借款期满之日起1年,但未就保证担保的范围作约定。乙依约向甲交付借款。不久,甲加入A合伙企业。 借款期满后,乙因经济业务欠A合伙企业4万元,因此向A合伙企业主张,就甲欠乙的借款与乙欠A合伙企业的债务在对等数额内抵销,但遭A合伙企业拒绝。随后,乙请求甲偿还借款,并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甲以资金不足为由拒绝还款,丙也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案例分析题2016年7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A公司的破产申请,并同时指定了管理人。在该破产案件中,存在下述情况: (1)A公司的股东甲公司抽逃出资100万元,其中A公司董事张某协助其抽逃出资。2016年7月10日,管理人代表A公司对甲公司和张某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返还抽逃的出资本息、张某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甲公司以其违反出资义务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 (2)A公司应支付B公司货款200万元,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为2016年6月1日。2015年9月1日,A公司向B公司提前清偿了该笔债务。2016年7月11日,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清偿行为。 (3)A公司和C公司签订一份100万元的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约定,C公司应当于2014年4月1日之前支付货款。A公司依约发货后,C公司一直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贷款,A公司无正当理由也未对其到期债权行使任何权利。 (4)2015年9月,A公司将其一辆市场价格为100万元的小汽车作价60万元卖给了不知情的D公司,双方已交货、付款。2016年7月20日,人民法院根据管理人的请求撤销了该笔交易。D公司向管理人返还该小汽车之后,主张其已经支付的60万元价款按照共益债务进行清偿。 (5)2016年4月1日,A公司和E公司订立一份100万元的买卖合同。根据约定,A公司将一台机器设备卖给E公司,交货日期为4月1日,付款日期为9月1日;在E公司付清全部价款之前,该设备的所有权归A公司所有。E公司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货款60万元。人民法院裁定受理A公司的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决定解除该买卖合同。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案例分析题甲、乙国有企业与另外7家国有企业拟联合组建设立A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为:公司股东会除召开定期会议外,还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2以上的董事或1/2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指出了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议方面的不合法之处。经全体股东协商后,予以纠正。 2011年3月,A公司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1亿元,其中甲以工业产权出资,协议作价金额1200万元;乙出资1400万元,是出资最多的股东。公司成立后,由甲召集和主持了首次股东会会议,设立了董事会。2011年5月,A公司董事会发现,甲作为出资的工业产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为了使公司股东出资总额仍达到1亿元,董事会提出了解决方案,即:由甲补足差额;如果甲不能补足差额,则由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分担该差额。 2012年5月,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后,经济效益较好,董事会制定了一个增加注册资本的方案,方案提出将公司现有的注册资本由1亿元增加到1.5亿元。增资方案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时,有7家股东赞成增资,7家股东出资总和为583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58.3%;有2家股东不赞成增资,这2家股东出资总和为417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41.7%。股东会通过增资决议,并授权董事会执行。 2014年3月,A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依法成立了上海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违反了合同约定被诉至法院,对方以A公司是上海分公司的总公司为由,要求A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现行公司法律制度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案例分析题2011年1月,甲不慎遗失其手袋,内有名贵玉镯一只。乙拾得后,按照手袋内的名片所示积极寻找失主,与甲取得了联系,将玉镯归还给了甲。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案例分析题2014年2月,某外国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我国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初步达成股权并购协}义,拟将B公司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C公司)。协议要点如下: (1)B公司的注册资本由现在的800万美元,增至1000万美元,增加的部分由A公司认购。其中现金出资100万美元,以机器设备作价100万美元。 (2)C公司的投资总额为2000万美元。 (3)B公司原有50万元人民币的应收债权和100万元人民币的未到期银行贷款,均由C公司承继。 2014年3月,B公司召开董事会讨论并购协议。B公司全体13名董事都出席了会议,有8名董事表示反对,有5名董事表示赞成,表示赞成的5名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在临时股东会上,由于代表40%表决权的股东表示反对,没有通过该并购协议。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并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案例分析题2007年1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CAT320B型挖掘机5台,每台40万元,共计200万元;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公司向乙公司付款100万元,余款自挖掘机交付之后每月5日前支付10万元,10个月付清;甲公司任何一个月未按期付款,乙公司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货款付清之前,乙公司保留该5台挖掘机的所有权。乙公司在收到100万元货款后3日内交付挖掘机。 甲公司依约支付100万元货款,乙公司在约定时间内向甲公司交付挖掘机时,因合同未约定履行地点及履行费用负担,双方发生争议。在争议未决的情况下,乙公司委托运输公司将挖掘机送到甲公司,为此支付运费1万元。 在乙公司保留挖掘机所有权期间发生以下事实:①甲公司发现一台挖掘机有重大质量问题,无法使用;②一台挖掘机因被突发洪水浸泡受损,送丙修理厂修理,因未支付修理费而被丙修理厂扣留;③甲公司将一台挖掘机出租给丁公司,租期3个月,获得租金10万元;④甲公司连续3个月没有支付货款。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案例分析题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购入价值100万元的货物用于试制新产品,承诺3个月后付款。甲公司应乙公司的要求,请A公司和B公司作担保人。其中,A公司以自有的一套加工设备提供抵押担保,B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乙公司向甲公司按期供货后,甲公司为筹集资金,将购入的该批货物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5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几天后,甲公司又将已经用于抵押的一部分货物以30万元的价款转让给丙公司。该转让合同签订时甲公司没有通知银行,也未将转让的货物已用于抵押的情况告诉丙公司。 由于试制新产品失败,甲公司在承诺的付款期满后,未能向乙公司支付所欠的货款。乙公司要求A公司、B公司两位担保人代为偿还。B公司认为合同中未注明保证的方式,属于一般保证。在乙公司就甲公司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前,自己享有先诉抗辩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且B公司认为自己提供的是保证担保,乙公司应当先就A公司提供的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乙还调查了解到甲公司的以下情况: (1)甲公司是由C、D、E三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三位股东各出资1/3。该公司没有设立董事会,由C股东担任执行董事兼监事,D股东担任总经理兼公司法定代表人。 (2)对甲公司将其用于抵押的设备在抵押期内又转让的做法,E股东认为不合法。E股东曾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讨论解聘C的职务,但由于C股东和D股东拒绝未能召开。 (3)D股东曾私自将公司的部分资产为其亲友贷款作抵押,给甲公司造成损失10万元。E股东请求监事会提起诉讼,但是监事会不予理睬,于是E拟对D股东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并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案例分析题涉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2年以来公司发生了下列事项: (1)2013年7月,监事庞某将所持公司股份10万股中的1万股卖出。 (2)2014年5月,总经理陆某将所持公司股份20万股中的10万股卖出。 (3)2014年8月,董事蒋某辞去董事职务,并于2015年5月将其持有公司股份3万股全部卖出。 (4)2014年10月,公司拟为B公司3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其中,公司的董事孙某是乙公司的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担保事项进行表决,有关表决情况如下: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孙某予以回避未参加表决,其余8位董事均出席了该次董事会会议,除2位董事不同意投票反对外,其他董事一致投票通过了为乙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 (5)2015年1月,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由公司收购本公司股票1000万股,即公司已经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奖励本公司职工。2015年2月,公司从税后利润中出资收购上述股票,并且在同年5月将1000万股股票全部转让给本公司职工。 (6)2015年6月,经董事会同意,董事长杨某同公司进行了一笔交易,获利100万元。经查,公司章程对此无相关规定。 要求:根据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案例分析题2014年7月1日,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受理了A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在该破产案件中,存在下述情况: (1)A公司欠其股东甲公司80万元的货款,甲公司欠缴出资80万元。2014年7月4日,甲公司向管理人主张抵销各自的债务,管理人提出异议。 (2)2014年4月1日,A公司和乙公司订立一份100万元的买卖合同。根据约定,A公司将一台机器设备卖给乙公司,交货日期为4月1日,付款日期为9月1日;在乙公司付清全部价款之前,该设备的所有权归A公司所有(所有权保留条款)。乙公司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货款60万元。人民法院裁定受理A公司的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决定解除该买卖合同。 (3)2013年11月,A公司向丙公司租用机床一台,租期1年,租金已一次性付清。2014年5月4日,A公司以120万元的市场价格将该机床售与丁公司,双方已交货、付款。丁公司对A公司无处分权的事实并不知情。丙公司获悉该机床已被A公司卖给丁公司后,要求丁公司返还该机床,遭丁公司拒绝。 (4)2013年12月,A公司向戊公司租用挖掘机一台,租期1年,租金已一次性付清。2014年6月5日,该挖掘机因水灾受损,获保险赔偿金60万元。人民法院裁定受理A公司的破产申请时,该保险赔偿金尚未交付给A公司。戊公司向管理人主张取回60万元的保险赔偿金。 (5)2013年9月,A公司将自己一辆市场价格为100万元的小汽车作价68万元卖给了不知情的庚公司,双方已交货、付款。人民法院裁定受理A公司的破产申请后,2014年7月20日,人民法院根据管理人的请求撤销了该笔交易。庚公司向管理人返还该小汽车之后,对于庚公司已经支付的价款68万元,管理人提出,只能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庚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作为共益债务清偿。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案例分析题甲公司(水泥生产企业)于2005年7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因2011年、2012年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债,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乙国有独资公司(由北京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为甲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甲公司40%的股份。甲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为30亿元。 为了解决甲公司面临的严重财务困难,2013年6月,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经协商,拟订了资产重组方案,该方案的部分要点如下:①甲公司将其全部经营性资产作价25亿元出售给乙公司;②乙公司将其持有的甲公司的40%股份全部协议转让给丙公司;③丙公司将其全资子公司丁公司(计算机软件企业)100%的股权协议转让给甲公司,作价35亿元。丁公司于2009年设立,2010年、2011年和2012年的净利润分别为500万元、1000万元和1400万元。 2013年6月20日,在未披露拟协议转让股份的信息的情况下,经北京市国资委批准,乙公司与丙公司直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该协议的部分要点如下:①每股转让价格为2013年6月20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的95%,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40亿元;②丙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股份转让价款,丙公司应当于2013年6月25日前向乙公司支付10亿元的保证金,其余价款应在股份过户前全部结清。 2013年7月18日,甲公司依法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资产重组事项。除乙公司回避表决外,其他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的表决权合计为32%。其中,投赞成票的股东所持的表决权合计为22%。会议结束后,在表决时投反对票的王某要求甲公司按照市场价格回购其所持有的甲公司的股份,被甲公司拒绝。 为协议受让乙公司持有的甲公司40%的股份,丙公司以重组为由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要约收购豁免申请,并承诺在受让上述股份后的48个月内不转让该股份。该豁免申请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案例分析题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购入价值100万元的货物用于试制新产品,承诺3个月后付款。甲公司应乙公司的要求,请A公司和B公司作担保人。其中,A公司以自有的一套加工设备提供抵押担保,B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乙公司向甲公司按期供货后,甲公司为筹集资金,将购入的该批货物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5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几天后,甲公司又将已经用于抵押的一部分货物以30万元的价款转让给丙公司。该转让合同签订时甲公司没有通知银行,也未将转让的货物已用于抵押的情况告诉丙公司。 由于试制新产品失败,甲公司在承诺的付款期满后,未能向乙公司支付所欠的货款。乙公司要求A公司、B公司两位担保人代为偿还。B公司认为合同中未注明保证的方式,属于一般保证。在乙公司就甲公司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前,自己享有先诉抗辩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且B公司认为自己提供的是保证担保,乙公司应当先就A公司提供的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乙还调查了解到甲公司的以下情况: (1)甲公司是由C、D、E三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三位股东各出资1/3。该公司没有设立董事会,由C股东担任执行董事兼监事,D股东担任总经理兼公司法定代表人。 (2)对甲公司将其用于抵押的设备在抵押期内又转让的做法,E股东认为不合法。E股东曾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讨论解聘C的职务,但由于C股东和D股东拒绝未能召开。 (3)D股东曾私自将公司的部分资产为其亲友贷款作抵押,给甲公司造成损失10万元。E股东请求监事会提起诉讼,但是监事会不予理睬,于是E拟对D股东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并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