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二)
甲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 深交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简称IPO),2016 年 1 月,中国证监会(简称证监会)接到举报称,甲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中有财务数据造假行为
案例分析题乙公司发现地板质量不合格后,是否有权向丙公司要求退货?并说明理由。
案例分析题D公司是否可以向管理人主张取回该设备?并说明理由。
案例分析题乙公司向甲公司出售机器设备,于2015年2月1日签发了一张以乙公司为出票人和收款人、以甲公司为付款人、付款日期为2015年 7月1日、金额为20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以下简称票据A)
案例分析题丁对甲的诉讼时效何时届满?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2010年2月10日,甲企业向乙银行申请贷款500万元,期限为一年,并签订了贷款合同。乙银行要求甲企业提供担保。2月15日,丙企业作为甲企业的保证人与乙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其中约定了丙企业的保证方式为连带保证,但未约定保证期间。 贷款期限届满时,甲企业因经营困难无力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乙银行于2011年2月28日要求丙企业承担保证责任,丙企业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在2011年8月15日,乙银行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甲企业和丙企业偿还贷款本息,2011年8月20日,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 2011年8月25日,甲企业的债权人丁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甲企业破产,人民法院于2011年9月5日受理了对甲企业的破产案件。此时,乙银行与甲企业、丙企业的贷款诉讼案件正在审理中。 2011年11月10日,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甲企业破产。 经查证:2011年8月15日,甲企业向戊公司购买一批原材料,合同中约定,戊公司供货后,甲企业于2011年8月16日向戊公司签发了一张金额为50万元的支票,委托庚银行付款。2011年8月22日,持票人戊公司向庚银行请求付款,庚银行已付款。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如何界定丙企业的保证期间? (2)丙企业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3)人民法院受理甲企业的破产案件后,乙银行与甲企业、丙企业的诉讼案件如何处理? (4)庚银行向持票人戊公司付款后,如何行使其权利?
问答题甲上市公司专门从事艺术品设计并销售,其产品主要的市场在北京,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2010年末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亿元,经审计负债总额为4000万元。以下是2011年甲公司对2010年发生的与商业竞争有关的事项的记录: (1)在北京从事艺术品设计并销售的公司还有乙公司,为了巩固北京艺术品的市场利润,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了一项协议,约定了两家公司同种艺术品的基准价格,最多上浮42%,缔约的任何一方不得低于该基准价格,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甲公司为了进一步维护艺术品价格,还与其他各经销商达成了关于限定转售价格的协议。根据该协议约定,A公司的经销商转售各种艺术品必须遵照约定的最低价格,对于销售不畅的经销商由甲公司给予一定的优惠条件,但绝对不允许降价销售。 (3)甲公司在上海市场销售额为2500万元,经相关部门没没测算,艺术品在当地市场的销售额总量为1.5亿元,在上海市场上还有一家经营者丙公司,该公司与甲公司虽然都从事艺术品的设计和销售,但由于甲与丙在上海销售的侧重点不同,因此他们之间不存在实质竞争,丙公司在上海市场的销售额为6 500万元,甲公司为了抢占并扩展上海市场,准备并购该经营者51%的股份,并购前甲公司和丙公司在2009年营业额资料如下:甲公司在中国市场的营业额为8亿元,丙公司在中国市场的营业额为7亿元。据证实,甲公司并购前未持有该经营者任何的股份,也没有被同一股东持有股份,不存在任何的关联关系。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2006年10月2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价值为200万元的设备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1)A公司于10月3日向B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作为定金;(2)B公司于10月10日交付展览设备;(3)A公司于B公司交付展览设备之日起3日内付清货款;(4)任何一方违约,应当依照合同金额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10月3日,A公司依约向B公司签发并交付了一张由C银行承兑和付款的金额为20万的银行承兑汇票,B公司在收到该汇票后,于10月4日将其背书转让给D公司。10月10日,B公司未向A公司交付设备,经A公司催告后至3月15日,B公司仍未交货,A公司遂于10月18日另行购买了设备,并通知B公司解除合同,要求B公司双倍返还定金40万元,同时支付违约金40万元。B公司收到A公司通知后未就解除合同提出异议,但不同意 A公司提出的双倍返还定金和支付违约金的要求。 10月9日,D公司取得的上述汇票不慎被盗。10月10日,甲某用盗得的上述汇票以D公司的名义向E公司购买汽车一辆,并以D公司的名义将该汇票签章背书转让给E公司作为支付购买汽车的价款。10月12日,E公司为支付F公司货款,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了 F公司。11月5日,F公司在该汇票到期日向C银行提示付款;C银行拒绝支付票款。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A公司向B公司主张解除合同是否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2)B公司收到A公司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双方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已经解除?并说明理由。 (3)A公司要求B公司双倍返还定金30万元,同时支付违约金20万元是否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4)F公司可以向哪些当事人行使追索权?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2011年10月,A公司法定代表人突然出走,不知去向。A公司内部管理因此陷入混乱。2012年1月,A公司所欠B公司工程款200万元债务到期,B公司要求还款,A公司因无人理事而未予回应。B公司遂于2012年2月10日向人民法院申请A公司破产。A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称该公司不能偿还B公司债务的主要原因是法定代表人至今下落不明,公司无人管理,而非资不抵债,并提出证据证明其账面资产尚大于负债。2月27日,人民法院裁定驳回A公司的异议;同日,裁定受理B公司提出的A公司破产申请,指定破产管理人,并公告通知债权人中报债权。
管理人存清理A公司债权债务过程中,发现如下事实:
(1)2011年7月1日,C公司向银行借款50万元,期限1年,A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一股保证担保。截至破产申请受理之日,C公司尚欠银行借款本息40万元。银行已向A公司的管理人申报该40万元担保债权。
(2)2011年8月3日,D公司向A公司购买了一批塑料薄膜,尚欠15万元货款未付。A公司长期租用E公司仓库,至破产申请受理日,已拖欠E公司租金13万元。2012年3月5同,D公司以5万元对价,受让E公司对A公司的租金债权。D公司已向管理人主张以该租金债权抵销所欠A公司15万元货款中的13万元。
(3)2011年9月30日,A公司与F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A公司向F公司订购一台设备,2012年3月上旬交货;卖方送货上门,货到付款。2012年2月25日,F公司将设备发运。F公司于2月29日获悉A公司破产案已被人民法院受理后,立即通知管理人,要求取回在途设备。3月1日,设备到达A公司。
在债权人会议对债权申报进行核查时,债权人甲提出,A公司对银行的保证债务尚未到期,故银行无权进行债权申报。债权人乙提出,A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对银行享有先诉抗辩权,银行尚未通过诉讼或仲裁向C公司求偿,故不得进行债权申报。债权人丙认为,D公司无权以受让的租金债权抵销所欠A公司货款。债权人丁认为,设备已交付,其所有权已由F公司转移给A公司,构成破产财产的一部分,故F公司无权取回。
要求:
问答题2008年6月,甲公司将一台价900万元的机床委托乙仓库保管,双方签订的保管合同约定:保管期限从6月21日至10月20日,保管费用2万元,由甲公司在保管到期提取机床时一次付清。
8月,甲公司急需向丙公司购进一批原材料,但因资金紧张,暂时无法付款。经丙公司同意,甲公司以机床做抵押,购入丙公司原料。双方约定:至12月8日,如甲公司不能偿付全部原材料款,丙公司有权将机床变卖,以其价款抵偿原材料款。
10月10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转让机床合同(丙公司已经同意),双方约定:甲公司将该机床作价860万元卖给丁公司,甲公司于10月31日前交货,丁公司在收货后10日内付清货款。
10月下旬,甲公司发现丁公司经营状况恶化(有证据证明),于是通知丁公司终止交货并要求丁公司提供担保,丁公司没有给予任何答复。11月上旬,甲公司发现丁公司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于是向丁公司提出解除合同。丁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甲、乙、丙、丁四位合伙人共同出资成立合伙企业,签订合伙协议如下:(1)四位合伙人出资分别为80万元、60万元、40万元、20万元,甲、乙、丙三位合伙人均以货币出资,丁合伙人以实物和劳务各50%出资。(2)合伙企业收益平均分配。若企业清算时,总资产中相当于出资额的部分按出资比例分配,超过部分平均分配。(3)确定丁为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并规定丁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签订合同时,凡是标的超过50万元的,均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4)合伙企业名称为“达成有限公司”。该合伙企业成立经营一段时间后,丙提出将其持有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份额转让给张三,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在如实告知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条件下张三入伙。张三入伙前该企业资产总额200万元,负债总额60万元。张三入伙后,企业又经营了一年,亏损严重,决定清算。清算前企业总资产220万元,总负债为240万元。总资产中含对李四的债权20万元。在清算偿债过程中,出现以下争议:
(1)甲认为自己欠李四20万元,李四欠合伙企业20万元,彼此可以相互抵消;
(2)乙认为合伙企业全部负债中欠A的40万元是因为丁违反合伙协议规定,私自签订合同标的为65万元的经济合同而形成的,虽然A不知道合伙企业的内部限制性规定,但丁的行为属于超越权限,该债务应由丁个人承担,与合伙企业无关;
(3)丙认为自己已经退伙,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4)丁认为甲拥有大量个人存款,且出资额最大,合伙企业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所形成的差额部分应由甲个人承担,与其他合伙人无关;
(5)张三认为自己入伙时与丙签有个人协议,自己只对入伙后的债务180万元承担责任,对其入伙前合伙企业的60万元债务不承担责任。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结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乙公司申请破产。
2011年7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该破产案件,并指定丙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经查:
(1)丙会计师事务所派出注册会计师张某,张某之妻现为甲公司的董事。
(2)甲公司应付A公司2009年9月18日到期货款1800万元。2010年9月18日,应A公司的要求,甲公司与A公司签订了一份抵押合同,抵押合同约定:甲公司以其办公楼设定抵押,若2011年9月18日前甲公司仍不能支付A公司1800万元的货款,则以该办公楼变卖受偿。甲公司用于抵押的办公楼于抵押合同签订的当天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3)2011年4月1日,甲公司与B公司订立1000万元的买卖合同。同日,双方签订一份抵押合同,甲公司以其机器设备向债权人B公司设定抵押,但未办理抵押登记。
(4)甲公司欠C公司120万元的货款,D公司欠甲公司100万元的货款。C公司与D公司拟合并为C公司,双方于20lO年4月1日签订了合并合同,于2011年4月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5)F公司于2011年6月1日向G银行贷款500万元,贷款期限为6个月。甲公司作为F公司的连带保证人和G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
(6)甲公司于2011年6月10日向G银行贷款800万元,贷款期限为6个月。H公司作为甲公司的一般保证人和G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
(7)K公司向G银行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甲公司以其厂房为K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K公司未能偿还G银行贷款本息。经甲公司、K公司和G银行协商,甲公司用于抵押的厂房被依法变现,所得价款全部用于偿还G银行,但尚有20万元借款本息未能得到清偿。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甲上市公司(本题下称“甲公司”)因重大重组,拟向控股股东A企业等8个特定对象(均为甲公司的前10名股东)非公开发行股票8000万股。中国证临会于2010年8月受理了甲公司的申报材料,该申报材料披露了以下相关信息: (1)发行价格拟订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 (2)控股股东A企业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后才可以转让。 (3)甲公司2009年度的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4)2006年甲公司增发新股募集的资金30000万元被控股股东A企业占用,至今尚未偿还。 (5)2010年2月,甲公司现任董事陈某在任期期间因违规抛售所持甲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2009年2月,甲公司现任董事会秘书张某因违规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6)本次发行由甲公司自行销售。要求: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张某、李某、王某三位自然人出资设立甲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公司初步拟定的章程部分内容为:公司注册资本8万元,其中张某以货币出资1万元,李某以存货协议作价出资3万元,王某以专利技术作价出资4万元;股东分期缴纳出资,公司成立时,张某、王某2人交付出资,公司成立的第1年末李某交付出资;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王某为公司执行董事,张某为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李某为监事。
公司成立后,发生以下事项:
(1)甲公司拟作为唯一股东出资9万元设立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专门经营甲公司的上游产品,拟定的设立方案是:注册资本分2期到位,B公司成立时到位5万元,6个月后再交付剩余4万元。再以B公司为唯一股东出资设立C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甲公司的下游产品。B、C两个公司均不设立股东会,应由股东会作出的重大决议均由甲公司通过电话下达。由于这两家公司都只有甲公司一个股东,公司年度会计报告无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甲公司经营2年后,李某决定对外转让持有甲公司的股权,于3月6日向张某、王某两位股东发出书面通知;两位股东均在10日内回复,拒绝李某的要求;李某要求张某、王某收购李某持有的股权,张某、王某也不同意。4月10日,李某将所持有的股权转让给丁。
(3)公司通过6年经营,每年盈利,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张某在股东会上提出分配股利,但股东会决议当年不分配利润。张某要求甲公司收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权,但在收购价格上无法达成一致。
后来,甲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长期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甲公司于2011年7月16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2011年7月20日裁定受理此案,并于7月22日将裁定书面通知该公司,同时指定甲会计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人民法院于2011年8月1日时通知了所有已知债权人,并进行了公告,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为2011年8月1日—2011年9月15日。
甲会计师事务所接管该公司后,在9月25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将该公司的财产、债务等情况汇报如下:
(1)2011年7月1日甲公司与乙企业签订一份买卖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乙企业应先向甲公司发出100万元的货物,发货后10日内由甲公司付款,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该合同,介于甲公司临近破产的事实,乙企业要求管理人提供一定的担保后才予以发货,管理人向其出具了某担保公司的担保函件,保证到期支付款项后合同遂继续履行。该货物收回后,变现价款为150万元。
(2)2011年7月5日甲公司与丙服装厂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丙厂提供一批牛仔布,由丙厂为其加工牛仔裤,约定的违约金为10万元,管理人决定解除该合同,解除该合同给丙厂造成了10万元的损失,该批牛仔布由管理人全部运回后变现,变现价值为132万元。
(3)2011年6月,甲公司因有逃避纳税的行为,其库房的一批价值为120万元的货物被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依法采取了税收保全措施,予以扣押。
(4)甲公司为购置办公楼于2010年5月向工商银行信用贷款12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由丁公司为其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11年5月,甲公司不能清偿工商银行的贷款,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案件后,工商银行向管理人申报了全部债权,同时,丁公司也以自己将来的求偿权申报了债权。
(5)管理人发现甲公司于2010年11月1日无偿转让150万元的财产,遂向人民法院申请予以撤销、追回财产,并于2011年10月1日将该财产全部追回。
除以上事项外,管理人清查的其他财产和负债情况如下: 第一,变现财产包括:
(1)甲公司以上用工商银行贷款购置的办公楼变现价值为1500万元,其中,用于对所欠招商银行1000万元贷款的抵押担保,已经办理了抵押登记,该贷款尚未清偿;
(2)库存商品变现价值500万元; (3)租用某公司复印机一台,价值5000元。
第二,负债包括: (1)欠供应商货款共计1530万元,其中欠A企业630万元;
(2)欠发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200万元、欠缴税款100万元(含上述税务机关行使税收保全部分的税款);
(3)破产案件的受理费、文件送达费、律师费等费用15万元;需要支付甲会计师事务所报酬30万元;受无因管理而需支付的费用12万元;
(4)管理人执行职务时,甲公司的库房货物堆积不合理而倒塌,砸中其中一位工作人员造成其人身伤害,需要支付的医药费等相关费用为20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情况,结合《公司法》和《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2011年3月1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标的额为50万元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采用汇票结算方式。2011年4月10日,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发出货物,4月20日,乙公司签发一张见票后3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交付给甲公司。5月2日,甲公司向丙银行提示承兑并于当日获得承兑。6月10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并将承兑后的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6月20日,丁公司在与戊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戊公司,同时在汇票的背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6月30日,戊公司在与庚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庚公司。7月2日,持票人庚公司向丙银行提示付款,丙银行以“戊公司在背书转让时未记载背书日期”为由拒绝付款。7月5日,庚公司取得“拒付理由书”后,于7月7日向戊公司、丁公司、乙公司、甲公司同时发出追索通知,追索金额包括汇票金额50万元、逾期付款利息及发出追索通知的费用合计55万元。其中,戊公司以庚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发出追索通知、丧失追索权为由拒绝承担责任;丁公司以自己在背书时曾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为由拒绝承担责任;甲公司以追索金额超出汇票金额为由拒绝承担责任;乙公司以庚公司应当首先向戊公司追索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A证券公司、B基金管理公司和C信托投资公司拟作为发起人共同设立一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D基金”)。上述发起人拟定的设立D基金的有关计划要点如下: (1)D基金的基金单位拟定为8亿份,每份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份发行价格拟定为人民币1.02元。基金的募集期限为6个月,自该基金批准之日起,在6个月内募集的资金达到人民币6亿元,该基金即为成立。 (2)D基金的管理人拟由B基金管理公司担任。B基金管理公司的资质情况如下: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约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主要股东社会信誉良好,最近3年没有违法纪录。 (3)该基金若申请上市,需要具备以下条件:基金合同限期为4年以上;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基金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 (4)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直接办理申购和赎回业务。 要求:按上述各点之顺序,分别指出其中的不符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中方甲公司拟与日本乙公司共同出资设立A中日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甲公司为此拟订了一份投资计划。该计划部分要点如下: (1)A企业投资总额为10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450万美元。甲公司出资额为252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56%。其中,现金出98万美元,通过其母公司提供担保向银行贷款取得;其余的154万美元以专利权作价出资,该专利权通过与他人签订专利权使用许可合同取得。 (2)甲公司分期缴纳出资,其中第一期出资80万美元,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 (3)A企业设立董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长由日方担任,副董事长由中方担任。经营管理机构中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2人。总经理由中方担任且为A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要求: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指出上述计划中的不合法之处,并简要说明理由。
问答题A证券公司、B基金管理公司和C信托投资公司拟作为发起人共同设立一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D基金)。上述发起人拟定的设立D基金的有关计划要点如下; (1)D基金的基金单位拟定为8亿份,每份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份发行价格拟定为人民币1.02元.基金的募集期限为6个月,自该基金批准之日起,在6个月内募集的资金达到人民币6亿元,该基金即为成立。 (2)D基金的存续时间为4年。其封闭期限届满时,基金持有人大会同意续期的,即可续期;基金持有人大会不同意续期的,即不得续期。 (3)D基金拟以其资产总值的75%用于股票、债券的投资。为了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其投资于1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将不超过自身资产净值的15%。 (4)D基金的托管人拟由A证券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拟由B基金管理公司担任。如果 D基金不能在批准的规模内募集到法定的资金,将不能成立。基金发起人必须将已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募集费用之后的余款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要求:按上述各点之顺序,分别指出其中的不符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甲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月1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甲公司提交的有关资料如下:
(1)2005年1月,A公司、B公司、C公司、D公司和E企业共同出资成立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亿元。2010年1月,乙公司依法变更为甲公司。其中,截至2009年12月31日,乙公司的净资产为人民币2亿元,乙公司变更为甲公司后的股份总额为人民币2亿元。
(2)截至2011年12月31日,甲公司股份总额为2.5亿元,甲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96000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70000万元。甲公司拟申请发行股票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元,拟筹资额32000万元。
(3)截至2011年12月31日,甲公司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的价值为6000万元。
(4)甲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盈利情况和现金流量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营业收入
2000
3800
4000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的净利润
1356
2532
2821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
1200
1600
385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00
2200
1600 注:公司2011年末不存在未弥补的亏损。
(5)甲公司与其控股股东A公司的主营业务均为同类药品的生产和销售。
(6)甲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王某同时担任A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甲、乙、丙三位发起人,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800万元。 (一) 第一部分资料 (1) 三位发起人共出资240万元,其中甲以货币出资120万元,持有公司15%的股份;乙以房屋出资80万元,持有公司10%的股份;丙以专利技术出资40万元,持有公司5%的股份;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发行。 (2) 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全体发起人首次出资160万元,剩余部分在2年内缴足。 (3) 向社会公开发行的部分,与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规定由证券公司代销,代销期限为120天。 (4) 规定的股款募足后,公司于2006年3月10日作出召开创立大会的公告,并于3月20日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通过了公司章程、选举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并由新选举的董事会于2006年4月15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但公司登记机关认为该公司不符合设立条件,应予改正;否则不予办理设立登记。公司又重新对设立过程进行规范,保证公司的设立成功。 (5) 公司设立后不久,20位小股东联合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这些股东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只有84万股;并于6月8日通知各股东,同时予以公告,确定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为6月20日。 (6) 6月9日丙股东以书面方式提出临时提案交董事会,要求撤销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关于公司向部分高管人员提供借款,帮助高管人员购买私人住房的决定。 (7) 会议当天,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均无法履行召集股东大会的职责。本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重新选举公司监事,因为股东有充分证据证明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时选举的监事会成员中,一名监事兼任了财务负责人,另一名监事兼任了董事。 (二) 第二部分资料 2010年10月15日,该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在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当时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为13名,本次会议有董事A、B、C、D、E、F、G、H八人出席,其余董事5名董事未出席且未委托任何人代为出席,出席会议的8名董事除B表示反对以外,一致同意了发行方案。 已知该公司的经营状况如下: (1) 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为6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为6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为33%。 (2) 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2500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3) 发行后股本总额为3500万元。 (4) 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有关部门在审查该公司的发行方案时,发现该公司的现任监事G此前15个月时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有关部门还查明,该公司2010年6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中,对正在进行的某重大诉讼事件作出了虚假陈述。该信息于2010年8月8日获得更正。 [要求] 根据以上资料结合《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1.结合基础资料和第一部分资料(1)说明,公司的注册资本、发起人数量及发起人出资比例是否符合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