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甲、乙公司于2013年4月1日签订买卖合同,合同标的额为1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甲公司应于4月10目前交付20万元的定金,以此作为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
4月15日,乙公司在甲公司未交付定金的情况下发出全部货物,甲公司接受了该批货物。4月20日,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支付100万元的货款,遭到拒绝。经查明:甲公司怠于行使自己对丙公司的到期债权100万元,此外甲公司欠丁银行贷款本息100万元。4月30日,乙公司向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甲公司对丙公司的到期债权。
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乙公司的代位权成立,由丙公司向乙公司履行清偿义务,诉讼费用2万元由债务人甲公司负担。丁银行得知后,向乙公司主张平均分配丙公司偿还的100万元,遭到乙公司的拒绝。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原甲公司业务员张某在火车上遇到与甲公司有长期业务关系的乙厂经理 陈某,闲聊中张某得知乙厂正准备进行技术改造,需购置一台精密仪表。张某表示甲公司有这方面的业务关系,可以代为采购。双方达成协议。乙厂按规定时间向甲公司寄去预付款10万元人民币。但到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甲公司却以张某在与乙厂签订合同时已是该公司下岗人员,没有该公司业务代理权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乙厂却认为甲公司并没有把解除张某业务代理权的情况通知自己,且张某仍具有盖有甲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书,自己没有过错。双方为此发生纠纷。经协商,甲公司同意在15日内履行合同,乙厂同意追加1%的代理费。但15日后,甲公司仍未能购到乙厂需要的仪表。乙厂催告甲公司因时间紧迫,只能再给10日的宽限期,届时仍不履行合同,将解除合同并追究责任。但期限过后,甲公司仍未购到乙厂急需精密仪表。乙厂为此损失15万元人民币。于是乙厂提出解除该合同,要求甲公司退还预付款,并赔偿损失。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1)张某代表甲公司与乙厂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甲公司与乙厂就履行时间和代理费达成的协议属于订立的新合同,还是原合同的补充,是否有效?为什么? (3)乙厂向甲公司提出解除合同、退还预付款并赔偿自己损失的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问答题2003年4月,甲公司与乙公司协商, 由乙公司购买一台甲公司所需的专用设备,提供给甲公司使用,甲公司每年支付30万元租金给乙公司,为期5年。5年后该设备归甲公司。 乙公司应甲公司的要求,与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由丙公司根据甲公司的特殊要求定制。丙公司按期将设备运到甲公司后,甲公司认为质量不符合要求,遂要求丙公司修理或重作,丙公司要求乙公司付款,遭到了乙公司的拒绝。经三方多次协商后,丙公司同意按甲公司的要求修理该专用设备,甲公司检验合格后出具了验收合格通知书,乙公司遂向丙公司付款。 2004年6月,甲公司经理王某以该设备为抵押,为其妻弟与张某的合同履行做担保。乙公司知道后,向甲公司提出异议,并追讨甲公司欠付的租金,甲公司称公司没钱,要求将该设备退给乙公司,乙公司不允,称该设备是为甲公司专门定做的,即便收回也无法卖出或租出。 2005年5月,甲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张某声称该设备是其合同的抵押物,他享有优先清偿权。甲公司认为该设备属于甲公司所有。乙公司则认为该设备归乙公司所有。 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丙三方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行为适用何种合同关系的规定? (2)甲公司是否有权直接向丙公司主张合同标的的权利,说明理由。 (3)甲公司向乙公司主张解除合同的权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4)甲公司经理王某能否以该设备为其妻弟的合同作抵押担保,说明理由。 (5)该设备是否属于破产财产,谁拥有对该设备的所有权,说明理由。
问答题主题:重大资产重组
2015年4月,上市公司甲(简称“甲公司”)公布重组方案,其要点如下:
(1)甲公司以其截至基准日2014年12月31日经评估的全部资产、负债扣除截至该日经审计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对应的等值现金之后的剩余部分,与乙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左某持有的以截至基准日2014年12月31日经评估的乙公司股份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甲公司2014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为213844.04万元,负债总额为170132.11万元,净资产为43711.93万元;甲公司总资产评估价值为214718.87万元,总负债评估价值为160638.05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54080.82万元,扣除截至基准日经审计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对应的等值现金11284.09万元之后,置出资产作价42796.73万元。乙公司2014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123506.09万元,负债总额为65716.45万元,净资产为57789.64万元;乙公司100%股权评估值为376633.81万元,注入资产作价376633.81万元。
(2)乙公司100%股权作价经上述置换后的差额部分由甲公司向乙公司全体股东发行股份购买。股份发行价格按照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确定,即7.42元/股。
(3)左某以其通过上述置换获得的全部资产价格42796.73万元和现金41300万元作为对价,受让丙公司持有的甲公司29.99%的股权,即87014875股。
(4)为提高本次重组绩效,增强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甲公司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不超过103000万元;所募集资金用于甲公司的新生产项目。本次发行股份按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确定,即7.42元/股。
(5)左某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重组后持有的甲公司股份,自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持有乙公司股份仅8个月的股东丙公司和丁公司承诺,重组后持有的甲公司股份自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24个月内不转让;乙公司的其他股东承诺,重组后持有的甲公司股份自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2015年5月,甲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批准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5) 若C对该票据属正常背书取得,A未接到追索通知,A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
问答题甲公司为一家建筑工程公司,某日承建了一项学校教学楼的工程,为了顺利完成工程,2011年5月10日,甲公司与乙租赁公司签订了租赁合约,合约规定:甲公司从乙公司处租赁一台大型的机器设备,租赁期间为2011年5月20日至2011年8月20日,租金为15万元,乙公司不收取押金,但甲公司应在起租日时开出出票后3个月内付款汇票。2011年5月2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开出了经建设银行承兑的汇票,汇票金额为15万元,乙公司如约交付了机器设备,乙公司对此没有提出任何异议。2011年8月20日,由于安装工程没有结束,甲公司仍继续使用该设备,乙公司对此没有提出任何异议。2011月9日15日,安装工作结束,甲公司将设备运还乙公司,乙公司认为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为3个月,租赁期满甲公司未归还设备,租赁期限应相应延长3个月,甲公司提前归还设备,应承担违约责任。 2011年6月10日,乙公司将甲公司为其签发的银行承兑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用于支付丙公司的货款。在背书中,乙公司在票据背面仅签订了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没有作其他的记载。在乙公司和丙公司的合同履行过程中,丙贸易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交付货物,在乙公司催告下仍不能履行,乙公司为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调查:丙公司是由A、B、C三名股东共同投资设立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于2010年8月9日成立,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00万元。其中:A以现金人民币30万元出资。B以房产折价人民币50万元出资。C以办公设备折价20万元出资。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又吸纳D成为股东,D以25万元现金出资。后经有关中介机构评估和审定,在公司成立时,A出资的现金如数到位。C出资的办公设备实际价值只有人民币17万元。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荣昌针织总厂(以下简称“荣昌厂”)始建于50年代初期,属地方国有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长期亏损,已严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1996年9月1日,该厂向人民法院提出了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依照法定程序,于1996年12月20日宣布荣昌厂破产,并于同年12月25日成立了清算组接管荣昌厂。随后,清算组对荣昌厂的财产进行了清理,有关清理情况如下: (1) 荣昌厂资产总额为6000万元(变现价值),其中:流动资产1000万元,长期投资800万元,固定资产4000万元,其他资产200万元;负债总额为1200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1000万元,长期负债1000万元。 (2) 荣昌厂流动负债的具体情况为: ①应付职工工资及劳动保险费用200万元,应交税金500万元。 ②短期借款4200万元。其中:1995年10月5日,以荣昌厂厂房A、机器设备作抵押,向中国建设银行荣昌支行共贷款2200万元;1996年2月1日向中国工商银行荣昌支行信用贷款2000万元。 ③应付账款3100万元。其中包括但不限于:(a)欠宏达公司 1994年9月到期货款160万元。宏达公司经多次催要无效后,起诉于人民法院,1996年8月2日,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判决荣昌厂支付宏达公司欠款及违约金和赔偿金等共计200万元,随后将荣昌厂办公楼予以查封,拟用于抵偿宏达公司的债权。人民法院受理荣昌厂破产申请时,此判决正在执行之中。(b)欠华天公司1995年6月到期货款100万元。华天公司经多次催要无效后,于1996年8月10日起诉于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受理荣昌厂破产申请时,此案正在审理之中。(c)欠万达公司1996年5月5日到期的货款150万元。1996年6月5日,应万达公司的要求,荣昌厂与万达公司签订了一份担保合同,担保合同约定:若1996年8月5日荣昌厂不能支付万达公司150万元欠款,则以荣昌厂厂房B折价抵偿万达公司欠款。(d)其他流动负债合计3000万元。 (3) 经评估确认:荣昌厂厂房A变现价值为500万元,厂房 B变现价值为200万元,办公楼变现价值为300万元,机器设备变现价值为1400万元。 (4) 荣昌厂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破产费用为100万元。 要求: 根据以上事实,在不考虑债权利息的情况下,请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 中国建设银行荣昌支行的破产债权额是多少? (2) 荣昌厂欠宏达公司、华天公司、万达公司的货款是否属于破产债权?为什么? (3) 荣昌厂的破产财产应为多少?依照《破产法》的规定应按何种顺序分配? (4) 中国工商银行荣昌支行应分配的财产具体数额为多少? (角、分省略)
问答题甲、乙、丙、丁四位合伙人共同出资成立合伙企业,签订合伙协议如下:(1)四位合伙人出资分别为80万元、60万元、40万元、20万元,甲、乙、丙三位合伙人均以货币出资,丁合伙人以实物和劳务各50%出资。(2)合伙企业收益平均分配。若企业清算时,总资产中相当于出资额的部分按出资比例分配,超过部分平均分配。(3)确定丁为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并规定丁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签订合同时,凡是标的超过50万元的,均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4)合伙企业名称为“达成有限公司”。该合伙企业成立经营一段时间后,丙提出将其持有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份额转让给张三,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在如实告知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条件下张三入伙。张三入伙前该企业资产总额200万元,负债总额60万元。张三入伙后,企业又经营了一年,亏损严重,决定清算。清算前企业总资产 220万元,总负债为240万元。总资产中含对李四的债权20万元。在清算偿债过程中,出现以下争议: (1)甲认为自己欠李四20万元,李四欠合伙企业20万元,彼此可以相互抵销; (2)乙认为合伙企业全部负债中欠A的40万元是因为丁违反合伙协议规定,私自签订合同标的为65万元的经济合同而形成的,虽然A不知道合伙企业的内部限制性规定,但丁的行为属于超越权限,该债务应由丁个人承担,与合伙企业无关; (3)丙认为自己已经退伙,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4)丁认为甲拥有大量个人存款,且出资额最大,合伙企业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所形成的差额部分应由甲个人承担,与其他合伙人无关; (5)张三认为自己入伙时与丙签有个人协议, 自己只对入伙后的债务180万元承担责任,对其入伙前合伙企业的60万元债务不承担责任。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结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合伙协议有哪些不当之处,依法应如何处罚? (2)合伙企业清算时,前后五位合伙人的观点是否正确,试分别评析说明。 (3)若甲个人偿还了合伙企业资产不足抵债的差额部分后,还能否向其他合伙人追索多偿还的部分?
问答题2001年3月20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了2000万元的借款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2001年4月1日—2002年3月31日。根据乙银行的要求,甲公司以自己所有的价值800万元的机器设备A设置抵押。在抵押合同中,双方约定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如甲公司不能清偿本息,该机器设备的所有权直接转移为乙银行所有。2001年7月1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甲公司将机器设备A出租给丙公司,租赁期限为1年(2001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在签订租赁合同的过程中,甲公司将该设备已经抵押的情况书面告知丙公司。此外,根据乙银行的要求,丁公司作为保证人与乙银行签订的书面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丙公司保证担保的债权为1200万元,其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但未约定保证期间。2002年4月1日,由于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乙银行要求行使抵押权。丙公司以租赁合同尚未到期为由,拒绝了乙银行的主张。2002年5月1日,乙银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月1日,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要求甲公司清偿贷款本息。要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甲、乙、丙于2007年8月拟出资设立从事商品批发与零售的有限责任公司。由各股东制定的公司章程中约定的有关要点如下: (1)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万元,由甲以评估作价的5万元实物出资、乙以专利权评估作价3万元出资、丙以2万元的现金出资。 (2)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为2.5万元,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年内缴足。 (3)公司成立后,若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由应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与其他股东无关。 (4)公司以股东会为权力机构,董事会为执行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经理为法定代表人。董事和监事的每届任期均为4年,任期届满,经选举可以连任。 (5)公司发生亏损,以税前利润弥补;超过所得税前利润弥补期限仍未补足的亏损,可依次以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弥补。 (6)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公司年度可分配利润在注册资本 10%以下时,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而是由各股东平均分配。 要求:根据上述要点,分析说明下列问题: (1)该公司注册资本数额及出资方式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2)股东首次出资额及出资期限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3)免除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的约定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4)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及任期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5)公司弥补亏损的方案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6)股东分取红利的约定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问答题A公司于2002年1月10日与B公司签订一份标的额为100万元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采用汇票结算方式。2002年2月1日,A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发出货物,B公司于2月10日签发一张见票后1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3月5日A公司向C银行提示承兑并于当日获得承兑。3月10日A公司在与D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承兑后的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3月20日D公司在于E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同时在汇票的背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3月30日E公司在于F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F公司。 4月1日,持票人F公司向C银行提示付款,C银行以“E公司在背书转让时未记载背书日期”为由拒绝付款。F公司于4月2日取得“拒付理由书”后,于4月10日向E公司、D公司、B公司、A公司同时发出追索通知,追索金额包括汇票金额100万元、逾期付款利息及发出追索通知的费用合计102万元。其中,E公司以F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发出追索通知、丧失追索权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D公司以自己在背书时曾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A公司以追索金额超出汇票金额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B公司以F公司应当首先向 E公司追索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要求: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 银行C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 银行C在3月5日对该汇票进行承兑时,其绝对应记载事项包括哪些? (3) E公司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4) D公司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5) A公司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6) B公司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加工5万套服装、单价100元的合同,双方约定:(1)甲公司于2001年10月30日前向乙公司支付预付款100万元,乙公司应在2001年12月1日前交付第一批服装2万套。(2)2001年12月10日甲公司支付乙公司款项200万元,2002年1月15日前乙公司交付第二批服装3万套。(3)甲公司在接到第二批服装15日内将余款200万元交付乙公司。(4)一旦双方出现纠纷,即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001年10月25日,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支付预付款100万元,乙公司于2001年11月20日交付了第一批服装。2001年12月5日,乙公司突发大火,将厂房、布料和大部分设备烧毁。甲公司知道后,便停止向乙公司支付第二批款项200万元。经乙公司交涉,甲公司同意若乙公司在2002年1月5日前恢复生产能力,双方继续履行合同。
由于筹措资金困难,乙公司于2002年1月20日才恢复生产,请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甲公司认为,由于服装销售季节性很强,这时再生产服装已错过了销售高峰期,很难卖掉,于是于2002年2月1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同时表示可以结清乙公司已交付服装的款项。乙公司经多次与甲公司协商未果,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上述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A公司准备向B公司订购一批原材料,授权本单位员工吴某携带一张记载有本单位签章、出票日为2011年5月9日、票面金额为18万元的转账支票(同城使用)前往采购。5月10日,吴某代表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价值18万元的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A公司于合同签订当日以支票方式一次付款;B公司应当在6月10前向A公司交付所购全部原材料。吴某在向B公司交付支票时,声明该支票未记载收款人,由B公司自己填写。B公司在收到该支票后,未在该支票收款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而是直接在该栏目将收款人填写为C公司,于5月12日将该支票交给C公司,由C公司存入其开立账户的工商银行,以便利用C公司的银行账户提取现金。为此,C公司将按照支票金额的5%提取管理费。5月15日,工商银行通知C公司,其存入的上述支票的款项已于5月14日到账,但却不能支取使用,主要原因是:该支票上记载有在A公司收到B公司交付原材料之次日,持票人才能支取使用该资金。B公司于6月8日向A公司交付所购原材料,C公司于第二天才得以开始分批从其账户中支取该资金并交付B公司。 要求:结合以上资料,根据有关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货物,合同规定货物不含增值税买价500万元,增值税85万元。乙公司按期供应货物后,甲公司选择了以下几种付款方式;并由此引出系列矛盾: (1)甲公司开出面值180万元的转账支票,注明出票日期为2005年3月11日,并在支票备注栏注明“3月25日付款”字样。收款人名称授权乙公司补充。并由A公司在支票上注明“保证”字样和A公司的签章。 乙公司收到支票后,又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B公司,背书人签章,被背书人名称等记载事项齐全。B公司于3月25日向银行提示付款,开户银行作退票处理,拒绝付款。 B公司认为银行退票理由不充分,本人是在注明的付款日提示付款的,银行应赔偿损失;同时,B向所有前手发出追索通知,要求甲、乙、A承担票据责任。 ①甲认为,本公司出纳是在酒醉的情况下开出的转账支票,并由财务科科长加盖预留银行的印章,当时出纳的行为无效,故该票据行为无效。 ②A认为由于票据行为无效,故自己的保证行为也无效,不承担保证行为。 ③乙认为持票人B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才提示付款,被银行拒付后,丧失了对乙公司追索权,因此,乙不承担责任。 (2)甲公司申请开户银行的同意,于2005年3月12日开出面值5万元的银行本票,并在银行本票中注明若甲公司在银行的存款不足5万元时,银行有权拒绝付款。乙公司收到本票后,又用该票据为自己所欠C公司的5万元货款设定质押担保,并在本票上注明“质押”字样。但由于当时乙公司管印章的人不在,乙公司未在该票据上签章。 收款期满后,乙公司未能偿还所欠C公司的款项,C公司认为自己已经合法取得票据权利,向银行提示付款,银行予以拒绝。 (3)剩余400万元货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甲公司申请,开户银行于2005年3月10日出票,3个月到期的面值4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只注明“汇票”字样,而未具体为“银行承兑汇票”,并由D、E二人单独签订书面担保合同,提供保证。乙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有乙公司的签章,但未注明被背书人名称,丙公司取得票据后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补充记载自己的名称后,又背书转让给丁公司。 2005年3月29日,丁公司向银行提示承兑,银行在汇票正面注明“若甲公司在银行账户的存款充足则到期后全部支付”字样,并加盖银行印章。 ①丁公司拿回银行退回的承兑的汇票后又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刘某个人,此时票面金额被丁公司改为500万元,刘某又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李某,委托李某代为收款,并注明“委托收款”字样。李某到期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拒绝。 ②李某向丙公司行使追索权,丙公司以票据变造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 ③李某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乙公司认为当初背书转让时,被背书人名称事由丙公司自己补记的,行为无效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 ④李某要求保证人承担票据责任,D、E二人予以拒绝。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1)所述内容,分析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①B公司3月25日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拒绝支付转账支票款项,是否合法? ②甲公司认为出纳开出转账支票的行为无效,故票据无效是否成立? ③A拒绝承担支票保证责任,理由是否成立? ④乙公司拒绝承担支票的责任,理由是否成立? (2)根据本题要点(2)所述内容,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①银行拒绝向C公司支付本票款项,行为是否合法? ②乙公司的本票出质行为是否有效? (3)根据本题要点(3)所述内容,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①银行开出汇票时,只注明“汇票”字样,该票据是否有效? ②D、E二人是否应承担票据保证责任? ③丁公司的票据背书转让行为是否有效? ④乙、丙拒绝承担责任,理由是否成立?
问答题[案例]
2014年7月1日,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受理了A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在该破产案件中,存在下述情况:
(1)A公司欠其股东甲公司80万元的货款,甲公司欠缴出资80万元。2014年7月4日,甲公司向管理人主张抵销各自的债务,管理人提出异议。
(2)2014年4月1日,A公司和乙公司订立一份100万元的买卖合同。根据约定,A公司将一台机器设备卖给乙公司,交货日期为4月1日,付款日期为9月1日;在乙公司付清全部价款之前,该设备的所有权归A公司所有(所有权保留条款)。乙公司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货款60万元。人民法院裁定受理A公司的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决定解除该买卖合同。
(3)2013年11月,A公司向丙公司租用机床一台,租期1年,租金已一次性付清。2014年5月4日,A公司以120万元的市场价格将该机床售与丁公司,双方已交货、付款。丁公司对A公司无处分权的事实并不知情。丙公司获悉该机床已被A公司卖给丁公司后,要求丁公司返还该机床,遭丁公司拒绝。
(4)2013年12月,A公司向戊公司租用挖掘机一台,租期1年,租金已一次性付清。2014年6月5日,该挖掘机因水灾受损,获保险赔偿金60万元。人民法院裁定受理A公司的破产申请时,该保险赔偿金尚未交付给A公司。戊公司向管理人主张取回60万元的保险赔偿金。
(5)2013年9月,A公司将自己一辆市场价格为100万元的小汽车作价68万元卖给了不知情的庚公司,双方已交货、付款。人民法院裁定受理A公司的破产申请后,2014年7月20日,人民法院根据管理人的请求撤销了该笔交易。庚公司向管理人返还该小汽车之后,对于庚公司已经支付的价款68万元,管理人提出,只能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庚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作为共益债务清偿。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于2000年1月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截止2005年12月31日,A公司股份总额为2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元,下同),其中:发起人股份为14000万股,已上市流通股份为6000万股。持有A公司股份前2名的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分别为:B国有集团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持有8000万股发起人股份,占A公司股份总额的40%;C国有企业(以下简称“C企业”)持有1000万股发起人股份,占A公司股份总额的5%。 有关信息资料如下: (1)2006年1月,B公司拟将所持A公司5000万股为其参股的一家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质押。 (2)2006年3月,C企业拟以自己所持A公司1000万股向银行质押贷款。 (3)2006年4月,C企业以自己的成套设备为抵押,向E银行贷款1000万元,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依法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手续。经查明:C企业以成套设备进行抵押时,未经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 (4)2006年5月,A公司以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向F银行贷款3000万元,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经查:该土地使用权是A公司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在抵押登记前,A公司未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 (5)A股份有限公司拟租用股东B企业的设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A公司董事会对该租赁事项进行表决时,有关表决情如下:A公司的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为5人,其中包括B企业的派出董事王某。王某未参与投票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1票反对。 要求: (1)根据本题要点(1)提示的内容,B公司拟将所持A公司5000万股股份为其参股的一家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质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要点(2)提示的内容,C企业以所持A公司1000万股股份向银行质押贷款时,应当提交哪些文件、材料? (3)根据本题要点(3)提示的内容,由于C企业以成套设备进行抵押时未经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人民法院能否以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为由认定抵押合同无效? (4)根据本题要点(4)提示的内容,A公司和F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5)根据本题要点(5)提示的内容,指出甲公司董事会能否通过与B企业的租赁事项?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甲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情况如下:
(1)甲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由A企业、B企业、C企业共同投资于2008年1月1日成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A企业认缴的出资为600万元,B企业认缴的出资为300万元,C企业认缴的出资为1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A企业、B企业、C企业的首次出资额为各自认缴出资额的25%,其余75%的出资在2009年7月1日前缴足。
(2)2008年2月,甲公司为A企业1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该担保事项提交股东会表决时,A企业未参加表决,B企业赞成,C企业反对,股东会通过了该项决议。
(3)2008年4月,甲公司采取欺诈手段,与乙公司签订了1000万元的买卖合同,乙公司依约发货后,甲公司股东蓄意转移公司财产,以甲公司财产不足为由拒绝支付乙公司的货款。债权人乙公司要求股东A企业清偿1000万元的债务。
(4)2008年5月,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商标专用权,给甲公司造成了200万元的经济损失。股东B企业要求董事会、监事会对丙公司提起诉讼,但遭到拒绝。于是B企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丙公司赔偿损失。
(5)2008年6月,股东C企业拟将自己的全部出资对外转让给D企业,C企业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A企业、B企业征求同意,但A企业、B企业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予以答复。
(6)2008年7月1日,甲公司股东会通过了公司分立决议,在股东会表决时投反对票的B企业请求甲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但B企业与甲公司在60日内未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某机构投资者对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公司进行调研时,发现A公司如下信息:
(1)甲为A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通过B公司持有A公司34%的股份。甲担任A公司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09年8月7日,经董事会决议(甲回避表决),A公司为B公司向C银行借款4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发布公告予以披露。
2010年3月1日,C银行通知A公司,B公司的借款到期未还,要求A公司承担保证责任。A公司为此向C银行支付了4000万元借款本息。
(2)乙在2009年12月至2010年2月底期间连续买入A公司股票,持有A公司股份总额达到3%。A公司为B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乙于2010年3月5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要求甲赔偿A公司因承担保证责任造成的损失。甲则辩称:乙在起诉前未向公司监事会提出书面请求,故请求人民法院驳回乙的起诉。
(3)2010年3月10日,A公司公告拟于4月1日召开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推荐了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候选人丙为B公司财务主管,候选人丁持有A公司股份总额1%的股份。
(4)2010年3月24日,乙向A公司董事会书面提出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要求罢免甲的董事职务。A公司董事会当即拒绝将该临时提案列为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3月25日,乙联合持有A公司股份总额8%的股东张某,共同公告拟于4月1日在同一地点召开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4月1日,A公司的两个“股东大会”在同一酒店同时召开。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A公司股份总额为35%: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A公司股份总额为40%。后者通过了对甲的董事罢免案,并选举乙为A公司董事。
(5)2010年4月21日,B公司与乙达成股权转让协议。4月23日,A公司、B公司和乙联合公布了该协议内容:B公司将所持A公司27%的股份转让给乙,转让后B公司仍持有A公司7%的股份;同时,乙向A公司全体股东发出要约,拟另行收购A公司已发行股份的4%。随后,甲辞职,乙被股东大会选举为董事。
(6)2010年6月3日,A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决定购买乙控制的C公司100%的股权,该交易金额达到A公司资产总额的25%。12月6日,A公司芾事会又通过决议,决定购买乙所持D公司的全部股权,该交易金额达到A公司资产总额的20%。
上述两项交易完成后,A公司的主营业务转换为汽车零配件生产。
(7)在上述两项股权交易公告前,A公司的股价均出现了异常波动。经调查发现:乙借用他人账户,于2010年6月1日至12月3日期间大量买入A公司的股票:董事戊于12月6日董事会开会期间,电话委托买入A公司股票1万股;A公司秘书庚在电梯中听到公司高管议论公司重组事宜后,于12月3日买入公司股票2000股。因受市场环境影响,上述人员买入A公司股票后均未获利,其中,乙账面亏损达3亿元;戊账面亏损2万元;庚已卖出股票,亏损2000元。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共55分。其中一道小题可以选用中文或英文解答,请仔细阅读答题要求。如使用英文解答,须全部使用英文。答题正确的,增加5分。本题型最高得分为60分。)[案例]
甲公司200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显示的净资产为负,财务状况不断恶化。有关资产:商业用房一间,账面价值100万元;机器设备一套,账面价值20万元;银行存款30万元;应收乙的账款30万元(2008年1月20日到期);应收丙的账款70万元(2008年2月6日到期)。甲公司有关负债:应付丙的账款50万元(2008年3月5日到期);应付丁的账款180万元(2008年1月10日到期)。
2008年以来,甲公司的资产处理及债权债务清偿情况如下:
(1)1月20日,丁请求甲公司偿还欠款未果。但在1月28日丁发现甲公司曾于1月15日将机器设备赠送给了戊。
(2)2月3日,甲公司将拥有的商业用房以60万元的价格(市场价格为120万元)转让给非关联企业己公司,己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受让该房产,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3)2月21日后,甲公司一直催告乙偿还债务,但乙到8月底仍未偿还,甲公司亦未采取其他法律措施。
(4)3月15日,甲公司向丙提出就50万元债权债务予以抵销。
(5)4月10日,甲公司与庚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将对丙的20万元债权以1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庚。
要求:根据本题所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2011年10月,A公司法定代表人突然出走,不知去向。A公司内部管理因此陷入混乱。2012年1月,A公司所欠B公司工程款200万元债务到期,B公司要求还款,A公司因无人理事而未予回应。B公司遂于2012年2月10日向人民法院申请A公司破产。A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称该公司不能偿还B公司债务的主要原因是法定代表人至今下落不明,公司无人管理,而非资不抵债,并提出证据证明其账面资产尚大于负债。2月27日,人民法院裁定驳回A公司的异议;同日,裁定受理B公司提出的A公司破产申请,指定破产管理人,并公告通知债权人中报债权。
管理人存清理A公司债权债务过程中,发现如下事实:
(1)2011年7月1日,C公司向银行借款50万元,期限1年,A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一股保证担保。截至破产申请受理之日,C公司尚欠银行借款本息40万元。银行已向A公司的管理人申报该40万元担保债权。
(2)2011年8月3日,D公司向A公司购买了一批塑料薄膜,尚欠15万元货款未付。A公司长期租用E公司仓库,至破产申请受理日,已拖欠E公司租金13万元。2012年3月5同,D公司以5万元对价,受让E公司对A公司的租金债权。D公司已向管理人主张以该租金债权抵销所欠A公司15万元货款中的13万元。
(3)2011年9月30日,A公司与F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A公司向F公司订购一台设备,2012年3月上旬交货;卖方送货上门,货到付款。2012年2月25日,F公司将设备发运。F公司于2月29日获悉A公司破产案已被人民法院受理后,立即通知管理人,要求取回在途设备。3月1日,设备到达A公司。
在债权人会议对债权申报进行核查时,债权人甲提出,A公司对银行的保证债务尚未到期,故银行无权进行债权申报。债权人乙提出,A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对银行享有先诉抗辩权,银行尚未通过诉讼或仲裁向C公司求偿,故不得进行债权申报。债权人丙认为,D公司无权以受让的租金债权抵销所欠A公司货款。债权人丁认为,设备已交付,其所有权已由F公司转移给A公司,构成破产财产的一部分,故F公司无权取回。
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