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2011年10月,国外甲公司拟购买国内乙国有企业位于市区的一座办公大楼,甲公司以该资产作为投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丙公司。 合营企业合同的主要内容有:总投资额5000万美元,其中注册资本为1500万美元。双方可在合营企业成立后以合营企业的名义贷款200万美元作为各自的出资。甲方还以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取得的人民币出资500万元。董事长由外方委派,副董事长可由外方委派,也可由中方委派,董事会成员为7人,有关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需经2/3以上董事同意才可通过。甲公司自合营企业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全部买价。 2012年2月,丙公司从丁公司购买一台机械设备,总价款为人民币150万元。依据双方约定,2012年5月28日,丙公司向丁公司支付定金人民币30万元;丁公司于7月8日交货,丙公司在收货后10日内付清余款。 2012年5月28日,丙公司向丁公司开出一张金额为人民币30万元的转账支票。6月10日,丁公司向付款人Y提示付款,付款人Y拒绝付款。丁公司在遭拒绝付款后,遂向丙公司要求重新出票,在丙公司重新出票后,丁公司方获付款。 2012年7月8日,丁公司按时交货。7月12日.丙公司将从戊公司背书受让的一张金额为人民币120万元的银行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7月15日,丙公司发现丁公司交付的该设备为伪劣产品,7月18日,丙公司将该设备退还了丁公司,同时要求丁公司返还货款及承担担保责任;丁公司同意退还货款,但拒绝承担担保责任。丙公司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并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甲、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将一批首饰卖给乙,乙于收到货物后一定期限内付款。为了保证合同履行,经乙与甲、丙协商同意,甲又与丙签订了一份保证合同,丙为某公司的分支机构,有法人的书面担保授权。保证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方式,合同生效后,甲依约将首饰运送至乙所在地,但是乙认为首饰质量不合标准,要求退货。由于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标的物质量要求,于是甲与乙协商,建议乙改变该批首饰的用途,同时向乙承诺适当降低首饰的售价。乙同意甲建议,但要求再延期1个月付款,甲同意了乙的要求。1个月到期后,乙企业以资金流转困难为由拒绝履行债务,于是甲要求担保人丙承担保证责任,丙以不知道该合同变更为由不承担保证责任。甲于是诉至人民法院。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甲与丙签订的保证合同属于什么类型的保证? (2) 丙是否有担保的资格? (3) 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中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如何确定标的物质量的履行规则? (4) 丙以不知道合同变更为由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问答题甲、乙、丙三人合伙设立A企业,约定甲出资4万元,乙出资3万元,丙出资3万元。三人按4:3:3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损益。A企业成立后,与B公司签订一购货合同,保证人为丁。后因A企业无力偿还货款,B公司要求丁承担保证责任,丁以未约定保证形式,只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为由拒绝。B公司遂对A企业和丁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还查明,甲对戊负有债务2万元,戊对A企业负有债务2万元;乙对C公司负有债务2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合伙企业、担保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丁认为未约定保证形式,自己只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 (2)戊能否将甲欠他的2万元债务与他欠A企业的2万元债务抵销?为什么? (3)若乙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对C公司的2万元债务,则C公司可以通过何种途径用乙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清偿2万元债权?
问答题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以A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A银行在票据承兑栏中进行了签章。乙公司为向丙公司支付租金,将该票据交付丙公司,但未在票据上背书和签章。丙公司因需向丁公司支付工程款,欲将该票据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发现票据上无转让背书,遂提出异议。丙公司便私刻了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的人名章和乙公司公章,加盖于背书栏,并直接记载丁公司为被背书人。丁公司不知有假,接受了票据。之后,丁公司为偿付欠款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了戍公司。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2010年3月2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100万元的设备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A公司于3月3日向B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人民币15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作为定金;B公司于3月10日交付设备;A公司于B公司交付展览设备之日起3日内付清货款;任何一方违约,应当依照合同金额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月3日,A公司向B公司签发了一张已由C银行承兑的金额为15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B公司在收到该汇票后,于3月4日将其背书转让给D公司,D公司已经支付了对价。3月10日,B公司未向A公司交付设备,经A公司催告后至3月15日,B公司仍未交货,A公司遂于3月18日另行购买了设备,并通知B公司解除合同,要求B公司双倍返还定金30万元,同时支付违约金20万元。B公司收到A公司通知后未就解除合同提出异议,但不同意A公司提出的双倍返还定金和支付违约金的要求。
4月5日,D公司在该汇票到期日向C银行提示付款,C银行以买卖合同已经解除为由拒绝支付票据款。
2010年5月1日,A公司为更新改造生产设备向C银行贷款15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A公司以自己的一套流水线作为抵押,另外,由甲公司为A公司的贷款提供保证,甲公司与C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但未明确约定保证的形式。双方约定的保证期间为“甲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直至A公司的本息还清时为止”。
2011年5月1日,A公司无法清偿上述C银行的贷款,C银行向甲公司要求清偿,甲公司以应先就A公司提供的流水线拍卖价款清偿,不足的部分再由自己承担。经查,A公司与C银行订立的抵押合同和甲公司与C银行订立的保证合同中,均未约定各自的担保份额和责任承担顺序。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结合合同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开成公司与浩新物资供应公司于2002年5月1日签订了一份原材料供应合同。双方约定:开成公司于5月15日将货款及运输费用共计55万元汇人浩新公司账户,浩新公司见款立即发货。开成公司按约付款,但浩新公司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数量供货,遂与开成公司进行了交涉并达成协议,即浩新公司按现有数量供货,余款退回。5月20日,浩新公司发出价值30万元的材料(含运输费用),并退回货款20万元。开成公司见短缺5万元便与浩新公司交涉。浩新公司的解释是,短缺的5万元系开成公司经办此项业务的业务员甲借走,至今未还。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至法院。经调查,甲曾在签约前以个人名义借去2万元,后又持加盖开成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借去3万元。在法院的调查过程中,发现开成公司曾于半年前为裕和电器厂向前山投资公司贷款40万元提供担保。该电器厂已于两个月前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已发出公告。但前山投资公司并未申报债权。 此外,开成公司为了改制,与大地、清远两企业共同出资创办了一家从事实业的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12月,该公司与乙公司以及美国一家公司磋商拟成立一家合营企业,并按有关法律的规定约定了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并委托实业公司办理报批、登记手续。美国公司按照约定日期将出资额汇人了实业公司账户。三方签订了合同,并办理了登记。后发现,实业公司和乙公司一直未按规定日期缴清出资额,实业公司也未将美国公司的出资额转入合营企业账户。美国公司催缴未果,提出终止合同,要求退还出资额并赔偿损失。但美国公司的出资额已被实业公司挪用。美国公司与其交涉未果遂寻求法院支持。此案结束后,大地、清远企业提出终止实业公司,开成公司不同意,于是在董事会上投票表决,9名董事中有5名同意,公司遂成立清算组。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开成公司业务员甲的借款应由谁负责追还,并说明理由。 (2)开成公司作为裕和电器厂贷款的担保人,在前山投资公司不参加破产程序时,是否可以申请参加破产程序?并说明理由。 (3)美国公司先期汇人被挪用的出资额应由谁负责偿还?因终止合同而给美国公司造成的损失应由谁负担?并说明理由。 (4)实业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关于终止公司的决议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A企业为了控制合同风险,明确规定其法定代表人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最高限额为 200万元。2005年4月1日,张某在一次商品交易会上,为了抓住稍纵即逝的商机,代表A企业与B企业签订了一份250万元的买卖合同,B企业并不知道张某违反了A企业的内部规定。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由A企业在2005年6月5日前向B企业提供货物,B企业收到货物后的10天内支付货款250万元。 2005年6月1日,A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全部货物的生产,6月2日A企业有确切证据得知B企业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能无力支付250万元的货款。6月5日,B企业要求 A企业提交货物,遭到A企业的拒绝,A企业要求B企业提供担保。B企业以自己的机床作为抵押,担保的价值为100万元,同时B企业请求C企业的分支机构甲为保证人,甲担保的价值为150万元,甲取得了C企业的担保授权委托书。6月20日,A、B签订了抵押合同,双方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如B企业不能支付到期货款,该机床的所有权直接归A企业所有。6月22日,A、B企业办理了抵押物的登记手续。S月30日,A企业与甲分支机构签订了保证合同,双方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甲的保证方式为连带保证,但双方未约定保证期间和保证担保的范围。 7月1日,A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向B企业提交了全部货物。B企业接到货物后,对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未提出异议,但由于经营状况不佳,7月10日(支付货款的最后期限)无力支付货款。7月12日,A企业向B企业要求行使抵押权,发现该机床已经被B企业转让。该转让行为A企业并不知道,另外,B企业转让价款用于支付另一企业的货款。2006年6月1日,A企业要求C企业承担保证责任,支付其担保的150万元,C企业表示拒绝。A企业于是请求人民法院判定C企业履行保证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 A、B两个企业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 A企业在2005年6月5日是否可以中止履行合同?并说明理由。 (3) A、B两个企业签订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4) A企业与C企业的分支机构甲签订的保证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5) 在A、甲的保证合同中,保证期间如何界定? (6) B企业转让该机床的行为是否符合《物权法》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7) 甲分支机构拒绝履行保证责任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2011年10月,A公司法定代表人突然出走,不知去向。A公司内部管理因此陷入混乱。2012年1月,A公司所欠B公司工程款200万元债务到期,B公司要求还款,A公司因无人理事而未予回应。B公司遂于2012年2月10日向人民法院申请A公司破产。A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称该公司不能偿还B公司债务的主要原因是法定代表人至今下落不明,公司无人管理,而非资不抵债,并提出证据证明其账面资产尚大于负债。2月27日,人民法院裁定驳回A公司的异议;同日,裁定受理B公司提出的A公司破产申请,指定破产管理人,并公告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管理人在清理A公司债权债务过程中,发现如下事实:
(1)2011年7月1日,C公司向银行借款50万元,期限1年,A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一般保证担保。截至破产申请受理之日,C公司尚欠银行借款本息40万元。银行已向A公司的管理人申报该40万元担保债权。
(2)2011年8月3日,D公司向A公司购买了一批塑料薄膜,尚欠15万元货款未付。A公司长期租用E公司仓库,至破产申请受理日,已拖欠E公司租金13万元。2012年3月5日,D公司以5万元对价,受让E公司对A公司的租金债权。D公司已向管理人主张以该租金债权抵销所欠A公司15万元货款中的13万元。
(3)2011年9月30日,A公司与F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A公司向F公司订购一台设备,2012年3月上旬交货;卖方送货上门,货到付款。2012年2月25日,F公司将设备发运。F公司于2月29日获悉A公司破产案已被人民法院受理后,立即通知管理人,要求取回在途设备。3月1日,设备到达A公司。
在债权人会议对债权申报进行核查时,债权人甲提出,A公司对银行的保证债务尚未到期,故银行无权进行债权申报。债权人乙提出,A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对银行享有先诉抗辩权,银行尚未通过诉讼或仲裁向C公司求偿,故不得进行债权申报。债权人丙认为,D公司无权以受让的租金债权抵销所欠A公司货款。债权人丁认为,设备已交付,其所有权已由F公司转移给A公司,构成破产财产的一部分,故F公司无权取回。
要求:
问答题甲公司向乙宾馆发出一封电报称:现有一批电器,其中电视机80台,每台售价3400元;电冰箱100台,每台售价2800元,总销售优惠价52万元。如有意购买,请告知。乙宾馆接到该电报后,遂向甲公司回复称:只欲购买甲公司50台电视机,每台电视机付款3200元;60台电冰箱,每台电冰箱付款2500元,共计支付总货款31万元,货到付款。甲公司接到乙宾馆的电报后,决定接受乙宾馆的要求。甲乙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交货地点为乙宾馆。
甲公司同时与丙运输公司签订了合同,约定由丙公司将货物运至乙宾馆。丙公司在运输货物途中遭遇洪水,致使部分货物毁损。丙公司将剩余的未遭损失的货物运至乙宾馆,乙宾馆要求甲公司将货物补齐后一并付款。
甲公司迅速补齐了货物,但乙宾馆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表示不能立即支付货款,甲公司同意乙宾馆推迟1个月付款。1个月后经甲公司催告,乙宾馆仍未付款。于是,甲公司通知乙宾馆解除合同,乙宾馆不同意解除合同。甲公司拟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宾馆赔偿损失。
要求: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1999年9月2日,A市市民江某与本市个体户赵某签订厂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江某将其自有房屋三间租给赵某以开办饭馆,租赁期为2年,自1999年9月2日至2001年 9月2日;每月由承租人赵某向江某交纳租金3000元,必须在每月1至3日交纳,超过规定期限不交,江某有权收回房屋使用权;在租赁期间,房屋的修缮费由承租人承担;所租房屋只准承租人使用,不许转租;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一方违约,违约方要付给对方违约金5000元。合同签订后,江某即将房屋钥匙交给赵某,赵某同时也向江某交纳了第一个月的房租3000元。1999年10月2日,江某通知赵某准备把该租赁房屋转让给张某,赵某表示同意。次日,江某与张某办理了房地产登记过户手续。10月6日,赵某将该房转租给其友王某,并每月收取租金4000元。张某得知此情况后,便找赵某交涉,要求赵某解除其与王某的租赁关系。赵某以其房屋是自江某处租赁为由,置之不理。张某即诉至法院,要求收回房屋,并要求赵某承担违约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赵某的转租行为是否有效?是否违约? (2)张某是否有权要求赵某向其承担违约责任?张某能否收回房屋? (3)赵某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问答题2010年1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生产的A型挖掘机5台,每台40万元,共计200万元: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公司向乙公司付款100万元,余款自挖掘机交付之后每月5日前支付10万元,10个月付清;甲公司任何一个月未按期付款,乙公司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在全部货款付清之前,乙公司保留该5台挖掘机的所有权。乙公司在收到100万元货款后3日内交付挖掘机。
甲公司依约支付100万元货款,乙公司在依约向甲公司交付挖掘机时,发现合同未约定履行地点及履行费用负担,为此双方发生争议,不能达成一致。在此情况下,乙公司委托运输公司将挖掘机送到甲公司,为此支付运费。在乙公司保留挖掘机所有权期间发生以下事实:
(1)甲公司发现1台挖掘机有重大质量问题,无法使用。
(2)1台挖掘机因被突发洪水浸泡受损,送丙修理厂修理,因未支付修理费而被丙修理厂扣留。
(3)甲公司连续3个月没有支付货款。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及相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甲地某烟厂是“白鹭”注册商标的商标权人,该商标使用在香烟商品上,乙地某烟厂亦在香烟商品上使用未注册商标“白鹤”牌,且其香烟包装使用与“白鹭”注册商标图样相似的装潢,甲地某仓储运输公司帮助乙地某烟户运输、存储“白鹤”牌香烟并在甲地某商场销售。甲地某烟厂曾发函给乙地某烟厂、甲地某仓储运输公司及甲地某商场,要求停止侵权,但这三家单位均未理睬。现甲地某烟厂诉乙地某烟厂、甲地某仓储公司及甲地某商场侵犯其“白鹭、”商标权。 甲地某烟厂的主张是否成立,分析并回答: (1) “白鹭”与“白鹤”,是否构成商标近似,为什么? (2) 乙地某烟厂的商品装潢是否侵犯了。“白鹤”商标权。 (3) 甲地某仓储公司是否应承担商标侵权责任。 (4) 甲地某商场是否应承担商标侵权责任。
问答题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分,2010年10月份甲公司拟在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在其通过保荐人乙证券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相关文件中显示如下信息: (1)甲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2)在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有关最近3年的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07拄 2008年 2009年 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400 450 600 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500 600 500 营业收入 2000 4000 6000 (3)本次拟公开发行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下同),发行价每股10元,募集资金60000万元。募集的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除主要用于主营业务外,其余部分将投资于股市,以赚取短期差价收益。 (4)拟由乙证券公司独家包销,根据拟定的包销方案:承销期限拟定为120天,乙证券公司在所包销的股票中,可以预先购入并留存200万股,其余部分由公众认购。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的股本总额是否符合在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说明理由。 (2)甲公司的净利润和营业收入是否符合在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说明理由。 (3)甲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是否符合规定?其募集资金的用途是否符合规定?分别说明理由。 (4)甲公司与乙证券公司拟定的包销方案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
问答题乙是甲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甲企业明确规定:乙对外签订合同的最高限额为2000万元。2011年3月1日,丙企业不知情的情况下,乙与其签订了一份3000万元的买卖合同。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甲企业在2011年4月1日前向丙企业提供货物,丙企业收到货物后的7天内支付货款3000万元。 2011年3月25日,甲企业履行合同约定完成全部货物的生产,3月27日甲企业有确切证据得知丙企业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能无力支付3000万元的货款。4月1日,丙企业要求甲企业提交货物,遭到甲企业的拒绝,甲企业要求丙企业提供担保。丙企业以自己名下的楼房作为抵押,担保的价值为2500万元,同时丙企业请求丁企业为保证人,丁企业担保的价值为500万元。4月10日,甲、丙签订了抵押合同,其中约定,如丙企业不能支付到期货款,该楼房的所有权直接归甲企业所有。4月12日,甲、丙企业办理了抵押物的登记手续。4月15日,甲企业与丁企业签订了保证合同,其中约定,丁企业的保证方式为连带保证,但双方未约定保证期间和保证担保的范围。 甲企业按照合同的约定于5月1日向丙企业提交了全部货物。丙企业接到货物后,对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未提出异议,但由于经营状况不佳,到支付货款的最后期限无力支付货款。5月10日,甲企业向丙企业要求行使抵押权,发现该楼房已经被政府有关部门征用,丙企业由此获得补偿金2200万元,甲企业要求丙企业将2200万元的补偿金全额支付给甲企业,遭到丙企业的拒绝。2011年12月10日,甲企业要求丁企业承担保证责任,支付其担保的500万元,丁企业表示拒绝。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吴某和李某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吴某名下。2012年2月1日,法院判决吴某和李某离婚,并且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但是双方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2012年3月1日,李某将该房屋出卖给张某,双方于当日签订了买卖合同,张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入住了该房屋。2012年4月1日,吴某又就该房屋和王某签订了买卖合同,王某在查阅了房屋登记簿确认房屋归吴某所有后,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于2012年5月10日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2009年4月,甲公司因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不能按时偿还,向乙公司请求延期至2010年4月1日还款,并愿意以本公司所有的3台大型设备进行抵押和1辆轿车进行质押,为其履行还款义务提供担保。乙公司同意了甲公司的请求,并与甲公司订立了书面抵押和质押合同。甲公司将用于质押的轿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交乙公司保管,但未就抵押和质押办理任何登记手续,也未向乙公司交付用于抵押的设备和质押的轿车。 2009年5月,甲公司将用于抵押的3台设备出租给丙公司,将用于质押的轿车出租给丁公司,租期均为1年。 2009年8月,甲公司隐瞒有关事实,与戊公司订立合同出售其用于抵押的3台设备。随后,甲公司通知丙公司:本公司已将出租的3台设备卖给戊公司,要求解除租赁合同,丙公司可不再支付剩余9个月的租金,并请其将这3台设备交付给戊公司。丙公司表示同意,且立即向戊公司交付了这3台设备。 2009年9月1日。甲公司再次隐瞒了有关事实,与乙公司订立合同出售其用于质押的轿车。双方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并约定9月15日之前交付。甲公司在通知丁公司向乙公司交付出租的轿车时,丁公司拒绝了甲公司的要求,并向甲公司主张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9月30日,丁公司工作人员在驾驶该轿车时外出时,遭遇罕见泥石流,车毁人亡。 2010年4月1日,甲公司仍无力向乙公司偿还货款。乙公司在调查了解甲公司资产状况得知:甲公司出资200万元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庚经营状况良好,资金充裕;另外,庚公司欠甲公司到期货款150万元,尚未偿还。2010年4月15日,乙公司发函给庚公司,要求其偿还甲公司所欠本公司债务。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是否有权将用于抵押的3台设备出租给丙公司?并说明理由。 (2)乙公司是否有权就用于抵押的3台设备向戊公司行使抵押权?并说明理由。 (3)在用于质押的轿车灭失前,谁是其所有权人?乙公司是否对该轿车享有质权?并分别说明理由。 (4)丁公司就轿车向甲公司主张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5)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丁公司对轿车的灭失承担赔偿责任?并说明理由。 (6)乙公司是否有权要求甲公司对不能交付轿车承担赔偿责任?并说明理由。 (7)乙公司是否有权要求庚公司代甲公司履行债务?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甲公司是一家从事化工涂料的大型公司,2003年12月依照商标法的规定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保山”牌商标(“保山”是当地一座山的名称),工商局于2004年5月核准注册该商标,并于2005年6月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该公司于2005年7月扩大经营范围,开始生产卷帘门窗、塑钢门窗,便在生产的门窗上也使用了“保山”牌注册商标。经查,化工涂料和门窗属于商品分类表中不同类别的商品。 乙公司也是一家化工企业,早在2002年就使用了“保山”牌商标,但未申请注册。甲公司申请商标注册后,要求乙公司停止使用该商标,否则构成侵权。乙公司遂向当地工商局提出申请,请求撤销甲公司的“保山”牌商标,理由是“保山”是云南省州的州名,按照《商标法》的规定不得作为注册商标使用;并且乙公司早在甲公司申请注册以前就已经使用“保山”牌商标,因此不构成侵权。 2005年9月,丙化工厂将“保山”牌商标用于其生产的化工产品上,甲公司对此提出异议。 2005年12月,甲公司欲将自己的注册商标转让给丁公司,在丁公司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的基础上,双方签订了转让协议并由甲公司向商标局申请。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结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甲公司能否将“保山牌”注册商标用于门窗生产上?为什么? (2) 乙公司申请撤销甲公司“保山牌”注册商标的主张能否成立?乙公司是否构成侵权? (3) 丙公司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4) 甲公司与丁公司的转让注册商标的程序是否合法?如果转让顺利进行,丁公司何时享有商标专用权?
问答题明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明天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1日,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乙公司申请破产。2011年7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该破产案件,并指定丙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经查:
(1)丙会计师事务所曾于2007年担任乙公司的财务顾问,丙会计师事务所拟派出的注册会计师张某之妻现为明天公司的财务负责人。
(2)2011年4月1日,明天公司与A公司订立100万元的买卖合同。同日,双方签订一份抵押合同,明天公司以其机器设备向债权人A公司设定抵押,但未办理抵押登记。
(3)明天公司的股东B公司认缴的货币出资额为180万元,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尚有80万元未缴付。丙会计师事务所要求B公司立即缴纳该出资,B公司以尚未到2年的出资期限为由表示拒绝。由于明天公司尚欠B公司80万元的货款,B公司主张以其80万元的债权抵销其尚未缴付的80万元出资。
(4)明天公司与C公司于2011年6月20日签订了一份200万元的买卖合同,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双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
(5)D公司于2011年4月1日向E银行贷款500万元,贷款期限为6个月。明天公司作为D公司的连带保证人和E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
要求: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主题:破产分配
2013年3月10日,甲公司就自己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于2013年3月20日裁定受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同时指定某会计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对甲公司的资产、负债进行了清理,有关情况如下:
(1)资产总额为4200万元(全部财产的变现价值)。其中,全部厂房变现价值350万元,全部机器设备变现价值360万元。
(2)负债总额为800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
①应付职工工资140万元;
②未交税金160万元;
③应付中国工商银行到期贷款400万元,以甲公司全部厂房作抵押;
④应付中国建设银行到期贷款300万元,以全部机器设备作抵押;
⑤应付乙公司到期货款150万元。
(3)2012年7月,甲公司为逃避债务隐匿了180万元的财产。
(4)2012年7月,甲公司已经知道自己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将破产,仍提前清偿了债权人丙公司2013年9月才到期70万元的债权。
(5)甲公司的董事长在任职期间侵占甲公司财产90万元。
(6)人民法院的诉讼费用30万元,管理人报酬20万元,为继续营业而支付的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80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大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宇公司)由5家国有企业联合设立,注册资本为1亿元。2004年3月,公司净资产额为8 000万元。大宇公司现有董事7名,分别由5家股东推荐,基本由5家企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厂长组成。2004年3月10日,董事长提议,趁全体董事'20日均无外出任务,召开临时董事会。2004年3月20日,全体董事如期到会,董事会上制定并通过了“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和“公司增资方案”,两个方案的主要内容分别为:鉴于公司曾于2003年8月成功发行3年期公司债券1 000万元、1年期公司债券500万元,拟定本年度计划再次发行1年期公司债券2 000万元;将公司现有的注册资本由1亿元增加到1.5亿元。会后将上述两个方案提交给公司股东会。 2004年4月10日,公司股东会在其召开的定期会议上审议了董事会提交的“公司增资方案”,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为:3家股东赞成增资,这3家股东的出资总和为5 840万元;2家股东不赞成增资,这2家股东的出资总和为4 160万元。股东会通过了增资决议,并授权董事会执行。 2004年4月20日,公司监事会在检查公司财务时发现,公司经理张某擅自将公司5万元资金借给其亲属开办公司。2003年度公司税后利润5 000万元,公司以前年度未发生亏损,已提取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5 500万元,本年度末提取法定公积金,只提取法定公益金200万元。 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1)大宇公司董事的产生及组成是否合法?如果该公司董事会的产生及组成是合法的,临时董事会的召开是否合法? (2)大宇公司是否具有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该公司的“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主要内容是否合法?为什么? (3)大宇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增资决议是否合法? (4)大宇公司对张某擅自挪用公司资金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5)大宇公司2003年度提取法定公积金的做法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6)大宇公司2003年度提取的法定公益金数额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