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主题:一房二卖、合同的法定解除、表见代理
2月5日,甲与乙订立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购买甲的房屋一套(以下称01号房),价格80万元。并约定,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乙先付20万元,交付房屋后付30万元,办理过户登记后付30万元。
2月8日,丙得知甲欲将该房屋出卖,表示愿意购买,丙对甲已经与乙就该房屋订立合同一事并不知情。由于丙出价90万元,甲与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3日内丙付清全部房款,同时办理过户登记。2月11日,丙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办理了过户登记。2月12日,当乙支付第一笔房款时,甲说:房屋已卖掉,但同小区还有一套房屋(以下称02号房),可作价100万元出卖。乙看后当即表示同意,但提出只能首付20万元,其余80万元向银行申请贷款。甲、乙在原合同文本上将房屋相关信息、价款和付款方式作了修改,其余条款未修改。
乙支付首付20万元后,恰逢国家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乙不再具备贷款和购房资格。3月中旬,乙向人民法院提起以下诉讼:(1)以甲“一房二卖”为由诉请法院确认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2)以国家房地产贷款调控系不可抗力为由,请求与甲解除02号房的买卖合同。
5月20日,丙花3000元从商场购买B公司生产的热水器,B公司派员工李某上门安装。5月30日,李某从B公司离职,但经常到B公司派驻丙所住小区的维修处门前承揽维修业务。7月24日,丙因热水器故障到该维修处要求B公司维修,碰到李某。丙对李某说:热水器是你装的,出了问题你得去修。见维修处负责人没有异议,李某便随丙去维修。李某维修过程中操作失误致热水器毁损。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甲公司和乙公司于2009年4月1日签订一份标的额为420万元的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出卖人乙公司应当于2009年4月20日向买受人甲公司交付6台机器设备,甲公司于2009年7月 1日付款,在甲公司付清全部货款之前,乙公司保留该机器设备的所有权。 2009年4月20日,乙公司依约向甲公司交付了 6台机器设备。甲公司在付清全部价款之前,发生了以下事项: (1) 2009年5月1日,甲公司将其中的一台机器设备作价80万元转让给不知情的A公司,甲公司将机器设备交付给了A公司,但A公司尚未付款。 (2) 2009年5月10日,甲公司的两台机器设备被B公司侵占。2009年6月1日,其中的一台机器设备遭雷击灭失,获得保险金50万元。 2009年6月5日,甲公司要求B公司返还剩下的一台机器设备,同时要求B公司将遭雷击灭失的机器设备所获得的保险金50万元返还给甲公司,并赔偿甲公司20万元的经济损失。 (3) 2009年6月1日,甲公司将其中的一台机器设备质押给不知情的债权人C公司。双方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如果债务人甲公司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该机器设备归C公司所有。 (4) 2009年6月10日, 甲公司将其中的一台机器设备交由D修理厂修理,6月20日,债务人甲公司未按照约定支付2万元的修理费,D修理厂对该机器设备行使了留置权。D修理厂提出,如果甲公司在2009年7月1日之前仍不能支付2万元的修理费,则将该机器设备拍卖、变卖。 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问答题2002年5月,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生产设备,签发了一张为期6个月的商业汇票。乙公司将该票据转让给丙,丙在汇票上记载“质押”文句,并在票据上签章后交给丁,丁将汇票又转让给戊。戊向银行提示付款。 甲公司收到乙公司交付的设备后,认为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甲、乙公司因此发生争议。甲公司遂通知银行停止支付票据款。 2002年10月9日,甲公司会计室被盗,除丢失现金外,还丢失1张商业承兑汇票。甲公司到银行办理了挂失止付手续。A将从甲公司盗得的汇票以甲公司的名义向B公司购买电脑一台,B公司不知该汇票是A盗取的,收下了汇票,并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C。C在汇票上注明“不得背书”字样后将该汇票转让给了D,但D又将其转让给E。10月25日,E持该汇票向银行提示付款。银行将票据款支付给E。甲公司得知后提出异议,银行认为甲公司挂失止付已过12天,未收到法院的止付通知书,挂失止付通知书已失效。甲公司认为该汇票已经挂失止付,票据已失效。银行不应明知票据已丢失仍然付款。 根据上述情况,分析下列问题: (1) 银行能否以甲公司与乙公司存在合同纠纷为由拒绝支付票据款? (2) 若戊未获提示付款,甲、乙、丙、丁应否向戊承担票据责任? (3) B、C、D、E对甲公司丢失的票据进行的票据行为是否有效? (4) 银行认为甲公司挂失止付已过12天,未收到法院的止付通知书,挂失止付通知书已失效的理由是否正确?甲公司认为该汇票已经挂失止付,票据已失效,银行不应明知票据已丢失仍然付款的理由是否正确? (5) 若E向银行提示未获付款,则E能否向A、B、C、D行使追索权?
问答题2003年5月1日,甲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乙有限责任公司,并更名为丙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8月15日,丁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丙有限责任公司偿还乙有限责任公司欠付丁公司的货款,本息共计100万元。经查证,甲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乙有限责任公司时依法进行了公告,丁公司并未在公告期内申报过该笔债权。 2007年6月1日,丙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股份化改组,原公司净资产值为5亿元,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为2亿元。同年,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008年1月5日,丙公司的第一大股东A公司向董事会提出请求,要求丙公司为其向B银行的1亿元借款提供保证担保。丙公司董事会于1月10日作出决议,同意提供该担保。丙公司遂于1月20日与B银行正式签订保证合同,为A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丙公司未就该事项作出任何说明、公告。 证监会得知该情况后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应证监会的要求,丙公司于2009年3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发布董事会公告,就上述违法事项进行了说明,证监会也于3月15日作出处罚决定:(1)对丙公司罚款30万元;(2)对丙公司董事长刘某,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3)对张某等其他参与决议的董事,给予警告,并处2万元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张某提出异议,主张自己虽参与了决议,但是决议当时表示了异议,并要求董事会秘书将该异议记入会议记录,只是董事会秘书一时疏忽未予记入。 2009年5月1日,3名投资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丙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具体情况如下:(1)赵某,2007年12月5日购入丙公司股票,2008年6月1日卖出;(2)钱某,2008年3月1日购入丙公司股票,至起诉时仍持有;(3)邓某,2009年4月1日购入丙公司股票,2009年4月25日卖出。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丁公司能否要求丙有限责任公司对该笔货款承担责任?说明理由。 (2)丙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股份化改组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数额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 (3)请指出丙公司为A公司提供的担保存在什么不合法之处?说明理由。 (4)董事张某的异议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5)投资者赵某、钱某、邓某的投资损失与丙公司虚假陈述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分别说明理由。
问答题甲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无力偿还到期债务,该公司的债权人A公司于2012年6月12日向甲公司所在地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于6月15日通知甲公司,甲公司认为《企业破产法》不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法院于6月23日裁定受理该破产申请,同时指定B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管理人对甲公司的财产和债务情况整理如下:
(1)甲公司全部资产变现价值5200万元,其中包括:①用于对工行800万元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的办公楼价值740万元。②用于对所欠A公司货款700万抵押担保的厂房价值550万元。③一套加工设备价值90万元。④丙公司欠付的劳务费15万元。
(2)甲公司全部债务共15800万元,其中包括:所欠工行贷款800万元;欠A公司货款700万元;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共470万元;欠交税款220万元;欠丙公司货款15万元;管理人于8月3日解除甲公司与丁公司的合同,给丁公司造成损失230万元。
(3)乙公司提出,以上资产中价值90万元的设备是乙公司出租给甲公司的,所有权属于乙公司,并提供了租赁合同。
(4)丙公司提出以货款抵销欠付甲公司的劳务费。经管理人查明,此前丙公司欠甲公司15万元的劳务费一直没有支付。丙公司知道甲公司有大笔到期债务无力清偿后,于2012年4月15日向甲公司转让15万元货物。
(5)除上述债务外,还发生诉讼费80万元、管理人员报酬60万元、注册会计师清算费用50万元、评估费20万元、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职工工资28万元。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戊公司有充分证据证明甲公司对戊公司不当得利22万元,要求返还给戊公司。
(6)甲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但到破产申请受理日,甲公司的某股东尚差200万元的出资未缴足,已知该股东有补足股本的能力。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并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问答题中国证监会在对永安上市公司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以下事实:
(1)永安公司于2007年5月6日由甲公司、乙公司等6家企业作为发起人共同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成立时的股本总额为164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下同)。其中甲公司以其拥有的机床生产线折股认购11400万股,其他5家发起人以现金认购5000万股。2010年8月9日,永安公司获准发行10000万股社会公众股,并于同年10月10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此次发行完毕后,永安公司的股本总额达到26400万股。
(2)2011年10月6日,永安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拟定向非关联关系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方案(该担保额为公司资产总额的35%),于同年11月2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方案。在如期举行的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提供担保的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随交给董事会予以执行。
(3)为永安公司出具2010年度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陈某,在2011年3月10日公司年度报告公布后,于同年3月20日购买了永安公司2万股股票,并于同年4月8日抛售,获利3万余元;某证券公司的证券从业人员李某认为永安公司的股票具有上涨潜力,于2010年3月15日购买了永安公司股票1万股。
(4)永安公司将以协议收购方式收购丙上市公司(本题以下简称丙公司)。具体做法为:永安公司与丙公司的发起人股东丁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丁企业)订立协议,受让丁企业持有的丙公司的股份。在收购协议订立之后,丁企业必须在10日内将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在收购行为完成之后,永安公司应当在30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为了减少永安公司控制丙公司的成本,永安公司在收购行为完成3个月后,将所持丙公司的股份部分转让给戊公司。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2012年11月1日,某证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取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2012年11月2日,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从事证券业务。2012年11月14日,公司获得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2011年3月1日,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向银行贷款30万,公司为其提供担保。2011年4月2日,公司为吸引客户向客户承诺,一旦造成客户证券买卖的损失,公司予以全额赔偿。2011年5月3日,公司被责令停业整顿。后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公司直接负责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被有关机关采取了限制措施。
根据上述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2011年3月10日,甲公司、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供货后,采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结算货款。3月30日,乙公司接到付款通知,4月1日填制拒付理由书拒绝付款,认为合同中未事先约定明确的结算方式。后经双方协商改为汇票结算方式。4月15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开具出票后3个月付款的商业承兑汇票,票面金额为100万元。甲取得汇票后不慎被丙盗窃。后丙伪造甲公司的公章,以甲公司名义与丁签订了买卖合同,并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戊,善意当事人丁、戊取得票据时均已以付对价。持票人戊于汇票到期日前向乙提示付款,乙以甲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戊取得拒付理由书后,向丁发出书面追索通知,追索金额包括票据金额100万元、逾期付款利息及发出追索通知费用3万元。丁以追索金额103万元超过票据金额为由拒绝承担责任。甲以该票据被丙变造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根据上述内容,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2011年1月1日,甲、乙、丙、丁投资成立A有限合伙企业,甲、乙是普通合伙人,丙、丁是有限合伙人,合伙事务由甲、乙共同执行。A有限合伙企业成立后,发生了下列事项: (1)2月1日,A有限合伙企业向B银行借款30万元,甲、乙、丙私下协商后,由丙以自己所有的10辆货车设定抵押。 (2)4月1日,丁未履行任何程序,即与戊达成协议,将丁在A有限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转让给戊,乙得知后表示反对,并表示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丁的财产份额。 (3)5月1日,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转为有限合伙人;5月15日,乙以A有限合伙企业的名义与庚公司签订了原材料供应合同,经查,A有限合伙企业与庚公司的业务往来向来由乙负责,乙转为有限合伙人一事,A有限合伙企业并未通知庚公司;6月1日,庚公司以A有限合伙企业未按时供应原材料为由,要求A有限合伙企业承担违约责任,A有限合伙企业以乙已不是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为由拒绝承认该合同。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A有限合伙企业设立之初,约定由甲、乙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2)经甲、乙、丙私下协商,由丙以自己所有的10辆货车设定抵押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 (3)乙反对丁将财产份额转让给戊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4)A有限合伙企业是否应当对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说明理由。
问答题[案例3]
1998年3月1日,某会计师事务所受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下称合资企业)的委托,对该企业1997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为其出具《审计报告》。该会计师事务所指派的注册会计师进驻合资企业之后,了解到以下情况:
1.合资企业系由香港的甲公司与内地的乙公司共同出资并于 1996年9月30日正式注册成立的公司。合资双方签订的合资合同规定:(1)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为200万美元,其中:甲公司出资 11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55%;乙公司出资9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45%。(2)甲公司以收购乙公司所属一家全资子公司(下称“丙企业”)的资产折合60万美元,另以机器设备折合30万美元和货币资金20万美元出资;乙公司以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折合80万美元和货币资金10万美元出资。(3)合资各方认缴的出资分二期进行,即自合资企业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合资各方必须将除货币资金之外的其他出资投入合资企业;其余的货币资金则应于1997年9月30日之前缴付完毕。(4)合资各方按出资比例进行收益分配。(5)合资企业的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公司委派3名,乙公司委派2名。合资企业的董事长由甲公司委派,副董事长由乙公司委派;甲公司与乙公司在签订合资合同的同时,亦签订了一份收购协议,该协议规定:甲公司收购乙公司所属丙企业的资产,并将该资产作为其出资投入合资企业;收购价款总额为60万美元,甲公司自合资企业正式注册成立之日起 3个月内,向乙公司支付36万美元,其余24万美元在1年内付清。该协议规定的付款方式已经过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
2.合资企业成立之后,合资各方按照合资合同的规定,履行了第一期出资义务。在履行第二期出资义务时,甲公司则由乙公司作担保向银行贷款20万美元缴付了出资;乙公司则由其母公司作担保向银行贷款10万美元缴付了出资。甲公司依照与乙公司签订的收购协议于1996年12月28日向乙公司支付36万美元,其余收购价款尚未支付。
3.在合资企业经营期间,按照合资合同规定的组织机构进行管理,甲公司在合资企业中行使决策权。截至1997年12月31日止,合资企业税后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60万元。
4.1998年2月,甲公司受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影响,经营发生困难,遂向乙公司提出将其在合资企业所持股份转让给美国的丁公司,乙公司已表示同意。
要求:
根据以上事实,请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 合资各方两期缴付出资的行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为什么?
(2)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收购协议规定的支付收购价款的方式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3) 甲公司现时可否在合资企业中行使决策权?为什么?
(4) 如果对截至1997年12月31日止合资企业税后可分配利 -润进行分配,并不考虑加权平均因素,甲公司和乙公司各应分配多少万元?(保留小数点后1位数)
(5) 如果甲公司将在合资企业所持股份转让给丁公司,应履行何种法律手续?
问答题2009年8月20日,A公司向B公司签发了一张金额为10万元的商业汇票,该汇票载明出票后 1个月内付款。C公司为付款人,D公司在汇票上签章作了保证,但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 B公司取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E公司,E公司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F公司,F公司于9月 12日向C公司提示承兑,C公司以其所欠A公司债务只有8万元为由拒绝承兑。 F公司拟行使追索权实现自己的票据权利。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中国香港的甲公司与内地的乙公司拟共同出资,于2003年6月在我国境内注册成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商定的合营企业合同要点如下: (1)该合营企业注册资本总额拟为200万美元,其中:甲公司出资11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55%;乙公司出资9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45%。该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预计400万美元。 (2)甲公司收购乙公司所属一家全资子公司(下称“丙企业”)的资产折合60万美元,另以机器设备折合30万美元和货币资金20万美元出资;乙公司以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折合80万美元和货币资金10万美元出资。合营各方认缴的出资分两期进行,即自合营企业成立之日起 3个月内,合营各方必须将除货币资金之外的其他出资投入合营企业;其余的货币资金则应自合营企业成立之日起1年内缴付完毕。 (3)甲公司与乙公司拟签订一份收购协议,由甲公司收购乙公司所属丙企业的资产,并将该资产作为其出资投入合营企业;收购价款总额为60万美元,甲公司应自合营企业正式注册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向乙公司支付36万美元,其余24万美元应在1年内付清。该协议规定的付款方式须经过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方可执行。 (4)合营企业的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公司委派3名,乙公司委派2名。合营企业的董事长由甲公司委派,为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由乙公司委派。自合营企业成立之日起,按照合营合同的约定进行管理,甲公司在合营企业中行使决策权。合营各方自合营企业成立之日起按出资比例进行收益分配。 (5)为加强相互间的合作,在履行第二期出资义务时,乙公司的母公司同意为甲公司担保向银行贷款20万美元作为甲公司的缴付出资;乙公司则应以自己投入合营企业的建筑物为抵押向银行贷款10万美元缴付出资。 (6)在甲公司同意合营期满时,合营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归乙公司所有的前提下,双方同意甲公司在合营期内先行回收投资。 根据以上事实,请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双方在要点(1)中的约定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要求?说明理由。 (2)双方在要点(2)中的出资方式和分期出资安排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为什么? (3)要点(3)中的安排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为什么? (4)在要点(4)中,双方对于合营企业董事会组成、管理权的行使和收益分配的约定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要求?请分别说明理由。 (5)要点(5)中的安排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为什么? (6)要点(6)中的安排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为什么?
问答题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2001年末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净资产额为40000万元,2001年的净利润为5000万元,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2002年5月,中国证监会在对甲公司的例行检查中,发现下列情况:
(1)2001年2月1日甲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为7名。经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决定解聘张某的公司总经理职务。
(2)2001年2月10日,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了甲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
(3)2001年4月1日,甲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借款2000万元,被债权人乙银行提起诉讼。
(4)2001年4月1日,经临时股东大会讨论通过,甲公司决定解聘丙会计师事务所。
(5)2001年5月1日,甲公司与其关联股东丁公司进行了一笔2500万元的关联交易。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天瑞有限责任公司拟以协议收购的方式收购一家上市公司,其中一名股东赵某不同意收购行为,拟将其所持的天瑞公司的股份以3.4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另一个甲股东,但另外的几个股东认为这样甲股东的权利会过大,而不同意其转让。天瑞公司委托某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收购股份的转让并登记手续,并将用于支付的现金存放于其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天瑞公司于1月2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31%,但以其资金不足为由,没有向该上市公司所有的股东发出要约,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而是继续以协议收购的方式继续与部分股东进行股份的转让,进行收购行为。3月4日,天瑞公司持有了上市公司75.1%的股份,收购行为结束。 根据以上内容,请回答以下问题: (1)天瑞公司其他股东反对赵某转让股份是否有法律根据?如股东张某以3.8元/股的价格向其要求转让,是否有优先权购买? (2)天瑞公司对某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委托是否符合证券交易的法律制度?该登记结算机构如指定天瑞公司存入资金的账户为专用存款账户,是否符合账户管理的相关制度? (3)天瑞公司不向所有的股东发出要约是否符合规定? (4)3月4日该上市公司股票的上市情况应发生什么变化?天瑞公司应当在何日之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收购情况?
问答题甲、乙、丙三位发起人,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800万元。 (一)第一部分资料 (1)三位发起人共出资240万元,其中甲以货币出资120万元,持有公司15%的股份;乙以房屋出资80万元,持有公司10%的股份;丙以专利技术出资40万元,持有公司5的股份;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发行。 (2)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全体发起人首次出资160万元,剩余部分在2年内缴足。 (3)向社会公开发行的部分,与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规定由证券公司代销,代销期限为120天。 (4)规定的股款募足后,公司于2006年3月10日作出召开创立大会的公告,并于3月20日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通过了公司章程、选举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并由新选举的董事会于2006年4月15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但公司登记机关认为该公司不符合设立条件,应予改正;否则不予办理设立登记。公司又重新对设立过程进行规范,保证公司的设立成功。 (5)公司设立后不久,20位小股东联合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这些股东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只有84万股;并于6月8日通知各股东,同时予以公告.确定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为6月20日。 (6)6月9日丙股东以书面方式提出临时提案交董事会,要求撤销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关于公司向部分高管人员提供借款,帮助高管人员购买私人住房的决定。 (7)会议当天,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均无法履行召集股东大会的职责。本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重新选举公司监事,因为股东有充分证据证明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时选举的监事会成员中,一名监事兼任了财务负责人,另一名监事兼任了董事。 (二)第二部分资料 2010年10月15日,该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在创业板上市,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当时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为13名,本次会议有董事A、B、C、D、E、F、G、H八人出席,其余董事5名董事未出席且未委托任何人代为出席,出席会议的8名董事除B表示反对以外,一致同意了发行方案。 已知该公司的经营状况如下: (1)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为6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为6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为33%。 (2)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2500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3)发行后股本总额为3500万元。 (4)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有关部门在审查该公司的发行方案时,发现该公司的现任监事G此前15个月时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有关部门还查明,该公司2011年7月披露的中期财务报告中,对正在进行的某重大诉讼事件作出了虚假陈述。该信息于2011年9月8日获得更正。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结合《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主题:房屋租赁合同
甲公司将一幢自有二层楼房租赁给乙公司作为经营用房,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租金为每月5000元,在每月初的前3天支付上月的租金。合同未约定房屋维修责任的承担以及是否可以转租等问题。2013年3月,甲公司有意出售该租赁楼房,因乙公司无意购买,甲公司遂将租赁楼房卖给丙企业,丙企业取得租赁楼房的所有权后,以自己不是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为由向乙公司表示要解除租赁合同,乙公司不同意解除合同,但愿意每月增加租金1000元,丙企业表示同意。2013年8月,租赁楼房的部分门窗自然损坏,乙公司要求丙企业修理,丙企业一直未予理睬,乙公司自行找某装修企业维修,为此支付维修费用4000元。2013年10月,乙公司另购买了一幢办公大楼。遂将其所租赁楼房转租给丁企业。丙企业于2014年1月3日得知转租事实后,以不得转租为由向乙公司主张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乙公司支付上月末交付租金6000元,乙公司表示,维修费用可以抵销4000元租金,只愿意再支付2000元,但不同意解除租赁合同。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甲国有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拟利用外资进行改组。2004年12月,甲企业和外国的乙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甲企业将6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2005年1月1日,甲企业依法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丙企业”),并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当日签发的营业执照。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的部分内容如下: (1)乙公司收购甲企业60%的股权,转让价款总额为1000万美元。乙公司在取得担保的前提下,在2004年7月1日之前,向甲企业支付500万美元,其余500万美元在2004年 12月31日前付清。 (2)乙公司支付转让价款的方式包括:乙公司在中国境内举办的某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因乙公司先行回收投资所得的财产300万美元以及乙公司在中国境内举办的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应清算取得的700万美元。 (3)甲企业和乙公司共同制定甲企业的职工安置方案,该方案应提交甲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备案。 (4)甲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共计1000万元人民币由丙企业承担。 (5)甲企业的债权债务由丙企业承继。 (6)丙企业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拟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组织机构;股东会为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合营企业的执行机构、监事会为合营企业的监督机构。 (7)丙企业的投资总额拟定为33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1100万美元。 (8)丙企业的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企业委派2名,乙公司委派3名,董事的任期为3年,可以连任。丙企业的董事长由甲企业委派,副董事长由乙公司委派。 (9)在丙企业的经营期限内,如果乙公司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时,应通知甲企业,并报原审批机构备案。 (10)丙企业的主营业务为土地开发及房地产经营,合营期限视经营情况待定。 要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按照本题各要点的顺序,逐点指出股权转让协议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的不合法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
问答题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镀锌板。为了支付价款,甲公司签发了一张以乙公司为收款人、金额为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A银行作为承兑人在票面上签章。为了购买原材料,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但是,丙公司在签约过程中提供的公司文件、库存证明等都是虚假的,且未打算履行合同。丙公司在取得该汇票后,即将其背书转让给丁公司用于购买天然钻石,后便杳无踪迹。乙公司发现受骗后,向公安机关举报丙公司涉嫌诈骗。同时,乙公司就背书转让的汇票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人民法院受理后,向A银行发出了止付通知,并发出公告。丁公司在票据到期时持票向A银行提示付款,遭到拒绝。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2009年3月,甲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期限2年,由王某和陈某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甲企业借款提供共同保证,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后甲企业经营业绩不佳,亏损严重,王某遂与陈某约定,以3:2的比例分担保证责任。2010年6月,因甲企业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受理了该破产案件,故乙银行要求王某与陈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王某认为: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乙银行应先要求甲企业承担责任;陈某则宣称自己没有财产,且认为自己与王某已有约定,只需承担40%的责任。经查,陈某对自己的远亲林某还享有10万元的到期借款债权,一直没有要求林某返还。乙银行最后决定分别对王某、陈某和林某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由王某和陈某承担责任,由林某代替陈某向自己偿还10万元借款。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王某提出的乙银行应先要求甲企业承担责任的主张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2)陈某提出自己对银行的保证责任只需承担40%的主张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3)乙银行请求法院判定林某代替陈某偿还10万元借款能否得到法律支持?说明理由。
问答题A公司1997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截止2002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为 1.5亿元,其中流通股为6000万元;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4.5亿元。A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资产重组行为。2003年7月,A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增发新股的申请,其申请文件披露了以下信息: (1)A公司于1999年1月曾获准配股,募集资金2亿元,其投资项目完工进度已经达到 50%。本次拟增发新股5 000万股,募集资金量为5亿元。 (2)A公司董事陈某2002年8月因在任职期间抛售所持A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2002年9月,A公司为其子公司向银行贷款3 000万元提供了担保。 (3)A公司第一大股东B公司1999年以来向A公司累计借款1 500万元,至今没有归还。B公司财务部经理吴某兼任A公司财务总监,A公司董事张某兼任A公司控股的C公司总经理。 (4)A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本次拟增发新股议案提交董事会表决时,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在随后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发新股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要求: (1)根据本题要点(1)所述内容,A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次增发新股募集资金量是否符合增发新股的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要点(2)所述内容,A公司董事陈某任职期间抛售股票的行为和A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否构成本次增发新股的障碍?并分别说明理由。 (3)根据本题要点(3)所述内容,B公司向A公司借款的情形是否符合增发新股的规定?吴某、张某兼职是否构成本次增发新股的障碍?并分别说明理由。 (4)根据本题要点(4)所述内容,A公司董事会的组成是否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A公司股东大会对增发新股议案的表决是否存在问题?并分别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