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2011年8月1日,张三、李四、王五拟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并制定了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内容如下:
(1)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800万元;
(2)张三、王五各以货币200万元出资。首次出资均为100万元,其余出资均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缴付;李四以房屋作价出资400万元,公司成立后一周内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2011年9月1日,张三、王五依约缴付了首次出资。10月10日,公司成立,10月15日,李四将房屋产权依约转移给公司。2012年8月1日,张三履行了后续出资义务。2012年底,公司取得可分配利润200万元。2013年1月5日,张三、李四、王五就200万元利润的分配发生争执,此时王五尚未缴付剩余出资。经查,李四作价出资的房屋实际价值仅为200万元。因公司的章程没有约定红利分配方法。张三、李四、王五分别提出了自己的主张:张三认为应按2:2:1的比例分配;李四认为应按1:2:1的比例分配;王五认为应按1:1:1的比例分配。
要求: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某承租人与某出租人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的租赁期限为30年。在合同租赁期限内,发生下列事项:(1)为了美观舒适,承租人自己对房屋进行了装修,要求出租人承担50%的装修费用;(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 (3)租赁期间房屋需要维修,承租人也要求维修,但由于没有维修,致使房屋侧墙倒塌,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4)在承租期间,出租人未经承租人同意将房屋出售。 问题: (1) 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 承租人要求要求出租人承担50%的装修费用是否合理?为什么? (3)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的关系是否解除?为什么? (4) 房屋侧墙倒塌,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责任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 (5) 出租人将房屋出售,是否需要承租人的同意?为什么?
问答题假设2008年1月1日,A公司因生产经营不善,长期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债权人向A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该地人民法院依法通知了A公司,A公司无异议。法院在2008年1月15日受理后向A公司发出破产裁定书,A公司在1月16日收到后,于1月18日将公司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等资料交给法院。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同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经过调查,发现了以下债务人处置财产的情况:
①2006年11月,A公司赠与B公司价值120万元的轿车一辆。
②2007年2月,A公司放弃了C公司的50万元货款的债权。
③2007年8月,A公司以不合理的低价出售产品给D公司。
(2)管理人还发现了以下情况:
①2007年10月,公司为逃避债权人的追债,将自己的一台生产设备转移到自己控股的公司。
②2007年11月,公司的前董事曾利用职权动用公司20万元的流动资金为自己购置房产一处。
③21308年1月20日,公司偿还了对E公司的债务10万元。
④公司欠F公司2006年9月到期货款60万元。F公司经多次催要无效后,起诉于人民法院,2007年10月2日,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判决A公司支付F公司欠款及违约金和赔偿金等共计100万元,随后将A公司办公楼予以查封,拟用于抵偿F公司的债权。人民法院受理A公司破产申请时,此判决正在执行之中。
要求:根据以上情况,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2010年9月,甲和乙合作共同研制出一种节能环保电池,2010年11月底,甲移民到新加坡。2011年3月11日,乙以50万元的价格将该节能环保电池专利申请权转让给丙。2011年3月20日,丙以书面形式向中国知识产权局提交了该节能环保电池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该局于丙寄出申请的第15日收到其申请。2011年10月26日,该项实用新型节能环保电池被授予专利权,丙取得专利权后即缴纳了年费。2011年11月12日,丙发现丁有限公司生产的电池的产品和包装上标注了其节能环保电池的专利号,于是以丁有限公司侵犯其专利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A公司为结算修理费签发一张支票给收款人B修理厂,金额为人民币8万元,B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C某结算修理所需料件的货款,C某获得该支票的第二天,因车祸而死亡,该汇票由其唯一的继承人D某获得。D某又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E,并依法提供了继承该票据的有效证明,E获得该支票之后,将支票金额改为人民币18万元,并背书转让给F,F又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G。G在法定期限内向付款人请求付款,付款人在审查该支票后拒绝付款,理由是:该票据背书不连续,因为C某受让该票据时是被背书人,而在下一次背书转让中,背书人不是C,而是D。随即,付款人作成退票理由书。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问答题2010年5月6日,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未设立董事会,由甲为执行董事。以下是最近发生的事项: (1)2010年10月25日,乙与戊签订了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所持有的全部股权以1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戊。乙于2010年10月30日分别向甲、丙、丁发出拟转让股权给戊的通知书。甲、丙分别于2010年11月15日和26日回复,均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乙所持公司的全部股权。丁未就此事项做出答复。 (2)对该公司进行调查发现,丙在公司设立时以土地使用权折价15万元用于出资,而该土地使用权当时的实际价值仅为10万元。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丁未做答复将产生何种法律效果?并说明理由。 (2)甲、丙均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乙所持公司的全部股权,应当如何处理? (3)如果丙出资不实的行为属实,应当如何处理?
问答题2014年7月1日,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受理了A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在该破产案件中,存在下述情况:
(1)A公司欠其股东甲公司80万元的货款,甲公司欠缴出资80万元。2014年7月4日,甲公司向管理人主张抵销各自的债务,管理人提出异议。
(2)2014年4月1日,A公司和乙公司订立一份100万元的买卖合同。根据约定,A公司将一台机器设备卖给乙公司,交货日期为4月1日,付款日期为9月1日;在乙公司付清全部价款之前,该设备的所有权归A公司所有(所有权保留条款)。乙公司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货款60万元。人民法院裁定受理A公司的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决定解除该买卖合同。
(3)2013年11月,A公司向丙公司租用机床一台,租期1年,租金已一次性付清。2014年5月4日,A公司以120万元的市场价格将该机床售与丁公司,双方已交货、付款。丁公司对A公司无处分权的事实并不知情。丙公司获悉该机床已被A公司卖给丁公司后,要求丁公司返还该机床,遭丁公司拒绝。
(4)2013年12月,A公司向戊公司租用挖掘机一台,租期1年,租金已一次性付清。2014年6月5日,该挖掘机因水灾受损,获保险赔偿金60万元。人民法院裁定受理A公司的破产申请时,该保险赔偿金尚未交付给A公司。戊公司向管理人主张取回60万元的保险赔偿金。
(5)2013年9月,A公司将自己一辆市场价格为100万元的小汽车作价68万元卖给了不知情的庚公司,双方已交货、付款。人民法院裁定受理A公司的破产申请后,2014年7月20日,人民法院根据管理人的请求撤销了该笔交易。庚公司向管理人返还该小汽车之后,对于庚公司已经支付的价款68万元,管理人提出,只能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庚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作为共益债务清偿。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A公司因长期拖欠到期债务无力偿还,被债权人申请破产。A公司目前的基本情况如下:
(1)A公司登记注册地与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均为甲市,生产基地则在乙市;
(2)A公司的债权人之一:B建材公司,因经济纠纷于2个月以前起诉A公司;A公司欠建设银行贷款1000万元,其中的800万元贷款是用A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
(3)A公司曾为C公司向工商银行一笔500万元的贷款作连带责任保证人,现C公司借款已到期,C公司对该笔贷款并未偿还,C公司亦被申请破产;
(4)A公司在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并提出和解协议。该和解协议在债权人会议讨论时,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有2/3表示同意,并且表示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但是,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对该和解协议不予认可,宣告A公司破产。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并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问答题[案例]
A、B企业于2010年4月1日签订买卖合同,合同标的额为1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B企业于4月10日提交全部货物,A企业验收合格后,于4月20日提交B企业一张由A企业签发的、出票后1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金额为100万元,出票日为4月20日,承兑人为甲银行。5月10日,B企业在与C企业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C企业,B企业在背书时在汇票上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C企业已支付对价。5月22日,C企业在与D企业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D企业,D企业已支付对价。D企业要求C企业提供票据保证,在C企业的请求下,乙企业作为C企业的保证人在汇票上记载“保证”字样并签章,但未记载保证日期。
5月28日,持票人D企业向甲银行提示付款,但甲银行拒绝付款。D企业于同日取得拒绝证明后,6月5日,D企业向B企业、C企业、乙企业同时发出追索通知,要求支付汇票金额、相关利息和费用共计102万元。B企业以自己在背书时曾记载“不得转让”表示拒绝;乙企业以D企业尚未向C企业进行追索为由表示拒绝;C企业以D企业未在取得拒绝证明的3日内发出追索通知为由表示拒绝。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A司于2013年1月10日与B公司签订一份标的额为100万元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采用汇票结算方式。2013年2月1日,A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发出货物,B公司于2月10日签发一张见票后1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3月5日A公司向C银行提示承兑并于当日获得承兑。3月10日A公司在与D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承兑后的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3月20日D公司在于E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同时在汇票的背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3月30日E公司在于F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F公司。4月1日,持票人F公司向C银行提示付款,C银行以“E公司在背书转让时未记载背书日期”为由拒绝付款。F公司于4月2日取得“拒付理由书”后,于4月10日向E公司、D公司、B公司、A公司同时发出追索通知,追索金额包括汇票金额100万元、逾期付款利息及发出追索通知的费用合计102万元。其中,E公司以F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发出追索通知、丧失追索权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D公司以自己在背书时曾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A公司以追索金额超出汇票金额为由拒绝担保责任;B公司以F公司应当首先向E公司追索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要求: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2014年5月5日,因A公司未能偿还对B公司的到期债务,B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对A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A公司收到人民法院通知后,于5月9日提出异议,认为本公司未达破产界限,理由是:第一,B公司对A公司之债权由C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而C公司完全有能力代为清偿该笔债务;第二,尽管A公司暂时不能清偿所欠B公司债务,但其资产总额超过负债总额,不构成资不抵债。
经审查相关证据,人民法院发现:虽然A公司的账而资产总额超过负债总额,但其流动资金不足,实物资产大多不能立即变现,无法立即清偿到期债务。据此,人民法院于5月16日裁定受理B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在该破产案件中,有以下情况:
(1)2014年4月14日,人民法院受理了D公司诉A公司股东甲的债务纠纷案件。D公司主张,因甲未缴纳出资,故应就A公司所欠D公司债务承担出资不实责任。该案尚未审结。
(2)A公司于2013年4月8日向E信用社借款200万元,期限1年。A公司以其所属厂房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担保。2014年5月18日,经管理人同意,A公司向E信用社偿还了其所欠200万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经查,A公司用于抵押的厂房市场价值为500万元。有其他债权人提出,A公司向E信用社的清偿行为属于破产申请受理后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故应认定为无效。
(3)2014年6月2日,F公司向管理人提出,根据其与A公司之间的合同约定,由其提供原材料、委托A公司加工了一批产品,现合同到期,要求捉货。据查,该批产品价值50万元,现存于A公司仓库,F公司已于2014年2月支付了全部加工费10万元。管理人认为该批产品属于债务人财产,故不允许F公司提走。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购入价值100万元的货物用于试制新产品,承诺3个月后付款。甲公司应乙公司的要求,请A公司和B公司作担保人。其中,A公司以自有的一套加工设备提供抵押担保,B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乙公司向甲公司按期供货后,甲公司为筹集资金,将购入的该批货物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5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几天后,甲公司又将已经用于抵押的一部分货物以30万元的价款转让给丙公司。该转让合同签订时甲公司没有通知银行,也未将转让的货物已用于抵押的情况告诉丙公司。
由于试制新产品失败,甲公司在承诺的付款期满后,未能向乙公司支付所欠的货款。乙公司要求A公司、B公司两位担保人代为偿还。B公司认为合同中未注明保证的方式,属于一般保证。在乙公司就甲公司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前,自己享有先诉抗辩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且B公司认为自己提供的是保证担保,乙公司应当先就A公司提供的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乙还调查了解到甲公司的以下情况:
(1)甲公司是由C、D、E三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三位股东各出资1/3。该公司没有设立董事会,由C股东担任执行董事兼监事,D股东担任总经理兼公司法定代表人。
(2)对甲公司将其用于抵押的设备在抵押期内又转让的做法,E股东认为不合法。E股东曾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讨论解聘C的职务,但由于C股东和D股东拒绝未能召开。
(3)D股东曾私自将公司的部分资产为其亲友贷款作抵押,给甲公司造成损失10万元。E股东请求监事会提起诉讼,但是监事会不予理睬,于是E拟对D股东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并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2009年1月,甲、乙、丙、丁四人决定投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并签订了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1)甲以房屋作价10万元出资,乙以机器设备作价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6万元出资,丁以货币4万元出资;(2)甲、乙、丙、丁按2:2:1:1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3)由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三人均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合伙企业在存续期间,发生下列事实:
(1)合伙人甲在执行企业事务中,于2009年4月独自决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A担任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2)2009年10月10日,合伙人丁向其他合伙人提出退伙,其退伙并不会给合伙企业造成任何不利影响。2009年12月,合伙人丁办理了退伙手续。
(3)2010年5月,合伙企业的债权人C公司就合伙人丁退伙前发生的债务24万元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甲、乙、丙及退伙人丁、经营管理人员A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甲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承担清偿责任;乙表示以自己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清偿责任;丙则表示自己是以劳务出资的,只领取固定的工资收入,不负责偿还企业债务;丁以自己已经退伙为由,只愿意以退伙时从企业取回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A则表示自己只是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不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4)合伙人乙个人与D公司订立买卖合同,2010年8月,合同履行期满,尚有8万元货款无法向D公司支付清偿。同时D公司尚欠合伙企业劳务款项5万元。D公司提出将两笔交易相互抵销,合伙人乙只向其偿还3万元就可以的主张。
要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06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其股本总额为8000万股。
2014年6月15日,债权人A公司以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甲公司对A公司的债权并无异议,但对A公司的债权是否存在财产担保提出异议。7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同时指定了管理人。
在人民法院宣告甲公司破产之前,2014年8月10日,持有甲公司12%股份的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甲公司进行破产重整。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该重整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甲公司重整。
重整期间,经甲公司申请,人民法院批准,甲公司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公司财产和营业事务。2014年8月20日,对甲公司正在使用的生产设备享有抵押权的B公司要求拍卖该生产设备以清偿自己的债权,被甲公司拒绝。
2014年8月22日,甲公司为维持牛产经营的正常进行,以其所有的一栋办公楼设定抵押向C银行借款1000万元。2014年8月25日,甲公司的董事王某经管理人同意,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份10万股全部转让给李某。
2014年10月10日,甲公司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该草案的部分内容如下:(1)甲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即甲公司向丙公司(丙公司不属于甲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非公开发行股票2000万股,作为对价,丙公司将其持有的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丁公司”)70%的股权转让给甲公司;(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拟订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甲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5%。
经查:丙公司持有的丁公司70%的股权为2014年2月10日从戊公司手中购得。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假设2008年3月,甲、乙、丙、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共同投资设立一从事商品流通的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了以下事项: (1) 甲以现金5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4万元出资,另外以商标权作价5万元出资,丁以现金10万元出资; (2) 丁为普通合伙人,甲、乙、丙均为有限合伙人; (3) 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 (4) 合伙企业的事务由丙和丁执行,甲和乙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不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5) 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的,不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 (6) 合伙企业名称为“稳信物流合伙企业”。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并分别说明理由: (1) 合伙人丙以劳务作价出资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 (2)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方式是否符合规定? (3) 关于合伙人转让出资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4) 合伙企业名称是否符合规定? (5) 各合伙人按照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的约定是否符合规定?
问答题A企业书面授权其代理人郭某以4.00~4.20元的单价与B企业签定一买卖合同。但郭某在与B企业的合同谈判过程中,认为A企业的最高授权价格仍比正常的市场价格低,于是在与B企业反复磋商下,2001年4月1日与B企业签定了单价为4.50元、合同标的额为200万元的买卖合同。最近3年,B企业一直通过郭某与A企业签定买卖合同,但B企业并不知道在该买卖合同中代理人郭某已超越了其代理权。
根据合同约定,A企业在2001年7月1日—5日期间向B企业提供全部货物,B企业收到货物的10天内对货物进行检验,并于8月1日前向A企业支付全部货款200万元。
2001年7月5日,A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将全部货物交给B企业,B企业与7月7日对货物进行检验时,发现部分货物质量有问题,但未通知A企业。8月2日,A企业要求B企业支付200万元的货款,B企业以部分货物质量有问题为由表示拒绝。
A企业在对B企业的调查中发现,B企业拒绝付款的真正原因是B企业已丧失支付能力,B企业同时欠C企业到期债务200万元。但B企业享有对D企业的到期债权200万元,由于B企业管理混乱,B企业一直没有对D企业主张其债权。
2001年8月20日,A企业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B企业对D企业的到期债权200万元。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A企业胜诉。裁定由D企业向A企业履行清偿义务,同时A与B、B与D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C企业得知人民法院的裁定后,向A企业主张应由A、C平均分配D企业偿还的200万元,A企业表示拒绝。
要求:
问答题甲、乙两公司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100台精密仪器,甲公司于8月31日前交货,并负责将货物运至乙公司,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10日内付清货款。合同订立后双方均未签字盖章。
7月28日,甲公司与丙运输公司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双方约定由丙公司将100台精密仪器运至乙公司。8月1日,丙公司先运了70台精密仪器至乙公司,乙公司全部收到,并于8月8日将70台精密仪器的货款付清。8月26日,甲公司通知丙公司将其余30台精密仪器运往乙公司,丙公司在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30台精密仪器全部毁损,致使甲公司8月31日前不能按时全部交货,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及合同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主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15年3月5日,甲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主要内容如下:
(1)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0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区间为4.8%~5.6%。
(2)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680042.72万元(截至2014年9月30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发行人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0058.74万元;本次发行为发行人首次发行公司债券。
(3)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4)经乙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5)发行对象包括持有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本次债券发行由联合主承销商丙证券公司和丁证券公司组建承销团承销,本期债券认购金额不足10亿元的部分,全部由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7)本次发行债券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
(8)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9)发行人最近3年无债务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
本次发行已于2014年8月28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于2014年9月17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2015年2月12日,中国证监会[2015]×××号文件核准发行。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2007年6月,美国A公司拟协议购买B国有企业的部分股权投资设立C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C公司”)。A公司与B企业协商后达成的有关改组要点如下: (1)A公司协议购买B企业450万美元的股权,再以50万美元现金和价值130万美元的设备追加投资于C公司,B企业则以其余股权投资设立C公司,改组后C公司的注册资本为960万美元,投资总额拟为2500万美元。 (2)A公司向B企业支付的150万美元股权转让款,自C公司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第3个月支付75万美元,余款在第11个月支付;其追加投资的增资款自C公司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5个月内一次缴清。 (3)B企业改组前拥有350万元人民币的债权和460万元人民币的债务。 (4)C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以股东会为权力机构;董事会为执行机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B企业委派的中方人员担任,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由A公司委派的美方人员担任;监事会为公司内部的监督机构。 要求:按照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C公司的投资总额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A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出资以及追加增资部分的出资期限是否符合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3)B企业的改组事项是否需要通知债权人并公告?改组前的债权债务应由谁享有和承担?并分别说明理由。 (4)C公司的组织机构是否符合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问答题甲乙两公司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100台精密仪器,甲公司于8月31日前交货,并负责将货物运至乙公司,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10日内付清货款。合同订立后双方均未签字盖章。7月28日,甲公司与丙运输公司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双方约定由丙公司将100台精密仪器运至乙公司。8月1日,丙公司先运了70台精密仪器至乙公司,乙公司全部收到,并于8月8日将70台精密仪器的货款付清。8月20日,甲公司掌握了乙公司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确切证据,随即通知丙公司暂停运输其余30台精密仪器,并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货,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及时提供了担保。8月26日,甲公司通知丙公司将其余30台精密仪器运往乙公司,丙公司在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30台精密仪器全部毁损,致使甲公司8月31日前不能按时全部交货。9月5日,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要求: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