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05年5月20日签订了购买专用设备买卖合同,双方约定:(1)乙公司于 2005年10月30日前分两次向甲公司提供设备10套,每套价款为15万元;(2)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定金25万元;(3)如一方迟延履行,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4)由丙公司作为乙公司的保证人,在乙公司不能履行债务时,丙公司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2005年7月1日,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了3套设备,甲公司支付了45万元货款。9月,由于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乙公司向甲公司提出变更合同,要求将剩余的7套设备价格提高到每套20万元,甲公司不同意,随后乙公司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11月1日,甲公司仍未收到剩余的7套设备,从而严重影响了其正常生产,并因此遭受了50万元的经济损失。于是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增加违约金数额并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要求丙公司履行一般保证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25万元定金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2) 乙公司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3) 甲公司要求增加违约金数额依法能否成立?说明理内。 (4) 甲公司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依法能否成立?说明理由。 (5) 丙公司在什么条件下应当履行一般保证责任?
问答题[案例]
A、B企业于2012年5月1日签订买卖合同,合同标的为200万元。根据合同规定,B企业于5月10日提交全部货物,A企业验收合格后,于5月20日提交B企业一张出票后1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金额为200万,出票日期5月20日,承兑人、付款人为甲银行。6月10日,B企业在与C企业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C企业,B企业在背书时在汇票上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C企业已支付对价。6月22日,C企业在与D企业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D企业,D企业已经支付对价。D企业要求C企业提供票据保证,在C企业的请求下,乙企业作为C企业的保证人在汇票上记载“保证”字样并签章,但未记载保证日期。6月28日,持票人D企业向甲银行出票提示付款,但甲银行拒绝付款。D企业于同日取得拒绝证明后,7月5日,D企业向B企业、C企业、乙企业同时发出追索通知,要求支付汇票金额、相关利息和费用共计202万元。B企业以自己在背书时曾记载“不得转让”为由表示拒绝;乙企业以D企业尚未向C企业进行追索,且追索金额超过汇票金额为由表示拒绝;C企业以D企业为未在取得拒绝证明的3日内发出追索通知已丧失对C企业的追索权为由表示拒绝。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票据法》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张某、李某、王某三位自然人出资设立甲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公司初步拟定的章程部分内容为:公司注册资本16万元,其中张某以货币出资2万元,李某以存货协议作价出资6万元,王某以专利技术作价出资8万元;股东分期缴纳出资,公司成立时,张某、王某2人交付出资,公司成立的第1年末李某交付出资;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王某为公司执行董事,张某为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李某为监事。 公司成立后,发生以下事项: (1)甲公司拟作为唯一股东出资9万元设立乙有限责任公司,专门经营甲公司的上游产品,拟定的设立方案是:注册资本分2期到位,乙公司成立时到位5万元,6个月后再交付剩余的4万元。再以甲公司为唯一股东出资设立丙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甲公司的下游产品。乙、丙两个公司均不设股东会,应由股东会作出的重大决议均由甲公司通过电话下达。由于这两家公司都只有甲公司一个股东,故公司年度会计报告无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甲公司经营2年后,李某决定对外转让持有甲公司的股权,于3月6日向张某、王某两位股东发出书面通知;两位股东均在10日内回复,拒绝李某的要求;李某要求张某、王某收购李某持有的股权,张某、王某也不同意。4月10日,李某将所持有的股权转让给丁。 (3)公司通过6年经营,每年盈利,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张某在股东会上提出分配股利,但股东会决议当年不分配利润。张某要求甲公司收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权,但在收购价格上无法达成一致。 后来,甲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长期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甲公司于2011年7月16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2011年7月20日裁定受理此案,并于7月22日将裁定书面通知该公司,同时指定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人民法院于2011年8月1日时通知了所有已知债权人,并进行了公告,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为2011年8月1日至2011年9月15日。 盛大会计师事务所接管该公司后,在9月25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将该公司的财产、债务等情况汇报如下: (1)2011年7月1日与A企业签订一份买卖合同,按照合同约定,A企业应先向甲公司发出100万元的货物,发货后10日内由甲公司付款,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该合同,界于甲公司临近破产的事实,A企业要求管理人提供一定的担保后才予以发货,管理人向其出具了某担保公司的担保函件,保证到期支付款项后合同遂继续履行。该货物收回后,变现价款为150万元。 (2)2011年7月5日与B服装厂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甲公司向B厂提供一批牛仔布,由B厂为其加工牛仔裤,约定的违约金为10万元,管理人决定解除该合同,解除该合同给B厂造成了10万元的损失,该批牛仔布由管理人全部运回后变现,变现价值为132万元。 (3)2011年6月,甲公司因有逃避纳税的行为,其库房的一批价值为120万元的货物被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依法采取了税收保全措施,予以扣押。 (4)甲公司为购置办公楼于2010年5月向工商银行信用贷款12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由C公司为其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11年5月,甲公司不能清偿工商银行的贷款,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案件后,工商银行向管理人申报了全部债权,同时,C公司也以自己将来的求偿权申报了债权。 (5)管理人发现甲公司于2010年11月1日无偿转让150万元的财产,遂向人民法院申请予以撤销、追回财产,并于2011年10月1日将该财产全部追回。 除以上事项外,管理人清查的其他财产和负债情况如下: 第一,变现财产包括:(1)甲公司以上用工商银行贷款购置的办公楼变现价值为1500万元,其中用于对所欠招商银行1000万元贷款的抵押担保,已经办理了抵押登记,该贷款尚未清偿;(2)库存商品变现价值500万元;(3)租用D公司复印机一台,价值5000元。 第二,负债包括:(1)欠供货商货款共计1530万元,其中欠宏大公司630万元;(2)欠发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200万元、欠交税款100万元(含上述税务机关行使税收保全部分的税款);(3)破产案件的受理费、文件送达费、律师费等费用15万元;需要支付盛大会计师事务所报酬30万元;受无因管理而需支付的费用12万元;(4)管理人执行职务时,甲公司的库房货物堆积不合理而倒塌,砸中其中一位工作人员造成其人身伤害,需要支付的医药费等相关费用为20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情况,结合《公司法》和《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2008年12月1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甲向乙购入价值800万元的二手机器设备,按照合同约定,12月5日乙向甲发货,甲承诺5个月后付款,该买卖合同中没有订立所有权保留性质的条款。由于乙还需要该机器设备生产最后一批商品,因此甲乙又在合同中约定,该设备自12月5日时仍由乙暂时占用一段时间,于12月15日交付给甲。2008年12月15日,乙向甲按时交付设备后,甲又将购入的该设备作为固定资产于2009年1月22日为甲欠银行的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当日签订了抵押合同,于1月24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担保的债权期限2年。 甲企业为及时筹集所需的生产经营资金,2月20日又将该用于抵押的设备以900万元的价款转让给丙公司,该转让合同签订时甲忘了通知银行,也未将转让的设备已用于抵押的情况告诉丙。 为了节约运输成本,甲企业准备建造一条输油管线,途中需要经过A村的一片耕地,甲企业与当地的村委会签订了一项合同,约定输油管线从该片耕地下面通过,甲企业给予A村集体适当的补偿,该合同于3月1日签订,施工当天,遭到了村民郭某的阻拦,经查,郭某是该片耕地的承包人,随后双方发生了纠纷,村委会认为土地虽然由郭某承包,但仍属于集体所有,与甲企业签订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结合《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分析回答以下问题:1.甲与乙签订的买卖合同中,设备所有权何时转移?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1吨药材,乙公司付款100万元。乙公司将药材转卖给丙公司,并约定由甲公司向丙公司交付,丙公司收货后3日内应向乙公司支付价款120万元。
张某以自有汽车为乙公司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约定:“在丙公司不付款时,乙公司有权就出卖该汽车的价款清偿自己的债权。”李某为这笔货款出具担保函:“在丙公司不付款时,由李某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收到药材后未依约向乙公司支付120万元,乙公司要求李某承担保证责任,李某则以乙公司应当首先行使对张某汽车的抵押权为由表示拒绝。
张某见状,便与刘某商议将该汽车赠与刘某。刘某将该汽车作为出资,与钱某设立丁有限责任公司,并办理完出资手续。
丁公司员工方某驾驶该汽车接送公司客人时,为躲避一辆逆行的摩托车,汽车受损,方某自行决定以丁公司名义将该车放在戊公司维修。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金悦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10月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2003年3月,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讨论了配股方案。有关情况如下: 截至2002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额为24 000万股(每股1元,下同),资产总额为52 000万元,负债总额为15 000万元,净资产为37 000元。公司2000、2001、2002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0.8%、9.5%、10.9%。预期2003年的利润可超过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为投资新项目,本次拟以每股2.8元的价格向股东配售。 2003年4月18日,公司发布配股公告,5月,配股发行工作完成。6月,中国证监会根据举报,在组织对该公司的检查中发现: (1) 在公司申请配股期间,持有公司5%股份的股东甲企业认为公司股票将会上涨,便大量买进该股票,使其持有的股票达到8%。当该股票价格攀升之时,高价抛出该股票,获利30万元。 (2) 为该公司出具2002年度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罗某在4月25日购买了该股票,并于5月初抛出,获利2万元。 (3) 乙证券公司从业人员戴某也于申请配股期间买人该股票后又抛出,获利7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 甲企业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2) 注册会计师罗某买卖股票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3) 乙证券公司从业人员戴某买卖股票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甲公司和乙公司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人价值100万元的货物用于试制新产品,承诺3个月后付款,双方未对所有权的转移作出其他约定。甲公司应乙公司的要求,请A公司和B公司作担保人。其中,A公司以自有的一套加工设备提供抵押担保,B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乙公司向甲公司按期供货后,甲公司为筹集资金,将购人的该批货物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5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几天后,甲公司又将已经用于抵押的一部分货物以30万元的价款转让给丙公司。该转让合同签订时甲公司没有经银行同意。由于试制新产品失败,甲公司在承诺的付款期满后,未能向乙公司支付所欠的货款。乙公司要求B公司代为偿还。B公司认为合同中未注明保证的方式,属于一般保证。在乙公司就甲公司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前,自己享有先诉抗辩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另外,B公司还认为自己提供的是保证担保,乙公司应当先就A公司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乙还调查了解到甲公司的以下情况:
(1)甲公司是由CDE三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三位股东各持有1/3的股份。该公司没有设立董事会,由C股东担任执行董事兼监事,D股东担任总经理兼公司法定代表人。
(2)对甲公司将其用于抵押的设备在抵押期内又转让的作法,E股东认为不合法。E股东曾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讨论解聘C的职务,但由于C股东和D股东拒绝未能召开。
(3)D股东曾私自将公司的部分资产为其亲友贷款作抵押,给甲公司造成损失10万元。
问题:
问答题甲公司为一家建筑公司,某日承建了一项大型的玻璃幕墙安装工程,为了顺利完成工程,2010年1月25日,甲公司与乙租赁公司签订了经营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从乙公司处租赁一台大型的吊装设备,租赁期间为2010年2月1日~2010年5月1日,租金为10万元,乙公司不收取押金,但甲公司应在起租日时开出出票后3个月付款的汇票。2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开出了经建设银行承兑的汇票,汇票金额为10万元,乙公司如约交付了机器设备。2010年5月1日,由于安装工程尚未结束,甲公司仍继续使用该设备,乙公司对此没有提出任何的异议,2010年6月1日,安装工程结束,甲公司将设备运至乙公司,乙公司认为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为3个月,租赁期满甲公司未归还设备,租赁期限应相应延长3个月,甲公司提前归还设备,应承担违约责任。2010年3月1日,乙公司为支付丙贸易公司的办公用品款,将甲公司为其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在背书中,乙公司在票据背面仅签了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的签章,没有作其他的记载。在乙公司和丙公司的合同履行过程中,丙贸易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交付办公用品的义务,在乙公司催告下仍不履行,乙公司为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查:丙公司系由A、B、C三名股东共同投资设立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于2009年11月1日成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50万元,其中:A以现金人民币50万元出资;B以房屋折价人民币40万元出资;C以办公设施折价人民币60万元出资。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又吸纳D成为股东,D以60万元现金出资。后经有关中介机构评估和审定,在公司成立时,A出资的现金如数到位;C出资的办公设施实际价值只有人民币15万元。 [要求] 根据上面所述事实并结合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问答题
兴隆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隆公司)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于2011年6月4日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其申请文件披露了以下信息:
(1)公司2008年、2009年、2010年连续盈利,最近3个会计年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低者作为计算依据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4.6%、5.5%、10.2%。
(2)兴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的价格在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均价为16.88元,在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为17.65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的发行价格为17.10元。
(3)兴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显示,因兴隆公司当时暂无新的房地产投资项目而沉淀大量闲置资金,为充分发挥公司资金的效用,与B证券公司签订委托理财协议进行财务性投资,该协议于2011年5月31日到期。
(4)兴隆公司曾为其控股股东C公司的银行贷款违规提供担保,于2010年5月5日受到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要求:根据有关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主题:出资方式、利润分配、竞争、不视为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
A有限合伙企业(简称“A企业”)于2013年1月设立,出资人由20名有限合伙人和1名普通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为甲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公司”)。合伙协议约定如下内容:
(1)本企业主要从事生物制药行业的股权投资;
(2)甲公司以其专业化的投资管理服务折价500万元出资,有限合伙人均以现金出资;
(3)本企业成立后第一个会计年度的利润按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全部分配给有限合伙人。
2014年2月,有限合伙人乙发现甲公司持股60%的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丙公司”)也从事生物制药行业的股权投资。乙在A企业的合伙人会议上提议更换甲公司,理由是丙公司与A企业存在竞争关系,甲公司已违反竞业禁止义务,应当将其持有的丙公司股权转让给他人,或者退伙。甲公司则认为,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受竞业禁止义务的约束,且乙作为有限合伙人无权干预合伙事务,无权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的去留。
2014年3月,甲公司与各有限合伙人协商未果,拟将其在A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转让给由当地国资委独家出资设立的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丁公司”)。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2014年6月20日,M市的甲公司与D市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2000吨化工原料,总价款为400万元;乙公司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甲公司在验货后7日内付款。双方没有明确约定交付货物的地点。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以其办公用房作抵押向丙银行借款40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由于办公用房的价值仅为200万元,甲公司又请求丁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丙银行与丁公司的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方式及保证范围,但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至借款本息还清时为止。
7月10日,乙公司准备通过铁路运输部门发货时,甲公司的竞争对手告知乙公司,甲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将要破产。乙公司随即暂停了货物发运,并电告甲公司暂停发货的原因,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告知乙公司:本公司经营正常,货款已经备齐,乙公司应尽快履行合同,否则将追究违约责任。但乙公司坚持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急需这批货物,只好按照乙公司的要求,提供了银行保函。8月25日,乙公司收到银行保函,当日向铁路运输部门支付了运费并发货。货物在运输途中,遇泥石流灾害全部灭失。
借款合同到期后,甲公司没有偿还丙银行的借款本息。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甲乙两公司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100台精密仪器,甲公司于8月31日前交货,并负责将货物运至乙公司,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10日内付清货款。合同订立后双方均未签字盖章。7月28日,甲公司与丙运输公司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双方约定由丙公司将100台精密仪器运至乙公司。8月1日,丙公司先运了70台精密仪器至乙公司,乙公司全部收到,并于8月8日将70台精密仪器的货款付清。8月20日,甲公司掌握了乙公司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确切证据,随即通知丙公司暂停运输其余30台精密仪器,并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货,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及时提供了担保。8月26日,甲公司通知丙公司将其余30台精密仪器运往乙公司,丙公司在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30台精密仪器全部毁损,致使甲公司8月31日前不能按时全部交货。9月5日,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要求: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甲、乙、丙、丁四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四位股东在公司章程中认缴的出资额为200万元,首期缴纳100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余的150万元出资。其中股东甲以专利权出资,该专利作价金额为50万元,股东乙以机器设备出资,其作价金额为30万元,四位股东的货币出资共有80万元。该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利润,按章程规定进行分配。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股东乙的机器设备出资实际价值为 20万元,于是,其他股东要求乙补缴该差额。但股东乙现有到期债务50万元无力清偿。 (2)该有限责任公司经过几年的发展,其公司的净资产已经达到800万元,经公司股东会讨论通过,拟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3)如果该股份公司成立1年以后,股东丙将其持有的股份100万股转让给戊。该股份公司经过几年发展,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之后该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达到人民币3 000万元 (每股面值l元)。后该股份公司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4)根据该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上市公司年度内拟发生的对外担保金额预计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30%,应当由公司股东大会讨论,作出决议。该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关联关系时,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讨论通过。 根据以上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1)该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多少万元?其首期缴纳的出资数额是否合法?股东甲专利权出资是否合法?股东乙的出资属于何种行为?应如何解决?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不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是否合法? (2)变更后的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是多少?为什么?是否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3)该股份公司股东丙向戊转让股份的行为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数额最多是多少?该股份公司是否具备上市条件?股东甲、乙、丁、戊四位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是否可以转让?为什么? (4)该上市公司的章程规定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
问答题金悦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10月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2003年3月,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讨论了配股方案。有关情况如下: 截至2002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额为24000万股(每股1元,下同),资产总额为52000万元,负债总额为15000万元,净资产为37000元。公司2000年、2001年、2002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0.8%、9.5%、10.9%。预期2003年的利润可超过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为投资新项目,本次拟以每股2.8元的价格向股东配售。 2003年4月18日,公司发布配股公告,5月,配股发行工作完成。6月,中国证监会根据举报,在组织对该公司的检查中发现: (1)在公司申请配股期间,持有公司5%股份的股东甲企业认为公司股票将会上涨,便大量买进该股票,使其持有的股票达到8%。当该股票价格攀升之时,高价抛出该股票,获利30万元。 (2)为该公司出具2002年度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罗某在4月25日购买了该股票,并于5月初抛出,获利2万元。 (3)乙证券公司从业人员戴某也于申请配股期间买人该股票后又抛出,获利7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1.甲企业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2008年1月8日,A以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1月2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指定了管理人,并发出公告,要求甲公司的所有债权人在5月21日之前申报债权。在申报债权到期日前,A申报到期债权1000万元,其中:欠款800万元,违约利息200万元;B申报到期债权1000万元,该债权附有乙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C申报债权50万元,该债权在一年后到期;D申报债权1200万元,该债权附有在甲公司一栋楼房上设定的抵押权。在6月1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和其他债权人认为:A的债权应当只计本金800万元,不计违约罚息200万元;B的债权不应当申报,而应当由连带保证人承担;C的债权未到期,不能确认;D的债权有抵押担保,无须申报确认。
6月10日,甲公司的控股股东E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甲公司进行破产重整。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该重整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甲公司重整。随后,D要求拍卖抵押楼房以清偿自己的债权,被甲公司拒绝。重整期间,经甲公司申请,人民法院批准,甲公司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公司财产和营业事务。6月30日,甲公司为维持营业正常进行,以其所有的另外一栋楼房设定抵押向银行借款1000万元。
10月10日,甲公司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该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1)一般债权人的债权仅偿还60%,并且分两年支付;(2)公司股东将其拥有的50%的股份按照债权比例分配给一般债权人作为补偿;(3)抵押担保债权人的债权在两年后可以得到本金的全额支付;(4)自破产申请受理开始,所有债权停止计算利息。债权人会议对上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分组表决。除担保债权人组外,各类债权人组和出资人组都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甲公司在与担保债权人组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申请人民法院批准了重整计划草案。
2009年5月,甲公司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30%的支付比例清偿第一笔债务之后,发现公司现金流严重不足,重整计划无法继续执行。经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债务人破产。甲公司请求一般债权人返还已经支付的30%的清偿款。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2010年4月1日,王某与丁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王某将一栋房屋出售给丁某,价款为120万元。丁某支付120万元的价款后,王某于2010年4月10日向丁某交付了房屋,但双方没有办理产权过户登记。 丁某于2010年4月20日将该房屋出租给叶某,租期为2年,双方签订了书面租赁合同。因房屋价格迅速攀升,2010年5月10日,王某要求丁某返还该房屋,遭到丁某的拒绝。2010年6月1日,王某因病突然去世,全部遗产由其子小王继承,小王于2010年6月5日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自己的名下。因房屋价格继续攀升,小王在明知该房屋已经出售给丁某的情况下,拟将该房屋作价200万元卖给杜某,同一小区的韩某提出自己也准备出价200万元,并主张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小王在未通知丁某和承租人叶某的情况下,将该房屋卖给了不知情的杜某,双方于2010年6月20日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 2010年7月1日,杜某要求叶某返还该房屋,遭到叶某的拒绝。2010年7月20日,叶某遭遇车祸突然去世。2010年7月30日,杜某要求叶某的妻子赵某返还该房屋,遭到赵某的拒绝。 要求:根据有关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王某与丁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已经生效?并说明理由。丁某是否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如果该房屋于2010年4月12日遭雷击发生毁损、灭失,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谁承担?并说明理由。 (2)小王从何时开始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3)韩某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并说明理由。 (4)小王在未通知承租人叶某的情况下,将该房屋卖给了杜某,叶某请求确认小王与杜某之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能否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叶某请求小王承担赔偿责任能否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5)2010年7月1日,杜某是否有权请求叶某返还该房屋?并说明理由。2010年7月30日,杜某是否有权请求赵某返还该房屋?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2010年1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生产的A型挖掘机5台,每台40万元,共计200万元: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公司向乙公司付款100万元,余款自挖掘机交付之后每月5日前支付10万元,10个月付清;甲公司任何一个月未按期付款,乙公司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在全部货款付清之前,乙公司保留该5台挖掘机的所有权。乙公司在收到100万元货款后3日内交付挖掘机。
甲公司依约支付100万元货款,乙公司在依约向甲公司交付挖掘机时,发现合同未约定履行地点及履行费用负担,为此双方发生争议,不能达成一致。在此情况下,乙公司委托运输公司将挖掘机送到甲公司,为此支付运费。在乙公司保留挖掘机所有权期间发生以下事实:
(1)甲公司发现1台挖掘机有重大质量问题,无法使用。
(2)1台挖掘机因被突发洪水浸泡受损,送丙修理厂修理,因未支付修理费而被丙修理厂扣留。
(3)甲公司连续3个月没有支付货款。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及相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2011年8月,中国证监会在对A上市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A公司存在以下事实:
(1)2011年1月,A公司拟与B公司进行400万元的交易。经查,B公司持有A公司6%的股份,该交易未经独立董事认可,即提交了A公司董事会进行讨论表决。
(2)2011年3月1日,A公司董事会解聘了原公司经理王某,并聘任张某为公司经理。A公司于3月10日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提交了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A公司股票交易价格随即大跌。经查,A公司副经理陈某于3月3日将其持有的A公司股票抛售2万股。此外,A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经理变动事项未发表任何意见。
(3)2011年4月1日,持有A公司6%股份的B公司向C银行贷款2000万元,并以其所持有的A公司6%的股份设定了质押。B公司于4月2日告知A公司董事会,但A公司对该信息一直未进行任何披露。
(4)2011年5月10日,A公司的国有股东D公司拟以协议方式将其持有的A公司股份全部转让给E公司。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转让价格拟订为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的80%。E公司拟以现金支付,E公司在股份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丁公司支付20%的保证金,其余价款在股份过户后1年内付清。
(5)2011年6月5日,A公司为F公司1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经查,F公司借款后的资产负债率将达75%,债权人G银行明知该项担保未经A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的情况下仍与A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银行贷款到期后,债务人F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为600万元。
(6)2011年7月,A公司因重大重组拟向A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张某非公开发行股票8000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拟订为定价基准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甲公司股票均价的92%;张某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经查:A公司现任董事会秘书李某曾于2010年3月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A公司2010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要求:根据有关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问答题某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出资的甲国有独资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拟将60%的国有产权转让给乙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双方拟订的有关协议部分要点如下:
(1)甲公司的产权转让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并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甲公司的职工安置方案应当报职工代表大会备案。
(2)国有产权转让事项经审批后,由甲企业组织清产核资,并根据清产核资结果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交清册,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全面审计,包括对甲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离任审计。
(3)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委托丙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经核准或者备案后,按照评估结果的85%确定实际交易价格。
(4)乙公司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2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向甲公司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3年。
(5)甲公司的产权转让收入,应当首先安置本公司职工并偿还银行债务,其余部分由财政部门组织解缴本级人民政府国库,用以弥补财政赤字。
(6)本次产权转让完成后,甲公司应当首先向原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动产权登记,然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要求:
问答题甲公司授权业务员张某去乙公司采购大蒜,张某持甲公司已经盖章的空白合同书以及采购大蒜的授权委托书前往。
2014年3月1日,张某以甲公司的名义和乙公司签订大蒜买卖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承运人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大蒜总价款为100万元,货交丙公司后甲公司先付50万元货款,货到甲公司后再付清余款50万元。双方还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先交付的50万元货款中包含定金20万元,如任何一方违约,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
2014年3月2日,张某发现乙公司尚有部分绿豆要出售,认为时值绿豆销售旺季,遂擅自决定以甲公司的名义和乙公司再签订一份绿豆买卖合同,总价款为100万元,仍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承运人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其他条款与大蒜买卖合同的约定相同。
2014年4月1日,乙公司按照约定将大蒜和绿豆交付丙公司,甲公司将50万元大蒜货款和50万元绿豆货款汇付给乙公司。按照托运合同,丙公司应在10天内将大蒜和绿豆运至甲公司。
2014年4月2日,丙公司运送大蒜途中,因遭遇泥石流,大蒜部分毁损。丙公司将该情形及时电话通知了甲公司,甲公司认为大蒜毁损的风险应由乙公司承担。
2014年4月5日,甲公司和丁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甲公司将尚未毁损的大蒜作价120万元卖给丁公司。4月7日,因大蒜价格大涨,甲公司又以150万元价格将尚在运输途中的大蒜卖给戊公司,并指示丙公司将大蒜直接运交给戊公司。4月8日,丙公司运送大蒜途中,因山洪暴发,剩余的大蒜全部毁损。戊公司因未收到货物拒不付款,甲公司因未收到戊公司货款拒绝支付乙公司大蒜尾款50万元。
2014年4月6日,承运人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将绿豆转卖给不知情的庚公司作价130万元,并迅即交付,但尚未收取货款。甲公司得知后,要求庚公司返还绿豆。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