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甲因无法接受女友移情别恋,一时想不开,自五楼跳楼自杀。位于一楼开业的医师乙听到撞击声而外出查看,紧急将甲送回其诊所救治。其急救过程中,甲求死心意坚决,一直要求乙不要救他。经过乙的急救与治疗,甲逐渐康复。为表谢意,甲向乙表示出院后要送其一块纯金打造的盾牌,乙见甲十分诚意,慨然允受。不料,甲出院后,后悔先前之表示。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多选题下列哪些法院可以适用独任制审理民事案件?
多选题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时,必须实施哪些行为?( )
多选题欧华公司因资产并购合同的履行与新九渊公司发生争议,欧华公司起诉新九渊公司。在法院确定举证期限后,欧华公司陆续向法院提交了证据材料。关于本案证据材料提交问题的判断,正确的有:
多选题吴某与苏某于1998年结婚。吴某在2012年2月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经人民法院调解,吴某与苏某达成离婚协议,协议中对夫妻共同财产作了分割。调解书于2012年4月7日送达吴某签收后,吴某于4月12日对调解书中涉及的财产分割方式表示反悔,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多选题甲与乙于1998年结婚,2001年甲所在公司破产,甲失去了工作,并渐渐染上了赌博恶习。乙多次规劝无效。甲长期赌博渐渐耗光了家中积蓄,夫妻感情受到了严重影响。2004年5月,甲在怀有身孕的情况下仍然通宵赌博,导致腹中胎儿流产。乙丧失了最后一丝希望,于2004年7月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时,两人所有的财产就只剩下了当年甲所在公司破产时发给职工的2万元破产安置费用。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多选题甲妻早年亡故,有一子丙,一女丁,甲死亡前拥有4间房屋及存款2万元。甲于死前曾立下遗嘱将存款中的1万元赠与其昔日情人乙,甲生前欠戊5000元。以下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
多选题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几种法律文书不能作为执行依据的有:( )。
多选题吴某到甲银行办理存款及汇款手续,当吴某将部分钱款交给营业员清点时,犯罪嫌疑人上前抢夺吴某的钱袋,并开枪行凶后逃离现场,吴某中弹身亡。因为赔偿引发纠纷。经查,甲银行安装了电视监控系统,但未按规定安装紧急报警装置或联防警铃、探测报警等技术设备,其电视监控系统当日未安排专门人员值守。值班保安系乙保安公司派出,在犯罪嫌疑人窥视吴某填单时,保安或为客户守护点钱或回答客户关于如何汇款到外地的银行业务。案件至今未破。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多选题两年前,陈某以其6岁的儿子陈丹为被保险人投保了一份5年期的人寿保险,未指定受益人。今年8月,陈丹因病住院,由于医院的医疗事故致使陈丹残疾。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______
A.陈某既可以向医院索赔也可以同时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责任
B.保险公司应向陈某支付保险金,并且不得向医院追偿
C.陈某投保时无须陈丹的书面同意
D.如陈丹不幸死亡,则推定陈某为受益人
多选题下列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的是:{{U}} {{/U}}
A.某明星子女的亲子鉴定纠纷案
B.原告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C.被告申请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件
D.老人追索儿子赡养费的案件
多选题甲、乙、丙三人设立了一合伙企业,其中甲为有限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哪些是不正确的?
多选题天虹房地产开发公司于1995年7月1日以出让方式获得某市一块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年限为40年。经开发建成商品房后,1999年7月1日将该宗土地连同房屋一并转让给大洋公司,大洋公司将其作为职工住宅分配给职工居住,职工李某于 2000年1月1日搬入新居。此时李某对该土地的使用年限为:
多选题同在一小区的肖某与辛某因楼前一车位的归属产生争议,经居委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关于此纠纷的处理,下列哪些说法错误?______
多选题对于区分所有人的建筑物,说法错误的是?
多选题碧海公司减持新奇公司法人股后,将所获资金用于购买了600万股新奇公司的社会公众股,3个月后,碧海公司将该600万股社会公众股卖出,获利1800万元。对碧海公司的这一买卖行为应如何处理?
多选题甲、乙于2004年10月5日签订一借款合同,丙作为保证人在借款合同上签字。合同约定乙的还款日期为2005年2月5日,到期未还由丙对借款本金50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2004年12月1日,甲、乙双方经协商将还款期延至2005年4月5日,并通知丙,丙对此不置可否。2005年5月1日,甲因乙未按期还款而首次要求丙偿还借款本息。根据上述案情,下列关于本案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
多选题 大发超市是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为甲、乙、丙、丁四人。 请回答以下问题:
多选题商业银行的下列违规行为哪些可以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查处?______
A.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B.出借营业许可证
C.未按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
D.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
多选题孟森林新买一辆敞篷跑车,交给某汽车装潢公司安装车内装饰,双方约定:“装潢费5000元,如有损坏,装潢公司负责赔偿。”几天后,装潢公司经理的一个朋友粱双仁举行婚礼,恳求借去使用,一日即归还。经理勉强同意,再三要求梁双仁务必精心爱护并及时归还。梁双仁使用该车时不慎将车门划伤。孟森林欲行使赔偿请求权。以下表述中错误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