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被告人甲因犯抢劫罪,于2005年2月10日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在死缓考验期间,经人揭发,公安机关发现甲曾于2004年2月24日晨,打电话报110,谎称某汽车站大厅藏有爆炸物,结果导致当日所被告人有班次客运汽车停运,汽车站遭受严重损失。 被告人乙因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于2年考验期满,监狱依法为其2002年8月1日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在死缓考验期间,乙无任何违法犯罪行为。2004年8月2日,乙考验期间届满,监狱依法为其报送减刑材料。但在法院尚未作出裁定之前,乙又于2004年8月16日犯故意伤害罪。 被告人丙因犯走私文物罪,于2002年5月1日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在死缓期间,某日劳动时,丙随手乱扔烟头,导致车间被烧毁,损失过百万。 问:
案例分析题国家工作人员甲,任国有公司车间主任,利用职务之便,把车间的一些正常使用的贵重零配件报废,又打电话给个体五金厂负责人丙,嘱咐丙接到订单后,只向制造公司寄出供货单、发票而不需要实际供货,制造公司根据供货单和发票向五金厂支付了16万元货款,五金厂收到货款后,丙将货款汇至甲的个人账户。 事后查明,丙为了能够长期给制造公司供货,以甲的妻子乙的名义给甲五金公司10%的股份(未实际出资,甲乙均知情),虽未进行股权转让登记,但已分给红利18万元,每次分红都是乙去五金公司领取现金。 阅读案例,请回答以下问题:
案例分析题某县扶贫办副主任甲,利用职务将一项造价20万的扶贫工程定价40万,对外招标。甲冒用A公司的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参与该项目招标,又通过职权运作使“A公司”中标。之后,甲以“A公司”的名义将工程交给村民乙承建,并在工程完工验收后,利用职权将40万元工程款存到自己的银行账户,再向乙支付了20万元。 此后,乙承建并完成该县另一项扶贫工程。但因工程迟迟得不到验收,乙无法得到50万元的工程余款。乙找到负责验收的甲,甲要乙“意思一下”。乙遂送3万元现金给甲。甲随即对该项目予以验收,乙顺利拿到工程余款。 乙的朋友丙得知乙送钱给甲的事情后,打电话给甲,要甲给其“保密费”10万元,否则向检察院举报。甲担心事情闹大,不得已给了丙10万元。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案例分析题甲欲出卖自家的房屋,但房屋已经出租给张某,租赁期尚剩余1年。甲将要卖房的事情告诉张某,张某明确表示,以当前的房价自己无力购买。甲的同事乙听说此事之后,表示自己愿意以市价购买甲的房子,于是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的房屋登记在甲名下,且所有权人一栏只有甲的名字,但实际上,甲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甲事先未将出卖房屋的事情告诉妻子丙。丙知道后表示不同意。但是甲还是瞒着丙与乙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3年后,甲、丙离婚,丙认为当年甲擅自处分夫妻共有房屋对自己造成了损失,要求赔偿。
法条分析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45条规定: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请分析:
法条分析题我国《刑法》第196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请分析:
法条分析题 《刑法》第29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请依据所学的共同犯罪的理论分析该法条。
法条分析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条规定: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请分析:
法条分析题我国《刑法》第29条规定: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请分析:
法条分析题《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试说明:
法条分析题《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修正案(八)》第22条规定:在《刑法》第133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133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试说明:
法条分析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01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请分析:
法条分析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21条规定: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法条分析题《民法总则》第158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按照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请分析:
法条分析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请分析:
法条分析题我国《刑法》第253条之一规定: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请分析:
法条分析题《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请根据民法原理分析:
法条分析题《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试说明:
法条分析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3条之一第1款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请分析:
简答题 简述宣告死亡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