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请分析说明以下几句话的基本含义,并结合这些内容简要论述唐律的特点。 A.“诸共同犯罪者,以造意为首,随从减一等。” B.“礼者,敬之本;敬者,礼之舆。故《礼运》云:‘礼者,君之柄,所以别嫌明微,考制度,别仁义。’责其所犯既大,皆无肃敬之心,故曰‘大不敬’。” C.“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唐律疏议·名例》
问答题“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辨讼,非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三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礼记·曲礼》)请就此予以分析。
问答题《唐律疏议·名例律》规定:“诸二罪以上俱发,以重者论;等者从一。若一罪先发,已经论决,余罪后发,其轻若等,勿论;重者更论之,通计前罪,以充后数。” 请分析材料并结合中国法制史的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上述材料反映了唐朝的什么原则? 其内涵是什么? (2)上述原则一般适用于何种情形? (3)唐朝此原则与现代刑法中的哪一原则相似? (4)此原则有何意义和作用?
问答题简论清末修律的特点和历史意义。
问答题谈一谈你对法治基本原则的理解。
问答题简论南京国民政府新刑法的基本结构及特点。
问答题被告人甲某,男,1967年生,曾在1991年7月因犯盗窃罪而被处7年有期徒刑,1996年1月被依法适用假释。 被告人乙某,男,1976年生,曾因故意伤害罪于1998年10月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执行。 被告人丙某,男,1985年8月生,系某中学学生。 2001年4月的一个星期天,甲、乙、丙三人共谋前往丁家行窃。甲、乙二人人户,丙在门口负责“望风”。恰逢户主丁(女)外出回家,在门口放哨的丙给室内的甲、乙二人发出“有人,快跑!”的信号之后,急忙逃走。丁进家,甲、乙二人来不及躲避,甲便从卧室窜出,捂住丁的嘴将其按倒在地。乙从地上拣起一个酒瓶朝丁头上砸了一下,见酒瓶破碎后,又从地上拣起一把菜刀,用刀背朝丁的脖子、背部连砍两下,致丁当场昏迷,然后携带物品及现金人民币800多元仓皇逃走。被害人花去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5300元,造成误工损失费1800元,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另甲主动交待曾经在1986年元月乘到亲戚家串门之机奸淫了邻居家一11岁幼女的犯罪事实。 请分析上述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以及处理本案时应注意的问题。
问答题张某认为偷几本书不构成盗窃罪;进城务工的农民周某拿不到用人单位报酬,自认倒霉。 请结合法理学的有关知识,试分析法律意识的作用。
问答题简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及完善。
问答题知名民营企业家王某系海滨市城南区人大代表。2014年2月,王某参加区民营经济工作会议,发言时辱骂同行李某,招致李某不满,二人发生严重冲突。《海滨晚报》对此以“人大代表语涉侮辱”为题进行报道。王某认为,《海滨晚报》侵犯其人大代表言论免责权,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另悉,《海滨晚报》记者在采写报道时,发现王某的朋友、区人大代表张某在2011年参加区人大代表选举时,曾以现金贿赂选民。
请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结合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没有无国家的法律,也没有无法律的国家。” 试用法理学的有关知识分析法律与国家的一般关系。
问答题简述权利与义务的区别。
问答题论述法律与道德的区别。
问答题结合实际,论述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
问答题被告人刘某,女,30岁,个体工商户。自从2002年1月起,刘某雇用50余名工人生产劣质食用油,至6月底被工商行政机关、公安机关查禁时,已生产劣质食用油10000余桶。该批劣质食用油上均假冒注册商标“鲁花牌”,属于假冒商标“情节特别严重”。但由于事先与买主约好一次性提货,该批劣质油均在仓库保存,尚未销售。刘某供述其生产的食用油出售价格为18元/桶,货值金额达18万元。
[问题] 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问答题简述法律责任与法律义务的关系。
问答题刘天顺与王凡系夫妻,膝下一儿一女,儿子为刘二,女儿为刘兰。刘天顺早年立下亲笔遗嘱,将自己的全部财产在死后由儿女平分。1996年。刘天顺患肝癌后。刘二很少来照顾刘天顺,倒是刘兰一直关心他的生活,为他洗衣做饭。刘天顺觉得女儿刘兰为他付出那么多,应当多分些财产。于是亲自到公证机关立下公证遗嘱,其财产均由刘兰继承。刘二得知后,从此再不回来,见到刘天顺也不理睬,见到刘兰更是怒目而视。刘天顺病危住院,刘二也未曾探望过,弥留之际,刘天顺当着一位医生和两位护士的面,表示他的遗产全部由其妻王凡和刘兰平分。刘二得知此事,不屑一顾,反而领着妻子儿女到外地游玩。刘天顺死后,继承人因继承权发生纠纷。问:
如何确认本案中遗嘱的效力?应当按照哪个遗嘱执行?为什么?
问答题联系我国实际,论述我国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基本义务。
问答题王某是居住在美国的老华侨,年老后体弱多病,希望落叶归根,于是回到中国。他希望由在中国的长子来扶养自己,并立有书面遗嘱希望自己的遗产由其亲人继承。王某委托曾在美国留学的孙某代为回老家寻找自己的亲人,并转告他的意思。孙某回来后说,王家中已经没有任何亲人了。王某非常失望,孙某表示愿意扶养王某,但需由其取得遗产。王某觉得孙某对自己还可以,而家中也没有了亲人,于是与孙某签订了书面协议,约定王某生前由孙某扶养照顾,死后其全部遗产归孙某所有。三年后,王某在老家的妹妹的儿子辗转得知王某回到中国的消息,于是前来认亲。王某见到自己的外甥后,知晓妹妹尚在世,非常高兴。一个月后,王某向孙某提出不再履行协议。于是,孙某以王某违约为由向法院起诉,而王某也主张撤销协议并要求孙某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问:
(1)本案涉及哪些民事法律关系?
(2)王某与孙某达成的协议和其所立遗嘱的效力如何确定?为什么?
(3)王某要求孙某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主张能否成立?为什么?
(4)法院应如何认定民事责任的归属?为什么?
问答题赵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交由邻居钱某保管。钱某因结婚用钱,情急之下谎称该古董为自己所有,卖给了古董收藏商孙某,得款1000元。孙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20000元,双方约定将该古董押给李某,如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在赵某外出打工期间,其住房有倒塌危险,因此房与钱某的房屋相邻,如该房屋倒塌,有危及钱某房屋之虞。钱某遂请施工队修缮赵某的房屋,并约定,施工费用待赵某回来后由赵某付清。房屋修缮以后,因遇百年不遇的台风而倒塌。年末,赵某回村,因古董和房屋修缮款与钱某发生纠纷。问:
(1)钱某与孙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2)孙某能否取得该古董的所有权?为什么?
(3)孙某将古董当给李某,形成何种法律关系?
(4)孙某与李某之间约定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该约定效力如何?为什么?
(5)钱某请施工队加固赵某的房屋,这一事实在钱某和赵某之间形成何种法律关系?若赵某拒绝向施工队付款,施工队应向谁请求付款?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