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简述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的构成要件。
问答题为多赚取利润用于股东分红,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罗某决定并授意公司会计林某采取销售粉碎硅不开增值税发票,收入不入账方式,隐瞒销售收入。林某遂按照罗某的授意,收入不入账,隐瞒销售收入,不如实申报纳税。该公司采取上述方法共隐瞒销售收入83万元,偷逃增值税12万多元,占当年纳税额的36.9%。事后该公司将此非法所得用于股东分红。 问:该公司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罗某是否构成逃税罪?简要说明理由。
问答题韩某在同学张某家得知张某等人共谋贩卖盗窃来的大量手机,不但没有检举揭发,反而积极为其保密。后来,张某等人在火车站贩卖手机时被查获,张某趁人不备逃走。当晚张某逃到韩某家中藏匿,韩某同时将张某交其保管的8部手机和贩卖手机的非法所得6000元转移保存。 问:韩某的行为构成何罪?为什么?
问答题简述《刑法》第13条“但书”的规定
问答题2003年下半年,被告人白某与湖北省A市的个体经营者张某做生意,张某欠下白某货款6000余元。白某向张某多次讨要未成,遂起意扣押人质索要欠款。2004年1月19日,白某邀约了被告人于某、高某携带手铐,租乘个体出租车从某县开往A市。途中,白某买了舒乐安定片一盒。1月21日下午,白某等人到达A市。白某先到张某家去要钱又未果,即于当晚8时许将张某骗出,与于某和高某将张某挟持到出租车上,后挟持到一宾馆内。在宾馆内,张某极力反抗、呼喊。白某对张某进行了殴打,并私下告诉于某和高某下手要注意,只是要钱,别搞出人命来。于某用酒瓶打了张某头部一下,高某用手铐铐住张某的双手。张某继续呼喊,白某又迫使张某吞服舒乐安定2片,并用毛巾将其嘴堵住。在张某昏睡时,白某、高某和于某共同搜身,将张某身上的现金1万余元拿走。1月22日中午,张某趁于某外出、白某和高某睡熟的机会,逃出宾馆。但是被外出回来的于某发现,于某追上张某后用匕首向张某胸部猛刺一刀,张某死亡。经法医鉴定:死者张某尸体上虽有较多的损伤,且头面部的创伤较重,但这些创伤均不足以导致张某立即死亡且在性质上属于轻伤(偏重),胸部的创伤是致命伤。 问:本案如何处理?
问答题洪某、吉某、甘某等人在某市郊区农村租住房屋,着手“招工”推销保健品“鹿胎素”。开始招进王某等3人,但洪某等人要求王某等人必须先缴纳每人3000元的费用,称“入门费”,干好了有几十倍的回报费。王某等3人参加进来后,从未见过要推销的商品“鹿胎素”,而是被要求找亲朋好友更多的人参加进来,才能做大生意、推销出产品、赚更多的钱。这样,在两年多的时间内,洪某等人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人们上钩,并以洗脑、恐吓等手段,要求参加者继续发展下线。至被发现时,已有60多人被困在此。这些人被强行控制,生活环境恶劣,许多人想逃无门,而一些人满脑子是“发展下线,挣大钱”。这期间,洪某、吉某、甘某等人已从中骗取到数十万元的巨款。
问:对洪某、吉某、甘某等人的行为如何认定?并简要说明理由。
问答题刘某(累犯)、张某、李某伙同谢某(15岁)四人预谋到某市纸箱厂抢劫。2001年3月31日晚7时许,四人携砍刀、钢管窜至纸箱厂,翻墙进入职工宿舍区。谢某先到工人孙某所在的宿舍打听厂里是否发了工资,在得知未发工资后,与其他人离开现场。 问:刘某等人的行为是犯罪预备、犯罪中止还是犯罪未遂?有哪些量刑情节?
问答题贾某、王某二人在内蒙古自治区某煤管局工作期间,对所管辖的煤矿没有进行认真的安全检查。对该矿多项重大安全隐患没能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致使该矿在2007年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经内蒙古自治区事故调查组认定,此次事故为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问:贾某、王某的行为如何定性?为什么?
问答题甲、乙因事争执互殴,甲用铁条打乙,乙遂抽刀相向。乙妻恐事闹大,奋力夺下乙手中的刀,又恐丈夫吃亏,顺手拿起一木板凳递与其夫,乙持木板凳与甲相抗,不料板凳上的铁钉打中甲太阳穴,致甲死亡。
根据刑法理论,从主客观两个方面分析乙与其妻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犯罪,罪名是什么?若不构成犯罪,理由是什么?
问答题简述犯罪构成的概念及意义。
问答题丁某和陈某为某法院执行员,根据法院的民事裁定要对被执行人黄某先予执行68万元,以使申请人王某的个人企业购买急需的生产资料,迅速恢复生产。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黄某曾多次请客并向丁某和陈某二人赠送礼物,同时还向二人表示将认真执行法院的裁定,并提供了具体财产清单,后来还先行执行了8万多元。于是,丁某和陈某二人未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间采取执行措施,后来,黄某利用这一时机,采取非法手段,迅速转移其财产,使案件最终无法得到执行。申请人王某的工厂因为缺乏资金,迟迟难以进入正常运转,损失达50多万元。 问:丁某和陈某行为构成何罪?为什么?
问答题冷某于2008年4月的一天以探望70多岁的“舅爷爷”为名进入许某家,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含有安眠药成分的胶囊冒充保健品“蜂胶”让许某服用。许某服用后昏睡,冷取走许某抽屉里的700元后逃逸。半个月后,冷某以同样的方法至远亲70多岁的郭某家中诱郭服下胶囊,但郭某未出现昏睡反应,冷某趁郭去厕所之际,将郭某孙女的一台笔记本和数码相机拿走逃逸。事后鉴定,冷某让郭某服下的“蜂胶”中安眠成份已失效。 问:对冷某的行为如何认定处理?为什么?
问答题试述斡旋受贿的含义及其构成特征。
问答题(2006年辨析28)请对“只要构成数罪,就必须实行数罪并罚”的说法进行辨析。
问答题陈某、刘某于2002年成立了辽宁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2004年1月起又相继成立了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等一系列公司。以上述公司为依托,陈某和刘某在内蒙古、辽宁等地通过承包或者租赁的方式大量取得土地使用权自行种植杨树幼林或者直接购进有林地,并以“托管造林”为名,策划、组织、领导吴某等人在内蒙古、北京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积极组织、建立、发展传销网络和传销团队,通过媒体广告、散发传单、集会宣讲等方式大肆进行虚假宣传,以传销手段销售林地。从2002年9月到2007年8月,陈某、刘某组织、领导的传销团队共销售林地43万多亩,非法经营额超过人民币12亿元。 问:陈某、刘某的行为如何定性?为什么?
问答题《刑法》第270条第1款、第3款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试分析条款规定。
问答题请对“只要是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即使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也属于无过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进行辨析。
问答题《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试说明:
问答题2008年12月某市区级人民法院对所辖区的德义兴商楼的徐某等四名高管以偷税罪判处1年至3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被告上诉。2009年3月,该市中级人民法院适用2009年2月28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七)》第3条对《刑法》第201条的修改规定,查明徐某等已补缴了所逃避缴纳的税款,经税务机关处理过,故撤销一审判决,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问:对本案两级法院的判罚结果如何评价?并简要说明理由。
问答题张某、王某、孙某、李某、万某于2008年夏天谋划弄钱。2008年8月的一天早晨7点半,张某、王某给正在天津出差的北京某公司的刘某打电话,其中张某假冒刘的上小学五年级的儿子小捷的哭声“爸!是我……”。刘某惊慌地问:“小捷!你怎么了?”此刻王某以南方人的口音称,“你儿子在我们手上,想要儿子就拿30万元来”。王某让刘某立刻把30万元现金汇到指定账户,而且期间不能挂断电话,否则就撕票。刘某立刻赶回北京,在2小时内将30万元分5次汇到指定账户,而且一直不敢挂断电话。对方收到钱后告诉刘某去某地领儿子。刘某到那里并未见到儿子,打电话给儿子的班主任后才知道儿子根本没出事正在上课。而刘某的30万元早已被孙某、李某、万某在武汉的两台ATM机上取走。后5人分别在苏州、深圳、厦门被抓获。
问:张某、王某、孙某、李某、万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犯罪?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