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中止了犯罪行为,即使发生了犯罪结果,也成立犯罪中止,请对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受贿罪的成立,必须要求为他人谋取利益,请对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孙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孙某在劳动时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对孙某的如下处理哪些是不正确的( )
下列哪一选项构成不作为犯罪
下列选项中,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有( )。(2013年多选45)
行为人对下列哪些情形应当负刑事责任( )
杨某生产假冒避孕药品,其成分为面粉和白糖的混合物,货值金额达15万多元,尚未销售即被查获。关于杨某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3年真题)甲为泄愤,教唆乙炸毁某公司办公楼,乙因害怕没有实施爆炸。对甲的行为
试述从犯的认定及刑事责任。
下列选项中,属于事实认识错误的情形有( )。(2012年真题)
关于犯罪未遂,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被告人,吴某,男,26岁。 2005年3月,被告人吴某从某县离家外出,先后流窜到云南省的昆明市等地,同年4月7日上午窜至大理古城,在同福旅社住下后携带匕首上街游逛。10时许逛到大理中路至小邑庄岔路口时,遇见来华旅游的日本人高杉某挎着照相机朝洱海方向游览观光,吴某遂生抢劫歹念,便尾随其后。当行至大理古城东郊,即大理中路之小邑庄时,被告人吴某见四下无人,乘高杉某不备夺走其带的照相机,高杉某大声呼喊,吴某怕事情败露,回头拔出匕首朝高杉某的胸部猛刺一刀。高杉某奋力反抗并呼叫,在与被告人搏斗中跌进蚕豆田里,被告人趁此又朝高杉某的面部、胸部等处乱刺数刀。被告人见被害人反抗强烈,担心有人路过而罪行败露,遂丢下匕首,仓皇逃离现场。被害人高杉某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 问:(1)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2)如果吴某没有夺下被害人的照相机,在争夺的过程中吴某用匕首将被害人刺死,由于害怕被人发现逃离现场而没有拿走照相机,又如何处理? (3)第二种情况下的犯罪的停止形态又是什么?
下列关于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说法,正确的有( )。
试述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简述特殊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2008年真题)简述刑罚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的概念及相互关系。
(2015年真题)甲17周岁时因运输毒品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不久,又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贩卖毒品被逮捕。甲属于
抢夺罪“数额较大”的起点是( )
下列行为中,构成受贿罪的有( )。
甲与乙在某影楼拍摄了一组婚纱照。未经甲乙许可,影楼将他们的一张婚纱照片置于橱窗中招揽生意。一年后,甲、乙发现影楼的侵权行为,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人民法院确定其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根据有( )。(2010年多选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