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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请根据本条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如何确定“同等条件”? (2)如何确定“合理期限”? (3)“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适用情形。 (4)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主要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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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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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夫妻的婚后增值或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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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及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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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商标注册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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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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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2013年单选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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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于2013年5月基于重大误解与乙签订买卖合同。2015年7月,甲才得知重大误解事由,则甲在201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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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将汽车交给乙修理,因甲到期未能支付修理费,乙将该汽车留置。在留置期间,乙将汽车借给丙使用,丙用该车运送货物的过程中,因车祸致使该车报废。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甲的损失应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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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债务转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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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有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自己的占有没有合法根据而为的占有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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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占有分为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的标准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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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真题)摄影师甲为刘某拍照后,私自将照片卖给乙制作挂历销售。后来乙又将照片送给丙作橱窗广告,被刘某发现诉至法院。在本案中,侵害刘某肖像权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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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真题)出租人甲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乙占有使用,乙对该房屋的占有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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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不适用连带责任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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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说法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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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乙公司供给甲公司20辆汽车,货款总价值1 000万元,甲公司先预付车款的20%,即200万元,剩余的车款800万元在交货后半年内付清。合同签订后,乙公司考虑到甲公司有可能将汽车私自转卖,便要求甲公司找个有实力的公司担保。甲公司找到了丙公司,由丙公司为甲公司的余欠货款提供担保,保证合同约定:“若甲公司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乙公司交货后,甲公司因经营不善,连续亏损,还款无望,但甲公司对丁公司有债权800万元,乙公司见丁公司的经营状况比甲公司好一些,于是经三方协商,甲公司将800万元债务转移给丁公司。丙公司对上述事实毫不知情。半年期至,乙公司要求丁公司偿还800万元,但此时丁公司由于拖欠银行贷款无力清偿,已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于是,乙公司找到丙公司,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请回答以下问题: (1)如何认定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性质?为什么? (2)甲公司将800万元债务转移给丁公司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3)丙公司是否有权拒绝乙公司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请求?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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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有所谓“拾金不昧”的说法,请从先占、拾得遗失物、无因管理和悬赏行为的角度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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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第11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12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 (1)《侵权责任法》第11条规定的制度的构成要件。 (2)《侵权责任法》第12条规定的制度的构成要件。 (3)对比分析《侵权责任法》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制度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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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钱某都是某公司的职员,两人同住一宿舍。2007年春,公司派赵某到珠海办事处工作1年。临行前,赵某将已使用了1年的一台电脑委托给钱某保管并允许其使用。1个月后,赵某给钱某写信说自己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委托其保管的电脑可以适当价格出售,但modem因还有用,不要出售。同单位的司机孙某知道此事后,对钱某表示想以低价购买,并嘱咐钱某给赵某写信说该电脑显示器有毛病,屏幕晃动,以便使赵某降价出售。钱某考虑到孙某经常给自己免费送东西,便按照孙某的意思给赵某写信。赵某回信说显示器有毛病可以低价出售。于是,孙某以1 500元的价格买下该电脑。过了几天,钱某因急需用钱,遂将电脑的modem以赵某的名义出售给周某,价格为500元(略低于当地的市场价格),周某已经付款,尚未交货。此时,赵某回公司办事后知道了钱某的行为,十分愤怒,坚决反对出售电脑和modem。问: (1)赵某能否向孙某请求返还电脑?为什么? (2)钱某向周某出售modem的行为性质如何认定?为什么? (3)在modem的买卖关系中,周某享有哪些权利?为什么? (4)周某能否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modem的所有权?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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