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2011年真题)试论情势变更原则。
问答题中国部分农村有种认识:“女儿一旦出嫁就不是自家的人了,与娘家就没什么关系了。”根据婚姻法、继承法中有关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规定对这种认识进行分析。
问答题简述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类型
问答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问答题某开发商经批准开发居民高层公寓楼,先后有四百多位客户与该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在依约交纳全部购房款、取得相关产权证的前提下入住该公寓楼。后开发商将该楼顶部出租给个体户陈某,每年租金1万元,陈某利用楼顶空间栽种花卉。由于花卉浇灌用水向楼层渗透,引起马某等居民的不满。因与开发商协商不成,马某等联名按购房合同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要求开发商终止与陈某的合同,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问题:
问答题甲有四匹马要卖掉,乙前来商议,甲对乙说:“你先牵马回去试用一个月,满意的话你就买下来,价款5000元。”乙牵回了四匹马,未付款。
问:(1)如果马1在试用期间于某日放养时被洪水冲走,该损失由谁承担?
(2)如果马2在试用期间生下了一匹小马,该小马应归谁所有?
(3)试用买卖期限届满,乙决定购买该4匹马,但5天前甲与丙又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将4匹马卖给了丙,现丙因不能取得该4匹马,起诉甲,应如何处理?
问答题王、潘两家同住李村,王家有子王达,潘家有女潘美,两人正在恋爱。两家为子女结婚住房问题议定:由潘家出钱,王家出工,在王家已有的3间平房上面加盖上房3间作新人成家之用,双方对上房3间的权属未作约定。上房3间盖成后,王达和潘美因为性情不合而解除恋爱关系。为此,王、潘两家反目成仇,并对房屋权属发生争议。 问:根据法律规定与民法原理,分析上述3间上房的所有权归属以及如何协调当事人的利益关系。
问答题简述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和特征。
问答题某照相器材商店购进一批新型相机,每部定价为2998元。售货员在制作标价牌时,误将 2998元标为1998元。某日,顾客,A入店,发现在别处卖近3000元的相机在这里只卖1998元,遂一下买了两部。事后,当售货员再次去库房取货时,才发现每部少收了1000元。商店经多方查找,终于找到A,要求退货或补足差价。A称,自己买回两部相机是付了钱的,买卖已成交,岂有退货之理;再说,其中一部相机已以2600元卖给了同事B,还要看B是否愿意退货。商店按A所指找到B,B也拒绝了商,店的要求。商店遂以A、B为被告诉到法院,要求退货或补足差价。
请问:
(1)商店与A之间民事行为的性质及法律后果如何?
(2)商店对A、B的诉讼请求能否成立?为什么?
问答题简述专利权无效的原因
问答题有的学生说:“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试用合同法原理和有关合同法规定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问答题有的学生说:“因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无效。”试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问答题某缝纫机厂与某纺织服装总厂签订了一份购买缝纫机的合同,数量为50台,总价款10万元,缝纫机由缝纫机厂用火车托运到纺织服装总厂。合同签订后不久,缝纫机厂就按照合同的约定向纺织服装厂及时运了50台缝纫机。但缝纫机厂向纺织服装厂收取货款时,纺织服装厂以“我厂正在整顿,无款可付”为由拒绝付款。缝纫机厂再一次派人去催要货款时,纺织服装厂已经分立为纺织厂和服装加工厂。纺织厂认为,缝纫机均划归为服装加工厂所有,不应由纺织厂代付货款;服装加工厂认为,合同由纺织服装厂签订,应和纺织厂共同还债。
问:
问答题张某和李某定有大米买卖合同,合同订立后,张某就交付了大米货款,约定5天之内来提货。但是,5天后,仍不见张某来。后在报纸上看到张某的亲属登的寻人启事,李某找到张某的亲属要求其提货,张某的家属拒绝提货。于是到当地的公证机关,申请提存这批大米。提存机关认为大米不宜保存,因此要求李某把大米变卖后提存大米的价金。李某把大米变卖后,扣除了保管费用后的余款向当地公证部门提存。问题:
问答题我国《民法通则》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请问:
问答题(2011年简答53)简述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和功能。
问答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请根据本条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某市赵某驾驶一辆大卡车在经过一个十字路口时,与刘某驾驶的一辆夏利牌出租汽车相撞,刘某驾驶的汽车被撞翻到路边,正巧高某路过,来不及躲闪,被压在车下,结果高某的右臂被压断。经交通局认定,此次交通事故的原因如下:赵某、刘某都违反了交通规则,车速超过了正常标准,高某行走在人行道内,并无违章现象。高某经住院治疗,共花去医药费等计2万元,而且右臂残废已不可避免,将对以后自己和家人的生活造成重大困难。为此,高某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赵某、刘某赔偿损失并支付全部医疗费以及今后的生活补助费。问:
问答题简述债的概括承受的发生原因。
问答题贾某与家人到红宇餐厅就餐。该餐厅所提供的卡式炉是由某用具厂出品的,卡式炉所使用的燃烧气是由某燃气公司生产的。贾某等在就餐时,正在使用的卡式炉燃气罐发生爆炸,致使贾某面部、双手烧伤,造成医疗费等财产损失共7万元。经查:燃气公司及用具厂生产的燃气罐及卡式炉均为不合格产品,红宇餐厅在提供服务时不存在过错。贾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燃气公司、用具厂及红宇餐厅共同承担赔偿损害的责任。 问:(1)上述三被告与贾某之间存在什么法律关系? (2)红宇餐厅应否承担责任?为什么? (3)燃气公司与用具厂应否承担责任? (4)对于贾某受到的损害,燃气公司、用具厂是否应承担共同赔偿损害的责任?为什么? (5)假设燃气公司赔偿了贾某所受到的财产损失7万元,则其取得什么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