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有的人在理解诉讼时效制度时认为:“诉讼时效帮助了债务人逃债。”试用诉讼时效的有关知识对这种认定加以辨析。
问答题涂某是一位旅游爱好者。2004年夏天,涂某决定独身赴西藏旅行,并表示要到一些人迹罕至的地方去探险。其妻林某苦苦劝阻,无果。涂某留下一份遗嘱给自己的父母,然后就去了西藏。刚开始,涂某还时常寄信、寄明信片回家,但自2005年3月1日起,涂某就音讯全无。涂某一家到处打听仍无结果。2010年4月2日,涂某的妹妹从父母处得知,涂某在遗嘱里给自己留了一些财产,便找到林某要求分割财产。林某不同意,坚信涂某一定会回来。为分得财产,涂某的妹妹不顾林某的反对,向法院申请涂某死亡。同时,涂某的单位也准备向法院申请涂某死亡,以便将其除名。 问:(1)涂某的单位有权申请宣告涂某死亡吗?为什么? (2)法院是否应当支持涂某的妹妹的申请?为什么?
问答题试论合同法上的表见代理。
问答题(2013年真题)试论民事权利的私力救济。
问答题被告荣华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与原告新华印刷厂相邻三十余米处建造一座大厦。在基础工程建设期间,因施工大量抽排地下水,使原告印刷厂地面下沉,厂房墙体处开裂。原告向被告提出停止抽排地下水,被告予以拒绝。后来发现墙体开裂更严重,并导致印刷机的基础位移,机器转筒纸胶印机出现异常,印刷质量下降。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告厂房与印刷机受损的直接原因,是被告基础工程施工大量抽排地下水造成的。原告因此直接损失达14万余元。原告请求被告赔偿,一直未能得到解决,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试问:
问答题《物权法》第117条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
问答题中国古代有种说法:“好男不争祖上产,好女不争嫁时衣”,请运用婚姻法和继承法的相关知识予以辨析。
问答题甲家政服务公司与乙服装公司订立合同一份,约定由甲提供布料,乙公司为甲公司加工一批工作服。完工后,由乙公司送货上门。乙公司完成加工任务后,委托丙运输公司为其送货。两辆送货的卡车在送货途中,遭受雷击。其中一辆卡车幸免逃脱,另一辆起火燃烧,车毁人亡。事后,甲家政服务公司要求乙服装公司补齐其定作的全部工作服,并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乙服装公司则主张甲家政服务公司应依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加工费,服装损失则应由丙运输公司承担;丙运输公司则要求乙服装公司支付全部运费,并分担部分汽车损失责任。各方争执不下,纷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假设各方均未向保险公司投保的情况下:
(1)本案当事之间存在几种民事法律关系?
(2)定作服装的布料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3)甲家政服务公司可否请求乙服装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4)乙服装公司可否向甲家政服务公司请求加工费用?为什么?
(5)丙运输公司可否请求乙服装公司支付全部运费?可否请求乙服装公司分担毁损汽车的部分损失?为什么?
问答题有的学生说:“市场交易存在风险,造成损失责任自负,不得撤销。”试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问答题试论合同自由原则。
问答题简述民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区别。
问答题甲厂自2006年起在生产的某衬衫上使用“长城”商标。2008年,乙厂也开始使用“长城”商标。2010年3月,乙厂的“长城”商标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其核定使用的商品为服装等。2011年1月,乙厂发现甲厂在衬衫上使用“长城”商标,很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认。因此甲、乙双方发生侵权纠纷。 问:(1)甲、乙两个厂谁构成侵权?为什么? (2)侵权行为始于何时?请说明理由。 (3)侵权方能否继续使用“长城”商标?请提出可行性建议。
问答题2013年5月10日,某家具行与某贸易公司达成买卖10套仿古红木家具的协议,约定双方在合同书上盖章后合同成立,但未约定家具的质量标准。家具行盖章后,将合同书寄给贸易公司盖章。贸易公司未盖章,即将10套仿古红木家具发运给家具行。家具行收到家具的当天,将家具卖给某宾馆。一周后,宾馆因购得的家具多处开裂而退货。经有关部门鉴定,该批家具质量未达国家标准。
2013年7月10日,家具行以家具质量不合格为由向贸易公司提出退货,贸易公司要求就此事进行协商,双方协商未果。家具行要求贸易公司承担违约责任,遭拒绝。贸易公司的理由为:第一,本公司至今未在合同书上盖章,合同尚未成立,故不构成违约;第二,双方未约定家具质量标准,也未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认定家具质量不合格。
在家具行要求退货的第三天,家具行的仓库因雷电起火,存放在那里的10套仿古红木家具全部被烧毁。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问答题甲和乙是某公司职工,两人同住一个宿舍。因工作需要,公司于2010年派遣甲去公司设在北京的办事处工作6个月。甲在临行时,将自己的一个台式电脑交给乙保管和使用。2个月后,甲给乙打电话,说自己在北京买了一台“DELL”牌笔记本电脑,家中的那个台式电脑可以适当价格卖掉。本公司的另一员工丙得知该消息后,找到乙,表示愿意买下甲的那个台式电脑,但是又不愿多出钱。因此,丙便对乙说:“你可以打电话告诉甲,说他台式电脑的显示器出了毛病,图像有点模糊,要求他降低价格出售。”乙当时有点犹豫,但是考虑到自己和丙的关系非常好,因此便按照丙的意思给甲打了电话。甲信以为真,便电话告诉乙说,如果电脑的显示器坏了,可以降低价格把电脑卖掉。于是,乙便以1000元的低价将甲的台式电脑卖给了丙。甲从北京返回后,得知事情真相,要求丙返还台式电脑。丙答复说,5天前已以2000元的价格卖给了丁。经查,丁买下电脑时对以上情况并不知情,2000元的价格与市价相差无几。 问:(1)乙、丙买卖台式电脑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效力如何? (2)甲可以请求乙、丙承担什么责任? (3)丁是否可以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问答题简述诉讼时效与取得时效的区别。
问答题简述民事法律事实的种类。
问答题2010年8月2日,李某为了表达和刘某的友谊,表示将一幅价值4000元的字画赠与给刘某,刘某也表示同意。8月3日李某将该字画交付给刘某。2011年11月13日,二人发生冲突,刘某将李某毒打致其头部重伤住院。李某的妻子、儿子将其送往医院治疗,此时李某虽受伤,但意识仍正常。2011年11月19日,李某伤情恶化,意识丧失。虽经继续治疗,但因伤势过重于12月20日死亡。李某的妻子和儿子痛不欲生,强烈要求刘某承担相应的责任。经查,李某亲属除了妻子、儿子还有父母,但因李某的父母年老多病,一直对他们隐瞒该事。直到2012年1月20日才告诉他们。 问:(1)2011年11月13日,可以请求撤销李某对刘某的赠与的人包括谁?依据是什么? (2)2011年11月19日,可以请求撤销李某对刘某的赠与的人有哪些?依据是什么? (3)2011年12月20日,可以请求撤销赠与的人包括谁?依据是什么? (4)李某的父母有无撤销权?如果有撤销权的话,如何计算存续期间?
问答题简述监护人的职责
问答题2000年4月8日,甲受乙的威胁将一块价值5000元的古怀表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乙,乙当日付给甲1000元,并约定甲于同年10月1日将古怀表交付给乙,2000年8月1日,乙下落不明,10月1日甲将古怀表捉请当地公证机关提存,后该怀表在公证机关保管期间遭遇雷击引发的大火而灭失。2000年12月1日,乙向公证机关提请领取提存物,甲同时向法院提起撤销买卖怀表之诉。法院判决撤销买卖合同,甲请求乙赔偿怀表价金,乙以自己对怀表灭失无过错为由给予拒绝。问: 本案中,甲、乙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处理?为什么?
问答题简述法定继承的概念和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