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简述抵押财产的范围。
问答题A赠老友B名人字画三幅,价值连城,B敬辞不收。A便托B的好友C劝说,B仍不改初衷,相持数年。A病重写信催C从速办妥赠字画之事,C即将字画交B在美术学院任教的外孙女D,请D劝受。数日后,D诈称B已收下,C不知情,向A复命。A如释重负,旋谢世,不久,B也病亡。 B的儿子E得知,提出三幅字画应作为B的遗产由其继承。而D的母亲F则表示她亦有权继承。B的妻子认为应把这些字画送给博物馆。这时A的儿子到律师事务所咨询,询问他是否有权对这些字画主张权利。 假设你作为律师,请回答: (1)A的赠与行为能否成立?为什么? (2)E和F能否继承这些字画?为什么?B的妻子能否把这些字画送给博物馆?为什么? (3)A的儿子能否要求收回这些字画?
问答题某市国有投资部门出资51%,其他10名股东出资49%组建了A机械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5月5日,国有投资部门作出了撤销A公司董事长李某职务的决定,并通知了其他10名股东,但没有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在此期间,李某应B公司请求,以A公司的名义为B公司提供了100万元的担保(保证)。 问:该保证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问答题《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六)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请分析:
问答题《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请分析:
问答题民间有所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说法,试用合同法原理和有关法律规定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问答题甲厂自去年以来生产的土豆片、锅巴等小食品,均使用“香脆”二字作为商标。现甲厂决定提出“香脆”商标注册申请,使用商品仍为土豆片、锅巴。 问:(1)该商标注册申请能否被核准?为什么? (2)如果商标局驳回该注册申请,甲厂不服,应在何时向谁提出复审请求?
问答题简述无权代理的概念及其效力。
问答题简述留置权人的权利。
问答题简述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区别。
问答题2006年4月10日,甲汽车公司与乙柴油机制造厂签订了供货合同。双方约定:乙厂供应甲公司汽车发动机5 000台,每台价格1万元。乙厂于同年6月10日开始,每季度交货1 000台,甲公司于签约后10天内付乙厂定金30万元,乙厂每季的季度末交货,甲公司收货后10天内验货付款,违约责任为未履行货物的2%。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依约支付了乙厂定金。在交付了前两批2 000台发动机后,因原材料市场出现了变动,导致乙厂生产计划重新调整,乙厂要求变更合同,但遭到甲公司的拒绝。乙厂便要求解除合同,甲公司不同意,并要求乙厂支付违约金和双倍返还定金,乙厂认为,再履行合同显失公平。因此,乙厂只同意返还甲厂30万元定金。于是甲公司将乙厂诉至法院。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查明:甲公司同丙公司签订了一份汽车买卖合同,因甲公司违约致使丙公司损失近10万元;乙厂在同甲公司订立合同时知道甲与丙之间的合同;乙厂提供的第二批汽车发动机中有20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导致与这些发动机配套的汽车零部件严重损坏,经济损失达20万元。 请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简述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问答题[案情]
2011年11月11日,博美和金毛订立了宝马汽车买卖合同,并将该车交付给金毛,约定2012年11月11日办理过户登记手续。2012年3月,金毛驾驶该车外出,突然路边的写字楼轰然倒塌,巨大声响使金毛顿时缩成一团,汽车失去控制,将路边玩耍的井某撞伤,医药费3000元。2012年5月,博美认为宝马车卖得太便宜了,于是找到另一买家哈士奇称其有一辆宝马汽车待售。哈士奇见机动车登记证上记载着博美的名字,于是与博美签订了宝马汽车买卖合同,并办理了过户登记。至2012年8月,哈士奇找到金毛,要求其交付宝马汽车,金毛拒不交付。哈士奇又找到博美,博美拒不承担责任。
[问题]
问答题[案情]
田某与杨某育有三子田甲、田乙、田丙。田某擅长经商,创造了较多财富,在北京二环有6套商品房,4辆轿车,3000万元存款。田甲与李某育有一子田小甲,田甲早逝,田某与杨某的生活起居由再婚的李某进行照顾。田乙身体残疾,长年由田某与杨某接济度日。田丙作为幼子,自小被父母溺爱,在得知其父母欲将所有财产遗留给李某之时,曾在田某与杨某的饮食中下毒,被李某及时发现,田丙因故意杀人未遂被判有期徒刑3年,不久在狱中死去,田丙之子田小丙心怀愧疚,时常照顾田某与杨某,尽了较多的赡养义务。田某与杨某在一次旅游中,不幸出了车祸,二人死亡,不能确定死亡时间。
[问题]
问答题民间有一种说法“买卖不成仁义在”请用民法原理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问答题李勇系在校学生,16周岁时曾作为姚刚(成年人且精神正常)的委托代理人与某商场签订过一份买卖照相机的合同。李勇17岁零11个月时曾与陈瑞签订过一份买卖合同,内容是李勇用1万元购买陈瑞所卖的一套音响,李勇的父母对此未作任何表示。问题:
问答题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购买盐酸3000升的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购买盐酸3000升,并在签订合同时,乙公司支付了价款。甲公司委托丙运输公司将盐酸发运到乙公司指定的仓库,不料在运输途中,一罐盐酸从车上掉落,导致盐酸泄漏,将路上行人丁的左臂大面积灼伤。丙运输公司因此未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将盐酸按时发运至乙处。丁为此花去医疗费近万元,乙公司也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问:
问答题(2005年辨析58)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说法:“一人做事一人当。”请用民法中侵权行为法原理对此加以分析。
问答题(2016年真题)简述宣告死亡的条件。
问答题张某系甲商贸公司员工,曾长期代表甲商贸公司充当采购员与乙家电生产厂家进行购销家电活动。1998年3月,张某因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被甲商贸公司开除。但是,甲商贸公司并未收回给张某开出的仍然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和介绍信。张某凭借介绍信以甲商贸公司的名义与乙家电生产厂家签订了10万元的家电购买合同,并约定在交货1个月内付款。乙家电厂在与张某签订合同时,并未得知张某已被甲公司开除之事。乙家电厂在向张某交货1个月后,张某仍未付款,并不知其下落。乙家电厂于是向甲商贸公司要求支付10万元货款,甲商贸公司以张某已被开除与其无关为由拒绝支付,双方为此发生争执,乙家电厂诉至法院。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