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甲乘坐红星出租汽车公司的出租车去市内办事,司机乙驾车至一交叉路口时,因遇宏达客运公司的一辆货车超车,致使出租车撞上隔离栏,甲、乙均受重伤。经交通大队勘查认定货车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出租车负次要责任。甲为治伤花去费用8000余元。 问:(1)若甲以红星出租汽车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2)甲能否以宏达客运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为什么? (3)乙对甲的损失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为什么?
问答题甲、乙双方于4月2日约定:甲向乙以8万元的价格购买房屋3间,分两次将房款付清,付清价款后房屋即归甲所有,乙迁出该房屋;乙若想继续利用此房经商,则应该于甲最后一次付清房款之前与甲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金为每月2000元。合同签订后,甲即付清了全部房款,双方于5月16日又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手续,但双方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乙也没有迁出此房,而是继续在此经商,每月月初支付给甲2000元房租。6个月之后,乙未按时交付第7个月的房租,甲即宣布解除租赁合同,要求乙迁出此房屋,遭到乙的拒绝,于是甲便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归还房屋。问:
问答题简述留置权的含义及成立条件
问答题甲和乙公司签订一份汽车买卖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在6月底将一辆行驶3万公里的卡车交付给甲,价款为3万元,甲交付定金5000元,交车后15日内余款付清。合同还约定,乙公司晚交车1天,扣除车款50元,甲晚交款1天,应多交车款50元;一方有其他违约情况,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6000元。合同订立后,该卡车因外出运货耽误,未能在6月底前返回。7月1日,卡车在途经山路时,因遇雨,被一块落下的石头砸中,车头受损,乙公司对卡车进行了修理,于7月10日交付给甲,10天后,甲在运货中发现卡车发动机有毛病,经检查,该发动机经过大修理,遂请求退还卡车,并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支付6000元违约金,赔偿因其不能履行对第三人的运输合同而造成的经营收人损失3000元。问:
问答题1999年10月2日,A市甲商贸公司将盖有本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书以及10万元定金交给公司职员楚某,委托其到相邻B市的乙商场购买空调100台,声明每台定价不得超过4000元。10月3日,楚某找到乙商场,出具了甲商贸公司的已填上购买空调内容的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书,声称欲与乙商场签订一份100台空调的购销合同。乙商场经过审查,认为楚某出具的介绍信及空白合同书均盖有甲商贸公司的公章,且真实无误,遂确信其有代理权。经过一番磋商,乙商场坚持空调的最低价为每台4200元,楚某觉得甲商贸公司仍有利可图,便应允成交,由甲商贸公司向乙商场购买空调100台,单价为每台4200元,并于当日支付定金10万元,乙商场应该代办托运,并于10月7日交货,10月10日付款。双方还约定,如果任何一方违约,都要向对方支付7万元违约金。签约后,乙商场即组织货源,在10月6日将货交给B市第三运输公司承运,运货途中,第三运输公司司机韩某发现空调美观,便私自拿出一台以4200元的价格卖给了搭车同去A市的表弟史某,货按时到达甲商贸公司。10月12日,韩某将4200元款交给了甲商贸公司,甲商贸公司确认了买卖合同效力的合法性。10月14日,甲商贸公司以楚某签订合同超越当初所授权的价格为由拒绝支付“超出”部分的货款,为此乙商场诉至法院,要求甲商贸公司偿付拖欠的货款及逾期付款的违约金。问:
问答题甲乙丙对某套房屋享有共有权,甲占有50%的份额,乙占有30%的份额,丙占有20%的份额。三方约定,该房屋轮流分别由甲乙丙使用5个月、3个月和2个月。请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张老伯患有风湿病多年,久治不愈。后有朋友介绍说在东南亚可以买到一种民间偏方,对治疗风湿病有奇效。张老伯辗转多次,终于找到一个经常往返于于中国和东南亚的商人李某。2010年6月8日,张老伯交给李某2万元人民币,委托其代为寻找购买该偏方。2010年12月2日,李某从东南亚返回中国,带着花费1.8万元人民币购得的民间偏方去拜访张老伯,却被其家人告知,张老伯因心脏病突发已于2010年11月去世。张老伯的儿子张某拒绝接受该偏方,并要求李某归还2万元人民币,理由是李某的代理权因被代理人张老伯的去世而终止,因此代理行为无效。李某不同意。于是张某将李某诉至法院。 问:李某的代理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问答题春节将至,甲学校决定为教职工分发福利,同乙贸易公司签订了购买500台热水器的合同。乙公司遂同丙运输公司签订了运输合同,由其将热水器运到甲学校。热水器运到后,乙公司进行了安装调试,认为合格后,甲学校付款完毕。可是春节过后,教师丁在洗澡的过程中,热水器发生了漏电现象,造成丁触电重伤,花费医药费4 000多元。后来又有几家反映热水器发生类似的现象,均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害后果。经检测,该批热水器由于检测把关不严,质量有严重瑕疵。乙公司声称,该批货物是从戊电器公司进的货。 问:(1)本案中,谁可以起诉要求赔偿?为什么? (2)本案中由谁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问答题试论表见代理。
问答题简述格式条款的概念和合同法对格式条款规定的法律规则。
问答题我国民间有一种说法,“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请运用民法有关的理论知识对其加以辨析。
问答题简述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的区别
问答题试论合同法上的鼓励交易原则。
问答题甲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去上班,行驶途中,意外撞上一根竖在路中间的电线杆,导致甲重伤住院。原来,竖在马路中间酿成这场悲剧的电线杆属于该市电信局所有,多年之前就安装在此。安装这根电线杆时,电线杆并不在路中央。2007年11月,该市在拓宽这条马路时,因为有争议,所以改路不改线,致使本来在路边的电线杆变成竖在路中央,成了“马路杀手”。为此,甲的近亲属起诉,要求电线杆的所有人、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问:
问答题王某在外打工,其妻赵某在家务农。王某打工时遇车祸身亡,遗留一张一万元存款存折,由赵某保存。一年后,赵某欲再嫁,王某的父亲和兄弟称“寡妇再嫁不带产”,王某挣的钱是王家的财产,不能由赵某带走,要赵某交出王某遗留的一万元存款,否则不许赵某再嫁。
王某父亲和兄弟的主张是否成立?试运用民法原理并结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加以分析。
问答题简述留置权的概念和成立的条件。
问答题2008年1月12日,为经营照相业务,张某与甲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根据该合同,甲公司将其沿街二层楼房出租给张某,租赁期限为30年,自甲公司交付楼房的次日开始计算。每年的租金为20000元,张某于甲公司交付楼房的次日付清第一年的房租,以后每一年的同一日付清该年度房租,若遇节假日则付款日期为节假日后的第一日。2008年2月12日甲公司交付楼房给张某,2月13日张某付清第一年度的租金。2009年3月5日,甲公司通知张某称:因资金紧张想出卖楼房,如果张某想购买,则在2009年4月5日前一次性付清房款500000元,并可以扣除张某交付的2009年度的租金20000元。张某对甲公司的通知提出异议,要求该公司履行合同。2009年4月8日,甲公司以500000元的价款将楼房卖给乙公司,根据双方的约定乙公司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500000万元。在乙公司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时候,发现已登记有两个抵押权。其一,2007年3月6日,甲公司将该楼房抵押给丙公司,为丁公司所欠丙公司货款200000元提供担保;其二,2008年9月6日就自己欠戊公司的货款150000元又设定了抵押。经评估,该楼房的实际价值600000元。 问:(1)张某与甲公司之间关于租赁期限的约定是否有效?应如何处理? (2)就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张某可以提出何种主张? (3)如果甲公司2009年3月5日通知张某3个月后要出卖该楼房,但张某表示无论如何都不购买。3个月后甲公司将楼房卖于李某。交付后,李某要求张某搬出楼房。针对该情形,张某可以提出何种主张? (4)如果丙公司因为丁公司不履行还款义务,于2008年4月6日依法行使抵押权,经法院将该楼房拍卖,巳公司买得。该事实对张某的租赁权是否有影响? (5)如果戊公司因为甲公司不履行义务,于2008年11月6日依法行使抵押权,经法院将该楼房拍卖,庚公司买得。该事实对张某的租赁权是否有影响?
问答题李某和王某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价款为50万元人民币,违约金为5万元。后来因为李某的生产技术不合格,生产出来的货物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王某拒绝受领货物,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要求李某承担责任,双方就此发生争议。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同意赔偿王某损失4万元人民币,并在调解协议达成后的10天内履行协议。但是,10天后,李某并没有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向王某支付款项。
问:(1)王某是否可以就调解协议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可以,王某应当向何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不可以,王某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达成调解协议后,将该调解协议作为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债权文书向公证机构作了强制执行效力公证,该公证是否合法?对该公证文书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何种法律效力?
(3)如果王某认为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对自己来说显失公平,是否可以要求撤销或者变更调解协议?倘若李某认为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对自己显失公平,是否可以要求撤销或变更调解协议?
(4)李某或者王某对调解协议不服,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可以提起诉讼,那么,诉讼标的应当是双方当事人最初达成的货物买卖合同还是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
问答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请根据民法原理分析:
问答题王立成和张清芳结婚多年,尚未生育。2010年,王立成辞职创业,将大多数家庭财产和向吴东宁借来的10万元作为投资和甲合伙开办玩具厂。王立成和吴东宁约定这笔借款为王立成的个人债务,和张清芳无关。不料,甲突然卷款逃跑,王立成大受打击,神情恍惚,在开车途中意外翻下道路跌入河中,车毁人亡。半个月后,王立成的债权人吴东宁找上门来,要求归还借款10万元。张清芳在娘家人的帮助下清理了家中财产,共计:存款3万元;房屋3间,折价5万元;家用电器等其他财产,折价8000元。吴东宁要求张清芳先用8.8万元偿债,剩余1.2万元日后再还。张清芳不同意,吴东宁遂诉至法院。
问:(1)吴东宁的诉讼请求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