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简述我国民法的渊源。
问答题(2006年法条分析5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试运用民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包括该法条所规定制度的概念,构成要件,法律效力和制度价值)。
问答题简述离婚的法律后果。
问答题1996年12月,村民甲与县肉联厂达成口头协议:自养的黄牛两头送县肉联厂宰杀,牛肉款按净肉每斤3元5角的价格结算,牛皮、牛头和牛下水归肉联厂,甲再付肉联厂宰杀费80元。在宰杀过程中,肉联厂的屠宰工人乙在其中一头牛的下水中发现牛黄,重100克,卖得价款5000元。甲知道后与乙、县肉联厂为牛黄款归属发生纠纷。请问:
问答题简述格式条款的概念和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特殊要求。
问答题(2005年案例分析60)李勇系在校学生,16周岁时曾作为姚刚(成年人且精神正常)的委托代理人与某商场签订过一份买卖照相机的合同。李勇17周岁零11个月时曾与陈瑞签订过一份买卖合同,内容是李勇用一万元购买陈瑞所有的一套音响,李勇的父母对此未作任何表示。问: (1)李勇与姚刚之间的委托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李勇与商场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李勇与陈瑞签订合同一个月后,对该合同效力的确认权属于李勇还是其父母?为什么?
问答题“合同成立后,当事人不履行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民法原理和有关法律规定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问答题简述我国遗嘱的形式及各自的适用条件。
问答题1994年,童某、陈某和姜某三人共同在某市设立了一家儿童制衣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60万元。章程中载明三人的出资分别是20万元,15万元和25万元,但实际上,三方的出资都没有交足,总共只有价值20万元的生产设备和5万元的流动资金,公司的注册是陈某通过欺骗手段获得出资证明办理的。公司成立后,一直运营正常,也与其他的企业签订了大量的合同,其中多数合同已经履行完毕。但是由于经营不善,公司一直都没有真正赢利。1995年,该企业因对市场估计失策,导致严重亏损。该市布料厂前来追讨公司所欠的50万元的债务,后起诉到法院。请问:
问答题房地产开发公司甲从他人手中购得位于市中心城市花园广场附近的一块土地,考虑到这块土地优越的地理位置,位处滨海城市的市中心繁华地带,公司建筑设计师构想以“观景”为理念设计并建造高层观景商品住宅楼,预计这批商品房建成后房价可高达1.2万元/平方米。在这块地前方是该市的乙中学,甲公司为了保证商品房的观景效果,就与乙中学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内容如下:乙中学在20年内不得在该处兴建高层建筑,甲公司每年向乙中学支付10万元作为补偿。1年后乙中学迁址,将学校所有的房屋全部转让给房地产开发公司丙,但乙中学未向丙公司提及自己与甲公司之间的协议约定。丙公司购得该房屋后也开始着手建高层住宅。甲公司得知这一情况后要求丙公司立即停止兴建,但遭到丙公司的拒绝。于是,甲公司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乙中学与丙公司之间的房屋转让合同无效,并要求赔偿自己因此遭受的损失。问:
问答题甲公司称其有一生产项目,欲与乙公司合作,双方订立合同,约定甲公司投入500万元,并负责项目的审批和市场调查,乙公司投入200万元并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生产车间。合同订立后,乙公司即向甲公司账户汇入200万元并花费20万元将乙公司的旧有厂房改造为适合项目生产的新厂房。后来,乙公司得知甲公司所称的该项目早于1年前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有关部门下令停止,甲公司是想利用此项目骗取资金,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返还200万元以及相应利息,并赔偿20万元的改造厂房的费用。 问:法院对乙公司的请求是否应予支持?
问答题简述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的区别
问答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7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试运用民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包括该条文所规定制度的概念、特征和效力)。
问答题简述意思表示的概念和特征
问答题(2015年简答54)简述滥用代理权的主要情形及其效力。
问答题2007年8月,甲企业通过转让取得一块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该土地上合法建造了一座厂房。2008年5月,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1500万元,同时以该厂房作为抵押物为借款提供担保,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权登记手续。2008年7月,乙银行认为甲企业用作抵押物的厂房价值不足,于是要求甲企业另行提供担保。甲企业遂委托丙公司作保证人,丙公司与乙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2008年9月,甲企业将所建厂房作价1200万元转让给丁公司,但该转让行为并未取得抵押权人乙银行同意。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2011年真题)简述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及应具备的要件。
问答题公民甲、乙、丙订立协议约定:三人各出资1万元共同购买汽车从事货物运输,共同管理,按出资比例分利和承担亏损。三人依约出资买下一台卡车,由甲驾驶,乙、丙负责装卸货物,长期为宏安公司运输货物。某日,甲、乙、丙三人饮酒吃饭后继续运送货物。途中因甲操作失当发生车祸,致使卡车毁坏,所运价值6万元的货物全部损坏。宏安公司向三人索赔时,乙、丙称此车祸是甲不慎驾驶所致,发生的损失应由甲全部承担责任;甲辩称该车是三人共同购置,车祸引起损失应由三人共同承担,故不同意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宏安公司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乙、丙三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问:
问答题(2013年真题)甲公司向A银行借款1 000万元。乙公司受甲公司委托,与该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约定为甲公司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保障乙公司的追偿权,甲公司以自己的一处房产为乙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同时,丙公司受甲公司委托,与乙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约定“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丙公司按照我国《担保法》第17条第1款规定承担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甲公司只偿还了部分借款.剩余部分由乙公司承担了保证责任。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17条第1款:“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问答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1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试分析该法条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