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类
公务员类
工程类
语言类
金融会计类
计算机类
医学类
研究生类
专业技术资格
职业技能资格
学历类
党建思政类
全国联考
公共课
专业课
全国联考
同等学历申硕考试
博士研究生考试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
化学
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
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
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
问答题简述离婚与宣告婚姻无效、撤销婚姻的区别。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农户甲的一头母牛染上重病,甲即将该牛拉到偏僻野外抛弃。此牛被兽医乙拾得,牵回家精心调养,花去医疗费300余元将牛治愈。又经几个月喂养,此牛还怀上了牛仔。乙见牛精神饱满,于是对外宣称欲以1200元钱出售此牛。农户丙闻听此事,决定购买,但身边只带了800元,遂将钱交给乙并称过几天会带400元钱前来牵牛。当晚乙之子放牛时因贪玩不慎将牛走失。此牛自回农户甲家,甲一见十分欣喜。甲又饲养几天后,此牛产下一牛仔。这日,乙到甲邻居家给其牲畜看病,路遇张某发现甲所牵母牛为其治愈之牛,遂向甲提出将牛及所生牛仔返还自己,甲不允。丙听说此事,也要求获得此牛及牛仔。 问:(1)此牛的所有权应归谁所有?牛仔应归谁所有? (2)本案应如何处理?请说明理由。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63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试分析该法条,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如何认识物上请求权的性质。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2009年5月,某市热力公司在南岗区中山路建设供热网工程,将土建砌筑工程发包给某安装工程公司。安装公司又将该工程转包给华城建筑工程公司。此热网工程有一段从革新街穿越中山路的顶管工程,热力公司直接发包给利民管道服务公司。利民公司于2009年6月18日开工。在施工过程中,利民公司在作业坑上面遮有篷盖,并设立有红灯安全标志。2009年11月30日,顶管工程主体工程完工,进入收尾工程。由于利民公司施工力量不足,工期又紧,且华城建筑公司也需要在此坑作业,热力公司施工员高忠奎召开协调会进行协调,确定收尾工程由华城建筑公司完成。华城公司与利民公司口头协商换工问题,华城公司利用利民公司的卷扬机往坑内下砖。同年12月5日8时许,利民公司拆除了安全标志,而华城公司在12月6日设立安全标志。在拆除和重立安全标志空档的12月5日晚11时许,肖荣路过施工现场,因无安全标志而掉入作业坑内摔伤。经住院治疗,诊断为:左股骨畸形愈合,左膝关节僵直、左股骨短缩;其损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为此,肖荣以安装工程公司为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损失。 问:肖荣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支持?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甲售与乙一批货物,约定交给乙指定的丙运交给乙。丙专事运输,并且乙已经为此向丙支付了运费。甲依约照办,丙在货物运送途中,因丙车与丁车相撞,货物全毁。经鉴定,肇事原因双方均有过失。 问:乙可向谁要求赔偿损失?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简述一般人格权的特征。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有人说:“物权法定主义和法定物权是一回事。”试运用民法学的知识和理论对其加以辨析。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简述免责的债务承担的要件和法律效力。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2012年真题)有人认为:“男女双方一经登记确立婚姻关系,双方的一切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请运用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对这种观点加以辨析。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简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简述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我国民间有“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的说法。请根据《婚姻法》和《继承法》中有关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规定,对这种说法进行分析。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简述债权人的代位权成立的条件。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26条规定:“被侵害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试运用侵权责任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包括该制度的概念、构成要件、法律效力)。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甲借给乙20万元,乙借给丙30万元,上述借款均已届清偿期,现甲急于用钱,但经其调查了解,乙已无还款能力而丙有还款能力,甲多次催促乙向丙索还欠款,乙均置之不理。 问:(1)甲可否向丙提起诉讼实现自己的债权? (2)诉讼中各方处于何种地位? (3)设甲胜诉,丙应向谁履行?如何履行,履行后的法律后果如何?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1991年4月21日,被告李雅文、邬铁权向原告杨春风、李俊香借款21500元,双方签订了借款抵押协议,规定借款月息4分,至1991年11月21日本息还清;被告所有的坐落在四平市铁东区金融大厦31号楼1单元7楼二室一厅(61平方米)的房屋一处作为借款抵押物。借款期满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还借款,被告始终借口推脱不还。1992年4月2日,被告背着抵押权人,将上述抵押房屋连同附属物品,以20000元的价格典当给四平市银城典当拍卖商行。原告得知后,即向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宣布被告与银城典当拍卖商行之间的房屋典当行为无效,依法将此房屋判归原告所有。诉讼期间,四平市银城典当拍卖商行请求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要求确认典当行为合法有效,判决房屋产权归其所有。请问:这个案件如何判断?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甲公司为促销而在报纸上刊登广告,称其有50台某型号笔记本电脑出售,每台价格1万元,比原价格低10%,欲购从速,售完为止。乙公司见到此广告后立即电告甲公司称其欲以广告条件购买,但甲公司称此款电脑已售完,无货可供。经协商未果,乙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问:甲公司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某年夏天,某市开发商经该市计划委员会、城市规划管理局等部门批准,开发居民高层公寓楼,先后有400多客户与该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在依约定交纳全部购房款、取得相关产权证的前提下,住进该公寓楼。后开发商将该楼顶部出租给个体户陈某,每年租金1万元,陈某利用楼顶空间栽种花卉。由于花卉浇灌用水向楼顶渗透,引起马某等居民不满。因与开发商协商不成,马某等联名按购房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要求开发商终止与陈某的合同,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问:
进入题库练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