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简述以出让、转让方式和以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区别
问答题《侵权责任法》第11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12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
问答题简述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问答题简要概括一般侵权行为的特征
问答题甲公司为促销而在报纸上刊登广告,称其有50台某型号笔记本电脑出售,每台价格1万元,比原价格低10%,广告有效期为1周。乙公司于第5天见到此广告后,立即电告甲公司,称其欲以广告条件购买,但甲公司称此款电脑已售完,无货可供。经协商未果,乙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问:甲公司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
问答题《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问答题瓷器厂采购员王林,1994年2月15日外出联系业务未归,直至1999年仍无音讯。因王林是因公外出下落不明的,瓷器厂按月将王林的工资发给其妻子沈平,逢年过节还专门送钱和物品表示慰问。到了1999年12月底,瓷器厂领导认为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于是准备向法院提出申请宣告王林死亡,给其亲属一次性抚恤金,从而结束目前这种不正常状态。王林的父母认为,不应当申请宣告王林死亡,应当先申请宣告失踪。瓷器厂认为自己有权提出申请,遂向法院递交了宣告王林死亡的申请书。法院驳回了瓷器厂的申请。2000年1月份,王林的妻子沈平向法院申请宣告王林死亡。法院于2001年3月12日作出判决宣告王林死亡,把王林的财产分给了其妻子沈平、女儿王欣和他的父母。沈平不久便嫁给了本单位的一名司机,不料刚结婚半个月,该司机在一次车祸中丧生。沈平由于过度劳累和悲伤也得了重病,长期卧床。沈平认为自己无力抚养女儿,便将其送与他人收养。2001年6月中旬,王林从外地回到家里。原来他出差到外地,偶遇一儿时朋友,受朋友怂恿,拿随身携带的公款与此朋友合伙做起了买卖。不料头笔买卖便赔了,王林无脸回家,在外晃荡了几年,因思家心切便回来了。王林回家后得知一切,便诉至法院,要求与沈平复婚,主张女儿的收养无效,返还其全部财产。
问:
问答题(2012年真题)试论合同的相对性。
问答题简述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
问答题(2012年真题)简述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
问答题周某为了庆祝自己的18岁生日,与吴某达成了购买吴某饲养的波斯猫的合同,周某支付了价款,合同还约定,在周某生日的当天,吴某应亲自将波斯猫交付给周某。在周某生日那天,吴某带着波斯猫去周某家的路上不慎将波斯猫丢失。当日,陈某发现波斯猫后甚为喜欢,便带至家中细心喂养照料。一年后,陈某将波斯猫配种生下两只小幼猫,花去配种费3000元。陈某便委托王某将两只小幼猫以不低于8000元的价格卖掉,王某卖掉猫后,获得酬金500元。一日,王某的邻居冯某到王某家串门,郑某告诫冯某不要碰猫,因为猫脾气暴躁,对于陌生人防范之心很强,但冯某看见波斯猫十分可爱,便抓起猫的前腿想抱入怀中以进行挑逗,结果被猫挠伤,冯某为此花去医疗费400元。半年后的一天,陈某抱着猫在街上散步,被吴某发现,吴某便索要该猫,遭到陈某的拒绝。问:
问答题王大伯中年丧妻,和独生子王强相依为命多年。王强长期患病,不能工作,两人仅靠王大伯摆地摊卖小商品所得收入度日,经济情况十分糟糕。2010年6月,王强病情突然恶化入院,急需大笔医疗费用,王大伯四处筹资,无果。邻居董某向来喜欢王大伯家祖传的古董花瓶一对,多次表示要高价购买,均被王大伯以祖传之物不可卖为由拒绝。这次,董某认为机会来了,遂找到王大伯,表示愿以1万元购买这对市价为5万元的花瓶。王大伯本十分不愿,无奈急需用钱而仓促之间又找不到合适的买主,只好答应了这笔买卖。双方交货付款完毕。后王强终因病情过于严重去世。有人提醒王大伯去要求董某按照花瓶的市价补足价款。王大伯表示,儿子已死,自己要那么多钱也没有用,算了。同年11月,因过于悲痛且身体底子本来就不好,王大伯去世,其弟王二伯继承了他的财产。得知王大伯和董某之间的交易后,王二伯找到董某,要求董某补足价款或者返还花瓶,董某不允,王二伯遂诉至人民法院。
问:(1)董某和王大伯之间的民事行为性质如何?为什么?
(2)董某和王大伯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3)王二伯是否有权要求董某补足价款或者返还花瓶?为什么?
问答题简述区分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的意义。
问答题涂某是一位旅游爱好者。2004年夏天,涂某决定独身赴西藏旅行,并表示要到一些人迹罕至的地方去探险。其妻林某苦苦劝阻,无果。涂某留下一份遗嘱给自己的父母,然后就去了西藏。刚开始,涂某还时常寄信、寄明信片回家,但自2005年3月1日起,涂某就音讯全无。涂某一家到处打听仍无结果。2010年4月2日,涂某的妹妹从父母处得知,涂某在遗嘱里给自己留了一些财产,便找到林某要求分割财产。林某不同意,坚信涂某一定会回来。为分得财产,涂某的妹妹不顾林某的反对,向法院申请涂某死亡。同时,涂某的单位也准备向法院申请涂某死亡,以便将其除名。
问:(1)涂某的单位有权申请宣告涂某死亡吗?为什么?
(2)法院是否应当支持涂某的妹妹的申请?为什么?
问答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0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
问答题(2005年法条分析59)《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试运用民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要求分析条文所规定制度的概念、制度构成和制度价值)。
问答题甲学校与当地乙建筑公司为建设教学楼而订立施工合同,约定了工程工期及工程价款等内容。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完工,经验收后交学校使用。2年后,某日课间突然发生楼梯断裂造成多名学生受伤。学生家长要求学校赔偿,学校则以工程质量存在问题为由向乙公司索赔。乙公司不同意赔偿,称:(1)自己已经按照说明书与施工图纸完成了施工任务,其间学校也进行了监督;(2)合同约定楼梯的1年保修期已满。双方发生纠纷。
问:乙公司是否应当对事故造成的损害负赔偿责任?
问答题赠与与遗赠
问答题“由于受遗赠人具有不可代替性,因此受遗赠人死亡后不会发生转继承的法律后果。”试用民法原理和有关法律规定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问答题甲、乙经人介绍相识,在没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二人于2007年5月18日登记结婚,2008年7月20日生一子丙。婚后,两人感情不和,甲经常对乙施以暴力,将乙多次殴打致伤住院。2008年9月甲结识了一未婚女子丁,即与乙分居而与丁长期共同居住,对乙和丙不管不问。甲为达到与丁结婚的目的,于2010年12月17日以夫妻不和为由向法院提出离婚。 问:(1)法院判决离婚与否的依据是什么? (2)法院能否以甲有过错为由而判决不准离婚? (3)乙能否提起损害赔偿?损害赔偿的范围是否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4)根据本案的情况,丙应归谁抚养?如果乙抚养,乙可以向甲提出的抚养费请求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