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2008年简答57)简述我国侵权民事责任归责原则的种类及各自的适用范围。
问答题如何认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专有部分?
问答题甲、乙、丙、丁、戊系同胞兄妹。他们的父亲于1991年去世后,丙即另外成家单独生活,母亲杨某与甲、乙、丁、戊一起生活。1998年,丙以700元价格买下村里的平房三间、马房一间。2000年,丙出面为此房产申请了宅基地使用权证,填明户主是丁,并办理了登记,家庭成员为五口人。登记表上记载,宅基地使用权证上所填五口人是户主丁、家庭成员杨某、甲、乙、戊。这五口人曾对此房产管理、使用过一段时间。2001年,杨某去世。2006年4月,兄妹之间因家务发生纠纷,丙在此时声称,丁身有残疾,争议房产只转让给丁一人所有,并不包括其他成员,并且将其保存的宅基地使用证上所填的五口人改为一口人。同年7月,丁为了承包该村果园,因资金不足向银行贷款,并将房屋和宅基地抵押给银行作为债务的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甲、乙以房产是全家共有房产为由提起确权诉讼,原告诉称:争议的平房三间、马房一间是丙为全家人购买的,有宅基地使用证为凭,被告丁准备将此房据为己有,请求法院确认争议的房产归全家人所有。问:
问答题2009年3月9日,原告何华应聘到被告某表业厂工作。上班第二天如厕时,原告抬头惊见头上方有一架电视探头在来回转动,吓得他“赶紧停下”。原告于是买了一台照相机,在厕所里拍下“探头”作为证据。其他工人证实,因工作需要进入装有闭路监视器的写字楼办公大厅,好几次透过玻璃窗看到厂方老板办公室里的两台闭路监视器正在放映男厕所内部的情形。本案另外两名原告也表示,曾在该办公室里看到过男厕所内的情形。3月22日,何华等18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请求,要求判令被告在媒体上赔礼道歉,支付原告精神抚慰金每人5000元。表业厂则辩称,厂方为了规范管理,在2008年6月安装厂内闭路电视系统时,在男厕所安装了一个摄像头。但这个摄像头只与电源连接,没有与监视器连接,这样的摄像头没有摄像功能,监视屏幕不可能显示男厕所内部的画面。因厂方没有实施侵害原告名誉权和隐私权的行为,原告名誉也没有受到任何损害,厂方请求人民法院驳回对方的诉讼请求。 问:(1)被告的辩护理由是否成立? (2)被告侵犯了原告什么权利?
问答题作家王某写了一部反映“文化大革命”10年的纪实报告文学交某出版社出版,该出版社为该书配发了若干幅“文化大革命”时期的照片作为插图。在审定该书清样稿时,王某觉得照片能使作品增色,便未提出异议。图书发行后,摄影家张某发现书中照片均是自己过去发表的作品,而王某和出版社在事前未征得他的同意,事后也未支付报酬,书中也没有将他署名为照片作者,故起诉王某和出版社侵犯了其著作权。出版社承认侵权事实,愿承担相应责任。但是王某称自己只是该书文字部分的作者,照片为出版社配发,与自己无关,故否认其侵权责任。 问:王某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问答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请问:
问答题2010年3月5日,甲、乙两公司订立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在3月10日之前将货物交给乙公司,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3个月内交付货款。后来甲公司在3月8日将货物交给了乙公司。但乙公司收到货物后,借口各种原因不交款。甲公司通过一系列的调查了解到,乙公司已经负债累累,并且在6月10日将某批机器送给了丙公司,做出此赠与后,乙公司已经没有能力交付价款了。
问:(1)甲公司应当如何保护自己的债权?为什么?
(2)如果甲公司在交付货物之前,通过调查已经有证据证明乙公司债务累累,公司状况不佳,有不能支付货款的可能,甲公司应当采取什么措施维护自己的利益?为什么?
问答题现在流行一种说法:“我的地盘我做主。”请从民事权利的行使和限制角度加以辨析。
问答题尚某与陶莱系同一单位职工,共同居住于单位家属楼同一层相邻。两户住宅中间,有一条共同使用的通道,并有一个临街的窗子。尚某先入住,就将这条楼道打上隔断,自己装杂物使用。陶某入住时发现此事,曾向尚某提出拆除割断的意见,尚某没有接受。住房制度改革以后,双方都交房款购买了住房的所有权,住房成为私房,陶某又向尚莱提出拆除隔断、该处楼道应共同使用的要求,尚某仍然不同意。经过单位领导调解不成,陶某遂向法院起诉。试就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问答题2009年11月3日,甲销售公司与乙仓储公司达成协议,乙为甲保管其新购进的500辆自行车,保管费10000元,期限2个月;任何一方违约,应按保管费的30%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合同订立后,原告即开始清理其两个仓库,并拒绝了有关单位要求为其保管货物的请求。11月8日,原告突然接到被告的通知,因其租到了更便宜仓位,不再需要乙保管。乙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甲主张货物没有交付,合同还没有成立,所以拒绝承担责任。 问:(1)甲、乙之间的合同是否已经成立?何时生效? (2)甲应否承担违约金的责任?为什么?
问答题简述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的区别
问答题甲公司为扩大生产,向乙公司购买一条生产线的零部件和油墨400吨,均分四期供货,其中油墨每期供货100吨,同时约定每期供货的生产线零部件品名和数量,两种货物同时提供,货到后7日内付款。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如约提供了头两期货物,均验收合格,甲公司如约付款。油墨立即用于生产,零部件暂存仓库等全部供应齐全后安装。但第三批货到后,经甲公司查验,质量均不符合约定的标准。于是甲公司拒收货物并提出解除后两期的油墨买卖合同和全部的生产线零部件合同,并把已接收的生产线零部件退还乙公司。乙公司不同意,甲遂起诉至法院,要求按上述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公司返还已收取的生产线零部件的货款。 问: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应否予以支持?
问答题简述安全保障义务的概念和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的主要内容。
问答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
问答题甲公司欠某银行贷款50万元,已逾期3年未还,其间银行也始终没有催讨。银行清理资产时发现此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便找到与自己有长期业务关系的丙公司,要求其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丙考虑到与该银行的长期合作关系,便答应并提供了书面的保证合同,保证期间2年。1年后,某银行与丙公司的关系恶化,便向法院起诉,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法院判决支持银行的诉讼请求,丙公司遂向甲公司请求追偿。 问:(1)上述法院的判决是否正确? (2)丙公司是否有权向甲公司请求追偿?
问答题(2006年案例分析60)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在某市商业街开发了一幢商品楼,售价4 000元/元
2
。某甲选中了其中一套三居室,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于2004年2月1日办理了付款交房的手续,并且约定一年之内办理所有权证书。
某甲因公需要出国一年,为了方便房屋的维护,某甲在2004年2月18日将房屋钥匙交给A公司下属的物业处保管。3月份以后,该市的楼价大幅上涨,商品房供不应求。3月5日,A公司售楼人员某乙从物业处取走了某甲房屋钥匙,打开房门让购房者参观选购。该房屋被某丙看中,某乙以A公司名义与某丙签订了购房合同,双方于3月30日办理了交房付款手续,并于次日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某甲于2005年5月回国后发现本属于自己的房屋已被他人居住,十分气愤,手持购房合同要求某丙腾退房屋,遭到某丙拒绝。某甲找到A公司交涉,A公司负责人表示“一房二卖”的确是自己的工作人员所为,向某甲道歉并表示愿意按照合同约定返还某甲的全部购房款及利息,但拒绝某甲要求返还房屋的请求。
根据上述案例,请回答:
(1)A公司与某甲的购房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A公司与某丙的购房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该房屋的所有权应当归谁?为什么?
(4)A公司应对某甲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为什么?
问答题民间有一种说法,“有得必有失”,试用物权、不当得利和合同的相关知识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问答题(2004年简答58)简述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
问答题孙光、孙明和孙军的父母早年去世。孙光于1965年与陈芝兰结婚,1968年生一子名孙承熊。孙光与陈芝兰于1970年离婚,其子由陈芝兰抚养,孙先按月付给15元抚养费。后陈芝兰带子与张汝凤结婚,孙承熊改姓张,名张承熊。孙光一直未婚,与其弟孙军共同生活。1995年孙光在一次车祸中丧生,其遗留的财产主要是十万元存款。孙军处理完丧事后,将孙光的十万元遗产分给其兄孙明三万元,其余由孙军占有。1996年年底,张承熊得知其生父孙光去世,其叔父将遗产分光后,请求孙军将其父遗产交出。孙军认为,张承熊已更名改姓,无权继承孙光的遗产,拒绝交出。为此张承熊诉至某人民法院。回答以下问题:
问答题简述狭义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