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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 (1)本条规定的是民法中的何种制度?该制度的含义是什么? (2)试分析该制度的构成条件。 (3)试分析该制度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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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王立成和张清芳结婚多年,尚未生育。2010年,王立成辞职创业,将大多数家庭财产和向吴东宁借来的10万元作为投资和甲合伙开办玩具厂。王立成和吴东宁约定这笔借款为王立成的个人债务,和张清芳无关。不料,甲突然卷款逃跑,王立成大受打击,神情恍惚,在开车途中意外翻下道路跌入河中,车毁人亡。半个月后,王立成的债权人吴东宁找上门来,要求归还借款10万元。张清芳在娘家人的帮助下清理了家中财产,共计:存款3万元;房屋3间,折价5万元;家用电器等其他财产,折价8000元。吴东宁要求张清芳先用8.8万元偿债,剩余1.2万元日后再还。张清芳不同意,吴东宁遂诉至法院。 问:(1)吴东宁的诉讼请求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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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2008年12月何某向丁某借款3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2009年12月,丁某要何某还债时,何某说生意亏本无钱。丁某无奈,于2010年3月向人民法院起诉,要何某还债。2010年8月,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判决何某清偿对丁某的3万元债务及利息,何某未上诉。判决生效后,丁某要求何某清偿债务,何某以无钱为由拒不还钱。2010年10月,丁某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庭经调查查明,何某因合伙赔了一大笔钱,现在还有不少外债,维持生活还有困难,目前实在无力清偿债务。因此执行庭做出了中止执行的裁定,同时口头告知何某以后有钱应清偿债务,并通知丁某如果发现何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应立即通知人民法院。2011年5月,何某筹备结婚,向叶某(何某的姨妈)借款4万元,买了一所平房,并购置了彩电、家具等结婚用品。丁某得知何某筹备结婚并购置了结婚用品的消息后,立即通知了人民法院的执行庭。执行庭的执行员夏某、梁某立即开车会同丁某来到何某家中,要求何某偿还债务。何某说购房和买东西的钱是为结婚而向叶某借的,自己没有钱,无法清偿债务。夏某、梁某将何某的财产和房屋予以查封,并限令何某在1个月内清偿债务,否则将变卖何某的财产。何某因财产被查封、变卖,无法按期举行婚礼,新娘大为光火,提出要与何某解除婚约。何某为此受到沉重打击,得了一场重病,精神上受到了强烈的刺激,精神恍惚。何某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其财产权,遂起诉夏某与梁某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问:何某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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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俗话说:“买卖不成仁义在”,请运用合同的基本原则和合同法的相关理论知识对其加以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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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2013年简答53)简述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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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张某与王某是朋友关系,2009年7月,张某要去南方投资开餐馆,急需资金,于是向王某借款2万元,承诺2009年底还清本息,并用张某自有的一辆摩托车作抵押,双方就抵押办理了相关的手续。在张某去南方期间,张某的弟弟擅自将摩托车开走,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摩托车报废。张某在南方经营亏损,债务履行期届满后,无力偿还本息,且张某基于兄弟情分,没有向其弟弟主张损害赔偿请求权。另外,张某办理摩托车抵押登记手续时,其弟在场,完全知悉抵押事宜。 问:在张某放弃其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情况下,王某可否要求张某的弟弟承担民事责任?其主张的具体理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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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合同解除的概念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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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买卖合同风险责任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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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智群公司向利方公司购买一大型机器设备,双方在购销合同中约定采取分期付款买卖的方式,全部价款分10次付清,每次付10%。在付清全部价款前,该机器设备的所有权归卖方利方公司所有。合同履行一段时间之后,智群公司因资金周转问题无力支付第三期款项。利方公司以智群公司违约为由解除了购销合同,并且要取回机器设备。智群公司不让利方公司将机器设备取回,此时,恰好另一家好运公司前来利方公司商洽该机器设备的买卖问题,且价格合理,利方公司便与好运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并一再催促智群公司返还机器设备。双方由此发生争执。利方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智群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双方有关所有权保留的约定,允许自己取回机器设备。 问:本案中利方公司与好运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利方公司是否有权取回机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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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甲公司因无力偿还欠银行的贷款,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便强制将甲公司用于贷款抵押的房地产拍卖,乙公司应买后,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但领取了执行法院发给的权利移转证书。甲公司发现房地产仍登记在自己名下后,又将该房产出卖给丙公司,双方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登记后,丙公司将房屋价款付清。乙公司发现此事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乙公司是否取得了涉案房产的所有权和地产的使用权?其是否有权要求丙公司返还该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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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2009年6月10日,A市的朗园公司和航百公司达成一项协议,内容包括:(1)由航百公司通过银行承兑汇票借给朗园公司流动资金20万元,还款时间为2010年12月10日,A市的乡镇企业局为还款提供了保证;(2)朗园公司自合同签订起,每月供给航百公司鞋子1000双,价格按当地批发牌价的八折计算,货款每月月底结算。协议签订后,2009年6月13日,航百公司签发到期日为2010年3月15日的承兑汇票一张,票面金额为20万元,收款人为朗园公司。自2009年6月起,朗园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连续4个月每月向航百公司提供鞋子1000双,供货数量总计4000双,但是航百公司从未支付货款,于是朗园公司停止供货。2010年11月,朗园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航百公司支付货款并承担银行利息;航百公司则反诉,请求法院确认航百公司和朗园公司之间的协议因违反企业之间不得借贷的法律规定而无效。 问:(1)本案涉及哪几个法律关系? (2)朗园公司和航百公司之间的协议效力如何?为什么? (3)如果朗园公司和航百公司之间的合同被确认无效,A市乡镇企业局是否要承担担保责任?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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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患者侯女曾在X医院住院,骨髓穿刺检查诊断为“急性淋巴白血病”。后住入另一家医院,证实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该医院即用长春新碱和强的松组成的VP方案进行治疗,并加用环磷酰胺,共6个疗程,病情未见缓解。因此,患者父亲数次要求回X医院治疗。X医院再三解释:“白血病治疗目前尚无理想的解决办法,在外院治疗两个多月,没有缓解,说明化疗效果不好,并有一定危险性。”但患者父亲表示:“知道这种病无法治愈,但作为父母总不能眼巴巴看孩子干熬,能拖一段时间就拖一段,希望能治好,到这种地步,请给试一试,把死马当活马医吧!”基于此,X医院收侯某入院治疗。侯某入院当天,即做骨髓等检查,与某医院前10天骨髓检查相比,病情恶化,说明VP方案治疗无效。为延长患者生存期,X医院经讨论,决定试用异搏停加VP方案治疗。院方取得了家属的同意和理解,但没有签字和书面手续,然后该院开始实行异搏停5毫克静脉注射,40毫克口服。以后,口服剂量递增,每4小时1次,每次剂量范围在80毫克~240毫克之间。入院10天后,患者病情加重,经抢救无效死亡。患者死亡后,死者家属与医院发生争执。家长认为,这种大剂量使用异搏停的方案国内未见报道过,是“拿病人做试验”,要求追究医院的责任。医院则认为,医院采用异搏停加VP方案虽属于试验性治疗,但已征得患者同意,且患者的死亡是白血病并发心脏传导阻滞、窒颤而致死。但患者家属对试用异搏停加VP方案否认同意过,病历上没有家属签字。 问:本案中医院有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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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某甲和某乙是同村农民,因某甲家里盖房的需要,某甲向某乙提出欲收购其所有的三根木料。双方约定,某甲以600元价款买某乙所有的三根木料。某甲当场向某乙支付了300元,并说明,等到第二天将余款300元带来付清,并将三根木料拉走。天有不测风云,当天晚上山洪暴发,将存放于某乙院内的三根木料冲走。第二天,某甲带着300元到某乙家中要求其交出木料,某乙则说,昨天买卖已经成交了,而且你已经给了300元,木料已归你了。为此双方发生纠纷,某甲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某乙交付木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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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公民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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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甲公司向自然人乙借款,丙公司为一般保证人。后人民法院受理了丙公司破产案,但此时甲公司所欠乙的借款尚未到期。乙就其担保债权向管理人进行了申报。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对已申请债权进行核查时,债权人丁提出:丙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对乙享有先诉抗辩权;借款到期后,如果甲公司向乙偿还了全部借款,则丙公司不承担清偿责任;如果甲公司在借款到期后未向乙清偿债务,乙应先通过诉讼或仲裁向甲公司求偿,当就甲公司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清偿乙的债权时,乙方可就未能获得清偿部分进行债权申报。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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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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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答诉讼时效中断的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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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赵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交由邻居钱某保管。钱某因结婚用钱,情急之下谎称该古董为自己所有,卖给了古董收藏商孙某,得款1000元。孙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20000元。双方约定,将该古董押给李某,如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在赵某外出打工期间,其住房有倒塌危险,因此房与钱某的房屋相邻,如该房屋倒塌,有危及钱某房屋之虞。钱某遂请施工队修缮赵某的房屋,并约定,施工费用待赵某回来后由赵某付款。房屋修缮以后,因遇百年不遇的台风而倒塌。年末,赵某回村,因古董和房屋修缮款与钱某发生纠纷。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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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甲向邻居乙借款5万元,并打了借条,约定于1年后还款。半年后,甲称自己生意失败,要求宽限1年,乙未表态,但在1年期限届满后并未立即催讨。期限届满后半年,乙向甲催讨,甲称乙已经同意自己延期,乙否认,并起诉到法院,要求甲偿还借款和相应利息以及相应罚息。审理中查明,借条上并未写明利息。乙称双方曾口头约定利息,但甲否认,故拒绝支付利息和相应罚息。 问:(1)甲是否应当支付利息? (2)甲是否应当支付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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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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