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简述民法的基本原则的功能。
问答题简述共同侵权行为的概念和构成条件。
问答题试论诚实信用原则的功能和具体体现。
问答题某市人民剧场举办明星张某的个人演唱会,为了吸引观众,人民剧场要求演唱除了该明星自己创作的10首歌曲外,还要演唱李某创作的5首歌曲。张某表示同意,但要求人民剧场征得李某的同意,而人民剧场并没有事先征得李某的同意。演唱结束后,张某发现人民剧场在没有征得自己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自己的演出制作录像带,复制销售,并且在演出当晚,人民剧场通过网络发布了其演出的部分曲目。 问:(1)张某演唱李某的作品是否构成侵权?谁应就此承担侵权责任? (2)人民剧场擅自制作录像带和在网上传播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问答题甲购买某开发商的房屋,双方签订了房屋预售合同,约定一年后交房,甲缴纳两万元定金。后来房价上涨较快,开发商叉将此房以高价卖给了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问:谁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问答题(2011年辨析56)有人认为:“保证合同有效成立后,一旦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保证人即无条件承担保证责任。”请对这种观点加以辨析。
问答题某日,杭州6岁小男孩甲随母亲、舅舅等一行在植物园内的孔雀园喝茶,甲在一旁观赏园内散养的孔雀时,突然被一只孔雀啄伤,当时上唇被啄破,伤口约2厘米长,血流满面,其母亲等将甲送往医院治疗。尽管甲的上唇缝合,但需要整形治疗方能恢复外形。后甲的父母向法院起诉要求植物园赔偿,甲的父母称:植物园散养孔雀不加防护,造成孔雀致伤原告,植物园应负有完全责任。植物园称:植物园是根据孔雀的特点在园内散养的,另根据《中国动物志》鸟纲第四卷记载:孔雀的特点是“性机敏畏人,不易接近”,一般不会主动攻击人。且原告不注意看管自己的孩子,未尽到监护职责,故应责任自负。问:
问答题甲家政服务公司与乙服装公司订立合同一份,约定由甲提供布料,乙公司为甲公司加工一批工作服。完工后,由乙公司送货上门。乙公司完成加工任务后,委托丙运输公司为其送货。两辆送货的卡车在送货途中,遭受雷击。其中一辆卡车幸免逃脱,另一辆起火燃烧,车毁人亡。事后,甲家政服务公司要求乙服装公司补齐其定作的全部工作服,并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乙服装公司则主张甲家政服务公司应依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加工费,服装损失则应由丙运输公司承担;丙运输公司则要求乙服装公司支付全部运费,并分担部分汽车损失责任。各方争执不下,纷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假设各方均未向保险公司投保的情况下: (1)本案当事之间存在几种民事法律关系? (2)定作服装的布料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3)甲家政服务公司可否请求乙服装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4)乙服装公司可否向甲家政服务公司请求加工费用?为什么? (5)丙运输公司可否请求乙服装公司支付全部运费?可否请求乙服装公司分担毁损汽车的部分损失?为什么?
问答题简述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问答题《物权法》第5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请分析:
问答题(2011年真题)有人认为:“保证合同有效成立后,一旦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保证人即无条件承担保证责任。”请对这种观点加以辨析。
问答题甲委托丙并授予代理权,委托丙代其购买一批玉器。丙对乙诈称某块价值不菲的古玉为赝品,乙深信不疑,遂以低价将此玉出售给丙。丙向甲交付此玉,但隐瞒了欺诈事实。甲很高兴,支付给丙高额的酬金。乙偶然得知被欺骗事由,遂向甲要求讨回此玉,甲称玉已被丁买去。丁对其中过程毫不知情。
问:(1)乙能否对丁要求返还古玉?
(2)若乙不能对丁要求返还古玉,能否向甲要求赔偿?若能,甲能否要求丙返还酬金?
问答题2006年4月30日,原告王凤发现自家房屋的墙体出现裂缝,地基也有一些下沉,经察看原因,发现为原告家房屋后的镇办企业豆制品厂厂房自来水检查井内通往李秀芳家的塑料管破裂而造成向外溢水,致原告家房屋四周被水浸泡。豆制品厂于2000年3月停业,同年6月自来水公司停止供水,此后再未恢复供水。在豆制品厂停业前,李秀芳使用自来水的费用直接交给该厂,停业后,自来水公司在停止给该厂供水的同时,也将通往李秀芳家的自来水切断。后经李秀芳申请,自来水公司又在该自来水检查井内将通往李秀芳家的管线接通(镇企业办不知此事),并于2005年4月给李家发放了用水许可证。原告房屋四周浸泡在水里,正是由于自来水检查井内通往李秀芳家的水管破裂向外冒水所致。事发后,自来水公司派人将井内积水抽干。此后在2006年6月和8月该自来水检查井又两次向外溢水,在李秀芳的要求下,自来水公司又两次派人维修,所花费用均由李秀芳支付。由于水害,原告家的房屋已成危房。原告在向各方寻求损害赔偿未果的情形下,遂将自来水公司、镇政府、李秀芳诉至人民法院。 问:(1)对于原告遭受的损害哪些(个)人要承担责任?为什么? (2)如何理解一般侵权行为责任中的“过错”? (3)如何解释本案中责任人的过错?
问答题简述法人和合伙的区别。
问答题甲向乙借款10万元,已到期却无力偿还。经乙调查发现,甲日前在其表弟丙的怂恿下刚将家中价值18万元的古董作价1万元贱卖给丙,而丙深知甲、乙之间的债务关系。而且半个月前甲父病故时,甲宣布放弃自己的继承权,使其弟一人单独继承其父的所有遗产价值15万元。于是乙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甲的上述行为。
问:乙的诉讼请求应否予以支持?
问答题甲向乙借款10万元,合同约定还款期限为2年,利息为同期存款利率的2倍。合同到期后,甲无力还款,遂拍卖自己的财产。丙寻机便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从甲处购买了甲的财产。这期间,甲的祖父去世,留给甲一笔价值11万元的遗产,甲心灰意冷放弃继承该笔遗产。后经核算,甲的财产共拍卖得款6万元。乙得知丙购买财产的情况后,要求甲收回财产,重新拍卖。同时,甲的另一个债权人丁,也主张用拍卖的钱来偿还甲欠自己的2万元债务。 问:(1)乙是否可以请求法院撤销甲和丙之间的买卖合同?为什么? (2)乙可否主张自己请求在先而对抗丁的债权?为什么? (3)乙能否主张对甲放弃继承权的行为进行撤销?为什么?
问答题合伙协议应当载明的事项。
问答题甲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建材销售,一次,其业务员赵某持该公司的介绍信(内容是:兹有我厂业务员赵某到贵公司采购高级实木材料,请予以接洽)外出到乙公司采购一批装饰用的高级实木时,发现乙公司恰好有一批铝材要出售,赵某见价格合适,就与乙公司协商:由于甲公司需要这批铝材,故甲公司愿意与乙公司签订购买铝材20吨的买卖合同。乙公司表示同意。双方签订了铝材买卖合同,赵某预交了定金1万元。双方还约定:待赵某回到甲公司后将货款补齐,乙公司应当在补齐货款后3日内发货。但是,赵某回公司后未及时将此事报告公司,就又被派出签订另外的合同。15日过后,乙公司向甲公司催要货款,甲公司并未正面答复乙公司,而是找到赵某询问此事,赵某如实作了汇报。由于甲公司不及时答复,加之市场上铝材价格上涨,乙公司被迫于催要货款的1个月后将铝材m售给了丙公司。而此时甲公司恰好开始需要这批铝材,于是甲公司电告乙公司,表示愿意购买该批铝材。乙公司表示,该批铝材已经卖给了丙公司。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问:
问答题试论我国担保法上的共同保证制度。
问答题周鹏飞干2008年开了一家网吧,共拥有电脑20台,并雇用张景为网吧管理员。由于网吧地点偏僻,到2010年,网吧就已经负债累累,无法经营下去。周鹏飞见此情况,决定把电脑都处理掉,然后关门大吉,于是开始四处寻觅买主。但是由于电脑本来就是二手买来的,比较破旧,要再次转手非常困难,一直没能卖出去。周鹏飞打起了老实巴交的张景的主意,要求张景买下其中10台电脑,张景不同意,于是周鹏飞声称自己和黑道关系很铁,如果张景不识相就要放他的血。过后几天,周鹏飞伙同几个朋友到张景家喝酒打牌,喧闹了一宿。张景迫于无奈,答应买下周鹏飞的10台电脑,但由于没有足够现金,就打了一张欠条:“今搬走周鹏飞电脑10台,价值1.5万元,货款15天内付清。”第二天,周鹏飞派人将电脑送到张景家。15天后,张景仍然无力支付。周鹏飞多次索要无果,将张景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张景支付货款1.5万元。张景反诉,要求撤销该合同。 问:(1)周鹏飞和张景的买卖旧电脑的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2)本案应该如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