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某军工企业专门负责制造国产某型号的枪支。为给本单位职工筹资建房,王某等领导决定制造一批重号枪支出售,将所得资金用于建房,后案发。
问:该军工企业和王某构成何罪?如何处罚?请简要说明理由。
问答题辨析过失犯罪不构成共同犯罪。
问答题第270条第1款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问题:
请对其中的“代为保管”进行分析。
问答题简述正当化事由的种类。
问答题2007年10月19日,华某在某市的一个路口设摊贩卖淫秽影碟以牟利,并以每张人民币2.10元的价格贩卖给邰某10张,得款人民币21元。后被警方查获,并当场从其携带的纸箱中查获影碟749张。经鉴定,其中747张为淫秽影碟。 问:华某的行为如何定性?为什么?
问答题简述洗钱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问答题家禽养殖专业户瞿某先后多次向某饲料公司购买饲料,共拖欠货款8万多元。该饲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根据饲料公司的申请,裁定对瞿某价值7.7万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对其养殖的1500只鹅和4000只鸭进行查封,并告知上述保全财产变卖后必须用于支付饲料公司的货款。判决生效后,瞿某逾期不履行判决,还将部分被查封的家禽予以变卖,将变卖款支付给某饲料商店。法院遂又发出限期执行通知书,先后多次传唤瞿某责令其履行判决,但是瞿某仅支付1万元以应付执行,剩余欠款其仍以种种理由拖延履行。与此同时,瞿某将查封的其他家禽陆续变卖,将所得款共计5万多元付给另一家饲料商店,致使判决最终无法执行。
问:瞿某的行为构成何罪?为什么?
问答题2011年8月,某地的生意人江某做生意亏了本,于是动起了歪脑筋,联络玩蟋蟀时认识的罗某、聂某、张某,决定将本省的蟋蟀爱好者组织起来,用斗蟋蟀的方式赌博。四人分工,江某亲自去收购蟋蟀,张某、罗某负责组织人、找场地、找工具,聂某当裁判。经过两周的紧张策划,于9月下旬先后四次组织了70多人参与蟋蟀赌博,赌资累计9万余元,江某等4人从中抽头5000多元。被群众举报后遭查获。 问:对江某、罗某、聂某、张某的行为如何认定?为什么?
问答题2008年7月,北京某集团副总裁刘某找到负责管理Donews、猫扑网编辑工作的徐某,安排徐某在前述两个网站大量发布并转载不利于“奇虎360安全卫士”杀毒软件的评论文章。8月初,“奇虎360安全卫士”负责人齐某找到刘某,要求删除不实的负面文章,刘某当即提出“删除文章需支付费用”。经过多次协商达成一致,“奇虎360安全卫士”一方支付23万元删除负面新闻费。齐某于9月24日向警方报案。 问:刘某的行为如何定性?为什么?
问答题1999年11月,某区宝塔录像厅正式对外营业,治安责任人为施某,其妻龙某具体负责管理播放。同年12月下旬,施某让工作人员高某为宝塔录像厅装置一台转换器,从而使放映室与宿舍内的放像机联通。2000年1月25日晚,由龙某收门票3元至5元不等,雇用人员郑某放映录像片,当该场次即将结束时,观众已达50余人。为吸引观众继续观看下一场次,龙某开启转换器开关,自己跑进宿舍,将一盘淫秽录像带放入宿舍内的放像机中,并按上放映键。录像厅内的屏幕遂开始播放具体描写性行为、性交的淫秽影片。龙某利用此手段,先后多次播放淫秽影片增加盈利。龙某还利用自己的录像设备,复制淫秽录像带50多盘,供出租和放映使用。2000年3月某日,宝塔录像厅在播放淫秽录像时,被人举报。 问:龙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问答题2009年6月的某日晚,南京市某个体施工队长张某在与朋友饮酒应酬时,自己一人喝下白酒8两、洋酒6两、啤酒1瓶,导致行走都不稳的醉酒状态。但张某仍然开着自己的车回家。途中张某接连撞死无辜的行路者5人(其中包含1名孕妇),伤4人。后被警方截住,在派出所数小时后醒来,全然不知导致的严重后果。张归案后态度诚恳,并主动赔偿110余万元给受害人及家属。另查,张在2006年8月—2009年4月间有多次违法驾驶记录。
问:对张某的行为如何定性?请简要说明理由。
问答题简述剥夺政治权利刑罚的适用范围与适用对象。
问答题《刑法》第363条第1款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试说明:
问答题简述侮辱罪的构成条件。
问答题简述集资诈骗罪的概念和特征。
问答题廖某,女,30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牛某,女,28岁,医院主任医师;郭某,男,38岁,公安局预审员。廖某平日为人奸猾,爱占小便宜。为此,廖某的小叔子贾某与其常常争吵、抗衡,揭露她爱占小便宜的短处。1996年6月15日下午,贾某从工厂下班回家,当时廖某及其女儿乐乐(6岁)在家,廖某计上心头,认为报复的好时机终于来到。她偷偷地把6岁的乐乐放在家中,自己故作出去串门去了。许久,廖某从外面回来,进院就破口大骂贾某奸污了乐乐。当时贾某被骂得莫名其妙,一下子呆住了,连忙争辩说:“我一直在屋里看电视,乐乐在院子里玩,不信你问一下乐乐。”6岁的乐乐刚要说话,被廖某一耳光打哭,拉起乐乐回到娘家。廖某在娘家私下要求其女儿说其被贾某奸污。由于廖某的打骂,乐乐答应。之后,廖某又找到北京市某医院的主任医师牛某,因廖某与牛某曾是高中同学,关系较好,廖某提出要牛某开一个乐乐被奸污的伪证明,牛某立即执笔写了一份乐乐被奸污的证明,盖上公章后,交给了廖某。廖某如获至宝,马上向北京市某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派员询问了乐乐和牛某,乐乐依廖某教的那样说了她被“奸淫”的经过,而牛某依然作了假证明。不久,贾某被逮捕。预审中,贾某拒不供认奸淫了乐乐。预审员郭某反复亮出牛某的假证明及乐乐的陈述词,可贾某仍然拒招,郭某为获口供,将贾某吊起,用皮带抽打,用烟头烫伤贾某身上多处。贾某在严刑拷打下承认了自己奸淫乐乐的情况。由于贾某的口供与乐乐的陈述不相吻合,郭某再次拷打贾某。结果,贾某在郭某的数次拷打下,由于身体过度虚弱,最后死在公安局预审处。至此,公安局以贾某死亡而结束此案。
问答题《刑法》第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试回答: (1)本罪对犯罪主体有何要求? (2)如果行为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是假毒品或在非毒品中掺人毒品贩卖,如何定罪处罚? (3)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刑满5年以后犯分则第六章第七节规定之罪的如何处理? (4)行为人在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过程中,如果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的如何处理?
问答题《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试说明:
问答题甲某组织了一个恐怖活动组织,领导一帮手下进行恐怖犯罪活动,自称老大。有一次,甲手下的一个头目乙某擅自领了一班人在外面杀死了自己的一个仇人,甲听到消息后很生气,认为乙“目无组织纪律”,就对乙进行了处罚,砍掉了他的一只手。后来,公安机关侦破了杀人案,将甲也缉拿归案。
问:甲某的行为构成何罪?并根据刑法理论说明理由。
问答题2008年8月的某日凌晨1时许,王某、吉某伙同习惯于带尖刀的平某、余某至某炼油厂职工居住的生活区门口,因欲进入该生活区而遭保安罗某、钟某阻拦,王某等4人即与保安罗某等2人发生争执,并强行进入到生活区。在生活区内巡逻执勤的保安田某、孟某闻迅赶到,即对王等4人指责让其离开。王等4人即采用拳打脚踢等手段对保安罗某、田某、孟某进行殴打。后王某、吉某一起殴打罗某,平某、余某一起殴打田某、孟某。其间,平某用随身携带的尖刀朝田某、孟某的胸腹部各刺一刀后与余某一起逃离现场;而正在殴打罗某的王某、吉某被其他赶到的保安当场抓获。被刺的田某、孟某因失血过多,送医院抢救无效后身亡。经法医检验:田某、孟某系被他人用锐器刺破心脏及下腔静脉引发失血性休克死亡;罗某身上有轻微伤。
问:对王某、吉某、平某、余某的行为如何认定和处理?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