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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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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日常生活中经常听到“沉默是金”的说法,请运用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时效并各从代理、合同或继承列举一例(至少两个不同性质的例子)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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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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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某公司法律顾问在给公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上说:“表见代理属于无权代理,本人亦可免除责任。”试用代理的有关知识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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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范文杰,男,1923年8月生,喜好收藏古董,他有一子一女,儿子范子衡,女儿范晓艳。1988年12月,范文杰当着儿子和儿媳的面立下遗嘱,将自己所收藏的140幅古字画在其死后传给儿子和儿媳梁倩。 范文杰的妻子于1986年去世,在那以后,范文杰和已经退休的同单位的职工李玉芹产生感情,两人准备结婚,他们的儿女也都很支持。但没想到1993年6月28日,在两人办理结婚登记之前,范文杰突发心脏病,生命垂危,被送进医院抢救,李玉芹每天都到医院看望,并按时送饭。7月26日上午,范文杰在弥留之际,当着子女和三位护士的面,将自己的一张6000元的存折连同密码一起交给李玉芹,说感谢多年来她对自己的照顾,这些钱是自己的一点心意。李玉芹开始执意不收,但见范文杰态度坚决,害怕会刺激他发病,就收下了,当天晚上,李玉芹在给范文杰送饭时,不慎从楼梯上跌下,当场死亡。范文杰获悉此消息后,病情加剧,于7月31日去世,四天后,儿媳梁倩在一场车祸中遇难。 在继承问题上,范子衡认为1993年7月26日范文杰将存折交给李玉芹的行为无效,因为李玉芹先于范文杰死亡了,所以该笔存款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另外,那140幅古字画应由自己全部继承;李玉芹的儿子袁波反对,说既然存折已经交给他母亲,就应该由他继承;范晓艳认为,梁倩是外姓人,不能继承父亲的遗产,因此1988年12月的遗嘱无效,字画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自己有权继承其中的一部分;梁倩的父亲梁子雄主张自己有权继承140幅古字画中属于自己女儿的那部分。各方无法达成协议,便向区人民法院起诉。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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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甲、乙、丙、丁、戊系同胞兄妹。他们的父亲于1991年去世后,丙即另外成家单独生活,母亲杨某与甲、乙、丁、戊一起生活。1998年,丙以700元价格买下村里的平房三间、马房一间。2000年,丙出面为此房产申请了宅基地使用权证,填明户主是丁,并办理了登记,家庭成员为五口人。登记表上记载,宅基地使用权证上所填五口人是户主丁、家庭成员杨某、甲、乙、戊。这五口人曾对此房产管理、使用过一段时间。2001年,杨某去世。2006年4月,兄妹之间因家务发生纠纷,丙在此时声称,丁身有残疾,争议房产只转让给丁一人所有,并不包括其他成员,并且将其保存的宅基地使用证上所填的五口人改为一口人。同年7月,丁为了承包该村果园,因资金不足向银行贷款,并将房屋和宅基地抵押给银行作为债务的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甲、乙以房产是全家共有房产为由提起确权诉讼,原告诉称:争议的平房三间、马房一间是丙为全家人购买的,有宅基地使用证为凭,被告丁准备将此房据为已有,请求法院确认争议的房产归全家人所有。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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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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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2003年10月,小张将自己的一套住房出租给了小王,租期为三年,租金每月2000元,按季度支付。2004年10月小张因病住院,为了不影响租金的收取,于是小张决定将自己的租金债权转让给小赵,并通知了小王,租金向小赵支付。此时,小赵欠小王6000元并且已经到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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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李某明知其朋友刘某没有驾驶证,但碍于情面不得不将其轿车借给刘某使用。刘某无证驾驶该轿车沿A公路向东行驶,因超速行驶,加之清晨雾气较大,在发现路边有人影闪动时,刘某已经来不及刹车,为躲避该人影而强行将车向右拐,但还是将该行人吴某撞伤。因躲避吴某,刘某不慎掉入附近100米处的施工路段,导致车毁人伤。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查得知,该路段施工未在距离施工作业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也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阅读分析上述案例后,回答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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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2005年2月14日,彭均在路过某小区一栋居民楼时遭遇飞来横祸,被一花盆砸伤头部。路人将彭均送至医院,诊断为颅顶部颅骨凹陷性骨折。经医院精心治疗,一个月后彭均痊愈出院。据查,该花盆是三楼居民刘永在晾晒衣物时不慎碰倒跌下阳台的。刘永深感内疚,主动承担了彭均住院期间的全部费用。 2009年初,彭均多次出现阵发性昏迷等症状。同年2月28日,经医院诊断确定为“颅骨骨折后未排除外伤癫痫”,医疗费用甚高,彭均无力承担。同年3月10日,彭均向人民法院起诉刘永,要求刘永承担已经发生的和将来的所有相关医疗费用。刘永辩称,花盆砸人事件发生后,彭均经医院治疗已经痊愈,当时自己支付了全部费用,彭均一直未有异议。现在事过多年,诉讼时效期间已过,彭均索赔没有法律依据,请求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问:(1)本案的诉讼时效期间是多长?为什么? (2)本案的诉讼时效期间从何时开始起算?为什么? (3)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彭均的诉讼请求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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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范文杰,男,1923年8月生,喜好收藏古董,他有一子一女,儿子范子衡,女儿范晓艳。1988年12月,范文杰当着儿子和儿媳的面立下遗嘱,将自己所收藏的140幅古字画在其死后传给儿子和儿媳梁倩。 范文杰的妻子于1986年去世,在那以后,范文杰和已经退休的同单位的职工李玉芹产生感情,两人准备结婚,他们的儿女也都很支持。但没想到1993年6月28日,在两人办理结婚登记之前,范文杰突发心脏病,生命垂危,被送进医院抢救,李玉芹每天都到医院看望,并按时送饭。7月26日上午,范文杰在弥留之际,当着子女和三位护士的面,将自己的一张6000元的存折连同密码一起交给李玉芹,说感谢多年来她对自己的照顾,这些钱是自己的一点心意。李玉芹开始执意不收,但见范文杰态度坚决,害怕会刺激他发病,就收下了,当天晚上,李玉芹在给范文杰送饭时,不慎从楼梯上跌下,当场死亡。范文杰获悉此消息后,病情加剧,于7月31日去世,四天后,儿媳梁倩在一场车祸中遇难。 在继承问题上,范子衡认为1993年7月26日范文杰将存折交给李玉芹的行为无效,因为李玉芹先于范文杰死亡了,所以该笔存款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另外,那140幅古字画应由自己全部继承;李玉芹的儿子袁波反对,说既然存折已经交给他母亲,就应该由他继承;范晓艳认为,梁倩是外姓人,不能继承父亲的遗产,因此1988年12月的遗嘱无效,字画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自己有权继承其中的一部分;梁倩的父亲梁子雄主张自己有权继承140幅古字画中属于自己女儿的那部分。各方无法达成协议,便向区人民法院起诉。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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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甲厂自1984年起在其生产的衬衫上使用“长城”商标;1986年,乙服装厂也开始使用“长城”商标。1988年3月,乙厂的“长城”商标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其核定使用的商品为服装等。1989年1月,乙厂发现甲厂在衬衫上使用“长城”商标,很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认,因此甲、乙双方发生侵权纠纷。根据案情请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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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留置权的概念和成立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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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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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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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按份共有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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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5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请运用物权法的一般原理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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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2010年简答57)简述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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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甲、乙、丙、丁四个人。甲向乙借款10万元,将自己的家用电器作为抵押,并与乙订了抵押合同,但没有登记。之后,甲又向丙借款10万元,将已经抵押了的家用电器转移丙占有作为质押。后来甲经营失利,无力偿债。其间,丙把家用电器损坏,交由丁修理,修理费用2万元,丙没有支付2万元修理费,丁留置该家用电器。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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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唐代秦韬玉《贫女》一诗最后有一句“苦恨年年压金线,为他人做嫁衣裳”,试运用代理、行纪合同和侵权行为的相关知识对“为他人做嫁衣裳”一句加以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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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2010年5月5日,甲公司为新建办公楼与乙建筑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11年8月15日乙施工完毕,8月20日甲验收合格。同甘,乙请求甲支付工程款120万元,但甲以种种理由拒绝。就在乙请求甲支付工程款的同时,丙公司也向甲主张债权100万元。 问:(1)乙能否与甲协商将该工程折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拍卖该工程?如果可以,应该怎么来行使该权利? (2)乙是否就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于丙受偿?为什么? (3)如果甲是一学校,甲与乙达成施工合同是为了建设学校急需的教室,乙能否主张折价或者拍卖?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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