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药品零售药店内可以陈列,但不得开架自选的是
在药品零售药店内不得陈列,并必须专柜存放的是
A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全国性批发企业;B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C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拟从事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业务,并经有关部门批准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业务。C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合法行为是
吊销许可证属于
责令停产停业属于
因生产、销售缺陷产品致使患者遭受人身伤害而向患者赔偿的责任,属于
医疗机构门诊开具第二类精神药品片剂,每张处方用量要求为
医疗机构为住院患者开具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每张处方用量要求为
医疗机构门诊开具麻醉药品片剂(非缓控释制剂),每张处方用量要求为
患者甲,女,35岁,近日因连续咳嗽5天,到附近某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购药。该门店执业药师乙详细询问甲是否发烧、是否咳痰,在得知未发烧、咳黄痰后,向甲推荐盐酸氨溴索口服液(按甲类非处方药管理)和维生素C泡腾片(按乙类非处方药管理)。甲凭以往用药经验,希望购买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乙在甲未提供医院处方的情况下,把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卖给了甲。根据背景材料,关于该零售企业能否销售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的说法,正确的是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是药品经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准则,其目的是通过药品流通的全过程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官行为,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药品GSP位我国的发展经历了试点实施阶段,强制认证初创阶段,改革、巩固、完善阶段,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阶段四个阶段。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有关药品批发企业药品储存的说法,错误的是
患者甲,女,35岁,近日因连续咳嗽5天,到附近某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购药。该门店执业药师乙详细询问甲是否发烧、是否咳痰,在得知未发烧、咳黄痰后,向甲推荐盐酸氨溴索口服液(按甲类非处方药管理)和维生素C泡腾片(按乙类非处方药管理)。甲凭以往用药经验,希望购买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乙在甲未提供医院处方的情况下,把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卖给了甲。根据背景材料,关于乙推荐盐酸氨溴索口服液的说法,正确的是
患者甲,女,35岁,近日因连续咳嗽5天,到附近某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购药。该门店执业药师乙详细询问甲是否发烧、是否咳痰,在得知未发烧、咳黄痰后,向甲推荐盐酸氨溴索口服液(按甲类非处方药管理)和维生素C泡腾片(按乙类非处方药管理)。甲凭以往用药经验,希望购买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乙在甲未提供医院处方的情况下,把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卖给了甲。乙在销售维生素C泡腾片时,不符合药品经营管理要求的行为是
患者甲,女,35岁,近日因连续咳嗽5天,到附近某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购药。该门店执业药师乙详细询问甲是否发烧、是否咳痰,在得知未发烧、咳黄痰后,向甲推荐盐酸氨溴索口服液(按甲类非处方药管理)和维生素C泡腾片(按乙类非处方药管理)。甲凭以往用药经验,希望购买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乙在甲未提供医院处方的情况下,把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卖给了甲。甲提出购买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时,关于该门店执业药师的做法,正确的是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是药品经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准则,其目的是通过药品流通的全过程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官行为,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药品GSP位我国的发展经历了试点实施阶段,强制认证初创阶段,改革、巩固、完善阶段,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阶段四个阶段。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关于药品零售企业购进药品的说法,错误的是
甲为A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持有板蓝根颗粒等药品批准文件。乙为B省药品批发企业,负责甲生产的所有药品在B省的经营业务。丙为c省广告公司,业务范围包括广告设计与平面媒体、视频媒体的广告投放。为增加B省市场销量,甲拟在B省电视、报刊上发布广告。丙为甲设计板蓝根颗粒广告时,邀请D省某中医协会会长丁在视频中介绍说明书中标识的功能主治、禁忌症和不良反应等内容。丙将板蓝根颗粒广告设计完成后,甲拟提出药品广告发布申请,负责受理该申请并发给甲广告批准文号的是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是药品经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准则,其目的是通过药品流通的全过程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官行为,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药品GSP位我国的发展经历了试点实施阶段,强制认证初创阶段,改革、巩固、完善阶段,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阶段四个阶段。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不符合药品零售企业药品陈列要求的是
甲为A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持有板蓝根颗粒等药品批准文件。乙为B省药品批发企业,负责甲生产的所有药品在B省的经营业务。丙为c省广告公司,业务范围包括广告设计与平面媒体、视频媒体的广告投放。为增加B省市场销量,甲拟在B省电视、报刊上发布广告。丙为甲设计板蓝根颗粒广告时,邀请D省某中医协会会长丁在视频中介绍说明书中标识的功能主治、禁忌症和不良反应等内容。上述信息中,板蓝根颗粒的广告内容,不符合药品广告管理要求的是
甲为A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持有板蓝根颗粒等药品批准文件。乙为B省药品批发企业,负责甲生产的所有药品在B省的经营业务。丙为c省广告公司,业务范围包括广告设计与平面媒体、视频媒体的广告投放。为增加B省市场销量,甲拟在B省电视、报刊上发布广告。丙为甲设计板蓝根颗粒广告时,邀请D省某中医协会会长丁在视频中介绍说明书中标识的功能主治、禁忌症和不良反应等内容。甲取得自行生产的利巴韦林片(处方药)的广告批准文号后,拟对其进行广告宣传,其错误的做法是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是药品经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准则,其目的是通过药品流通的全过程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官行为,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药品GSP位我国的发展经历了试点实施阶段,强制认证初创阶段,改革、巩固、完善阶段,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阶段四个阶段。关于药品零售服务的说法,错误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