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证券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如何以“罚没收入反哺”为出路?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证券民事赔偿责任优先是《证券法》规定的原则,然而证券执法中的“罚先赔后”现象使其存在落实难题,“罚没收入反哺”能够作为这一问题的解决出路。第一,证券民事赔偿优先原则的含义、价值提供了必要性和重要性依据。第二,公平基金持续的反哺特征与不可替代的赔偿功用,让其在暂缓入库、财政回报、财政退库等实现方案中脱颖而出。第三,“中国版公平基金”的建立源于对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改造,应当系统性修改《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
作者 任妍姣
机构地区 中央财经大学
出处 《证券法苑》 2021年第4期154-170,共17页 Securities Law Review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0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